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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前彩电业内所赐封的“内鬼”称号,厦华公司或许将面临着“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境况,当然,它或许另有选择。
记者新近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03年7月末,即美国针对中国的家电反倾销案立案大约两个月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华公司)确实与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一案的“急先锋”———五河电子公司达成了合资协议,从而为它留下了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
知情者称,正是这份始终没有公之于众的协议,由于为五河电子公司提供了“损害存在”的证据,令中国彩电企业在应诉的最后关头陷入极大被动。
早些时候,长虹内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明确表示,这家与五河电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中国彩电企业即为厦华公司,这正与记者近日获得的信息相吻合。
协议
2003年5月初,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向美国政府部门提出,将对中国出口美国的21英寸以上显像管彩电旅行反倾销上诉;随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中国涉案彩电对美国的彩电产业存在损害,中国彩电厂家各自获得的早先由美国商务部判定的反倾销税率即告生效。
根据美国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四家单独应诉企业厦华、康佳、TCL和长虹分别为5.22%、9.69%、21.25%和26.37%,其他应诉企业为22.94%,其他未应诉企业为78.45%。
中美企业之间签订合作协议,本身不足为怪,但由于厦华和五河电子公司签订的合资协议出现在反倾销案件审理期间,这给了上诉方以口实之利。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2003年7月24日,厦华海外公司的部分高层,曾经与位于美国田纳西州的五河电子公司进行过一次“卓有成效”的会谈。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厦华决定在美国生产其电视产品,当年秋天即开始第一轮生产。
资料同时表明,厦华将在中国生产电路板运送到美国,显像管则从北美采购。
厦华将从中国派出管理者进驻美国工厂,其销售公司亦从洛杉矶搬至田纳西。
厦华认为,这些举动将使其更有竞争力,特别是在大屏幕彩电产品领域。
记者目前仍未获得双方具体协议文本。但据了解,协议中明确表示,五河电子公司将从厦华获得彩电生产订单;如果五河电子公司赢得这次反倾销诉讼,则合同生效,否则合同将不生效。
合作
按照美方的逻辑,如果获得订单,就表明没有受到损害;如果没有拿到订单,就表明受到了损害。美国人正是用这种互为因果的逻辑,认定有“损害存在”。
厦华所指的美国工厂,正是五河电子公司位于田纳西州格林维尔的工厂,早在1963年就开始生产电视机。这间工厂是1997年五河从飞利浦手中买入的,目前是美国最大的彩电制造企业,尽管它的产量还不足长虹的零头。
但这都不足以阻挡它成为一场针对中国彩电巨头们的诉讼赢家。在此次彩电反倾销案中,五河电子公司联合了两个工会组织———国际兄弟电子工会和美国通讯工会的产业分会工会,组成了上诉方,寻求对中国彩电施加高关税。
五河电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组装及贴牌服务,至今仍然握有飞利浦、三星等最大客户。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厦华方面人士发出的邮件中,厦华彩电对五河电子公司生产能力的评价是“非常现代化,很适合生产各种类型的电视产品,特别是高技术产品”。
厦华公司相信,虽然看起来开始是“与敌共眠”,但五河电子公司将成为其很好的合作伙伴,就像五河电子公司与三星、飞利浦以及其他合作企业一样。
厦华彩电向美国的出口产品正在推广使用自有品牌Advent。这一品牌是它在美国收购了一个汽车音响的老品牌得来的。
实际上,这是中国家电产品向发达国家的出口中少有的自有品牌。
逻辑
然而,反倾销案后,中国企业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阶段的集体败诉,将遏制包括厦华在内的所有彩电企业对美出口。
早前的媒体报道显示,厦华和康佳虽然各自获得10%以下的较低反倾销税率,主要原因是美国商务部在计算中的“失误”造成的,并将会在年度复审中予以更正;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逃出厄运。
记者获得的另一消息表明,五河电子公司在今年5月决定重新雇佣150名曾被解雇的飞利浦生产线的员工,用于新生产线的生产。
为了适应订单需求,田纳西的五河工厂将设置一条新的生产线,并提高另一条线的产能。市场人士指出,新的订单合同对五河电子公司来说是“很有利的”,因为这将有利于缓解中国彩电出口美国不断上升带来的产能缩减状况。
但是,这份资料并未明确指出订单来自厦华。
实际上,五河电子公司拥有10条生产线的潜在产能,而近年来大幅缩减,在此之前,只有两三条线正常运转。若以150名员工的招工扩产规模乐观估计,增加的产能不过几十万台。若这些全部供应厦华,对于彩电年销售额将近30亿元的厦华公司而言,也是不足以吃饱的。
厦华电子(600870)今年中报显示,该公司上半年累计出口各型号彩电53万台,占全部彩电销售量的47%;出口创汇5.7亿元。因此,就厦华在美国获得的产能而言,对它业绩的改善作用并不明显。
但厦华在美国的所有动作并非没有意义。如果美国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税率重新裁定,即使各家企业都是20%以上的税率,厦华也已经留下
了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
反思
在中国各行业的企业经历的各种反倾销案中,类似一家企业为一己之利而损害行业利益的状况时有发生。这一方面反映出某些企业应对紧急事件时的素质薄弱,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行业协会职能的欠缺。对于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多数行业协会都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控制和协调。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企业缺乏预警机制,往往事到临头才仓促应战,也是导致错误决策和不理性行为的原因之一。实际上,在彩电应诉反倾销案中,有更高明的方法解决企业利益和行业利益间的关系,如此次彩电一案,有专家提出,完全可以通过收购五河电子公司,然后撤诉的方法解决。
另据记者了解,2004年5月7日是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供辩护词的最后期限。而在4月30日,国内应诉企业获知厦华与美国五河电子公司这份协议的存在,中国机电商会、中国商务部及部分企业曾要求厦华交出协议,以便律师团针对这一协议,做出尽可能有力的辩护准备。但这一要求未能获得配合。
目前,中国商务部正在对这一家电案是否上诉世贸组织进行论证,不久将有明确结果。而对中国家电企业来说,当前要紧的是积极准备资料,迎接明年5月间的年度复审。
不过,记者获悉,一直在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中充当“急先锋”的美国五河电子公司,不久前又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变美国商务部先前对中国征收反倾销税的有关判决。其中包括:对长虹施行紧急措施,即对已经进入美国海关尚未清关的彩电进行财产保全、改判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等。
早在今年7月初,康佳、长虹等中国彩电企业已经上诉美国国际贸易法庭,要求改变此前对中国企业的不公正判决。不过,美国五河电子公司此次再生枝节,被认为意在彻底堵住中国彩电对美国出口的机会。五河电子公司上诉如果获得支持判决,对中国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而最终获益者可能不仅仅是五河电子公司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