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掌握邓小平现代化建设的辩证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辩证法论文,现代化建设论文,努力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现代化建设辩证法有深厚的社会历史渊源,有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沉淀与发人深思的启迪,而它的真正形成、发展和成熟,是在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的恢复和指导,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概括起来的。
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辩证法
邓小平的现代化辩证法,不是一般辩证法,而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辩证法。它是同“中国式的现代化”实践不可分割地连结在一起的,中国式的现代化实践,产生了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建设辩证法,并推进到新的阶段。邓小平说:“我们搞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的现代化,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根据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过去搞民主革命,较长时间不了解中国革命的特色,照搬照套别人的东西,都陷于失败。只有认识和掌握中国民主革命的特色——以农村包围城市,才取得胜利。“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页。)当前我国最重要的新情况新问题是什么呢?邓小平认为就是实现四个现代化,具体些来说,就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179、163—164页。)。
——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特点是反映事物本质的,也是矛盾特殊性的表现。掌握特点,根据特点的状况,提出方针政策,是做好工作的前提。邓小平认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个是人口多,耕地少。……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179、163—164页。)
——中国式的现代化,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照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当然自力更生并非闭关自守, 无论革命和建设,我们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的经验,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包括资本主义的成果,要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实行开放政策,是我国长远的国策。
——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 、213、154、173、229、370页。)我们既不走“西化”、 “欧化”的道路,又不走“苏化”的道路。“我们都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我们既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邓小平明确指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才有希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
——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即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道路。在中国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而马克思主义必须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才有生命力、战斗力和凝聚力。邓小平说:“我们的原则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中国自己的道路,我们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 213 、154、173、229、370页。)他又说:“只有结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
——中国式的现代化,是两手抓的现代化,是全面的现代化。我们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 3 、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惩治腐败。这两手不仅要一起抓,而且两手都要硬。只有物质文明现代化,精神文明也现代化,这才是全面的现代化。
——中国式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不是别的现代化。邓小平说:“人们常常忘记是什么样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 213 、154、173、229、370页。)又说:“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3、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但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相互关系。在阶级社会中,资本主义获得最高的现代化成就和现代文明,决不能抛弃,一定要正确对待和吸取、借鉴。列宁提出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这是具有深远意义和作用的。
在中国式的现代化实践中孕育的辩证法,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中产生,又能指导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并能预见未来的前景。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它把马克思主义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包含着现代化辩证法。邓小平现代化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颗明珠,又有它本身的特点,并在新的历史时期,拓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新境界。邓小平现代化辩证法不是一般的辩证法,它不采用哲学教科书的形式,也不用一般辩证法概念来表述,更不是课堂上课的辩证法教材,而是通过对形势的分析,方针政策的决定,工作的安排,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同中央领导人和各省市领导人的谈话、同国外领导人和友好人士的谈话,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形式表达了邃智的辩证法思想,概括了时代精神的精华。正如毛泽东所说的,这是“当前实际问题的辩证法”,也是邓小平说的“生活和历史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是哲学教科书、辩证法教科书所没有的,但它比辩证法教科书大大高出一筹,对实际工作起着一般辩证法教科书所不能发挥的巨大作用。这种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新阶段,应引起高度重视,不能有任何轻视和忽视。如果我们掌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基本原理,又着重于领会和应用邓小平现代化辩证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就可以切实地做好工作,为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二、从矛盾中掌握现代化辩证法
在不断产生和解决矛盾中推动现代化建设逐步前进,从实践中引导现代化辩证法上升到新的里程碑。这是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现代化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特色。
在邓小平现代化辩证法中,十分重视现代化建设的矛盾,他认为:现代化建设的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是个川流不息的过程。我们必须重视矛盾,迎接新的矛盾出现。邓小平关于四个现代化“是在不断解决新的矛盾中前进”的观点,包括有三个含义:一是横向矛盾,即经济、政治、文化各条战线,城市和农村,各种所有制之间和各行各业的矛盾;二是纵向矛盾,即各个历史阶段、历史时期的矛盾、中央和地方(省、市、县、镇、乡)、上级和下级的矛盾;三是承认和正视现代化的纵横矛盾是首要问题,更重要是正确解决各种矛盾,使矛盾成为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动力。
邓小平应用现代化辩证法来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矛盾,尤其是正确处理对立统一的关系,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中发展的。矛盾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能否处理好现代化建设的对立统一关系,关系到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
首先要认识世界上有两种对立统一,一种是对抗性的对立统一,例如建立在阶级对抗上的矛盾;另一种是非对抗性的对立统一,例如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内部矛盾。对立统一的性质不同,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便有区别。
在对待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上,邓小平不仅如同列宁所要求的在对立中看到统一,又在统一中看到对立,而且根据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矛盾是人民的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的对立统一的总体属性,以新的精神和方法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非对抗性对立统一。表现在:
——把矛盾对立性或斗争性协调起来,由互相排斥变为互相合作,相反相成,共同发展,以至融合为新的统一体。例如,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市场与计划、主体与多元、个人与集体、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等属于这一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以使这些对立方面、对立因素,互相结合、互相推动,相反相成,向着有利于现代化的方面转化。对其中一些斗争成分和动向,予以化解。我国的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本来是对抗性矛盾,但在我国条件下,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国有”与“私有”、“国营”与“私营”本来是对抗性矛盾、存在对抗性斗争,而在我国条件下,不仅可以避免对抗性斗争,而且在双方同意和自愿原则下融合起来。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或叫联合所有制),有国有资产,又有私人投资,还有外资,联合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将“公”与“私”融冶于一炉。这就不是对抗性的对立统一,而是非对抗性的对立统一。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与旧社会中为资本主义服务,进行资本主义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私营经济、个体经济是不同的。社会主义的私营、个体经济是接受社会主义公有经济领导、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它们获得的利润、资本和先富起来,是得益于社会主义制度,跟随社会主义经济逐步地向前发展、从低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的。只有少数的个别的私营、个体经济违法违纪,损坏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和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才会成为对抗性矛盾,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制裁。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私营、个体经济可以和社会主义公有经济进行联合、混合、以至融合的。恩格斯认为“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35页。)马克思指出:“两个互相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至融合为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法运动的实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1页。)他曾经估计和设想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英国和美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是两种矛盾融合为新的统一体的设想。邓小平指出:“一国两制”的设想来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回归祖国,实现中国的统一,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融合的伟大创举。香港回归祖国的成功,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把矛盾的差别性或同一性进一步结合起来,发挥互相依存、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重大作用。这在领导与群众,民主与法制,中央与地方,东部与西部,先富与后富,生产与生活,速度与效益等关系中表现出来。矛盾的双方不能脱节,互相依存于一个统一体之中,共同前进。这种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的对立统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体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主题。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一性起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因为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阶级的对抗已经不存在(只在一定范围存在阶级斗争)。要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矛盾和稳定的辩证关系。邓小平把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社会发展中的团结、协调、平衡、稳定都是同一性的表现。这里说明同一性多么重要。“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58页。 )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新型的社会矛盾,它的特点是更多地表现为矛盾的差别性。这种差别性的对立统一往往通过直接同一性而显现。矛盾双方不是势不两立,必定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不能并存;而是可以结合起来,成为强大的动力,形成新的统一体,逐步地向着现代化建设的更高阶段转化。
——把主要矛盾抓紧抓实,特别是解决好发展生产力和满足人民需要的对立统一关系,把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的更高的阶段。邓小平对现代化辩证法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废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把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矛盾,改变为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无论在哲学理论上还是社会实践上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和作用的。对主要矛盾必须坚定不移一贯到底,务求得到彻底解决。在抓主要矛盾中有来自“左”和右的干扰,尤其是“左”的干扰,例如提出两个中心(把反和平演变也作为中心),便是具体表现。主要矛盾包括多方面的丰富的内容,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以发展生产力为第一任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是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两个方面又对立、又统一,互相结合,缺一不可的,不能只顾一头,掉了另一头。邓小平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注:《邓小平文选》第3 卷,第29、3、256、197、135、213、154、173、229、370页。 )这里提到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看待和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我们把主要矛盾解决了,我国现代化建设就会进入一个更高的阶段。
——把矛盾的对立统一看作是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动力,也是推动现代化辩证法发展的动力。现代化建设如同世界上一切事物一样,都是在矛盾的运动、矛盾的对立统一中促进它的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动力,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即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原动力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其它各种矛盾都是受基本矛盾的制约和派生,各种推动力也都汇集到基本矛盾中来,形成为合力。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才能解决。也就是说,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途径。因此,改革是动力与矛盾是动力,这是完全一致的。邓小平现代化辩证法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展和成长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和新经验的积累,现代化建设辩证法必将越来越丰富,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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