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基于年报数据的因子分析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年报论文,因子论文,分析法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言
有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只有在可靠地识别和评价商业银行风险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管理。但是,目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评价,采用的都是单一类风险的敞口、比率等评价办法,缺少系统科学的整体评价方法。而理论界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评价,也主要集中在单项风险如信用风险等方面,或是通过层次分析法进行较为定性的研究,缺少较为精确的定量分析。
近年来,虽然国内研究者加大了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整体评价研究,但主要还是集中在使用资产组合模型、数据包络法等方面,较多地依靠银行内部数据,使用公开数据较少,故可操作性较差。
本文通过收集我国商业银行历年年报数据,使用因子分析方法,建立因子分析方程,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在确定风险因子方面,在涵盖商业银行主要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采用较为常见的经营指标,以扩大样本数量,最后确定了9个风险因子,提取出25家商业银行的117份年报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商业银行风险评价的得分,为评价商业银行风险提供了量化的标准。随后,将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与其当期管理费用率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关系。
二、文献综述
目前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体系性监管主要集中在两个办法上:其一是单项指标的监管体系,核心标准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其二是整体性的风险评级体系,核心标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一个孤立的、分指标式的风险评价模式,大都依靠的是孤立的指标体系,各个指标之间的关联度不高;而《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也是一个单项打分、数字汇总的评价办法,而且主观评价比例占52%,使得风险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存在明显不足。
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单项风险指标计算的合理性以及风险量化方法的优化上,但对整体风险进行评价的研究较少。Heid,et al.(2004)通过挑选部分合理的、对商业银行资本和风险资产能够产生影响的因子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分析,发现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往往会考虑设置一个较为可靠的资本结构,而资本充足率较为适中的银行一般不会对资本结构和风险资产进行较大的调整。[1]
国内研究者对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也进行了相关研究。韩镇(2009)的研究最为接近实际应用。他对中小银行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建立了基于内部风险限制和监管要求双重约束框架下的银行资产组合优化模型,并从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角度分析了中小银行风险管理的策略,对中小银行的竞争优势和劣势进行了分析,设计了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资本管理等方面建立符合新巴塞尔协议的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2]
在研究方法上,段希文(2009)使用数据包络法,通过财务和非财务两个方面的指标对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价进行了研究;李社环(2003)则对单项风险指标评价进行了回顾,在国内首次提出了整体风险管理的概念,并在考虑商业银行各单项风险之间的关联和影响后,提出了对整体风险的监管与评估。[3-4]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公布后,包括都红雯(2004)等研究者更新了单项风险的定义与评价方法,包括对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进行了研究,对商业银行风险指标的选取起到了一定的帮助。[5]
三、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因子分析模型
目前对商业银行整体风险评价常见的实证方法多为多层次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等。前两种分析法比较常见,但缺点是主观性较强,或是数据分析的严谨性较差;而因子分析法具有较好的客观性,但缺点是要对商业银行风险进行全面评价,并且部分风险因子的数据较难获取(如外汇敞口等数据,商业银行公开披露的较少)。本文在研究中尽可能提取较易获取的因子,尽可能收集商业银行年报数据,使用客观性、说服力较强的因子分析法。
(一)风险的分类
对风险因子的提取首先要基于对风险的分类。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9月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根据银行风险产生的原因,将银行业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等七大类。随后在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关注的重点转向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6]但在2010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了《巴塞尔第三版协议:更加稳健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和《巴塞尔第三版协议: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等具体规范性文件,再次强调了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监管指标。[7]委员会一直在推动流动性风险的地位,将“流动性监管”提升到“资本监管”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对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在可以观察到的时间内难以计量。
综合巴塞尔委员会的观点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践经验,本文在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评价体系中,将围绕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四大类展开分析讨论,并相应地提取了9个指标进行分析。变量定义如表1。
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的“稳健的银行公司治理原则”中,对稳健的商业银行提出了六大类(董事会职责、高管层责任、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薪酬管理要求、治理结构要求、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14条具体客观的评价标准。本文将“稳健的银行公司治理原则”用来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水平进行对比评价。
对照巴塞尔协议中银行治理原则的14条具体客观评价标准,本文整理出了相应9条可评估、可执行的操作风险评价标准:(1)董事会能正常履行职责;(2)董事会设立了单独的风险委员会并负责对操作风险进行监督管理;(3)风险委员会年内召开了会议并提交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4)银行设立了首席风险官;(5)行政部门中有风险管理部门,并向首席风险官负责;(6)首席风险官向董事会负责;(7)董事会中设立了薪酬委员会;(8)对员工进行了操作风险考核;(9)以上八条操作风险管理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均予以了表述与披露。符合以上9条者得1分,否则0分。
表1中的这9个风险因子基本涵盖了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但由于受商业银行公开披露信息不足的限制,部分指标只能采用替代性指标。如信用风险敞口金额,由于商业银行公开的太少,故使用不良率和拨备覆盖率替代。今后,随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不断完善,研究的指标选取将更加科学、样本将更加丰富。
(二)数据的来源
本文数据取自25家商业银行共计117份年报,其中35份年报属于国有商业银行、57份年报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25份年报属于城市商业银行,故样本覆盖面较好。由于城市农商行、农村信用组织年报的规范性较差,取不到合适的数据,此次未提取样本。
报告年度为2005-2010年,集中在2005-2009年之间。2005年之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尚不完善,难以取得有效样本;2010年度样本只有一份,原因是大部分商业银行尚未公告2010年度报告,唯一一份2010年年报样本来自重庆商业银行。其中,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都取得了2005-2009年的样本数据,绝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取得了2005-2009年的样本数据,只有少数城市商业银行取得了完整的2005-2009年样本数据。
另外,统计数据中,上市前后年报分别为58份和59份,部分上市商业银行在上市前后年报都符合统计需求,均纳入样本。
(三)因子分析模型
(四)因子分析结果
将以上9个因子使用SPSS进行因子分析解释,得到表2的KMO及球形检验结果。KMO检验值是0.70,比较适宜进行因子分析,因子分析结果是可以接受的。由于商业银行样本较少,特别是上市商业银行,使得取值的波动性较大;如果样本数量能够有所提高,预计KMO检验值还能进一步提高。因子分析后,提取到3个因子的负荷矩阵(见表3)。
旋转前后方差提取度相差不大,但由于旋转后的因子方差解释度略为均匀,因此使用旋转后的因子负荷矩阵,构建因子评价模型如下: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对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的描述性统计情况见表4。
在统计中发现,从均值角度分析,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小于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小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实际计算中,也发现城市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较好,比如在不良资产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率、汇率净损益率等各方面都有较好的表现。
考虑到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积极争取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运行良好,得到较好的风险评价得分也是其努力经营的结果。具体评价得分情况见表5。
四、回归检验
这里用上文得出的风险评价结果来考察风险质量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否有显著影响,即风险评价得分是否与商业银行的管理费用率存在相关关系,以验证本文所作的商业银行风险评价的有效性。
自变量和因变量选取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TRA和管理费用率指标;在控制变量的选择上,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4个控制变量,包括收入规模对数(Altman,1968)、[8]贷款增速、上市年限(Platt,1990)、[9]基准利差进行回归。各变量定义见表6。
其中,基准利差使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当年1年期的年平均存贷利差;贷款余额使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年度本外币贷款余额。
回归方程如下:
其中,自变量TRA的取值来自于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因子分析评价得分,其描述性统计见表5。
回归结果见表7。
回归结果中的t值为-6.627,结果显著,通过检验,证明较高的风险评价水平对应较高的管理费用率。回归结果显示,TRA、收入对数、上市年限均通过检验,其中TRA和收入对数的T值分别为-6.627和-1.182,结果显著;上市年限T值为1.82,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而贷款增速与净息差率未能通过检验,相关性不显著。
因此,得到回归小结如下:
(1)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TRA)与商业银行管理费用率相关。研究发现,当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TRA)较高,或商业银行风险水平较低时,对应的商业银行管理费用率较低,说明良好的风险管理不仅能带来较低的风险水平,也能降低商业银行的管理费用率。
(2)收入对数与管理费用率的相关性较强,显示较大型商业银行的管理费用率水平往往偏高;相反,较小型的商业银行管理费用率水平反而偏低。这和一般情况下认为的大型商业银行拥有规模优势、拥有成本优势的看法有所差异。
从回归分析角度看,小型商业银行的管理费用率较低;从风险得分的均值角度看,大型商业银行的风险得分较差,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得分是递增的,而其规模是递减的,相应的管理费用率也是递减的。其原因有两点:一是样本数据采集所致,即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公开了年度财务报告的小型商业银行,一般都经过了股权改革,完善了公司治理,其经营管理相对要好很多;二是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运行良好,是其努力经营的结果。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针对目前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存在的缺陷,使用因子分析法和常见的年报数据,建立了风险评价因子分析方程,对评价商业银行风险水平具有研究价值。
在随后的回归结果中,本文发现风险评价结果的高低与管理费用率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得分越高,其风险水平就越低,其当年的管理费用率就越低,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对其控制经营成本有直接影响。同时,为了对商业银行风险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和评价,建议监管部门应尽快建立商业银行全面风险评价体系。
本文所采用的因子分析法,适合对商业银行风险进行全面评价,而且使用的是常见经营数据,不仅适合监管部门进行统计分析,也适合难以获取商业银行内部详尽经营数据的外部投资者和研究者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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