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经营模式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营模式论文,大力推进论文,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7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变革起自1978年,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本特征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农民独立的利益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地位。第二次变革起自1992年,以党的十四大为标志,农村经济全面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轨道。经济体制改革的外部环境为农业经营组织的再造奠定了基础,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标志着农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组织模式应运而生、蓬勃发展。
90年代的中国农业发展,仍然面临着如何把分散、技术落后、规模细小、比较利益低下的农户家庭经济变为具有现代先进技术和规模化的农业集约经营,如何联通农业和市场的关系,为农民和农业走向市场架起桥梁,即如何将弱质的传统农业向市场化的现代农业推进的问题。我们认为,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是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组织模式,它展示了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曙光。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涵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以农业为基础,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新的经营方式。
目前,理论界对于各地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有许多不同的提法,比较普遍的提法有“农业产业化”、“贸工农(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种养加一条龙”、“公司+农户”、“龙型经济”、“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和“1+1模式”等,我们认为,这些概念都是不规范的,容易导致人们认识上的混乱,因而有必要对此进行科学的界定。(1)目前较为流行的一种提法是“农业产业化”, 其涵义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全相同。但是农业本身作为第一次产业,不存在产业化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的概念缺乏逻辑依据。同样是指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提法更加明确。(2 )“贸工农(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种养加一条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具体表现形式,强调农、工、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结合。(3 )“龙型经济”、“公司+农户”是贸工农一体化的通俗说法,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模式,它不能构成农业产业化经营涵义的全部内容,也不能囊括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其他模式。(4)“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和“1+1 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生产基地安排上的一种组织模式,强调的是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与上述各种提法相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提法概括了上述各种模式的实质内容,因而是一个比较科学的概念界定。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是将农业生产与服务、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结合起来,通过市场牵动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联结农户的形式,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以农业生产作为后续经营环节的基础,以后续经营环节的收益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投入来源,实现生产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和服务社会化。这种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方式保证了生产的进行,提高了经济效益,减少了经营风险,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我国未来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最有生命力的经营模式,是促进我国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调节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90年代我国农业发展面临两大命题:一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一是自给半自给性农业向市场农业的转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来被掩盖了的农业内部深层次矛盾日益暴露出来,这些矛盾可概括为:(1)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2)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现代农业要求之间的矛盾。(3 )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下与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之间的矛盾。(4)农业专业化生产与社会化服务之间的矛盾。(5)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急待转移与就业门路狭小之间的矛盾。 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途径。
1、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实现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户成为独立经营主体,但由于农户本身主体分散,经济实力脆弱,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又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信息闭塞,流通费用高,在市场上处于不平等的交易地位,因而造成利益损失。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方式将市场与农户联结起来,架起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桥梁,使生产以市场的需求变化为导向,提高了抗风险能力,适应了市场的需要。同时,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将有利于培育区域性主导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2、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现代农业要求之间的矛盾,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我国目前有2 亿多农户,户均耕地仅0.6公顷左右,户均占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都很有限。 这种小规模生产缺乏现代农业的规模效益,既不利于农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也不利于先进管理方法的引进实施和组织化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因而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形式将小规模转变为大生产,从而实现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集约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同时通过龙头公司为农户提供配套的经营管理指导、技术引进和培训,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经营素质和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为引进现代农业的生产技术、生产手段、生产管理和生产组织铺平了道路。
3、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农业社会效益高与经济效益低之间的矛盾,变弱质农业为高效、盈利性农业。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但它又是众所周知的风险大、比较利益低的弱质产业。经济效益不佳造成了农业自我积累能力差以及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短缺,这制约了农业本身的发展,也就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了以往农业生产的旧框框,把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也纳入经营范围,使农业在加工、流通环节得到增值,从而改变了农业原始产品的供应状况,有效阻止了农业利益的流失,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此外,龙头企业对农户提供低息贷款、生产扶持资金和物质技术设备,能更进一步缓解农业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
4、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农业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之间的矛盾,实现农业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生产需要有信息、技术、物资、资金、人才等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生产才能顺利进行。而目前我国农村中的这些社会化服务环节还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农业专业化的需求。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一体化,促进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快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龙头企业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为获得充足、稳定、符合市场要求的货源,利用自身力量,或是吸收社会服务部门加入一体化组织,主动向农户提供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等各方面的服务,这就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内在动力和必要条件。
5、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农业劳动力过剩与就业途径过少之间的矛盾,实现城乡一体化。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滞留,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是我国农业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农业增长方式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的难点之所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了主导产业的规模优势,增强了农业和农村的吸引力,促使城市的先进技术、人才、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并与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相组合,从而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了城乡工业、商业、供销、交通运输等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大大拓宽了农民的就业渠道,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乡非农产业转移成为可能,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融合,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因此,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对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要求,是实现我国农业第二次腾飞的战略选择,也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迈进的必由之路。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社会实践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了前提条件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步履艰难,起步于体制改革后的80年代中后期。旧体制下的中国农业,是以人民公社、统购统销和城乡隔绝三大体制为基本特征的,农民只是粮食和原料的生产者,农业的功能被界定为给城市居民提供粮食和给城市工业提供原料。体制特征决定了农民不可能是经营者,农业也根本不可能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始于1978年底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构了农业生产的微观组织,重新确立了农户的利益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地位;确立了农民非农产业投资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通过自身投资将农业余量转为工商产业积累;建立了工农部门间的产品市场,逐步取消统购统销形式以实现城乡交换平等化。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为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创造了必备的前提条件。在经济增长的动态过程中,农业与现代产业之间以一种新的方式交互作用,特别是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沿海地区创汇农业的蓬勃发展,二者交相作用,于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运而生。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及趋势
1、农业产业化经营伴随着沿海地区的创汇农业而产生。 起步较早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辽东、山东半岛等沿海地区利用外贸区位优势,率先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建设农副产品出口基地,揭开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序幕。上海的大江公司、山东诸城的外贸公司和广东深圳的华宝牧工商联合公司都是早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典范。
2、早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集中于畜牧业和养殖业。 畜牧养殖业具有产品市场需求弹性大、生产易于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产品批量大、生产周期相对较短等特点,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率先在这一领域取得突破。上海大江公司、诸城外贸公司等都是以出口肉鸡的饲养加工为经营特征,华宝牧工商联合公司的经营也是围绕畜牧业的饲养、加工和销售等环节。
3、农业产业化经营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10 年左右的探索和发展,现在已逐步从沿海扩散到内地,从养殖业扩展到种植业等农业的各个领域。目前,从地域分布上看,不管是经济较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均在发展;从经营内容上看,已经从早期的以养殖业为主扩展到农村几乎所有的产业。河北丰宁县的奶牛及奶制品基地、安徽阜阳地区的黄牛系列开发、江苏睢宁县的蚕桑种养加一条龙工程、江苏射阳县的50万亩高产优质棉基地、天津宝坻县的优质稻开发(农业开荒和低产田改造)等大中型项目,均能反映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这种新的发展趋势。
4、在各地农村探索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 城市企业投资开发农业,成为引人注目的现象。深圳好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3 亿元,在黑龙江的乌苏里江畔虎林县开发荒原38万亩;山西能源产业集团公司投资1.3亿兴建年产5万头商品猪的大型机械化养殖场;天津市宝坻县供销社投资近1亿元开发荒地、改造低产地,建设8万亩优质稻田等都是我国城镇企业大规模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典型事例。大中型企业关注农业,尤其是二、三产业投资开发农业,这是近几年来的一个新生事物和新的发展趋势,其优势是企业的开发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雄厚,筹资能力和还贷能力都较强,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和集约化经营轨道迈进。农村和城市企业共同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体现了以企业为龙头,按市场化、集约化生产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的整体构思,是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思路,显示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特征及模式探讨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涵构成主要有三个基本要素:即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商品基地。主导产业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资源潜力,产品市场需求前景好,在现有产业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和具有开发潜力的产业。龙头企业是指基础雄厚、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或企业集团,它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延长农产品销售时间、扩展农产品销售空间,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等综合功能,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商品基地是指区域化、规模化的种植、养殖基地,它有利于主导产品的系列开发,是龙头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依托。
2、各地的产业化经营,尽管所有制形式和组织模式各不相同, 但它们显示出了一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共同特征:第一,经营一体化。各种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利益集团,加盟各方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打破了原有的行政区域、行业界限、所有制性质等束缚,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第二,产销契约化。龙头企业把从市场得到的需求信息变成自己的生产或经营计划,然后通过与农户订立长期的合作契约或短期的购销合同,把计划分解到农户,农户按照合同安排生产、交售产品,龙头企业按合同收购农户的产品并提供有关服务。第三,生产基地化。通过龙头企业的中心辐射作用,引导周围农户发展专业生产,实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形成专业性生产基地和区域性支柱产业。第四,服务系列化。龙头企业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与经济技术部门以及乡村经济组织相结合,向农户提供资金、种苗、物资、技术、加工、销售等系列化服务。
3、 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决定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多样化,但从总体上把握,我国现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现代化的农业企业集团,另一是“公司+农户”模式。
现代化农业企业集团集生产、加工、贸易、出口等环节于一体,规模较大,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行集约化经营。这种模式顺应了国际市场竞争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但是却受我国国力的限制,尽管目前在个别地区、个别行业中已初露端倪,但要在全国普遍推广,条件还远未成熟。这种模式的主要约束在于:(1 )投资需求量大与资金普遍短缺的矛盾难以克服。(2)集中式、 大规模经营对土地资源的大量需求与土地面积有限的矛盾不能消除。(3 )短期内经营的经济效益难以确定,经营风险得不到分散。
“公司+农户”模式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和农户,采取以公司联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形式,实行农业生产贸、工、农、技相结合,产、供、销一体化经营。这种模式的优越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这种经营模式的投资少、 见效快,克服了现阶段我国资金短缺的瓶颈约束。公司通过联结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户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将投资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既节约了国家和企业的投资成本,又降低了风险程度。(2 )这种模式有利于大规模和“小生产”相结合,既发挥了规模经营的优越性,弥补小生产的缺陷,又吸纳了家庭分散经营的优点,克服了大规模生产的不足。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适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而公司作为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和龙头,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如同一个强力的磁极,将千家万户农民紧紧地吸引到自己身旁,这样,分散的生产力被聚集起来,有效地克服了马克思曾经论述过的小农经济在经营上的分散性、技术上的落后性、流通上的局限性和生产上的不稳定性等缺陷。(3)技术上能够“土”、“洋”结合, 既有利于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又能挖掘传统技术的潜力。公司采取直接从国外引进第一流技术和设备的“跨越战略”,就使先前的小农,通过公司,同世界一流的技术、一流的经营经验,甚至同世界市场结合起来。这种结合的结果,是在充分利用家庭经营现有优势的基础上,农户的经营水平有一个大提高。(4)这种模式的优越性还表现在农民对先进技术的需求欲望得到刺激,有利于农业先进技术的扩散和推广。通过公司和专业户的直接示范效应,广大农户对先进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有了充分的认识,从而有利于激发他们采纳新技术的热情。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农户”的模式,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最有效的途径。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建议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营体制的变革和创新,是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一个历史性转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
1、转变观念,增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性的认识。(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新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农村组织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2 )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在发达地区大有可为,而且在贫困地区也势在必行。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大多是传统的农业地区,也是全国粮、棉、油、菜、肉类等农副产品的主要商品基地,地广山大、农业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是这些地区最突出的比较优势。这些地区之所以贫穷落后,并不是穷在农业上,而是穷在没有把农业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真正的经济优势。因此,从现实出发,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思路,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大力推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不断延伸农业生产链条,滚动增值,不仅是现实的,而且是大有可为、大有发展前途的。对此,应特别引起中西部地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高度重视。(3 )转变政府的职能,变直接的行政干预为市场引导和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困难,政府有关部门应做好协调和引导工作。
2、采取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 鼓励大中小型企业投资开发农业,充当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农业毕竟是投资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的弱质产业,对于进入农业的企业,尤其是经营二、三产业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政府有关部门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应给予扶持,使它们真正有利可图。率先进入农业的企业搞好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农业。(1)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 以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出发点,鼓励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农业开发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立项审批方面给予优先权,并在建设资金和配套条件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2 )改变支农资金撒“胡椒面”的传统做法,重点支持以产业化经营为导向的农业发展和开发工程,支持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生产,扶持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对“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在信贷资金的安排上应优先考虑。(3)区别不同情况, 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在税收减免方面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
3、扶持龙头企业、培植区域性主导产业、 适度推进生产基地的规模化经营。龙头企业、主导产业和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三要素,生产规模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要求。(1 )龙头企业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国内外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火车头”,其经济实力强弱和牵动能力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效,为此,必须尽快建设一批龙头企业。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国合企业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购销网点以及管理人才等优势,促使其转换机制、再造经营功能,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二是大力改造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嫁接高新技术,促其上档次、上等级,扩大加工能力,以龙头企业联基地,提高农产品加工总体水平,开拓新的市场;三是有条件的地方,以一种或几种名优特产品为依托,组建新的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总之,办好龙头企业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破所有制、部门、地区等界限,鼓励国有、集体、私营经济按照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谁能牵头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就鼓励谁的政策。(2)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柱, 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围绕主导产业来推进,没有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可能实现。因此,必须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根据资源的比较优势,选择和培育区域性的主导产业,进行专业化生产。要结合农业区划的成果,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规模经营的原则,合理规划,实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有意识地发展一批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专业区,形成与资源特点相适应的区域化经济格局。(3 )生产基地是保证主导产品系列开发和农产品批量、均衡供给的基础。基地建设要按照区域化原则合理布局,发挥地区资源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基地,实现高产、优质、高效;要按照集约化经营的原则,围绕重点农副产品,引导农民进行专业化生产,提高集约化程度;要按照合理经济规模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单体成规模、总体成区域的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要按照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切实做好围绕生产基地的服务组织和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4、未雨绸缪, 正确处理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几个关系。(1)积极推进和因地制宜的关系。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创造,人们在认识水平和觉悟程度上存在着差距是难免的,对此应该加强宣传、因势利导。在推进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切忌不顾实际地一哄而上和一刀切的做法。(2 )农工商三者利益的关系。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形成互惠互利、共兴共衰的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持久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妥善处理好农工商三者的利益关系,尤其是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机制。一要建立生产扶持制度,龙头企业要把扶持农民生产作为实现自身利益的前提,通过对生产者提供良种、物资、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扶持农民发展生产。二要建立利益均沾制度,以市场交易规则防止不平等交易,保证龙头企业把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产品增值利润的一部分让给农民,反哺农业。同时采取有偿服务,鼓励有关技术经济部门为生产基地的建设提供服务。三要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产业化经营组织要建立风险基金,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总之,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通过契约或合同的形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 )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农业开发性生产经营,是自然资源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应该合理地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最根本的要求是要全面讲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在组织开发性承包的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使自然资源的使用、保护和发展相统一。要保护自然植被,控制水土流失;种草植被,防风固沙,改良土壤和气候,做到资源越用越多,生态环境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