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市场中农用地入市产生的影响研究论文_陈生

建设用地市场中农用地入市产生的影响研究论文_陈生

北流市新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北流市国土局) 广西北流 537400

摘要: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对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此同时土地也是农民们能够维持自身生活的重要保证。对于我国人口而言,农民占据十分庞大的比重,因此农村的土地政策是否合理有效对于我国的各项事业都有极大的影响,也是我国应该重点关注的地方。因为土地对于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经济来说都是非常关键的影响因素,所以一旦土地制度没有得到良好的规划和发展,就会对我国农村经济制度以及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阻碍和不利,因此本文就建设用地市场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下简称“农用地入市”)的方式以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研究,希望可以为我国农村经济以及农村发展带来一定帮助。

关键词:建设用地;农用地;影响

引言

在最近一段时间,我国一直在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问题的研究和分析,通过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使传统的管理模式有了很大的改善和创新,并且新的管理模式也为实现集体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带来了极为有利的帮助,本文将会以重庆为例进行详细的研究,对其农用地入市的有效方式进行探析,以供大家参考。创建出拥有良好可操作性的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模式,是我国目前研究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其不仅对于我国的土地改革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对于目前农村用地流转也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概念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内涵

依据所有权对我国的土地进行严格的划分,可以将建设用地分为两个类别:集体或者国有。在这之中,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划分为两个类别,其一为已经经由法律正式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存量,通常是指城市建设用地,其二为依照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征收的农村土地,并且将其转化成城市建设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表示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计划的,并且通过相关政府所批准的乡镇企业、乡镇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其既包含存量,也与增量相关。对以上的相关概念可以了解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拥有两种特性:一是具有合法性,也就是说一定要依照相关的规范标准以及法律且已经被政府正式批准,不然就属于违法;二是虽然所有权没有变化,并且仍然属于农村集体,但是使用权在大多数情况下归属与乡镇企业或者农民。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概念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实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相关的市场上,通过有偿的方式来进行流转。其意义在于利用市场化配置农村“非农”土地要素,从而使土地的使用能够更加广泛,使各方的利益达到最大。利用各种规范且合理的流转方式来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有偿的从农村转向城市,从而使大家能够共同获利。以当前的建设用地市场而言,想要保证能够和国有土地共同且平等的入市,并且拥有相同的权益和价值,进一步实现城乡统一化,就应该要赞同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或者出让,且以上的各项操作都应该要满足相关规划的要求,具有合法性。

二、各地区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的成功经验

(一)重庆

(1)创建市场交易平台

重庆政府结合以往的经验进行创新和改革,通过合理运用公共资源为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创建出一个良好且使用的交易平台,创建出我国第一个使用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

(2)创造了指标交易模式

因为想要适当节省交易的各项成本,因此采用使用“地票”来作为土地交易的载体,把土地交易证券化,不仅能够给土地抵押创建良好且有效的信用基础,还能够为土地的各方流转带来一定的保证,从而有效保证土地交易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3)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把当前没有用处并且利用率不高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重新进行开垦,然后进行耕种,这也是重庆地票交易制度所重点关注和重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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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

(1)减少政府干预

南海市政府在当前已经可以很好的实现和还原市场主体间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市场造成大的干预,使农民能够较好的享受到土地的增值以及流转带来的收益。

(2)隐性市场趋合法

在土地集约的背景下,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我国建设用地的相关规范,以公开或者私下进行的方式实施土地转移,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租赁或者转让的方式提供给需求方。将零散或者闲置的土地进行整理,用出租的方法来实现隐形流转。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流县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唯一一个试点县,全国33个试点县之一,试点过程中主要的创新和做法有:探访公益用地入市和商住用地入市等的新模式;为避免项目“小散乱”的局面,与农民达成协议,集中连片整治入市,全市实现了将近1.56万亩的整治规模;探讨了关于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新做法。通过就地入市、整治后入市、村中村入市、新增建设用地入市4种入市途径把大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既解决了重大项目快速落地和推动了旧城镇改造升级,促进了农民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最终显化了农村土地资产价值,打破了二元土地管理机制,实现了效益分享的大体平衡。

三、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带来的思考与影响

(一)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拥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在以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建设和研究过程中,想要有效缓解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间产生矛盾的良好方法就是运用产权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和实施;城市化良好适当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以及工业化进程三者之间的协调可以运用农村土地集约化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就该点而言,拥有普遍性的借鉴意义以及应用上的推行和实施价值,具有可操作性。与此同时,也可以了解到,“确权”创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础工作,将土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进行共享,并且制定出适当且规范的农村建设用地入市规范以及实施具体方式,对于创建出优秀且实用的建设用地市场是非常有必要且重要的。

(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于农村“灰色”市场的整合与规范有很大的帮助

农村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就我国当前现状而言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收益分配不均、流转价格模糊、没有经过法律允许改变土地用途、流转中介效率不高以及监管力度有所欠缺等等。农村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不仅对我国的国有土地经济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在规范和管理农村“灰色”土地市场方面又有着十分庞大的影响力。除此之外,因为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等各方面都不断朝前发展和进步,因此对于土地的需求在不断加大,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就可以有效缓解以上现象,不仅使农村闲置土地有了新的使用价值,减缓农地转非的压力,还能够有效保证农民的土地收益,使农民们能够维持自身的日常生活,并且使农村的经济得到有效流动。

(三)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有应该对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及规章条例进行更新和确立

首先应该要加快对相关条例制定的速度,使农用土地入市能够得到更多的法律保障;其次应该要对现有的多项法律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弊端和限制都能够适当减少;最后应该要加强法律的清理工作,相关的各个部门或者企业应该要第一时间更新有关法律规章制度。

(四)探讨多种土地流转模式,因地制宜,坚持走多样化道路

对土地改革的有关规定和条例进行创新和改善,对于“规划区内外区别对待”的模式要给予重点关注。区别对待规划区内外在我国目前属于拥有很好发展力度的一种流转方式,能够将其作为当前阶段发展和完善的重点内容。在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的过程中,政府、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以及个人,在合法的条件下都能够参与到竞争之中。

结语

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于我国缓解大量用地需求问题有着很大的帮助,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是非常合理并且值得推广的,目前只有使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的各项制度和规范都得到更好完善和确立,使相关的法律条例都更得到更好的修订和确定,才能够有效加快我国的城乡统一化进程。

参考文献

[1]马凯. 中国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市场演化机制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9.

[2]陈燕. 中国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2.

[3]吴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用地的生态补偿[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3:1-9.

论文作者:陈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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