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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1)02-0056-05
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实行五个结合。从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考察,应当包括从一般原则到 一般政策相互联系的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特点与民族教育体制改革相结合
发展我国民族教育首先要解决少数民族特点与民族教育体制改革相结合的问题。民族特点 是指我国各民族在历史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所具有的与我国汉 民 族相区别的某些特征。发展民族教育必须注重民族特点,“只要各个民族之间、各个国家之 间的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还存在”,“就不是要求消除多样性,消灭民族差别”,而是要求 运用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时“把这些原则在细节上正确地加以改变,使之正确地适应和运用 于民族的和民族国家的差别。”[1]注重民族特点是我们制定和实施政策的基础。要使少数 民族特点与民族教育体制改革相结合必须贯彻一个基本精神,即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 树立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充分注意和尊重民族特点、地区特点的思想,根据各民族教育的不同 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地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尊重民族特点和地 区特点就是要使教育发展的目标定位在民族地区特有的某些特殊需要方面,而不是照搬套用 某些现成的,甚至是已经得到某些地区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东西。因为,即使经实践检验过 的东西,也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社会经济环境。缺少这一条件,离开被证实的环境,任何经 验 和理论都将重新受到实践的检验。何况我们讨论是我国个性差异表现得比较明显的民族教育 问题。
教育体制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教育制度、教育结构、教育外部影响因素,以及教育内部 运行机制等一切教育因素的总和。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现代化事业发展需要 的现代教育制度。现代教育体制是建立在现代大工业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制应 当体现社会主义的一般原理和原则,是由社会主义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决定的教育制度和 教育运作机制。教育体制如何构成和教育机制如何运行,不仅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 发展水平,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教育活动的效率和培养人才的质量。构建现代教育体 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就民族教育而言,既要追求民族教育体制的完善 ,这包括机构和规章的完善等;又要追求教育机制的完善,通过竞争优胜劣汰,通过奖励, 惩罚 后进,鼓励先进等。无论是体制还是机制,都是我们当前应努力实施改革的内容。
显然,发展民族教育必须注重民族特点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有机结合。
第一,注重民族特点能够使教育体制的改革更具生命力。民族教育是植根于民族地区这种 社会大环境中的民族教育。教育的现代因素在与这种社会环境结合的过程中,有些是与民族 传统文化和民族价值观念相吻合或基本吻合的;但也有些不相吻合甚至是相互对立的,客观 上要求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尊重民族特点。如果忽视了民族特点,尤其是忽视了那些对发展民 族教育起阻碍作用因素的影响,势必会对教育有效机能和实际效果的发挥产生不利影响,延 缓民族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
第二,教育体制的改革只有在尊重民族特点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教育体制改革绝非是盲目 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和出好人才。离开这个根本目的,任何教育体 制改革,都会偏离改革的方向,最终导致教改的失败。如果教育体制改革不以尊重民族为前 提,不以提高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多出和出好人才为目标,又怎样能让教育体制改革在 民族地区实现呢!可见,尊重民族特点与教育体制改革的有机结合,是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 指导思想。
民族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也充分证明了尊重民族特点与现代教育体制改 革结合对发展民族教育的特殊意义。建国初期、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教育的蓬勃发 展和“文化大革命”中民族教育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历史事实都说明:哪个时期这种结合做 得好,民族教育就会得到迅速发展;哪个时期这种结合做得不好,民族教育就会遭受挫折。 因此,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在尊重民族特点与现代教育体制改革相结合的思想指导下制定具 体措施的发展思路。
二、现代教育内容与民族教育形式相结合
建国初期我们就对这一问题有比较清晰的认识。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在阐述少数民族 教育总方针时就曾指出:少数民族教育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并应采取适合于各民族人 民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2]可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必须强调教育内容的现代化问题。应当看到,无论是在我国汉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 还是在我国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其教育内容的主体方面应当是一致的,即教育内容必 须体现全国统一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体现出受教育平等等社会主义精神。并在遵守国家教育 法律和法规基础上,在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指导下从事教育活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和接班人。教育内容的现代化应当作为我国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二,必须强调教育形式的民族化。由于民族间在教育传统方面表现出来的差异性,使加 快民族教育发展还必须在尊重本民族教育传统的基础上进行。这样做,可以取得更加满意的 教育效果,有利于各民族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忌在发展民族教育时搞“一刀切”,盲目 地推行某种固定的模式,而应切实根据国情和不同民族的族情办事。否则,不仅会影响民族 教育的发展,甚至还可能伤害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这方面的教训值得汲取 。
我国傣族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十分深厚的民族,历史上傣族教育就自成体系,“教教合一 ”。傣族群众在接受佛教的同时,学习傣语文、数学、历史、医学、文学、天文历法和伦理 知识等。据统计,建国初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有574座佛寺,920名佛爷,5550名和尚。 学校教育仅存6所,在校生240人左右,只占和尚数的4.3%[3]。这种传统的教育形式对傣族 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傣族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识字的傣族群众占傣族人口的1/3左 右 。据德宏州潞西县文教科1950年估计,该县傣族有50%~80%的人识傣文,这与广大汉族农村 文盲人口占80%~90%情况相比,傣文教育的普及程度是比较高的。但是,解放后的一段时期 内,由于忽视了傣族教育这种特点,脱离本民族的教育传统,盲目地推行固定化的教育模式 ,并受到先后推行老傣文和新傣文的反复,致使傣族教育一度发展缓慢。[4]试想一下,如 果当初我们在规划发展傣族民族教育时能够从傣民族实际出发,尊重傣族这种教育的传统, 吸收傣族教育中那些有利于现代教育发展的合理因素,以民族特有的文化传播方式来弘扬 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其教育效果会更好一些。近几年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 州充分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教育的积极性,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要么披袈裟进寺 ,要么脱掉袈裟才能进学校”的极端做法,使一些和尚到校跟班学习,并在适龄和尚较集中 的中心佛寺举办和尚班,聘请主寺佛爷讲授傣文和英文,教育部门则指派公办教师配合教学 工作。1995年,该州学龄和尚有2019人,已入学的有1358人,入学率达到67.26%;在中小学 读书的佛爷及和尚在校生有1721名。全州学龄儿童(含和尚)有98897人,已入学91692人,入 学率 达92.70%[5]。
尊重少数民族教育传统,承认民族间在教育形式上的差异,积极引导各民族特有信息传播 形 式与现代教育内容的有机结合,不但不会阻碍民族教育的发展和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 且还有利于民族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容易被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理解和接受,有利于民族间 的团结和建立和谐巩固的民族关系。
三、教育结构与民族地区实际需要相结合
教育结构是指教育内部的各种因素的比例构成,是教育整体性在层次类型等方面的特征。 它涉及民族教育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反映教育的整体状况。而民族地区实际需要是指民族 地区依据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实施发展规划时表现在人力、智力、财力等方面的迫切要求。 具体到民族教育领域,主要是指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于知识和人才的特殊需求 。
发展民族教育必须是教育结构与民族地区实际需要的有机结合。如果不能实现这种结合, 民族教育就会失掉发展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最终将导致民族教育发展的停滞。只 有让民族教育结构与民族地区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才能使民族教育活动与民族地区经济和社 会发展事业接轨。民族教育必须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要抛弃那种为办教育而办教育 的思想,改变那种教育脱离民族地区实际需要的倾向。根据各民族地区的不同特点和各民族 的实际需要,确立民族教育为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群众文明富裕服务的思想,走符合本民 族和本地区实际的办学路子。要使民族教育结构与民族地区实际需要相结合,需要调整的方 面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是调整民族教育的层次结构和类型结构等。
第一,调整民族教育的层次结构。调整民族教育层次结构的目的是调整教育的办学重心, 使之能够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规律以及民族教育发展规律相一致。教育的办学重心,不仅取 决于国力所能承受的能力,还取决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由于目前我国某些教育政策在 执行过程中的偏移以及一些教育传统因素的影响,致使教育活动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高重心 发展的倾向,民族教育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制约办学重心最重要的因素在于教育面向地区 的人才结构,民族教育必须根据民族地区的人才结构状况决定办学重心。分析我国民族地区 人才需求结构,它具有多层性的特点。从民族地区发展趋势和发展潜力来看,民族地区对高 层次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有一定的需求;但从民族地区目前存在的生产力发展相对偏低和 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的现状看,又决定了民族地区现阶段人才需求的中低层次化倾向,中 低层次的专门人才仍然是民族地区当前人才需求的重点。目前,根据民族地区急需加强继续 教育工作,加强教育、科技型人才的培养和在职人员培训提高。此外,成人教育任务也十分 沉重。因而,民族教育必须根据民族地区这种人才需求状况来确立办学重心,调整教育的办 学层次,真正使教育与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结合。
第二,调整民族教育的类型结构。可以通过举办多种类型的教育形式来完成。由于民族地 区人才需求的特殊性以及调整办学重心的需要,决定着举办民族教育的多类型特点。民族教 育 应当办出特色。强调正规化和规范化总原则前提下,提倡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和民族特色。民 族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决定着民族地区对培养科技人才教育类型的迫切需求;民族地区当前 主要以农牧业为主的生产格局,决定着民族地区对培养农牧业科技人才教育类型的迫切需求 ;民族地区干部素质提高的迫切性又决定着民族地区对培养政治干部教育类型的迫切需求。 各种教育类型之间同样有一个保持比例问题,调整教育类型结构,是民族教育体制改革的重 要内容。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变化。随着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民族地区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劳动力已从第一产业中分离出来,并向第三产业转移, 劳动力配置形成新的格局。二是民族地区人才需求已从“饥饿型”向“温饱型”转化。民族 地区 过去那种不择类型的人才需求观已开始发生变化,某些科类人才已出现相对过剩现象。三是 我国民族工作总任务的阶段性变化。我国民族工作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主要是 解决民族平等问题,而当前民族工作的总任务则是促进民族经济振兴,实现各民族繁荣。所 有这些人才需求变化都急需通过调整人才培养类型结构来解决。当前民族教育应当侧重解决 发展民族职业教育的问题,加大职业教育在民族教育体系中的比重。要发展民族职业教育需 要实现两个转化:一是实现民族教育从面向少数学生向面向民族地区全体劳动者的转化。二 是实现民族教育从片面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的转化。随着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由单一农业 经 济向农工商多种经济结构的发展,民族地区不但需要掌握科技农业技术的新式农民,而且需 要有业务专长的种植、养殖、建筑、运输、金融等经营管理人才,加快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 展势在必行。
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学校教育主要是指面向在校学生所实施的教育活动;而社会教育则是面向社区所有劳动者 所进行的教育活动。教育活动的特殊功能以及民族地区的特殊人才的需求决定着学校教育 存在的必然性;而民族地区社会劳动者整体素质状况以及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又决定着社会 教育的必要性,两者缺一不可。对学校教育来讲,它承担着培养新一代民族地区劳动者的任 务;对于社会教育来讲,则承担着解决民族地区现有劳动力素质提高,加快民族地区社会发 展的任务。因此,民族地区教育必须贯穿“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分别解决民族地区劳动者 素质整体提高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不少民族地区到目前为止,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 着重学校教育而轻社会教育的问题。事实上,就两类教育面对的不同受教育者而言,学校教 育对民族地区今后的发展无疑是必要的,具有无限的发展前景。而与民族地区当前社会发展 和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联系更为紧密的当属社会教育。
实践证明,面对普通劳动者的社会教育及广泛实施的文化扶贫工程在实现民族地区当前的 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很多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通过举办文化技术学校, 开办乡村干部和种植养殖实用技术班,不仅改变了民族地区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还改变了 各 族群众的传统观念,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对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新的需求,促进了这些地 区的社会发展。发展民族地区社会教育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使民族地区尽快脱贫致 富、促进该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五、民族教育一般管理与特殊管理相结合
民族教育作为我国教育活动的一部分,必须遵循教育的一般管理理论实施管理;民族教育 作为教育活动的一种特殊类型,又必须遵循教育的特殊管理理论实施管理。加快民族教育发 展,必须是教育的一般管理与特殊管理的结合。教育活动的一般管理,是相对于民族教育特 殊管理而言的,是指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育管理活动以及学校内部实施管理的过程。 而教育活动的特殊管理,这里是特指民族教育而言的,同样包括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两个主 要部分。由于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决定着教育活动管理的特殊性。民族教育管理的特殊性是民 族教育实行一般教育管理与特殊管理相结合管理特色的实践基础,是由民族教育特殊管理内 容和特点所决定的。至少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教育管理具有分散性特点。我国民族地区一般人口密度较低,教育活动相对来 讲十分分散,这给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推动民族教育的快速发展带来特殊困难。例如,据统 计,云南省1994年有小学46613所,而其中一师一校的办学点就有21606个,占全省小学数的 46.35%。这种教育活动的分散性特点在教育发达地区是难以见到的。
第二,民族教育管理具有双语教学特点。教育活动中的语言障碍也是不容忽视的特殊问题 ,如在云南省世居的4000人以上的2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使用汉语外,其他民族都 有自己的语言,至今仍有600万少数民族不通汉语,单一汉语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双语教学 又给民族教育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不仅提高质量难度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制内学生 的学习效果。
第三,民族教育具有投资效益低的特点。教育投资也是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不能不考虑的问 题,高水平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便是以最小、最经济的投入,来换取最大、最科学的效益。 虽然提高教育效益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孜孜不倦地追求目标,但是由于民族地区的学校分散 、学校在校生不足等因素的影响,民族教育投资效益不高具有普遍性。据统计,云南省每所 小学平均只有学生83人[6]。
第四,教学效果控制难度大。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着学校分散,学校布点不足,以及学生入 学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由于学校规模小,以及其他方面条件的制约,民族地区教育活动不 能像一般发达地区正规学校那样来进行,往往是一位教师兼任多年级、多科目课程,这种复 式 教学在民族地区十分普遍。据统计,云南省有1/3的学校开展复式教学。
第五,宗教影响教育。宗教影响教育的现象还在部分民族地区存在,这对民族教育管理有 着重要影响。在有的地区,宗教干扰学校教育的问题仍然存在。
第六,教师队伍建设难度大。教师是搞好教育活动的关键。没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 民族教育质量便失去了必要基础。但是由于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着教育环境偏差,教育经费短 缺,教师流动性大,教师待遇普遍偏低等实际困难,这些都给民族教育补充新教师和在职教 师培训等带来不利影响。
一般教育管理遵循的是一般教育管理的规律,而特殊教育管理遵循的是特殊教育管理的规 律 。民族教育的一般管理与特殊管理相结合,其实质是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特殊管理规律的 结合。这两类规律在民族教育活动中的充分发挥,是加快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的重要条件。因 此,发展民族教育必须探索发展民族教育的特殊管理方式。管理出效率,出效益,要提高民 族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要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就必须加强教育管理工作。要 处理好民族教育管理的特殊问题,就必须是教育的一般管理和特殊管理的有机结合,走一条 与一般教育管理活动不相一致的管理之路,切实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
收稿日期:200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