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和坚持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_精神文明论文

深化和坚持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_精神文明论文

深入持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群众性论文,创建活动论文,精神文明论文,持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决议》指出:“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有助于两个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和军民、警民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健康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这是我们在新形势下搞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方针,我们必须按照《决议》的要求,广泛吸引人民群众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不断把这一创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改造环境、转变社会风气、建设文明生活的成功实践,是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多年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低向高逐渐发展的过程。自80年代初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和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起来,从窗口行业、窗口单位到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到以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创“三优”活动;从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到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城市;从创建文明户、文明村到创建文明集镇、文明县城;从自建发展到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厂街共建等等,整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形式和领域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成为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社会的各行业,有各级干部、广大职工、农民、市民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士广泛参与的声势宏大的群众性活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创建活动从兴起到发展,都始终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实践之中,体现了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体现了群众的自觉参与意识和创造新生活的精神风貌,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群众中蕴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以总结、引导、提高和推广,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实践证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使精神文明建设由虚变实的基础工程,对于推动和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把两个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这一基本方针,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时,都始终紧紧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做到两个文明建设一起研究,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落实。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任务、总目标被分解为一个城市、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村镇的具体任务、具体目标,逐级落实,直至基层。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借助于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许多地方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决议》在总结各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助于两个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这是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作用及其意义的高度概括。

其次,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广大人民群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力量主体和动力之源,能否把广大人民群众发动、组织起来,自觉地、满腔热情地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全民参与的事业,是精神文明建设能否充满生机和活力,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所以能够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所涉及和需要解决的许多具体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以说,人民群众既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又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的直接受益者,因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能够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三,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改造社会环境,转变社会风气,建设文明生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既要弘扬正确的、健康的思想,又要防止某些消极有害思想的影响;既要学习吸收世界文明成果,又要防止外来腐朽、反动思想的侵蚀;既要运用现代科技推动现代化建设,又要防止精神垃圾的泛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做很多工作,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利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四有”新人;有利于改变社会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深入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部署,结合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加快和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以及我国城市化步代的加快,城市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愈益重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于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具有积极的影响。根据《决议》要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首先是城市各个单位要以创“三优”即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优美环境重点解决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为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优良秩序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公共秩序、文化市场等方面的问题,以净化社会环境。优质服务重点解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假冒伪劣、食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以满足社会和人们的需要。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要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一件事一件事地抓好,扎扎实实地落实。其次,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继续努力做好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和文明市民教育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使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文明语言、文明行为、良好风尚等精神文明的要求体现在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再次,根据《决议》要求,北京、上海、天津,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沿海交通干线的大城市,要率先搞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应该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规划,到2010年逐步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以带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纵深发展。

2.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我国是一个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社会风尚,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开展的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乡镇企业等活动,是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办法,应进一步加以完善,坚持长期开展下去。按照《决议》要求,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应该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要以集镇为重点,以镇带村,制定规划,逐步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活动,首先要把搞好农村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农村社会风尚、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重要任务。在这方面,一是要大力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二是大力提倡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通过深入开展各种有效的道德建设活动,使农村形成合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社会风气;三是大力加强村镇文化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继续做好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建设“万村书库”、科技教育文化扶贫工作,用丰富多采、健康向上的文化,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精神生活的质量;四是大力整治农村社会治安,加强综合治理,坚决铲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坚决制止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为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活动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结合起来,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广大农民服务的功能结合起来,同计划生育、节约土地、环境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创建活动中还要注意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教师、知识青年和退伍转业军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们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在新的形势下对经济的发展,对全社会精神文明的状况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作用。这些行业许多直接与广大群众打交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他们的服务状况、文明状况,是全社会精神文明的“窗口”。近年来,各行各业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造出了不少好的经验,收效显著。但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仍很艰巨。根据《决议》要求,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各行各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职工普遍进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以提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为重点。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起立足岗位,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的行业精神。创建文明行业,特别要抓好重点行业,即与群众关系直接,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直接能代表党和政府形象的“窗口”行业(如商业、卫生、交通、金融等)和执法部门(如公检法司、工商、税务、城建等)的建设,以解决具体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这些行业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以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4.以倡导先进思想、弘扬社会正气为目的,开展学习先进活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各行各业、不少地方都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他们是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榜样,在他们身上体现着时代的风貌,代表着历史的方向。大力宣传和表彰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事迹,有利于宣传党和政府倡导的先进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弘扬社会正气,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正确反映我们时代的主流和风貌,增强广大群众建设精神文明的信心;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是要大力发现、培养、树立、宣传、表彰、学习先进典型,从而发挥先进典型的影响、示范、激励、带动作用。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思想和精神对群众进行生动而具体的教育,动员和激励全体人民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而奋斗。宣传先进典型要注意先进性和群众性的有机结合,注意发现和培养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使人们觉得先进就在身边,就在现实生活中,使人们在平凡的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学习先进典型。各级党委和政府还要从实际出发,热情关心那些为人民利益作出贡献的英雄模范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了解他们的疾苦,对他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加以研究,妥善给予解决,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涉及的领域、范围很广,牵涉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除按照《决议》精神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工作外,还应该继续深入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厂街共建、工农共建等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同时,还应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创造出一些新的创建形式,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盛不衰,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亿万群众自觉参与并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这一活动便没有基础。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当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分析把握群众心理,把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形式同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吸引群众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群众才会对自己亲手创造的新生活,共同培育的新风尚产生亲切感、认同感,才会更加关心和维护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要注意爱护和保护好群众的积极性,这里最重要的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善于把握创建活动的客观规律,把创建活动真正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各级领导者和组织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群众创造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提高、引导和推广,使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合民心,顺民意,保持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旺盛的生命力。

第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创建活动来源于群众,根据在群众,主体是群众,目的也是为了群众。因此,要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收到实效,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就一定要在了解群众利益、愿望和要求的基础上,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与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使人民群众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决议》着重分析的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干部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诸如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商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假冒伪劣,欺诈行为,精神产品中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行为,一些地方社会治安不好和环境脏、乱、差问题等等,都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需着力解决的问题。总之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同样也要把人民群众参与程度的高低、满意程度的大小作为衡量工作做得好不好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服务中心工作,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结合起来。经济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的中心,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中心。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自觉树立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使各项创建活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一是要把创建活动渗透到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之中,使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二是要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激发起群众的主人翁意识、集体荣誉感和创造精神,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社会环境和心理环境;三是要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劳动者素质,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扩大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要有形式,也要有内容,更要注重实效。那种不讲实际效果,做表面文章,搞一阵风、一刀切的做法应当坚决反对。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积极探索创建活动的内在规律,使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对一些实践证明是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使广大群众满意、高兴的创建活动要保持相对稳定,并使之长期开展下去。要注意强化和完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以使创建活动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使其在整个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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