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开展临终关怀探讨论文_何久菊

社区医院开展临终关怀探讨论文_何久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川 广安 638000)

【摘要】 临终关怀是有组织的向临终病人及家属提供一种全面的照护,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主要是为临终病人缓解痛苦,使病人生命得到尊重、症状得到控制、提高生存质量,使病人能够无痛苦、安宁、舒适的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通过我们对2例临终关怀患者的做法和体会,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缺乏应有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医务人员临终关怀知识不足;死亡教育缺失等。临终关怀服务是一项长远发展的事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政府部门要改进教育体制,注重临终关怀服务人才的培训,完善医疗组织机构,使临终关怀事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关键词】 社区医院;临终关怀

【中图分类号】R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6)02-0356-02

临终关怀是有组织的向临终病人及家属提供一种全面的照护,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主要是为临终病人缓解痛苦,使病人生命得到尊重、症状得到控制、提高生存质量,使病人能够无痛苦、安宁、舒适的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1]。通常是指预期生存期只有6个月或少于6个月的患者,临终关怀既不延长生命,也不加速死亡,最关注的是患者的尊严[2],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临终关怀护理服务也从医院和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发展到了社区[3]。我中心尝试性地做了一些临终关怀服务,现将我们的一些做法和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总结如下,供大家探讨.

1.资料与方法

例1.患儿,男,13岁,患脑干出血3+月,经辗转外地三甲医院治疗无好转而转入我社区,患儿抱人病房,呈深昏迷状,外带胃管、氧气管,患儿的预期生存期只是口头谈话交代。

例2.患者,女,47岁,于2009年8月确诊为卵巢癌,于2015年5月1日死亡,患者2009年第一次手术后化疗预期生存期3~5年,2013年病情复发,2014年10月进行第二次手术后继续化疗预期生存期3~6个月。

2.方法

例1患儿经全科医生评估后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患儿家属不同意转,鉴于患儿病情危重全科医生不敢接收,最终家属把患儿带回家。例2患者于2015年4月9日到四川华西医院检查后确认治疗意义不大,建议回当地姑息疗养,于4月27日来我中心住院治疗,入院后给予患者止痛,发热时进行物理降温,尿储留时予以保留导尿,大便失禁时做好皮肤护理,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交流,与家属讨论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根据患者对疾病知情的程度及希望了解病情的程度适时告知病情,当患者出现昏迷时,在和家属商定后我们采取注重护理,而未过多使用药物治疗方案,患者死亡后做好尸体料理及家属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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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

例1患儿因不是本辖区内居民未留下电话及住址,没有做随访工作,预估没有专业人员指导患儿生存质量不高;例2患者去世时很安详,家属对医务人员的处置很满意,在把后世办完后来医院结清费用时非常感谢社区医务人员,收到良好社会效益。

4.讨论

4.1 例1患儿我们没有接收,考虑到是儿童,没有明确预期生存期,社区有明确双向转诊原则,对于危重病人社区要向上级医院转诊,全科医生也怕出现医疗纠纷,我市未成立临终关怀机构,未受法律保护. 临终关怀是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工程,科学化、法制化、专业化是必由之路[4]。确定临终关怀实施规程,规范优死程序,实施遗嘱和预嘱制度,使临终关怀在实践的治疗、操作、管理、善终等各个环节上规范化和科学化,为临终关怀的实践提供依据[5]。因此要通过立法来对临终关怀进行规范监督,使其进入人们的视野,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同时也为临终关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以避免在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4.2 例2患者我们在医疗活动中注重护理,在与患者家属沟通后未过多治疗,虽然患者死时安详,家属满意,但部分医务人员提出异议,中国未实行安乐死,医务人员似乎违背救死扶伤的原则。但临终关怀的理念是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和人格尊严,因而其体现的是与技术医学完全不同的“人文医学”的精神,它把被分割成部分的病人还原成一个具有身、心、灵及社会各个层面的完整的“人”,真正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临终关怀的实质是提高临终阶段生活质量和追求安详死亡、追求死亡过程的健康状态[6]。

4.3 社区医护人员临终关怀知识缺乏:虽然我们试着接收临终病人,但我们是临床一线医护人员没有经过临终关怀专门知识培训,在治疗上尽量符合家属心意,为防医疗纠纷,明知治疗已毫无意义,只需做临终关怀,但与家属沟通时在知情同意书上要求患者家属签上“放弃治疗”;对于镇痛药的使用、临终关怀病人及家属心理方面等也感知识不足。国家应尽快出台加强对社区医务人员临终关怀知识培训,使其更好的服务。

4.4 医务人员死亡教育缺失 例2患者是我们社区成立以来第一例死亡患者,医务人员在面对死亡时感到悲伤。作为医务人员应建立正确的死亡观。因为医护人员正确的死亡观和良好的心理承受力是开展临终关怀的基础。首先,医务人员自身必须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其对死亡知识有科学的理解,降低或消除自身的不良情绪和消极心理,然后向病人及家属进行死亡教育,帮助和引导他们对死亡的本质进行深入思考,树立正确的死亡观,以理性和自然的态度看待死亡现象,达到从恐惧和回避死亡转为以平静的心态接受死亡;死亡教育同时也帮助患者家属克服对亲人死亡的恐惧,尽快从亲人死亡悲痛中解脱出来[7]。因此,在社区应做好死亡教育宣传。

临终关怀服务是一项长远发展的事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政府部门要改进教育体制,注重临终关怀服务人才的培训,完善医疗组织机构,使临终关怀事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宝利.晚期癌症患者11例的临终关怀与护理[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14)329-330.

[2]张鶄,施永兴.京、津、沪三地社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及临终关怀服务需求的调查[J]中国全科医学,2010,3:719

[3]郭晶,刘素珍.我国社区临终关怀现状[J].护理研究,2012,26(3B):758-759.

[4]王玉梅,肖适崎,冯国和。我国临终关怀发展中有关问题探讨[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06.23(3)180-181

[5]郑兰香,严谨,杨华.临终关怀护理的问题与对策[J]实用预防医学,2003.10(3)408-409

[6]贾艳蛉,朱丹。临终关怀和护理人员的死亡观[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7,20(28):2535

[7]祁燕,刘秀夫,临终关怀的初步探讨[J]广东微量元素科学,2006(4):67-68.

论文作者:何久菊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6年1月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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