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负面影响及其教育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负面影响论文,对策论文,政治素质论文,大学生思想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引发的一场技术革命,与历史上任何一次壮观的科技革命一样,因特网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人们以往的工作、学习、生活、交往与思维方式,并深刻地影响着当今世界和未来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科技变革与发展的进程。因此,有人预测:“21世纪人类将由工业社会进入一个以创造和分配信息为基础的网络社会”。为了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我国政府制定了《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出:“本世纪末完成政府各部门、重点高等学校与科研单位同国内外网络联贯工作,在此基础上,下世纪头十年实现因特网、全国信息网络全面相通,计算机进入25%的家庭,进而在2020年实现50%的家庭普及计算机,光纤网伸向40%的家庭。”并确立1999年为“政府上网年”,以此推动中国“网络社会”的发展。近来,教育部为了普及网络知识提出:“2001年起中小学将逐步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在条件成熟时将其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这些将为21世纪中国“网络社会”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高等院校由于在信息资源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使其成为中国“网络社会”发展的前沿。随着校园网络技术教育的发展及普及,以大学生为主体的上网人群日趋增多。而且,今后“网上新生代”的日渐成长并进入校园,“网络社会”的发展对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心理发展、价值观念和政治倾向等方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对我国传统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理论与方法提出严峻的挑战。“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核心与灵魂。为此,研究“网络社会”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负面影响及采取何种教育对策以适应其发展的需要,这个崭新的课题在当前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
众所周知,任何科学技术都是一柄“双刃利剑”。在我国“网络社会”发展刚刚起步的今天,我们应当重视它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产生的正负面的影响。一方面,它开辟了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新领域,形成了新的网络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要求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更高的水准,并促进他们在道德观念、生活态度、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心理发展、价值取向等方面表现出新的发展与提升,在内心深处把知识、智慧与创新当作个人终身追求的核心价值,同时也激励和教育大学生必须具备严于律己、追求真理、崇尚实践、实事求是、敢于探索、团结协作的进取精神。它为加强和改进今后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也带来了一些始料不及的负面影响。由于它与现实社会相比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如:(1)隐匿性。网络社会是以虚拟技术为基础的。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以间接交往为主,以符号化为其表现形式。现实社会中的诸多特征,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社会关系等都被“淡”去了,人的行为也因此具有了“虚拟实在”的特征。(2)开放性。 网络信息的全球交流与共享,使时间和空间失去了意义。人们可以不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自由交往,它们之间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等的冲突与融合变得可能。(3)自由性。 “网络社会”分散式的网络结构,使其没有中心、没有层次、没有上下级关系,与现实社会中人的交往相比,“网络社会”具有更为广阔的自由空间,传统的监督和控制方式已无法适应它的发展。(4)异化性。 “网络社会”中的交往主要是以人机对话或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交流,它使人趋向孤立,冷漠和非社会化,容易导致人性本身的丧失和异化。这些特点导致了我们在封闭环境中建立的传统的说教式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论与方法已不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需要,在高校中也由此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1996年4月, 我国高校发生了首例利用因特网实施的电子邮件案,被告假借原告的名义,通过因特网向美国密执安大学发去一封拒绝留学的电子邮件,使原告丧失了入学资格,此案在高校中引起很大的反响。1999年5月, 在美国轰炸我驻南使馆事件发生后的敏感时期,浙江大学发生了一起日本留学生殴打我国学生的事件,由于因特网的联系使这一消息迅速在各高校中传播,某些学生借此机会在网上发表了一些偏激言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校园的稳定。与此同时,厦门大学亦发生了一起学生在校园BBS上发布校方要对游行期间学生的过激行为进行处理的政治谣言,此事在学生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1999年10月重庆大学某学生设计的一个远程控制网络的软件却成了破坏性极强的计算机病毒,经发现后引起新闻媒体的极大关注。此外,在因特网上还常常会发现某些学生发表对高校管理的不满言论,对校领导及个别教师进行人身攻击,抨击我国的政治与民主问题,少数不负责任的学生还在网上张贴内容不健康的文章。而且,在大学里痴迷于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业及上黄色和反动网站的学生也屡见不鲜,一些境外民运分子和西方反动势力还借此对他们进行反动宣传和思想文化渗透,误导了一些缺乏鉴别力的学生,这些都成了高校的不安定因素。但我们的学生当前是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的呢?1999年初,北京联合大学曾对五所高校的学生使用Internet的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查,调查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大学中已经接触和使用过Internet的学生(即所谓的“网民”), 发放问卷480份,收回有效回卷438份,这些学生中工科占45.9%,理科占28.3%, 文科占21.5%。调查问卷中对于“在网络交往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这一观点,有38.8%的人表示“现在做起来很难”,还有5.3%的人认为“没有必要”。有14.4%的人认为网络使用会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同时,也有15.3%的人认为网络的使用会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平。还有46.6%的人表示“很难确定”。对于“网络黑客”的行为,有26.3%的表示“黑客有高超的技术, 令人佩服”,16.7 %的人认为“黑客的行为促进了网络技术的发展”,还有24.4%的表示“不好说”。只有24.2%的人明确表示,“黑客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严厉惩罚并尽力杜绝”。并且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对“是否有网络违规或违法行为”的,有12.5%的人承认曾经“获提他人的邮件”,9.8 %的人曾经“查阅黄色图片或文字”,8.6 %的人曾经“获得机密或他人的私人信息”,还有5.4%的人曾经“发布了不健康的信息”。 由此可见:人们所担心的网络使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已对高校学生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当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研究“网络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才能为尽快找出教育对策提供理论与方法的借鉴。
二
“网络社会”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负面影响从理论上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社会”中信息的传播打破了原有国家、地域之间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约束,使人们在网上交换信息的过程中,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传统、思想观念、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冲突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大学阶段恰是学生世界观和人生观确立的关键时期,这种冲突对他们的影响就更为明显,它容易破坏学生已经积淀到心理层次的思想、价值和文化。目前,我国的网上信息建设仍处于较为落后的状况,要得到高效益信息服务,就必须求助于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数据库,而这种求助势必导致大量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内容的乘虚而入。以网络为媒介的思想和文化的渗透力将更为强大,会造成学生原有稳定的传统文化的分裂和趋异,对他们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和政治信仰的歧变将产生重大影响。
(二)“网络社会”中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规模、影响的地域范围还是媒体的表现形式等方面都远远超过了以往的大众媒体,它给人们提供了极大自由度,并摆脱了传统社会的管理与控制,这使得“网络社会”在政治宣传和动员中充分展现了混沌学所言的“蝴蝶效应”(一只纽约的蝴蝶扇动翅膀,导致了北京上空的风暴)。当某个有影响的事件出现以后,在网络上各个电子公告栏(BBS)、新闻组(Nems-group)以及邮递列表(Mailing-list)等地方会迅速做出反应, 并以“多对多”(Many-to-many)的交流形式在电子空间里“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源于民众的自发抗议很快就会自发形成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如1999年12月初刚结束的西雅图WTO部长级会议外的民众示威活动, 正是通过因特网来串联和组织的。即使是对媒体和舆论予以高度控制的国家和地区也不例外,如1999年7月前“法轮功”所组织的几次示威和抗议活动, 因特网在其中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另外,因特网在人们思想和意识形态煽动方面所具有的强大功能,使它能够干预到具体的社会、经济及政治等事件的决策和进程。
(三)“网络社会”是个高度信息化、自动化的社会,它实现了人们快捷联系的梦想。但随着人们在工作和日常生活的“终端化”,传统的具有可视性、亲和感的人际交往将大为减少,这会极大地改变人们情感沟通的方式,人际情感是需要人与人的社会交往来维系的,如若终日与电脑终端打交道,缺乏活生生的、感性的、身体的联系,就容易造成人际情感的逐渐萎缩和淡化,久而久之,会使人趋向于社会分隔化和个人孤立化,导致人们交往能力的下降,个人也容易产生紧张、孤僻和冷漠等健康问题。另一方面,“网络社会”的虚拟性也会产生新的人际情感沟通方式,人们在其中很容易获得为人处世的成就感和满足感,甚至感受到自身价值和终极关怀。当人们在虚拟世界获取的快乐比现实世界多时,就可能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网络交往中;而每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他们只会更加依赖网络,只愿在虚拟的数字世界中寻求完美人生,使其更加消极失望地对待充满缺陷的现实世界。大学阶段是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和关系形成的重要时期,由于网络交往与现实交往大不相同,有时难以形成真实可信和安全的人际关系,学生在网络交往中一旦受骗,也容易对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产生怀疑、敌意和悲观的态度(典型的如网上恋情)。
(四)“网络社会”开放的、自由的信息系统提供的是一种崭新的,动态的和超文本式的传播模式,这种人机系统高度自动化、精确化而缺少人情味,容易导致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他人和社会的幸福漠不关心。并且在“网络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是以计算机为中介,人们感受不到对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反应,以为不是在与人而是在与机器打交道,若长期与多媒体画面交流,容易使人产生精神麻木和道德冷漠的问题,并失去现实感和有效的道德判断力,严重时会导致人性本身的丧失和异化,出现一些反人类的极端事件。如西方学者描述的那样,“热衷于在闪烁的屏幕前进行着假想的毁灭,让自己的闲暇充满着好战尚武之举的电子游戏迷,早已将正义感和道德感置之度外;大规模的杀戮被视为一种威慑,尸体只不过是一串统计数字,4000万人的死亡被当作一次胜利,战争的连续升级被看成是和平,他们的正义感和道德规范更是无从谈起”。据调查,大学里有不少学生上网的大部分时间里不是在学习而是在玩网络游戏,精于此道的人也不少,当前网上游戏的大部分充斥着战争、暴力、凶手等血腥内容,痴迷于此的学生容易养成冷漠、无情和自私的性格,既不关心集体,也不关心他人。
(五)“网络社会”无边无际,瞬息万变,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新鲜与刺激的同时,有可能沉溺于其中而不能自拔,并容易感觉到自身的渺小与无能,适应的压力会急剧增大。专家认为:“网络社会”的确存在着适应和发展困难的因素日益增加,辅助和支持个体适应和发展的因素相对落后的现象。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个体的适应任务极其艰巨,但又无法从现实生活中获得有效的支持。适应的相对平衡期不断缩短,动态调整期相对变长,个体的经受的应急压力必然增加。经常处于应急状态,容易诱发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同样,对大学生而言,在“网络社会”中适应的困难会变得越来越突出,经常上网的一些学生中已出现了焦虑、苦闷和压抑的情绪。此外,由于人际关系的疏淡,交往能力的下降,以及“网络社会”的虚拟实在,也会极大地削弱学生的心理承受力,导致新的心理问题出现,严重时容易诱发“因特网综合症”,在西方的发达国家,一些“网虫”可以没有家庭,可以辞去满意的工作,可以抛弃身边的亲人,甚至可以按照网上的旨意去自杀,但他们绝不能离开网络而生活,在他们心目中,网络是至高无上的。虽然这种因特网痴迷(IAD)在国外较为常见, 但国内现在也有不少学生对因特网“一往情深”,这将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六)“网络社会”采用的是分散式网络结构,正如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尼葛洛庞蒂教授描绘那样:“这种分散式体系结构令因特网能像今天这样三头六臂。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府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可以说,因特网已成为一个不需要护照、没有边防检查站、出入境畅通的“数字化王国”。人们在其中摆脱了传统社会的管理和控制,有一种“特别自由”的感觉和“为所欲为”的冲动。这容易使他们忘掉自己的社会角色、社会地位和社会责任,做一些平时不可能做、也明显是不道德的行为。如,在网上喋喋不休、散布虚假,不负责和无聊信息,进行网上漫骂与人身攻击等现象也常能见到。这不但消费他人的时间,也消费社会网络资源。“网络社会”为人们提供的极大自由度,远远超出人们社会责任的范围,由此引起的道德失范问题也愈来愈多,也愈来愈严重。它产生的危害会破坏网络秩序,并威胁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大学阶段也是学生道德观进一步确立的重要时期,由于“网络社会”的隐匿性,使得外界不易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在因特网上相对减弱。这种影响一旦反馈到现实生活中,容易使学生不自觉地放松自我的道德约束,导致他们道德责任感的削弱和自由意识的泛滥。
(七)“网络社会”中信息的传播是全球性的,在网上世界各国道德法律的规定各不相同,有些行为如:赌博、同性恋、色情服务等在某些国家道德上是允许也是合法的,而我国却是不道德或违法的。但在“网络社会”中借助虚拟技术的帮助下可以使人们的身分、行为方式、行为目标等得到隐藏和篡改,大学生如若没有相当的是非鉴别力和道德约束力,面对网上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诱惑,其思想道德素质将会受到极大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同时,“网络社会”中由于主体的匿名匿形而导致的模糊性问题越来越多,有时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很难得到判断。在网上可以避免与传统意义的社会直接接触,他人难以有针对性地做出反应并采取制裁措施,这些对于一个有犯罪企图的人来说,显然是极大的诱惑和鼓励。并且,当前国际舆论对于网络犯罪案件的宣传,使不少人觉得网络犯罪是个人智慧、能力与胆识的体现,它既不伤天害理,也不凶狠残暴,只是一种“孤胆英雄”式的“壮举”。在个人主义盛行的西方国家,许多人并不以为其可耻,反而羡慕和钦佩这种行为,这种善恶不分、是非颠倒的舆论导向对网络犯罪更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近年来,利用计算机窃取机密情报,进行金融诈骗、偷盗、制黄贩黄、侵犯知识产权、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及蓄意破坏网络等等的违法犯罪案件在我国也日渐增多。
三
虽然就我国目前而言,“网络社会”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产生的负面影响只是初露端倪。但从他们中已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的复杂性来看,已不是纯粹技术所能解决的,它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心理、伦理、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为此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加强研究,以尽快找出教育对策。我们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当前要充分利用“网络社会”所创造的机遇和提供的条件,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教育以适应其发展的需要,并尽量克服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才能使我们充分享受它所带来的进步性和优越性。那么,如何教育和培养出适应“网络社会”需要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本文拟对此谈谈个人在探索中的几点思考。
第一,必须充分利用“网络社会”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强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与引导。首先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遵守网络行为规则,维护“网络社会”秩序,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同时发挥教育的“濡化”和“涵化”作用,以培养大学生文化自省、选择、判断能力和批判意识。使他们能在浩如烟海、精芜并存的信息大潮中分清良莠、去伪存真,抵制那些庸俗、低级、劣质、反动信息的侵蚀与诱惑,从而避免种种困惑、失落与盲从。其次要充分发挥网络本身所具有的优势,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发展。对网上一些“灰色”讨论,要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对大学生要进行网上心理健康教育,可以通过网络组织专门的讨论、交流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活动,以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再次要尽快把网络伦理作为学校的一门基础性教育课程(如美国的杜克大学就对学生开设了“伦理学与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并要把它的教学内容引入我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之中,使学生将网络伦理和网络技术置于同样重要的地位认真学习并加以遵守。要让大学生参与“网络社会”的信息管理与研究工作,以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精神,促使他们成为“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主体,承担起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重任。
第二,必须尽快建立“网络社会”中大学生网上行为的监控机制,以强化“网络社会”的安全管理。“网络社会”提供给人们的极大自由,已超出了现有社会道德和法律水准所能适应的范围。由此,我们必须尽快建立网络行为的监控机制,以加大网络安全的管理力度。当前对网络管理必须实行政府行为,高校中要尽快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的常设机构,来统一协调网上信息的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由网络技术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共同组成,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网络技术人员要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建立更为完善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对涉及政治、军事、宗教、民族、外交和易引发社会争议的焦点问题要及时进行审查;对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上级管理部门明确禁止的内容要尽快清理;对发表违规文章和散布不良信息的用户要予以警告,严重时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敏感时期要加强监控并安装电子邮件过滤系统,以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信息攻击,堵截反动电子刊物对学生的侵扰,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专门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工作的老师,要擅于从网络中收集信息,并对网上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监控,及时发现上网学生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查实确有问题的学生,应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对上网学生要加强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若发现有违反网上道德与法规的,要严格予以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在学生中必须大力加强网络道德和法规的宣传,以形成一种扬善祛恶、扶正驱邪的网络舆论环境。
第三,必须大力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信息素质教育。信息素质(inform ation Literacy)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IIA)主席Paul Zurkow Ski于1974年提出的。其释义是:在各种信息交叉渗透, 技术高度发展的社会中,人们所应具备的信息处理实际技能和对信息进行筛选、鉴别和使用的能力。“网络社会”要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具备良好的信息素质,即敏锐的信息意识,较强的信息能力和崇高的信息道德。具体而言:(1)敏锐的信息意识是指对信息的敏锐度, 捕捉、分析、判断和吸收信息的自觉程度。思想政治工作者信息意识的广度和敏锐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教育工作的水平和所培养人才的素质。(2)较强的信息能力主要包括信息获取能力、 信息处理能力和信息传递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即收集信息的能力,它包括了解网络环境,开发数据库并从网络上获取思想政治信息的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是指操纵网络终端阅读、提取、吸收、存贮信息的能力;信息传递能力对思想政治工作者而言,即要能把所吸收信息传递给学生,也要能运用其于教育实践。(3 )崇高的信息道德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在信息交流与传递目标时应与社会整体目标协调一致;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遵循信息法律法规,抵制各种各样的违法、淫秽、迷信、反动信息;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个人隐私等等。但由于种种原因,高校政工队伍的信息素质普遍较差,因此迫切要求对在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同时,高校政工队伍的结构必须进行优化,要吸引精通网络技术的科技人才(网络辅导员)到专兼职政工队伍中来,共同研究“网络社会”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论与措施,这样才能不负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第四,必须充分利用“网络社会”所创造的机遇,对思想政治工作传统的方法与手段进行改革和创新,加快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化的步伐,以此提高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效益。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化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政工人员以及传输系统组成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网络。教育者可以利用网络交换、传输包括文字、数据、声音、图形、动画等形式的思想政治信息,达成对大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感知、教育、激励、调控的目的。其优越性主要表现为:(1 )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传播与利用率。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可复制性、共享性、实时传输性等特点,使社会上政治教育成功的典范、有关专家的辅导、电视教育片都可以共同进入网络课堂,并且“多媒体教学”的感官刺激功能,可使受教育者感知的信息更为深刻、全面,也有利于长久保持。(2)思想政治工作网络能对其它媒体的信息进行整合, 并通过数字化处理后移置到网络上,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众传媒的结合与互补,从而拓宽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的信息来源,并通过对大众传媒的理性分析,提高受教育者对各种纷繁复杂而又变幻莫测的信息的分析能力,大大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辐射力、吸引力、感染力。(3 )是受教育者能依据自身实际情况,不受时间、地域限制,随时受到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网络集成了各门学科、各种媒体的知识,使受教育者可以有针对性地向网上的网站进行咨询,获得其所需的知识,并及时反馈意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这种双向交流,也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进一步深入。
第五,必须尽快制定系统的网络行为准则,并借助网络技术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新理论。当前迫切要求我们制定系统的网络行为准则,积极推进网络伦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尽量减少“网络社会”给大学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今已有不少国家开始尝试给网络用户制定行为准则,如美国计算机协会制定的“计算机伦理十诫”,南加利福利亚大学关于网络伦理的声明提出的六类不道德的行为类型,中国的瀛海威行为条例和清华大学学生网管会制订的行业规范等等。但是这些行为准则由于针对性太强,在形式上就容易流于琐碎,内容也缺乏统一的价值标准及鲜明的伦理原则,“网络社会”需要的是系统的、完整的、统一的行为规范,这样才能约束人们在网络中的一些道德失范行为,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对“网络社会”教育理论的研究。“网络社会”的教育理论来源于网络技术应用的实践过程,并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上进行改造和创新才能产生。为此,我们要积极探索“网络社会”中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追踪“网络社会”中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正在和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并深入分析和探讨其产生的根源,勇于实践在网络环境下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方法,为建立起适应“网络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理论体系而努力。与此同时,我们要加紧开发与“网络社会”教育相适应的高质量的教学软件和数据库,加快建设适应其发展需要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教材体系,如此才能防止大量的不健康的信息占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网络阵地,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能,以培养出适应“网络社会”需要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第六,必须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网络社会”中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交流共享与国际合作。当前西方少数国家利用其在信息占有、支配和传播的优势向其他国家“倾销”其文化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标准,作为一种政治工具,这是极端错误的。即使宣传所谓“文明冲突论”的亨廷顿也承认:“最近几年西方人一直宣扬西方文化就是、也应当是全世界的文化这样一种观点。这使他们自己宽慰,使别人气恼。其实西方文明并非普遍适用于全球。现代社会有许多共同点,但它们并不一定趋向同一,把二者等同起来是错误的”。因此,各个国家应该走出彼此间的隔阂,对立,求同存异,配合协作,共同致力于国际“网络社会”和管理。加强信息交流中的网络伦理约束,强化网络规范和法律的国际合作。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 )在采取统一的信息网络规范方面加强协同行动,强调形成至少较为一致的网络伦理,并负责对信息交流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2)加强政府间合作, 促进信息的国际间交流行为的法律控制手段和基本原则的一致与合理化,形成一种进步合理的“国际惯例”,对网络体系的参与者进行统一的管制。(3 )加强各国信息技术上的合作,保证信息的安全与完整。这一方面指加强技术合作以防止信息的不当“泄露”,另一方面指能够对不恰当、不健康的信息及时有效的过滤,如对黄色淫秽信息、宣扬种族主义的信息的及时摒除和过滤等。(4 )当前一个迫切的任务是各国政府要有长远眼光,及早合作,加强对于可能出现危及世界和平、世界经济金融秩序和其它重大社会政治领域问题的处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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