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探讨论文_李红

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探讨论文_李红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 323000

摘要:我国政府采购的方式通常有四种:采购、租赁、委托和聘用。采购是指政府部门的专职采购人员按照采购流程和采购制度采购所需物品的过程。租赁是指将政府部门所需的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出租给出租人,或者由政府部门出租给承租人。委托、聘用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负责采购、租赁国家资源或者聘用非政府人员,解决政府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工程招标属于委托招标。在国家组织的招标过程中,各部门对投标人进行检查,在保证情况的前提下,才计划下一步。全国招标规模很大,涉及资金较多,有必要开展质、量的招标工作。与国家级招标不同的是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开招标。地方招标相比较数额较小,具体数额由市政府来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不需要公开招标,要以其他方式进行采购,那就必须有当地政府或自治区政府的批文,方可另行采购。实行采购的个人不能利用职权把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物品私自贪污或改变数量。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投标;缺陷分析;改进探讨

1政府采购招标中的缺陷之处

在我国实施政府采购之初,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权力滥用、贿赂等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因此,政府采购招标的方法和手段,甚至与纪律委员会监察部门有关的招标法规,都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保证政府采购招标的顺利进行。

1.1采购的投招标方式单一

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能够对大部分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初步的监督和监督,确保其公平公正地进行。但由于本项目涉及人员众多,涉及范围广,在政府招标过程中无法充分监控,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一些政府部门将介入投标过程。他们也有自己的私人意见。为了获取私人利益,一些领导人利用权力干预政府采购的招标过程。从表面上看,政府投标是公平的。事实上,一些与政府官员有关的商人已经成为内部竞标者。为了不让人们发现,政府还将如期举行招标活动,用这种方法掩盖自己的罪行。在一个重大项目之后,大部分资金都流入了腐败和贿赂官员的口袋。但是,在人们的眼中看不到这些,他们会认为投标活动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发现或追求这种不正当的做法,一些非法分子甚至更加鲁莽。其次,一些人专攻招标投标法,抓住每一个机会钻投标过程中的漏洞。一些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并不严格。有些人利用这些法律,为自己的私利高举守法的旗帜。最后,政府采购招标部门的监管不够严格。国家法律对这些现象没有专门规定,监察机关没有管理依据。

1.2政府采购招标的监管手段不完善

一是采购责任人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如何依法采购。一些购买者认为,只要政府需要资金,就可以随意购买。他们通常会找到符合自己利益的公司,根据他们的喜好和关系购买商品。此外,采购人员往往是部门的底层,他们也会受到上级领导的要求。在实施政府采购招标的过程中,虽然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但他们不敢违背领导的意图。也许当面对选择时,我们只能容忍假装我们不知道任何违反投标要求的事情来奉承领导。第二,政府采购中有一些机构。国家尚未建立统一合理的机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行政机关违法后,主体应承担相关责任尚不明确,也不能彻底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问题。此外,影响政府采购招标的因素是评价专家的专业水平是否达到标准,评价专家具有良好的公正性和公正性。为了中标,一些供应商会联系一些评标专家,并通过利益交流,让评标专家非法帮助他们实现中标的目标。这些供应商和评审员也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因此,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管体系是当务之急。

1.3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实施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时间短,在法律上存在诸多漏洞。其中,国家法律对政府采购招标的规定比较少,致使一些人利用这些漏洞钻法律漏洞。因此,国家必须制定具体的制度来限制和遏制这些缺陷,以保证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发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政府应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的法律细节,监督和控制采购招标的全过程,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欺诈和贿赂行为,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

2改进措施

2.1改进措施概述

如果我国的投标仅仅是一个开始,那么西方发达国家的投标制度将是比较成熟和完善的。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更好地开展招标工作。完善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使我们的招标投标工作能够依法进行。它的投标方法与中国相似。谈判的人为因素和有效的投标竞争是比较大的,显然不适合我国的现状。只有通过媒体的公开招标信息,具有明显的透明度,才被中国政府广泛用于招标活动。让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标过程,严惩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提醒企业信用来之不易、可行、珍贵。建立合理的招标组织,优化管理。完善专家专业类别,建立严格的专家资格,确保专家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电子远程评估可用于扩大专家的选择范围,并分享来自其他地方的专家资源。坚持“少用”方针,引进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促进现有人才发展,实现人才培养计划。明确规定采购的范围和方法,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团队。关注企业的资质、业绩和声誉。我们不仅要依靠施舍,还要依靠市场因素和现实。

2.2不断健全招标法律机制,增强制度可操作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度应运而生。现阶段,我国引入了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制度。然而,在实际的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制度的缺陷日益明显。在实施细则上,招标制度的内容不明确;在执行上,招标制度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单位。要从源头上规范招标工作,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一个完整的招标制度不仅包括整个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还包括对违法招标行为的处罚措施。当然,有必要对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强制手段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同时,行政监督也非常重要。通过行政监督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统一招标管理,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3 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的原则

一般来说,在采购过程中,政府使用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属于公共支出范畴。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来约束和管理整个采购行为,很容易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导致腐败和腐败。从我国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现状来看,由于采购的范围和方式没有明确界定,缺乏完善的竞争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往往受到利益的驱动,通过各种手段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仅不能满足我国的需求。ET对国家采购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公共资金。黄金。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采购招标的重要性,加强相关管理。采购招标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采购招标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明确招标范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要求,保证招标过程的彻底性。明华。同时,成立监督管理小组,对招标采购全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坚持公平、公开、公平的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所有投标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同时他们有平等的权利,他们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开性原则主要是指政府在招投标工作中必须及时公开招标。规范信息和程序,使公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实现全过程的科学、透明。

结束语

本文仅对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进行梳理和规范,供政府采购人员参考。政府采购人员要自觉规范职业行为,提高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水平,增强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打好基础。负责政府采购招标的管理。

参考文献:

[1]张林秀.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探讨[J].广东科技,2018,(8):25-26.

[2]王唯阳.我国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的难点和完善方法[J].现代经济信息,2018,(7):36-37.

[3]郑彩云,冯金辉.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及保障措施研究[J].中国外资,2017,(4):14-15.

论文作者:李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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