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的道德问题及其防范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防范措施论文,保险代理人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信息不对称下保险代理人的道德问题
信息经济学认为,市场交易双方拥有的市场信息是不对称的,拥有更充足信息一方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种行为被称为道德问题。一般说到的保险市场所指的是在假设完全信息条件下,保险人与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为对方所知晓,所有的活动均是透明的,一切欺诈活动都不可能出现的情况,然而在现实中完全信息是不可能存在的,保险人不可能对代理人某些信息完全了解或者搜集这些信息需要很高的成本。由此保险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会利用其自身所拥有的信息优势,通过减少自己的要素投入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改变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行为模式,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益,这就是保险代理人的道德问题。
保险代理人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一些代理人为获得自身利益,不惜传递错误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这种行为进一步加剧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在我国,保险代理人产生的道德风险主要有:1.保险代理人自身的道德风险,主要是诈骗、挪用、贪污保险金,他们往往在理赔活动中索贿、受贿;在承保业务中存在代理人私自用高手续费、高返还、埋单、倒签单、做鸳鸯单等手段代理劣质业务等;2.保险代理人与被保险人内外勾结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承保、核保人员与被保险人相互勾结,进行欺诈性的保险业务,勘查、理赔人员与被保险人相互勾结,制造假赔案或人为扩大损失程度,从而骗取保险赔款。
二、保险代理人道德问题产生的弊端
(一)使保险市场出现“稀薄”现象
所谓市场“稀薄”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其他原因,消费者对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及其所提供的产品缺乏信任,从而有意压制自己的消费需求,减少甚至不去购买所需要的商品,致使市场上该商品交易量未能达到应有交易量,进而导致市场交易量不足,并使市场呈现萎缩状态的一种经济现象。
由于我国保险代理人道德问题严重,因而我国保险市场上“稀薄”现象并不鲜见。虽然从表面看我国的保险市场发展速度很快,但实际上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仍然很低,而由代理人道德问题导致的市场“稀薄”现象在其间所起的消极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保险深度仅为1.49%,排名世界第66位,而日本已达11.73%,位居世界第5位,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韩国已高达13.87%,位居世界第2位。这些数据可以作为我国保险市场“稀薄”的表现和证据。而产生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掌握保险信息较少的一方——保险需求者,对掌握保险信息较多的一方——保险供给者的信任程度不够,致使保险需求者的投保量达不到应有水平,因而出现了保险市场的“稀薄”现象。
(二)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
传统的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为遭受灾害者提供补偿,以便其能够克服灾害、恢复生产、维持生活、保证一定的生活质量。现代保险产品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投资功能。若保险消费者参加保险,则保险的两大功能就能得到顺利实现。但由于保险代理人欺诈误导客户,致使消费者在投保时徘徊不前,犹豫不决,最后可能作出少投保甚至不投保的决策;当遭受灾害打击时,消费者就不能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和经济赔偿,当然更无法获得资金增值的利益。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全社会保险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保险的功能也丧失殆尽。
(三)影响保险业的发展
在现代社会,需求越来越成为刺激供给的重要因素,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产业的发展状况。各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实践表明,保险需求越大,保险业的发展也就越快,这是因为:(1)多数法则证明,保险单位越多,保险损失的概率也就越稳定,保险业的发展也就越能走上正轨;(2)保险费越多,保险人越能积累保险资金,也就越有能力提供风险保障。保险代理人是连接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桥梁,代理人欺诈误导消费者致使保险需求者较少或不去投保,其对保险业的发展所起的羁绊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说,保险代理人的道德问题是限制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分析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保险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所选择的欺骗误导投保人等失信行为有一定的内在原因。下面将通过对比保险代理人守信失信两种情况下的成本收益来分析代理人行为。
(一)基本的假设前提
1.保险代理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
2.保险人利润最大化在此表现为防止代理人道德问题的发生;
3.只有金钱对人有效用。
(二)模型的构建
1.惩戒成本的大小能够影响代理人的选择
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按保费的30%提取佣金,以后各期不再提取。假定代理人所要展业的保费是1000万元,如果代理人欺诈误导投保人等失信则能够招揽到保费1000万元,如果代理人守信的话只能招揽到保费500万元。保险人为了防止代理人道德问题等失信行为的发生,对有道德问题的代理人给予一定的惩戒,假定其对代理人的惩戒成本分为四种情况:(1)惩戒成本为0;(2)惩戒成本为100万元;(3)惩戒成本为400万元;(4)惩戒成本为无穷大。
为了分析方便,下面列表来分析保险代理人在四种不同惩戒成本下对比成本收益所选择的守信与失信行为。
情况1下,保险人对代理人的道德问题如果不加以任何惩戒的话,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失信,使保险人蒙受很大的损失(因代理人的失信最终由保险人来承担)。在情况2下,保险人对代理人的失信给予一定的惩戒,但是代理人在对比了守信和失信的成本与收益后还是选择了失信,原因是代理人的失信利益大于守信利益。情况3就不同了,保险人大大增加了代理人的失信成本以至超过了失信收益,使守信利益大于失信利益,代理人选择了守信,这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代理人道德问题的发生。情况4下,失信成本为无穷大,那么不管代理人面对的保费有多大,代理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守信,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代理人道德问题的发生。
2.收益的大小也能够影响代理人的行为选择(假定惩戒成本不变)
假定代理人按保费的20%提取佣金,以后各期不再提取,假定代理人所要展业的保费是1000万元,如果代理人欺诈误导投保人等失信则能够招揽到保费1000万元,如果代理人守信的话只能招揽到保费500万元,保险人为了防止代理人道德问题等失信行为的发生,对有道德问题的代理人给予一定的惩戒,假定其对代理人的惩戒成本分为四种情况(1)惩戒成本为0;(2)惩戒成本为100万元;(3)惩戒成本为400万元;(4)惩戒成本为无穷大。
在表2中,佣金比例为展业保费的20%,与模型1比较,惩戒成本不变,而代理人的佣金支付比例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代理人在情况1、3、4下的选择与模型1结果一致。只有在情况2下选择了守信,因为在情况2下,守信利益与失信利益一样,没有必要选择失信(失信利益没有大于守信利益)。在惩戒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代理人在佣金比例30%时选择了失信,而在佣金比例20%时选择了守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首期佣金比例高导致了代理人道德问题的发生。
四、防范保险代理人道德风险的措施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保险代理人的失信成本低及短期诱惑大导致了代理人道德问题的发生。要解决代理人的道德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降低首期佣金支付比例而提高后续期佣金支付比例,延长佣金发放年限
从表1与表2对比中可知首期佣金支付比例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个人代理人为追求销售业绩和自身利益,误导、诱导投保人的道德问题时有发生,危及保险行业信誉和保险代理人的形象。最好的佐证就是寿险业的高退保率,2003年人寿保单退保率为6.83%,而2004年这一数字为10%(同期美国寿险业的退保率仅为2%)。2005年寿险退保金达到486.9亿元,同比增长56.18%,其中中资寿险公司的退保金为480.27亿元。所以降低首期佣金支付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代理人道德问题的发生。
(二)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
从表1中可知保险代理人产生道德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失信成本不高。对此应加大对代理人的失信成本,让失信者得不偿失,甚至付出法律上的代价。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能建立健全有关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执行力度,严惩代理人的道德问题等失信行为。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在有关制度设计方面做些改进。例如,可以适当提高保险代理人的准入门槛,但逐出条件更为严厉。也就是说加大代理人进入保险行业的成本,提高因不守信而被永久逐出保险行业的可能性。这就使某些企图失信的人因为高额成本而只能选择守信。
(三)建立代理人风险抵押基金制度能减少道德问题的发生
例如,在签订代理合同后,代理人按一定的比例存入风险抵押金账户,直至存满一定数量后不再扣除。一旦代理人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发生欺诈保户、隐瞒实情等事件,保险人根据损失从风险抵押账户中扣除一定金额弥补损失,并继续从当日开始扣除佣金的一定比例直至基金账户存满规定的数量,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不良代理人”的违规行为。
(四)使失信成本趋于无穷大
怎样才能使失信成本趋于无穷大呢?那就是树立信誉机制。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的一个方法就是建立信誉。信誉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就是区分市场。信誉把因信息不对称而混乱不堪的市场变得清晰起来。信誉好的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信誉不好的被淘汰甚至不能从事其他交易,这样使失信者的成本趋于无穷大。具体到保险市场对策如下:
1.建立信誉等级制度
目前,我国由于缺乏一种适应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信誉体系,各保险公司应对本公司的代理人进行信誉评级,并将代理人的信誉资料公布于众,但是保险公司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代理人的市场业绩或道德素质提供虚假的信息。因此监管机构应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保险公司进行经济惩罚,使其损失大于提供虚假信息所得。这样可以依据保险公司提供的代理人的信誉资料(如发生理赔的概率、拒付占总理赔发生数的比率、拒付索赔中属于道德风险的案件数等指标的客观的量化评估),对不同代理人的表现划分不同的信誉等级。
2.建立保险代理人市场
保险代理人市场主要由一些专业的代理人机构、个人代理人和兼业代理人等组成,每个代理人根据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代理人信誉指标确定在代理人市场的信誉值。保险代理人市场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为代理人信誉指标提供一个显示平台,保险人很容易通过其显示的信息来选择自己的代理人。在代理人市场上,保险公司可根据代理人不同的信誉等级支付不同的代理费,代理人只有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信誉等级才能实现更大的收入,理性的代理人不会为短期利益而影响市场声誉的。信誉差的可能被淘汰出保险代理市场,甚至不能从事其他市场交易(因为其信誉值已经公布于众,其他经济主体会慎重考虑与其进行交易)。
总之,信息不对称下保险代理人的道德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险代理人信誉信用体系,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代理人的道德问题,从制度上规范代理人的行为,化解代理人风险,从而促进保险代理人队伍的发展与完善,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推动保险代理人队伍向规模化、正规化、国际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