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教学:坚持和发展(一)语文课程标准解读(2011版)_语文课程标准论文

阅读教学:坚守了什么,发展了什么(上)——《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程标准论文,阅读教学论文,语文论文,年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阅读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与“实验稿”相比,此次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基本理念和整体设计框架不变。针对课改实验中出现的偏向,修订稿力纠时弊,对一些热点问题做了明确的解释、提醒。新课标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体现了阅读教学的新思维。

在阅读的地位方面,继续强调阅读在九年义务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增加“运用语言文字”,呼应了课程理念中“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一根本定位。

在阅读的目标方面,各学段的表述更加清晰,目标更加集中,梯度更加明显。修订稿注意吸收当今阅读教学研究新成果,如第三学段增加了“非连续性文本阅读”的要求。各学段都强调有感情朗读,同时倡导“自然”的价值取向,“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

修订稿坚持了“对话”的阅读教学本质观,同时发展了这一认识,加入了“教科书编者”这一维度,这就增强了课程意识;坚持了个性化阅读的倾向,同时强调“要引导学生钻研文本”;坚持合作学习的重要性,同时强调“不要以群体思维代替个体思维”。

阅读教学继续强调“实践性”“养成性”特质,但并不否认语文知识的重要作用,要根据需要“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文知识”。修订稿将“语法和修辞知识”改成“语文知识”,强调从语言运用方面建构知识,拓宽了语文知识的内涵、分类及存在形态。在“评价”部分,以“语文知识的学习重在运用,其概念不作为考试内容”呼应教学建议,核心思想一以贯之。

修订稿从“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出发,继续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同时强调媒介素养的重要性,“关注学生通过多种媒介的阅读,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优秀的阅读材料”,注意阅读成果的分享,提高阅读品位。

聚焦1 阅读教学的梯度问题

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阅读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但不应把它们机械地割裂开来。

——《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课改以来,教学理念和方式有着显著的变化。在教材编写上,打破了过去按照知识点、能力点和练习的安排,而普遍采用“主题单元”的编排方式;在教学方式上,注重学生的感悟、体验。这也造成一个问题,教材各单元之间难以构成逻辑递进关系,教学梯度意识淡薄,“该教的没有教,不该教的乱教”。

这次课标修订,重新整合了相关目标,不同学段的目标设计比较清楚。小学一、二年级,注重从兴趣入手,让学生喜欢阅读;随着年级的升高,阅读素养逐步提升。

在阅读兴趣上,一、二年级的教学主要顺应孩子的天性,让孩子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

在阅读形式上,“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第一至第三学段共同的要求,必须掌握。第一学段加上“学习”二字,降低门槛,标注了目标的起点。与此同时,第一至第三学段均提出默读的要求,呈现出拾级而上的梯度要求,分别是“学习”“初步学会”“有一定速度”。默读是重要的阅读形式,是最经常、最常态、最自由、最持久的阅读形式,也是终身学习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默读的习惯、能力、品质需要在长期的语文实践中逐步养成和提高。在此基础上,第二学段提出“学习略读”,第三学段提出“学习浏览”,逐步建构“朗读”“默读”“略读”“浏览”四种阅读形式。

在阅读能力上,第一至第三学段均提到理解词句,在理解的方法以及要求上呈现出鲜明的梯度层次。

在其他阅读能力上,第二和第三学段均要求“体会文章思想感情”,但难易区分明显,第二学段要求“初步把握主要内容”和“复述大意”;第三学段则在揣摩文章表达方面明确提出“了解表达顺序”“初步领悟基本表达方法”的要求。值得关注的是,修订稿在阶段目标中明确提出文体阅读的要求,且梯度分明,其中第三学段将“叙事性作品、诗歌、说明性文章以及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四种文体归并为一段话表述,“文体意识”得到突显。第一次提出“阅读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与国际阅读素养目标相协同。

哪一个文本最适合教哪一类知识,开展哪一个活动,能够呼应课程标准的哪一项目标,教师应该心中有数。单元整体教学中的课文教学,也要做到相对完整、相互衔接。文本语文核心价值的发现和挖掘,存在于文本本身,是相对客观且固化的,但又不能局限于文本本身,因为教学还有一个重要的维度,那就是阅读的主体——学生,因而阅读素养的梯度目标不可忽略,不可小觑,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螺旋上升和科学渐进。

聚焦2 教学对话加入编者这一维度

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

——《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课改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课堂上的对话意识增强了。然而对话教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把文本和编者丢弃一边,忽略了语文课程的目标意识。

文本体现了教材编写者对课程标准的理解,是语文课程目标的外化,是师生活动的最主要材料。在“对话”中增加教科书编者这一维度,意在强调领会编者的意图和“标准”意识,提升教学对话的质量。

修订稿提倡的“对话”包含着这样几层意思:(一)阅读是读者与文本的主体间的对话过程;(二)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的主体间的对话过程;(三)阅读教学是通过对话完成课程目标的过程,这是西方的解释学、文学批评理论在教学领域的借用。“对话”这一带有隐喻性的形象说法的实质,是教师带领学生与文本亲密接触,实现内在的交流。这种内在的交流,心理学家称之为“同化”或“顺化”,语言学家称之为“言语主体与言语客体之间的信息转换”。

修订稿强调与教科书编者的对话,首先应是教师领会编者的意图。要求我们从“教教材”的思维中走出来,走向多维的、融通的、共生的对话生态:要求教师树立课程意识,在研读文本的同时,也要揣摩教材的编写意图,寻找和挖掘文本所蕴涵的语文核心价值,从“浅对话”走向“深对话”。其次引导学生学会与“教科书编者”对话。如高年级教材中安排了一些“自学导引”等助读活动,我们要引导学生借此发展阅读素养、独立学习的能力。而聚焦课堂,有些教师却丢掉了这些可贵的资源,教材沦为摆设,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多媒体支持的音乐、图片、动画、视频,它们遮蔽了学生与教师的对话,也遮蔽了学生与书本的亲近,手不释卷少了,遥望屏幕多了。修订稿新增与“教科书编者”对话,无疑可以拉近学生与书本的距离,也要求教师最大限度地挖掘教材资源,使课堂成为一个彼此建构的对话共同体,一个共同成长的学习共同体。

聚焦3 有感情朗读倡导自然

各学段关于朗读的目标中都要求“有感情地朗读”,这是指,要让学生在朗读中通过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其作品中的情感态度,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

——《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这段话是增加进去的。为什么要加上这些话?这是有特殊背景的。新课程实施以来,大家把朗读提高到应有的位置。在一些公开课上,执教者也不约而同地把“有感情朗读”当做利器。但有些朗读只是拘泥于形式,朗读表现出来的东西,不是文字背后的情感,而是矫揉造作的外部表现。课堂上,教师一提到“有感情朗读”,学生就皱起眉头,用矫情做作的腔调读起来。

修订稿之所以倡导自然的朗读,是因为教学中出现了不自然的现象。“有感情朗读”的这个“情”,不是表层的张扬,也不是肤浅的铺陈;不是华而不实的渲染,也不是冗余累赘的堆砌;不是拙劣的东施效颦,也不是可笑的邯郸学步。它是真实的、由衷的,是从文本深处传递出来的,是心灵对心灵的倾听,心灵对心灵的理解。如果撇开真实的情感体验,一味强调这个词要重读、那个句子速度要快,朗读就被异化成了表演的道具,失去了特有的生命。

什么是朗读?朗读是有声语言的艺术,是把诉诸视觉的文字语言转换为诉诸听觉的有声语言的创造性活动。用南京师范大学魏南江教授的话来说,朗读是“人文精神的音声化”。朗读的情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扎扎实实的思想基础和丰富的形象内容的。它是朗诵者抛开了虚伪、浮夸、做作之后而产生的真实感受,是思想的升华和凝结。指导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时,千万不要搞表层的“舌头的运动”,而应是“心的运动”。好的朗读要重视相应的技巧,同时又不能降低到唯技巧这个层面。

“有感情朗读”的这个“情”来自哪里?首先来源于文本内在的情感,要在外显的语言与作者的情感之间找到巧妙的融通点,在理解的基础上抒发情感;其次来源于学生的内心视像,比如朗读《墨梅》,学生要在自己头脑中建构墨梅的意象,仿佛自己真的闻到那淡淡的清香。朗读时不是在读别人的话,而是在说自己的话。这一转变很重要,它可以使朗诵者成为作者的代言人,像作者一样,为作品中的形象和场面激动起来,深沉的情感自然就会像喷泉一样涌出。

声音裹挟着意义,语言包容着和谐,文字生发着底蕴,朗读造就着美感。这是有感情朗读的美好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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