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探讨_保理业务论文

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探析论文,业务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浙江苏泊尔厨具有限公司在开拓国际市场的最初,为取得更多客户,它给国外的客户提供赊销的付款方式。由于要承担客户无力偿还债务的风险,阻碍了公司外贸的发展。2002年苏泊尔公司开始在中国银行做出口保理业务,此举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扩大了国际市场,目前它们的产品远销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香港等其他国家和地区。苏泊尔厨具总裁说:国际保理不仅使他们从坏账损失的担忧中解脱出来,而且使他们得到更快的流动资金来进行将来的增长,使他们能走在竞争者的前面。在过去的几年里,依靠国际保理,苏泊尔厨具在国际销售中增长了十倍。

以上案例是近年发生在中国国际保理的一个成功例子。那么,什么是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业务又称保付代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用、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冯春丽,2004)。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保理正逐渐代替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相对于我国贸易的发展速度,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缓慢而且滞后。同时,随着银行业的开放,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项盈利能力较强的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寻求利润的新的增长点。因此研究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先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国际保理业务的比较优势,然后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现状,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就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提出了若干对策。

二、国际保理业务的比较优势

近二十年来,国际保理业务在全世界飞速发展。1968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使保理这项国际结算业务有了自己的规范运作秩序。现在FCI已有204家会员公司,遍布59个国家。据FCI统计,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的使用率已降至15%左右,在发达国家已降到10%以下,保理业务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世界上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这项业务。据统计,2003年全球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已经达到了7603.92亿欧元,比5年前增长了近2倍。在西欧和亚太地区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该项业务发展尤为迅猛,在中国台湾,保理业务在四年内更是增长了400%。(赵怀宁,2004)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保理业务的各方(无论对出口商还是进口商,以及银行)来说,国际保理业务都具有独特的应用优势,真正实现了“三赢”。

1.对进口商的优势

首先,进口商能以承兑交单D/A和赊销方式O/A与出口商达成交易,使进口商可以在收到货物甚至将货物出售后一定期限内不必动用自有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在有限的资金内扩大营业额。

其次,由于进口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口商可以免交开证押金和有关的银行费用,避免资金占有,降低了营运成本,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第三,进口商还可以避免货物风险。保理商对出口商承担买方信用风险,担保的前提是出口商严格履行买卖合同的各项条件,出口商为顺利收回货款,一般会按照合同的规定发货并提交单据,从而保证了进口商所收到的货物与合同规定的相符。

第四,如果进口商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须抵押还可获得100%的买方信贷。

2.对出口商的优势

首先,保理商可以代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信和销售状况展开调查和监督,从而为出口商提供决定其销售政策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其次,有利于扩大出口业务量。由于采用赊销的方式,大大增强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出口商对新市场和新客户的培养,扩大出口商的贸易份额。

第三,能够规避收汇风险。只要出口商的交货条件符合合同约定,就可以避免诸如进口商破产等到期收不回货款的商业信用风险,减少坏账损失。

第四,出口商在进口保理商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内,可以从银行预先获得50%~80%的融资,从而满足出口商资金流转的需要,而且这笔款项还可以提前结汇,核销,避免汇率风险。

第五,保理商负责账务处理、催收货款等管理工作,可减少出口企业管理成本,使出口企业集中精力参与国际竞争,为开拓市场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3.对保理商(银行)的优势

由于保理商大多由银行参与,办理保理业务不仅丰富了银行的业务品种、开拓了其对金融服务领域和赢利的市场范围,增强银行的竞争力,而且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进口保理商可以获得丰厚的进口保理手续费,仅承担进口商的财务和资信风险,不承担贸易纠纷、商业欺诈的风险。出口保理商可以提高其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量、贸易融资业务量、外汇资金业务量,还可以获得出口保理手续费、贸易融资利息及汇兑收益。而且其担保付款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贸易纠纷风险由出口商承担。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现状

1992,中国银行在我国率先推出了国际保理业务。但是,在我国,保理业务仍处于发展阶段,不仅业务量低,开展的区域也有限,像上面苏泊尔公司这种国际保理业务的成功例子还太少。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只占国际贸易结算额很小的比例。2004年中国外贸再创新高,比上年增长30%,总额达11547亿美元。出口产品多为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出口笔数多而且单笔金额小,其中信用证结算约为20%左右,赊销额约在70%以上。赊销交易是国际保理业务的根基。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差距的明显,另一方面,说明保理业务在我国所蕴藏的巨大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开发。令人欣慰的是,在2005年6月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第37届年会上,招商银行脱颖而出,一举夺得“最佳市场营销奖”,这也是国内银行首度获此殊荣。2007年5月30日首届国际金融保理与中国进出口经济安全全球峰会暨国际保理理论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家相关部委负责人、国有及外资银行高管、以及国际保理业务专家共同就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现状以及保理业务在中国的发展机遇等问题展开了探讨。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跨国金融集团进入国内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中间业务将成为双方竞争的主要阵地,而国际保理业务更是外资银行凭借其技术和实力优势而志在必夺的业务领域。2002年的爱立信南京“倒戈”事件给中资银行敲响了警钟。南京爱立信提前还掉了交行、工行等中资银行的贷款,转而向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贷了相同的款项,其原因就是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无法提供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缓冲期已过,国内银行要抓紧时间提高服务质量,产品创新能力以及市场营销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商业银行在国际保理业务方面的差距如上表。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市场定位不清,信用体系不完善,使出口商使用保理业务的意识淡薄。信用交易在我国尚未普遍建立,各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多数企业对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操作、优势所在等缺乏足够的了解,而满足于用传统结算方式进行交易,还不能适应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保理业务,这首先从交易观念上阻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这也将影响到商业银行开办此业务的市场需求大小和目标市场定位问题。此外,国际保理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还不可能在短期内显现出来,自身的优势一时难以体现。

2.银行对新业务的接受能力不足,缺乏国际保理业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缺乏一支专业的国际保理从业人才队伍。国内银行目前大多仍满足于传统的服务方式,缺乏了解新业务的动力。由于国际保理业务具有国际结算、融资、信用担保、现金流量管理等多重功能,并涉及到国际贸易、银行、法律、计算机等多个业务领域,因此,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目前我国从事保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在实践中,又因为我国开展次项业务的时间短,业务量少,造成从业人员缺乏实务方面的锻炼。而且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还面临一些技术方面的难点。

3.现有条件下国内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风险较大。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受阻的一大原因归咎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的不足,各商业银行乃至中央银行都因为无法防范国际保理业务将要带来的风险而不敢贸然放宽对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限制。这就需要银行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严格审查符合条件叙做保理的应收账款。同时我国的授信机制和保险保障体制滞后。此外,国内银行的国外代理行较少,且分布不均,因此国内银行开办次项业务时因不能很好地掌握国外客户的情况,造成自身风险较大。

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对策分析

我国是一个贸易大国,迅速增长的对外贸易份额以及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必须要求我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与国际接轨的先进国际结算工具。为扩大对外贸易,抓住历史机遇,政府必须出台扶持政策,一方面鼓励出口企业应用保理业务以扩大对外贸易,另一方面给商业银行松绑,鼓励商业银行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抢在国外金融机构尚未大规模抢注中国国际保理市场之前,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同时,我们应建立健全国际保理业务所需的法制信用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借鉴国外成熟保理业务管理经验及法律规范,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保理业务法律规范。对于商业银行,应做到:

1.对于出口商使用保理业务的意识淡薄,商业银行应引入营销理念,分阶段确立国际保理业务的目标市场。

(1)在国际保理业务的介绍推广阶段,要加大国际保理业务的宣传和推介。运用金融产品营销手段,利用广泛的分支机构网络以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进一步加大对目标产业、目标客户的市场宣传和营销力度。同时在研究不同企业业务发展和资金松紧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出口产品有国际市场竞争力,采用赊销方式出口比例高,出口方向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或者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企业上,将这些作为目标客户。对于目标客户,可通过开办企业培训班,上门宣传讲解,实施尝试期优惠费率等手段。

(2)随着国际保理业务逐步被普遍接受,有保理业务需求的企业越来越多且形成了较稳定的客户群,就有必要进一步细分目标市场,对一般客户提供日常的国际保理业务服务,而对少数高端的客户则要依据其各自不同的需求,为其量身订制不同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案,提高其现金流量。

2.银行对新业务的接受不同,应加强银行自身建设,加快国际保理业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1)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为保理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国际业务,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很高,既要精通英语、电脑,还要具有丰富的国际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熟悉国际贸易中的交易规则和交易习惯以及贸易对方国的政策法律和国情等。从方式看,不仅可以走出去主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还可以请进来,邀请国外大保理公司人员或知名国际保理业务专家举办国际保理业务培训。同时要加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间的交流和研讨,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国外保理公司情况的档案,分析其批准率、费率、赔付率及作业效率等。

(2)在内部管理上,一方面可以在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门中增加国际保理业务品种,待业务扩大到一定规模再设置专门的保理业务部,同时制定相应的业务操作规程及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另一方面在国际保理业务的定价问题上,可参照国际标准再加上对本行开展该业务的成本收益分析,确定合理的价格,同时对在不同目标市场的客户体现差别定价策略,甚至可与单一客户协商来确定价格。

(3)我国商业银行当前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要把握技术手段上的高起点,即采用国际先进EDI系统和网上交易手段,这样可加强与国外保理商的合作和信息交互,同时又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3.加强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促进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

(1)做好进口商的资信调查,谨慎选择客户。

商业银行要对自己核准的信用销售额度承担百分之百的坏账担保,因此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尤为重要。调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企业本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二是商品销售的市场预期,进口商品是否适销对路;三是进口国的政治、经济、外汇管制等情况;四是进口商的经营作风。通过对以上因素的综合分析,给出每个出口商一个适合的信用额度(李慧娟,2005)。而且调查的过程是动态的,可随时根据调查情况调整债务人的额度,从而控制和减少业务风险。但是银行不应认为只有选择规模大,历史悠久的所谓“优质客户”才能降低风险,而是要根据国际保理的特点来选择合适的客户。

(2)严格审查应收账款,做好转让手续。

应收账款的转让是国际保理的核心之一,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受让的应收账款进行仔细的审核,以避免因之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叙做国际保理的应收账款应产生于正常的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其所依据的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已生效,出口商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业务。但并不是所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应收账款都适合叙做保理。比如通过寄售、代销或其他方式约定存货可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如果进口商未能销售完货物而将之退回到出口商,则出口商实际销售的金额小于出口合同上列明的金额,这样在货款到期时从进口商处不能收回金额,但出口商在发货之时可从保理商处获得融资,其数额可能超过最后从进口商收回的数额,这样出口保理商必须从出口商处扣回融资款,从而可能会面临出口商无力支付的风险。

(3)完善针对保理业务的授信机制。

近年来,随着国内各家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加强,普遍实行了集中统一授信机制,保理业务也被纳入统一授信的范围,或被要求资产、财产抵押,这一做法不仅和保理业务的国际惯例不符,也使得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融资功能更新丧失殆尽,极大地阻碍了保理业务的拓展。对此,银行应采取额外授信,降低保证金比例等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系统性的资信管理优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授信管理机制。

(4)加大国外代理行的建设与发展。

出口企业的国外客户分布比较分散,客户自身状况存在很大差异,国内行只有广泛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服务,才能加强对国外客户的了解,尽量减少自身面临的风险,为保理业务的开展创造前提。

(5)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

欧美地区的保理公司为了降低自身的坏账风险,大部分将国际保理业务再向保险公司投保,像美国NATIONSBANC公司,将国际保理业务佣金的2/3用于投保,德国的DISKO FACTIORING FINAZ GMBH的股东就是德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但在我国,混业经营还没有放开,银行和保险公司也没有开展广泛的商业合作。我国银行可以考虑将一部分国际保理业务的佣金向保险公司再投保,从而减少国际保理业务的融资风险。

综上所述,国际保理业务是将来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与世界接轨的一项重要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务必要开拓的金融服务领域。我国商业银行应在短期内跟上当代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潮流,克服业务操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借鉴西方国家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采取双保理、融资保理、无追索权保理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拓宽客户来源,在业务开展中尤其要加强风险防范,从而扩大市场份额,使国际保理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结算业务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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