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与投资理论的新发展: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发展论文,经济学论文,国际贸易论文,理论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的国际贸易与投资理论不仅出现了日益融合的趋势,而且在此基础上有了新的进展。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Paul R.Krugman(1979,1980)提出的收益递增与不完全竞争模型,90年代前半期Gene M.Grossman和Elhanan Helpman(1994)提出的国际贸易新政治经济学理论,以及Gene M.Grossman和Elhanan Helpman(1991)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在国际贸易与投资中的开拓性运用,都为国际贸易与投资理论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21世纪初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国际贸易与投资领域的扩展,为人们认识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组织形式及其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尤其是对分析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及其组织形式选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以至于Robert C.Feenstra(2004,406-407)认为其将会取代上述领域而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新焦点。
一、内部化理论与交易成本分析
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和理论解释跨国公司的组织行为绝非一个新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就开始渗透到跨国公司理论的研究中。P.J.Buckley和M.Casson(1976,1979)所创立的内部化理论明确指出:内部化就是要建立企业的内部市场,利用企业内部的协调来避免交易成本过高所造成的市场失败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随后M.Casson(1979),A.M.Rugman(1981)和J.-F.Hennart(1982)又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化理论,使其成为了一个较有影响的有关跨国公司贸易和直接投资组织形式选择的理论。
内部化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有着极其神似的地方,两者都强调企业扩张边界取决于企业内部协调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的衡量。内部化理论认为跨国公司内部化组织行为取决于公司专有技术、声誉和原材料与零部件市场的不完善。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是不同的:前者以隐含(tacit)知识的形式存在且不受法律保护,而后者受到了专利制度的保护。产生于发达国家企业内部的专有技术一般在发展中国家具有潜在的利用价值,而且可以以较低的边际成本转移。但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困扰,专有技术市场并不存在。发达国家企业的声誉资本可以在另一个国家获利,企业可以选择特许权契约和内部化来使用这一资本。特许权契约可以通过让特许权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使用授予特许者的商标,并受授予特许者一定的行为约束。但搭便车问题会使这一契约安排无效,因为特许经营者可能会以降低的产品质量来获得最大利润,从而损害授予特许者的利益。当跨国公司价值链的不同阶段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参与者决定时,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供给对跨国公司是十分重要的。尽管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现货市场和长期契约安排来解决,但在某些情况下将某一部分内部化可能会更有效率。由此可见,内部化理论更加强调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和企业内部化组织形式选择之间的关系,而新制度学派则是从一般意义上强调企业组织边界的决定因素。
从两种理论产生的时间顺序看,跨国公司的内部化理论极有可能是受到了新制度学派的影响。尽管Ronald H.Coase(1937)的《企业的本质》一文发表后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在20世纪70年代新制度经济学已经相当的完善,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经济学家也逐渐增多,其学术论文也频繁在《美国经济评论》等国际主流经济学杂志上出现,俨然成为了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经济学流派。鉴于此,内部化理论来源于新制度学派的说法在西方国家并非不存在。也许是为了给自己正名,内部化理论的创始者之一J.-F.Hennart(2001)对以上说法颇有微词。他认为内部化理论是由P.J.Buckley、M.Casson和其自己独立创造的,受到了J.McManus(1972)的影响,但与O.Williamson (1975)没有任何联系,因为两者在交易成本和资产专用性概念的使用上有很大不同。既然是为内部化理论的独创性进行辩解,J.-F.Hennart就应该理清这一理论和新制度学派的关系,尤其是和Ronald H.Coase的企业理论的关系,但J.-F.Hennart并没有这样做,只是强调交易成本理论是一种分析方法而不是一种在逻辑上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理论,不同的学者在使用上存在不同。因此我国学者藤维藻和陈萌枋(1991)推断跨国公司内部化理论是受了Ronald H.Coase的影响而产生的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无论是否受到了新制度学派的影响,内部化理论充分使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范式是毋庸置疑的。交易成本、资产专用性、不完全契约这些概念频繁出现于内部化理论的文献中,这表明国际贸易与投资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实现了初步的整合,为我们理解跨国公司组织形式与国际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与此同时,基于生产要素价格和市场结构的跨国公司组织行为分析也在逐步地融入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和理论当中。Elhanan Helpman(1984)在对纵向型跨国公司进行分析的垄断竞争一般均衡模型中,公开承认企业特定资产的概念来源于O.E.Williamson (1981),James R.Markusen(1984)同样也使用了这个概念。这两篇文献是公认的关于纵向和水平型跨国公司分析的经典文献。这为20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与新制度学派理论的进一步整合奠定了基础。
二、不完善契约、不完全竞争与市场厚度
正如上文所指出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从20世纪70和80年代开始渗透到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当中,但是无论是基于交易成本分析的跨国公司组织理论还是基于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都没有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即任何一家企业在进行边界扩张时均有四种选择:国内一体化和外包,国外一体化和外包,或者对一家企业来说这四种组织形式均存在。前两种组织形式并不涉及国际贸易,而后两种形式则涉及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和国际外包。企业如何在这四种组织形式之间进行选择需要考虑市场不完善、要素价格、市场结构等多种因素。这种综合性分析是20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的一个热点。
John McLaren(2000)假定某一产业存在n对上下游企业,每一个上游企业在进行了一定的沉没成本投资后生产一种不可分割的、下游企业使用的专用中间产品,由此必须面对被下游企业锁定的难题。如果上游企业能够在市场上找到与其产品匹配的下游企业,那么它在与下游企业进行谈判时就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这一机制会导致市场厚度的增加,即所谓的“市场厚度原理”(Market-thickness Principle),或者说n对上下游企业中形成的非一体化企业越多,那么上游企业所面临的锁定难题的概率就会越小。市场厚度的增加具有极强的经济学意义。纵向一体化具有负的外部效应,因为它会导致其他企业难以通过市场寻求合作伙伴。如果两个国家有相似的产业,而且面临锁定难题,那么对外开放不但会增加上游企业的谈判筹码,而且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因而也有利于全球生产效率的提高。
Gene G.Grossman和Elhanan Helpman(2002)借鉴了“市场厚度原理”这一概念,在封闭经济和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条件下建立了企业纵向一体化和外包组织选择的一般均衡模型,其中外包采用契约方式而不是拍卖方式,专业化投资先于中间产品供应商与最终产品生产者的谈判。由于支付采取分割利润的方式,零部件的市场交易为零边际成本,最终产品的生产取决于中间产品供应商供给零部件的数量。那么在这些条件约束下,企业采取一体化和外包组织的一般均衡状态取决于企业之间匹配信息搜寻技术的进步(如IT技术的影响),最终产品的可替代性以及中间产品供应商和最终产品生产者之间谈判力量的分布(如最终产品密集使用中间产品)。
以封闭条件下的企业组织选择一般均衡模型为基础,Gene G.Grossman和Elhanan Helpman (2003)又进一步分析了产业均衡中的外包和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产业均衡状态的组织形式取决于一体化生产者的边际成本、市场规模(消费者支出的数量)、特定关系投资契约和出口零部件国家的工资水平。一体化生产者的边际成本越高,参与外包的最终产品生产者的比例就会越大;消费者支出的数量越高,或者说市场规模越大,越有利于企业参与外包;契约执行环境越好,外包组织形式就越流行;处于南部的发展中国家工资水平越高,处于北部的发达国家参与国际外包企业最终产品生产者的比例就会下降,处于南部发展中国家中间产品供应商的市场份额也会下降。
为了说明国内外包和国际外包的关系,Gene G.Grossman和Elhanan Helpman(2005)建立了国际外包和国内外包竞争的垄断竞争模型,在这一模型中处于发达国家某一产业中的最终产品生产商必须外包部分生产活动。企业可以选择技术先进和法律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也可以选择工资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约束条件为:必须寻找符合自己需要的特殊技能合作者;必须说服潜在的供应商生产符合自己需要的中间产品;而且必须在一个不完善的契约环境下进行必要的特定关系投资。那么在这些条件下,企业外包的区位选择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1)国家规模会影响市场的厚度,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会优先考虑拥有更大规模市场的国家,因为企业在这些国家更有可能找到具有合适技能、愿意提供专业化中间产品的供应商;(2)在通讯和运输等基础设施较好和投资技术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因为基础设施的改善可以减少搜寻成本,而投资技术的进步(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更有利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从事外包活动;(3)专业化零部件所需技术决定了合作者是否愿意进行某一类型的投资。(4)缔约环境会影响企业说服合作者进行特定投资的能力。
为了说明发达国家哪些企业会成为跨国企业以及这些跨国企业的组织形式,Pol Antràs和Elhanan Helpman(2004)建立了内生性企业选择模型,分析了决定企业组织形式的因素。假定处于发达国家的最终产品生产者需要两种零部件,一个由自己在国内生产,而另一个必须由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间产品生产商供应。最终产品使用自己生产的零部件的密集度系数为μ,企业的特定生产系数为θ。根据Marc J.Melitz(2003)的企业特定生产系数影响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阐述,当最终产品密集使用自己的零部件时(即μ的值较大),企业采取一体化的决策会改善产品的效率,但会增加固定成本。那么在同一产业内部,企业组织形式的一般均衡状态为:最有效率的企业采取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的组织形式,次级有效率的企业采取在国外进行外包的组织方式,再次级的企业采取在国内直接投资来保证中间产品的供应,而最没有效率的或者处于生存状态的企业则采取在国内进行外包的组织方式。
为了说明跨国公司组织形式选择的组合,Gene G.Grossman,Elhanan Helpman和Adam Szeidl(2005)建立了跨国公司组织最佳选择模型。假定存在北部(发达国家)和南部(发展中国家)生产不同差异产品的企业,每家企业都具有生产某一产品的特定生产率,生产函数为凹性规模收益不变函数,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生产商之间存在缔约难题,且中间产品可以选择在国内或国外、企业内部或外部生产。在没有运输成本且最终产品组装成本不变的条件下,对于较低水平的在其他国家生产中间产品的固定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一般均衡状态选择有:生产效率最低的企业选择在国内进行中间产品生产和最终产品组装;中间生产水平企业选择在南部生产中间产品,在国内组装最终产品;最有效率的企业则将两种活动都放在南部。对于中间水平的在其他国家生产中间产品的固定投资只有两种最佳选择战略:低生产率企业将所有活动局限于国内,高生产率企业将所有活动放在南部国家。对于高水平的在其他国家生产中间产品的固定投资,低生产率企业将所有活动放在国内,高生产率水平企业将所有活动放在南部国家,而处于中间水平的企业将中间产品的生产放在国内,将这种产品的组装放在南部国家。低水平运输成本的选择与上述相同。中间运输成本情况下,低生产率和高生产率企业的选择没有什么变化,而中间生产水平企业则有一定的变化,且关键取决于生产效率。在高水平运输成本条件下,不同生产水平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选择的灵活性更强。一言以蔽之,企业会根据自己的条件来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而且这些形式之间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三、产权与激励制度
如果说以上分析只是将新制度学派的分析方法或者个别概念融入了国际贸易与投资理论的分析之中,用于说明不同条件下跨国企业组织形式一般均衡状态的不同,那么直接以新制度学派的经济理论为分析框架来解释跨国企业的不同组织形态将会更加引人入胜。
Pol Antràs(2003)使用Grossman J.Sanford和Oliver D.Hart(1986)的产权理论分析了同一产业内部同质(homogeneous)公司一体化组织形式选择的一般均衡情况。为什么资本密集型产品在跨国企业的边界之内交易,而劳动密集型产品却采取了市场交换的形式呢?Pol Antràs扩展了Grossman J.Sanford和Oliver D.Hart(1986)的产权理论,允许资本投资的可转移性情况存在。在谈判权力微弱的情况下,中间产品供应商生产某一特定部件的投资会面临被最终商品生产商锁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最终产品生产商减少中间产品供应商投资不足的最佳选择是与其分摊资本中的特定关系投资,或者说进行投资分摊,这样可以减少中间产品生产商所面临的锁定问题,但却增加了最终产品生产者面临中间产品供应商机会主义行为威胁的程度。如果资本投资份额足够大,尤其是在资本密集型投资的情况下,事前效率要求最终商品生产者必须有剩余控制权,因此会导致纵向一体化的出现。与固定资产投资相比,劳动的投入是很难进行分摊的。这或许是因为中间产品供应商远比最终产品生产商对劳动者了解得多,也或许是因为管理工人要求厂商必须亲临现场。因此,跨国企业在资本密集型中间产品的生产上一般采取纵向一体化的组织方式,而对劳动密集型中间产品则采取外包方式。
Pol Antràs与Elhanan Helpman(2004)合作,对企业一体化或外包选择行为进行了内生性分析,而这一分析植根于Grossman J.Sanford和Oliver D.Hart(1986)的最优契约设计理论基础之上,即契约的设计不能事前选择剩余的分配规则,而是由所有权结构和中间产品区位的选择来影响剩余的分配。这意味着跨国企业是在根据不同国家对所有权保护程度的不同和纵向一体化与外包之间进行权衡,而这种权衡会使不同生产效率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
以上两份文献中的产权制度安排是以企业控制权直接来源于固定资产投资为特点的,而且对剩余分配是在投资沉淀以后跨国公司与中间产品生产供给者进行谈判。而Gene G.Grossman和Elhanan Helpman(2004)则另辟蹊径,采取了委托-代理分析框架。假定委托人拥有一项特定商品的生产技术,但需要一个熟练技术合作者将其生产出来。合作者需要监视基本部件的生产。委托人可以雇用合作者为部门经理人,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需要提供生产零部件的关键投入,并为其雇员(合作者)构建激励合约;另一种选择是寻求距离性零部件供应商(国内或国外)。假定如果委托人选择纵向一体化企业组织,与距离型合作者相比,尤其是和国外的距离型合作者相比,委托人可以监视合作者(经理人)的部分活动。同时假定委托人用来激励代理人的契约会因组织形式的不同而有差异。在这种条件下,同一产业内部的不同企业在均衡状态的组织形式是不同的。最没有生产效率的企业选择将零部件的生产分包给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因为对这些企业而言给国外合作者提供强有力激励的能力更为重要。处于中间生产效率的企业选择一体化的组织方式,稍微缺乏效率的企业会选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而相对有效率的企业会选择国内纵向一体化的方式。在国外选择独立性合作者是最有效率企业的首选,因为有能力提供高水平激励的企业委托人会将投资成本提供给独立的供应商,而不是经理人。
四、评论
仅就上文所列举的文献内容而言,新制度经济学向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的渗透的确可以为我们理解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组织问题提供新的视角。
新制度经济学向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的渗透并不是要取代传统的比较优势和跨国公司理论,仅是从新的角度对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理论进行了新的整合。例如Pol Antràs(2005)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展到契约的可执行程度和跨国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经理人在选择零部件来源时,面临着在发展中国家低成本零部件和不完善契约所导致的扭曲之间的抉择。跨国公司在最终产生中使用自己所生产的零部件的密集度越高,由发展中国家供应商提供零部件就越没有吸引力,因为跨国公司必须承担不完全契约的全部成本,这会抵消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低成本的优势。当零部件生产有足够大的边际产品,发展中国家的低工资对企业利润有足够的影响时,也会抵消发展中国家契约不完全所造成的扭曲。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之间存在一个临界点。但由于契约摩擦的存在,跨国企业的新产品开始在本国生产,当产品足够标准化时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但仍然是在同一企业边界之内;直到最后阶段才由发展中国家的独立企业进行生产。由此,Pol Antràs利用产权理论完善了Raymond Vernon(1966)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这是一个典型的整合例子。
新制度经济学向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的渗透并不是将其理论简单地推及到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而是在概念上有所创新。例如被普遍采用的市场厚度概念。从传统的新制度经济学看企业边界的扩张并无负的外部效应存在,但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这一逻辑是不成立的。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存在绝不是简单地对距离型中间产品贸易的替代,这一替代会减少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机会,从而对国际贸易总量的增加有着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因此从理论经济学的角度看,由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所推理出的市场厚度概念某种程度上是对原理论的扬弃。
新制度经济学向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的渗透有着相似的分析框架。一般情况下,都存在中间产品的购买者和供给者,由此引入市场厚度概念;不同国家不同程度的契约不完全因素;内生性的比较优势,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成本差异等。这一类似的分析框架表明,尽管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拓展,新制度经济学和国际贸易与投资理论的整合已经逐渐趋于成熟。
新制度学派的经济理论对我们理解跨国公司的贸易和投资行为提供了极大的帮助,有助于发展中国家解决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所面临的一些新问题,如发达国家的哪些企业会服务于发展中国家市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服务?是直接出口还是选择对外直接投资形式?哪些因素影响了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选择纵向一体化或外包战略?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发展中国家发展外向型经济条件下的政策选择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发展中国家企业以外包方式参与跨国公司的活动有助于对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接触、吸收和创新,而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采取绿地投资的方式会减少本国实现技术后发优势的机会。因此发展中国家如何通过内部法律环境的治理来改善跨国公司的预期,从而使本国企业多参与跨国公司的外包生产活动具有极强的政策性意义。
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面临着技术瓶颈的约束。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一般对技术密集型产品采取一体化的生产方式,而将劳动密集型中间产品以外包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生产。例如日本的索尼公司现在基本上是一个推行一体化战略的跨国公司,而美国的波音公司则是一个积极在全球各地推行外包战略的巨型客机供应商。这一现象背后所隐藏的因素可能十分复杂,但必定与跨国公司的核心技术控制有着密切关系。或者说,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和外包组织方式与核心技术的控制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技术瓶颈问题还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尤其是核心技术,不可能完全依靠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获得。当然,这也是一个值得我们进一步努力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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