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参与学会内部治理的制度安排
《全国学会会员工作实用手册》编写组 *
会员如何参与学会的内部治理?学会如何为会员有序、有效参与内部治理提供渠道、机制和保障?如何完成会员代表、(常务)理事、监事等遴选?如何组建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以及秘书处?赋予其哪些相应的功能?建立哪些相应的机制?如何加强学会党建工作,保证政治方向?这就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一、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常务)理事会、监事会权力的来源。在会员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议事效率,需要选举会员代表,行使会员权利。对于全国学会而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人数较少的学会就由会员直接组成会员大会,会员人数超过200个就需要成立会员代表大会。
学会管理者需要了解,会员代表是怎么产生的?会员代表大会有哪些职责和权限?是如何做出决策的?与理事会、监事会的关系?
(一)产生办法
1.会员代表产生方式
会员代表的产生方式一般有选举、推选制、邀请制、连任、认定制等多种方式。会员代表往往是综合运用几种方式产生的。如中国计算机学会的会员代表A类就是推选制,B和D类属于认定制,C类属于邀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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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学会章程和民主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下,学会成立一个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由上一届(常务)理事会负责会员代表的产生、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召开的筹备工作。
案例: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节选)
第二条 会员代表的类别、产生办法及任期
总体而言,目前对于马克思哲学终极关怀内容的研究正在蓬勃兴起,但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与规模。马克思哲学终极关怀思想作为其超越维度的核心核心内容之一,彰显了马克思以人为终极目的的真切关注和对人意义世界的开创性探索,因此对于这一问题的厘清和解决势必将会对马克思哲学超越维度的整体性呈现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
1.会员代表的类别及产生办法。
A类:由会员推选的会员代表,每40位会员可以产生1位会员代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推选产生。
第十条 入会程序
B类:在上一届理事会任职期间担任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且本人愿意担任会员代表者,经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可直接成为会员代表,此类会员代表人数参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C类:由上一届常务理事会邀请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经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可直接成为会员代表。
(101)拟波氏羽苔Plagiochila pseudopoeltii Inoue,Bull.杨志平(2006)
D类:时任工作委员会主任、专业委员会主任、会员活动中心主席、YOCSEF主席职务,自动成为会员代表并行使职权。
案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3.会员代表人数占总会员数的3%。
……
第五条 A类会员代表的推选程序
1.会员代表的推选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90天前完成,会员代表的确认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日60天前完成。
2.选举委员会根据会员分布情况划分选区。选区构成分以下三类:
普通会员由本人提交申请书,本会普通会员两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由本会委托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会员管理部门审查,由本会组织管理部门审批并向组织工作委员会报备,由本会统一管理。
B.分省选区:会员总数(不包括位于该省的单位选区的会员人数)超过40人的省份,构成一个分省选区。
C.特别选区:满足下列条件者构成特别选区。
(1)会员人数相对集中的省市,由选举委员会拆分为若干个特别选区。
(1)会员代表的资格条件不低于会员。不同的会员有不同的资格要求。要看学会的定位,是走精英化的路线、大众化路线还是精英+大众路线,以此来决定入会门槛高低。很多学会是走精英+大众化路线,对会员分层,不同类型会员资格条件有所不同。如中华医学会,把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其中个人会员类别为普通会员、专科会员、专家会员、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五类。除了需要“承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践行科学道德规范,有加入本会意愿”之外,还有其他条件,不同类别的会员条件有所不同。
(3)每个选区由选举委员会任命1人为选举召集人,负责该选区会员代表的推选工作。
(4)每个选区所推荐的会员代表数量根据其会员数量决定。每40名会员,可选1名会员代表;以后每增加40名会员,可增加1名会员代表。
(5)CCF会员可向本选区召集人提出作为会员代表的申请(填写表格),由本选区召集人征求本选区会员意见,选区召集人确认后向选举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者成为本选区会员代表。
2.会员代表大会规模及组成
关于会员代表大会的规模无明文规定,从百人到千人规模不等。规模过大,容易导致会议成本的增加和履职效率的降低,规模过小则代表性不强,学会应根据会员规模和决策效率、技术等因素决定确定会员代表大会的规模。例如,中国计算机学会根据会员数量确定代表规模,把会员代表人数控制在总会员数的3%以内。
在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的评定方面,为了反映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对它们赋予不同的权值是否合理关系到模型最终评判的结果。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缩写为AHP)把评价总目标分解成各级评价指标,从高到低排成若干层次,然后对每层中的评价因素进行两两对比打分,最后通过简单的数学运算就能得到各指标所占的比例。鉴于其可操作性比较强,本文以此方法为例说明。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采用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1~9标度法[10],对每一层次各指标间的相对重要程度进行两两比较判断,采用求平均值的方法进行数据统计,得到判断矩阵。
在会员代表组成上,为了保证会员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学会一般都采用名额分配制和比例代表制。
名额分配制,是根据学会的组织管理架构,给不同类型的组织分配一定的名额。一般要给各省学会以及学会的分支机构如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分会不同数量的名额。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会员代表410人,其中包括理事候选人(同时作为代表)210名、地方学会代表40名、分支机构代表40名、会员单位代表100名、七届理事20名,从业领域几乎涵盖了环境科学的各分支领域。
比例代表制,是指在分配各省学会会员代表名额时,是根据各省会员数量进行分配的。如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就是根据各省级学会的会员数量分配会员代表名额。理事名额相应的也与会员代表名额挂钩。这种制度实施后,各省发展会员的积极性就高涨起来。
3.资格条件
1.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的专科会员,取得主任医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应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热心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工作,能履行专家会员义务者;
(2)会员总数(不包括位于该省的单位选区的会员人数)不足40人的所有省份,构成一个特别选区。
案例:中华医学会章程(节选)
第九条 会员条件
承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践行科学道德规范,有加入本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一)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获得执业许可的住院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1) 原灰的重金属浸出浓度不仅与其含量有关,还与原灰的pH相关。pH越小,所消耗的螯合剂越多,可通过添加石灰等碱性物质调整pH进行预处理。
2.从事与医学专业有关工作,具备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专科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会普通会员中,取得主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务后,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者;
过去对水轮发电机组故障诊断方法实施的是定期检修,即检修时间一到不管机组有无故障都必须停机检修。在这样的模式下,检修操作人员只能靠以往的经验和现场机组状态进行观察做出结论,难以真正检测到机组中存在的隐性故障,无法确保水轮发电机组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经过专科医师培训已取得专科医师资格者,或通过专科资质培训且合格者;
3.取得本专科副主任医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
4.符合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专科分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者。
(三)专家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混合料摊铺碾压。为使路面达到所期望的施工质量,摊铺开始前为防止热料温度进一步降低应先预热摊铺设备,施工作业时应控制适宜的摊铺速度和稳定的摊铺温度。摊铺作业时需控制摊铺路幅宽度,合适的摊铺宽度可减小产生温度离析和级配离析。当出现明显离析、波浪等不良现象时,应进行专业的施工处理或者刨铣重新铺装。此外,雨天应及时处理接缝,停止施工。
2.任专科分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副主编及以上职务,在本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
根据患者的银屑面积将治疗效果分为以下几组。痊愈:银屑面积减少90%以上;显效:银屑面积减少60%~89%;有效:银屑面积减少25%~59%;无效:银屑面积减少小于25%。总有效率为:前三组之和。
3.符合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专科分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者。
(四)资深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学科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年龄在75岁以上的专家会员,能履行资深会员义务者。
(五)名誉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著名的外籍医学专家和我国台、港、澳地区的著名医学专家,支持本会工作,对我国医学科技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者,或非医学界的外籍专家和知名人士,支持本会工作,对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医学交流做出重要贡献者。
(六)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建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以及与本会专业有关,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孙诗雨(1993-),女,硕士生,研究方向:景观规划设计,E-mail:824562964@qq.com;
3)流处理类的开发,流处理是服务器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服务器处理后的所有地震应急信息数据都要经过流反馈给移动平台、PC平台、Web平台,没有流处理,服务器端的功能就不完整。流处理具体是将字符串(或字节)从服务器端写入网络连接的流中,然后在请求端读取写入的数据,从而完成数据的传输。此外,地震应急信息图片的存取也是通过流来完成的。
2.与本会专业有关、自愿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依法成立并登记的社团,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研究机构、医药企业单位。
其实有关许春花的信息,还是镇上那家悦来客栈的老板娘告诉我的。我在柳江古镇采风的时候,就一直住在悦来客栈里。
高河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了床上,恍然间,想到了自己离开河遥县前,最后一次看跑火船的日子。那一年的木筏,比往年都要大,筏上堆起来的稻草,有一人来高。
A.单位选区:会员总数超过40人的单位,如研究院(所)、学校、公司等,构成一个单位选区。
专科会员由本人提交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及专科分会审核推荐,由本会组织管理部门审批并向组织工作委员会报备,由本会统一管理。
专家会员由本人所在专科分会审核推荐,由本会组织管理部门审批并向组织工作委员会报备,由本会统一管理。
1.3.2 PDCD4表达与EOC临床病理参数的关系 比较EOC组不同年龄(≥60岁与<60岁)、组织学类型、FIGO分期、分化程度、有无腹水、月经情况(绝经前与绝经后)、转移情况、原发灶部位等患者的PDCD4阳性表达率。
资深会员由专科分会或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报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批,由本会会长聘任。
名誉会员由本会专科分会常务委员会或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批,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由会长授予证书。
单位会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批后发给证书。
(2)筛选出活跃会员担任代表。休眠会员必然不能担任代表。需要学会及时清理,有些会员很久无法联系上,或者有些会员能联系上,但是对学会活动和服务不感兴趣,不配合学会工作,不愿意参加学会活动,更不愿意缴纳会费,会员身份名存实亡。这种会员的存在,容易造成会员数量的不真实,将导致会员结构分析的失真,会员需求调查的困难,无法正确判断学会的现状,从而影响学会决策的科学性。中国神经科学学会规定,会员一年不履行义务的暂停会籍,会员两年内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学会应该针对会员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唤醒休眠会员,把会员从“沉睡”中激活,同时有效激励潜水会员,提高其参与学会活动的积极性。会员代表应该从活跃会员中选出,他们关注学会活动,关心学会发展,对学会提供的服务和价值感兴趣,有意愿有能力有时间参与学会活动,担任会员代表既能满足其参与需求,也为其贡献智慧和时间、资源提供渠道。
2.A、B、C类会员代表任期为四年,D类会员代表任期与所担任职务任期相同,但不得超过本届会员代表的任期。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成立时间短、会员少,协会却将此短板变成优势,积极探索完善会员退出机制。对多次联系仍不配合协会各项工作的,视为“僵尸会员”,定期进行清理,集中力量多为积极活跃的会员服务,让每一名会员都发挥作用,多出精品力作,引领文艺评论新风。目前协会已清理“僵尸会员”14名,经主席团会审议,作自动退会处理,并在中国文艺评论网公布。
(资料来源:蒲波.中国评协着力会员管理创新 梳理“僵尸会员”提供精准服务[N].中国艺术报,2016.)
(3)会员代表应该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推选出的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能够充分体现广大会员的意志。代表的结构应综合考虑地域、职业、性别、年龄、职务职称等因素,原则上会员代表五分之四以上应为基层一线科技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
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参与学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①制定、修改章程;②选举、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③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④制定、修改会费标准;⑤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1.规则制定权
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章程的制定、修改者,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会员代表产生的办法等也应经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2.人事权
会员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也就是说,理事和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外,还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如名誉理事长等。
3.重大事项决定权
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要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还应负责决定学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如《中国药学会章程》明确规定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学会的名称变更也需要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然后上报有关部门。此外,还决定学会的终止事宜。会员(代表)大会也可以选举负责人,制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这可以由学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监督权
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监督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
案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章程示范文本(试行)(节选)
(适用于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备注:社团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社团,还要制定会员代表产生的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可选项】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适用于设立监事会的社团】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备注:会员(代表)大会也可以选举负责人,确定名誉职务的人选,制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由社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备注: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由理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有法律法规、本章程示范文本的特殊授权除外】
(三)运行与决策
1.任期制,按期换届
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4~5年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届任期最长不超过五年。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做出决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涉及换届改选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2.民主协商,相对多数或绝对多数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通过会议决策的形式行使职权。例如,学会的章程草案、拟任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须经出席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通过(绝对多数)。
2014年7月25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规定:“社会团体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
章程和会费标准的通过必须经过票决。对于其他事项,虽然没有限制鼓掌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但是在民主化程度上而言,还是弱于票决。
2014年11月6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明确规定:“社会组织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制度,扩大直选范围。规范社会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程序,不得由个人专断。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信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章程通过的票决时要注意记录选票发放份数,回收份数,统计好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数量,在上报登记管理机关信息系统时,需要满足回收份数=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如果数量不一致,则无法通过系统自动审核。
(四)容易出现的问题
第一,会员数据库是死档案,失联会员和休眠会员多。会员库没有检索、统计、分析功能,没有定期更新提示功能,更没有互动、推送信息功能。这样的会员库中,充斥着“僵尸会员”、休眠会员。
第二,会员(代表)产生随意。因为社团对会员的吸引力不够,休眠会员或者潜水会员占比较大,会员对会员权利不关注,对社团发展不关心,对行业或者学科发展不关切。
第三,会员(代表)大会的决策缺失合法性。由于会员代表产生随意,导致的后果之一是会员代表数量难以确定。因此,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有效性及其通过该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会受到质疑。
民政部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要求:“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要求“章程草案、拟任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须经出席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通过。”当会员代表数量难以确定时,2/3、半数的计数就不严谨。
此外,应该召开现场会议的,以通信方式召开,是不合规的。如章程、会费标准制定或修改,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涉及换届改选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四,会员代表大会换届不及时。多数学会基本能依据章程按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按期换届的学会比例不断增加。2016年年检数据表明,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中的89.37%能够按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并换届,比2014年提高5.37个百分点,并且全部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但是还有10.63%的学会没有按期换届。
第五,会员代表成为橡皮图章。一方面,缺乏民主议事规则。全国学会组织通则严禁会员代表大会采用鼓掌的方式进行表决,但是即便是举手或者投票表决,在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没有经过充分的民主协商环节,只是少数人决定,然后“走走程序”,会员代表就不得不沦为“橡皮图章”。另一方面,由于会员、会员代表,会员没有掌握足够的信息,信息不对称,例如,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做的财务报告,内容粗略,要素不全,信息获取不及时,会员代表无法判断财务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因此无法行使监督权。
第六,信息公开不符合要求。学会未能按照规定向社会和会员进行信息公开,导致会员信息不对称,无法行使权力。
2014年11月6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规定:“社会团体要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向会员公开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等信息。”
2017年8月3日,《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民发〔2017〕139号)进一步提出:“支持社会团体在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透明度,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社会团体要向会员公开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遇有广大会员关注的、与社会团体有关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时,社会团体要向会员做出临时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团体应加强财务资产信息公开,财务年报以及涉及重大资产变化的所有事项,应及时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指标中,也对社团信息公开有明确的要求,如表1所示,信息公开分为对社会公开和对会员公开。对社会公开的事项可以通过把社团的登记证书放到社团官网上就能是实现,对会员公开的渠道之一就是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向会员公开。
表1 学术类社团登记评估指标(节选)2017版
二、决策机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是学会的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规模较大时,可根据需要设立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为行使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
1.产生方式
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产生一般经过酝酿、提名、选举三个环节。选举流程日益细化。如中国计算机学会专门制定详细的理事会选举规定,包括差额选举原则以及详细的选举流程和细则,如规定竞选演讲、就职宣誓、本人投票、两轮投票、2+1投票、唯一代表等原则和程序,增强了理事和常务理事、负责人的责任感、仪式感,提高了会员和理事的民主参与程度,强化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治理责任与权利。为了保障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学会还应该设立选举委员会或者换届领导小组。例如,中国计算机学会设立的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其职责、构成、任期等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选举委员会条例》规定。
候选人产生方式一般有两大类:一是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例如,中国计算机学会的提名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一名为主席,具体人数及人选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中国计算机学会《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条例》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必须是该会连续会龄3年以上、热心会务且有较高知名度的会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不能竞选理事会、监事会任何职位;选举结束后,该届提名委员会即告结束。二是由上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等机构提名。如中国神经科学学会规定,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由上一届常务理事会确定,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确定。不仅如此,其新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提名及投票产生,新一届副秘书长候选人由上一届秘书长、副秘书长提名及投票产生。
目前对等额还是差额选举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践中,部分学会开始推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负责人差额选举,给予学会会员更多地参与和选择空间。如中国海洋学会、中华医学会等都是按照差额方式,选举会员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中华医学会理事的产生也是先按省份、中科院、沿袭上届、年龄、民族、军队等分配名额,经理事会讨论,地方推荐,最终差额选举产生;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理事、常务理事都是等额选举,但增补是差额选举;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常务理事是等额选举,副理事长是差额(差额2个)选举。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对理事会的要求非常严格:学会的理事是遴选出来的,并且拒绝挂靠单位强制安排人员;理事名额的分配方式,在最初会员较少的时候是会员先提名,再按照各个地区的会员比例遴选理事候选人,如果提的多可以差额;之后是把学生会员数剔除,以正式会员为基数(因为学生不能当理事);其后是以缴费会员为基数(因为缴费会员是活跃的会员)。
届中调整理事,需要有常务理事会提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四十七、第四十八条规定:“届中调整理事,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到会五分之四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可执行。”“调整全国学会负责人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信方式召开。”
案例:中国神经科学学会章程(节选)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应通过充分酝酿、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任期与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理事会的规模、组成原则和产生程序。
一、理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全体会员人数的5%,原则上按此比例确定各省、市、自治区的理事候选人分配名额,并尽量保证每个地区都有理事代表。
二、理事会理事须是中国神经科学学会会员;学风端正,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热心学会工作;年富力强,在任期内不到退休年龄(不超过65岁)。连续担任同一职位不能超过三届。
三、理事会的产生程序一般为:
(1)由当届全体理事提名下届理事候选人,换届领导小组负责汇总所有提名(在任期内年龄超过65岁,或已在同一职位连续担任三届者,视为自动放弃理事候选人资格);
(2)当届常务理事会根据已确定的名额分配原则,考虑区域代表性、学科平衡、年龄平衡等因素选出下届理事候选人,选举办法采用差额投票,得票数过半方可当选;
(3)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下届理事会理事;
(4)如在特殊情况下增补理事,可由常务理事提名并经理事会投票补选。补选理事数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0%。
2.规模及组成
理事会一般由理事长(会长)一人、副理事长(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规模适中,人数根据学会会员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常务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在本专业领域应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应有相当比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理事会成员的3/4、常务理事会成员的2/3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相当比例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每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调整不得少于1/3。”
理事会的规模应当控制在可以保证有效议事的范围内,根据会员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根据中国科协的有关要求,个人会员不足2万人的,理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150人;个人会员超过2万人但不足10万人的,理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180人;个人会员超过10万人的,理事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常务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
对于规模较大的学会,在理事会下面还设有若干工作委员会,以提高决策效率和专门化水平。由于各学会不同的工作特点,分支机构的设置会有所差异,一般包括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决策咨询工作委员会、期刊工作委员会等。
3.资格条件
第一,前置条件。前置条件包括身份条件、年龄限制等。理事一般应该是会员,常务理事必须是从具有理事资格的人员中选举产生。由于需要理事、常务理事提供志愿服务,因此,往往对理事、常务理事的年龄有所限制。如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规定理事候选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理事候选人必须是至少一届的学会会员,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对学会工作的支持程度确定;副秘书长候选人必须是至少一届的学会理事。
对于学会负责人的前置条件更为具体。《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①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②在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内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或有较大影响的人士;③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二周岁;⑤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⑦工作作风民主,团队精神强。”
第二,代表性和权威性。理事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应有权威性,并在区域、学科、年龄、性别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充分代表不同类型会员的利益和诉求。理事结构应结合学会工作实际和业务情况进行确定。
案例: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节选)
为简化选举程序并保证各类别的代表性,理事选举按类别分配名额。类别代号和名称有:UI:高级及科研院所;TC:专业委员会;O:信息学奥林匹克(NOI:任期两年);P:地方学会;F:无类别竞选;E:企业界;Y: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任期两年);Ch:会员活动中心;R:常委理事会推荐(单位理事仅限于UI和E类别)。
第三,议事能力和志愿精神。理事以及常务理事,不仅应该是活跃的会员,同时,也是应该有议事能力的会员,这样才能实现理事会的决策职能。(常务)理事的工作不仅仅是出席一年一次或者两次的会议,还需要在日常管理中承担一定的角色。除了驻会的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之外,绝大多数(常务)理事是不拿薪酬的,特别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出台以后,因此,需要有志愿精神,乐于为学会奉献并享受这一过程。
第四,战略眼光与协作意识。(常务)理事会与秘书处之间,是决策与执行的分工关系,也是领导与监督的关系,秘书处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常务)理事会对秘书处进行监督和指导。(常务)理事应该具备协作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疏通理事之间、常务理事之间,以及其与秘书处、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更重要的是,理事,特别是常务理事,其决策关系学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具有战略眼光,只有高瞻远瞩的理事、常务理事,才能推动学会不断创新、变革、发展。
(二)职责与权限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②选举、罢免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聘任、解聘秘书长;③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⑤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⑥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⑦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⑧制定内部管理制度;⑨负责会员的发展和除名;⑩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综合起来,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包括以下职责和权限:
1.执行权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向其工作和财务状况。执行权是其首要的职权。
2.内部管理制定权
(常务)理事会制定除了明确规定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其他制度,例如,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3.人事权
理事会负责选举、罢免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聘任、解聘秘书长;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负责会员的发展和除名。
4.重要事项决定权
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授权开展的各项工作,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负责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三)运行与决策
1.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相同
理事、常务理事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相同,但是有任期届数的限制。如中国神经科学学会规定:“理事会理事须是中国神经科学学会会员;学风端正,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热心学会工作;年富力强,在任期内不到退休年龄(不超过65岁)。连续担任同一职位不能超过三届。”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规定:“理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三届,常务理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但新当选正、副理事长的可再延长一届),理事与常务理事的组成要体现老中青的结合原则,注重年轻的学会工作者。”“一般情况下,每届新当选的理事数应不少于理事总数的1/3,连任理事数应不少于理事总数的1/2;新当选的常务理事数应不少于常务理事总数的1/2,连任常务理事数应不少于常务理事总数的1/3。”
2.民主协商,绝对多数决定
(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通过会议决策的形式行使职权。
学会应该制定完善的议事规则,以保障会议的高效与民主。会议可以分为现场会议和通信会议。2016年年检数据表明,96%以上学会的理事会召开次数符合社团章程示范文本的底线要求。2014—2016年的三年间,每年召开理事会(召开次数大于等于1次)的学会比例超过96%,其中2015年最高,比例为99.02%。其中一年召开2次及以上理事会的学会数量不断增加,由2014年的6.67%增加至2016年的11.65%,2016年有0.49%的学会召开了5次理事会。2016年召开3次常务理事会的学会比例达到21.46%,每年召开4次及以上常务理事会的学会比例均在10%左右。这说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策功能在不断提高。
案例: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章程(节选)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理事的激励与考核
为了提高发挥(常务)理事的作用,激励其参与积极性,应建立(常务)理事分工负责机制。明确理事、常务理事的分工,常见的做法是,根据专业领域,以分支机构的形式,把理事进行分类,分别负责不同业务领域或专业领域的工作;常务理事或者副理事长分工负责领导某一分支机构的工作。充分发挥(常务)理事在决策和管理中的专长,给予其志愿服务、参与学会工作的平台和机会。
此外,还应在明确理事会领导人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对理事会成员考核。常见的考核指标是参会频率。如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制定了不参会即劝退制度,理事参加会议严格要求达到2/3到场开会,如果连续两年不来参加会议就默认为放弃理事身份,派代表参会也算作缺席。不参会即劝退的制度还设有一次申诉机会,如果情况确实特殊可以写一份申诉报告,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是否可以保留理事资格。中国计算机学会曾经因为参会次数未达到规定,撤销2名院士的理事资格。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探索理事积分考核制度,对理事采取了严格的积分考核:参加会议获得积分4分,请假1分,代开会议2分,不开0分,最终分数达不到一半水平即不得继续担任下一届理事。具体操作由各省学会负责,每届更新三分之一理事,如果得分为0分,直接通知单位,取消资格。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理事任期届满时,须填写《理事贡献表》,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详见专栏所示。
案例: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理事会条例(试行)(节选)
第五章 理事职责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理事(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前向理事长或秘书长正式请假并报秘书处备案,请假的理事(常务理事)可向会议提交书面意见,但不得委托他人代表参加会议。请假的理事(常务理事)可在事后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表态,但不能变更相关决定。
第二十五条 如果理事(常务理事)连续两次不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理事(常务理事)资格自动终止。常务理事资格被终止后,如符合理事的任职条件,保留其理事资格。
第二十六条 对于常务理事会需要保密的内容,常务理事有义务和责任加以保密。如有泄密,由理事长代表常务理事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常务理事会有权提请理事会免除当事人常务理事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理事(常务理事)未经授权,不能对外代表学会发言和签署文件,但以个人身份、学会任职为背景发表言论除外。
第二十八条 凡以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名义与国际学术组织联系、签订协议,或在国内与其他学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共同开展活动而签订协议等重大事项,均需报理事长工作会议研究,如因时间原因来不及办理批准程序,可先行报理事长批准,过后再行通过、备案。
第二十九条 理事(常务理事)须密切联系相关单位和会员,了解并反映会员和相关人士的需求和对学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条 理事任期届满时,须填写“理事贡献表”,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理事(常务理事)参加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第六章 对理事的处罚及申诉
第三十二条 当理事(常务理事)不满足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或不满足参选时的条件时,经监事会认定后,其理事(常务理事)资格终止。
第三十三条 当理事违反《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会员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并得到严重警告或除名的处罚时,由监事会认定后,其理事资格终止。
第三十四条 当专业委员会届中被重组、合并或撤销时,代表该专业委员会的理事职位即终止。当专业委员会年度评估不合格,代表该专业委员会参加理事会的理事资格从次年起暂停一年,待评估合格后恢复资格。重组后的专业委员会主任可参加理事补选。
第三十五条 理事资格被终止后,其所担任的常务理事、副理事长或理事长职位自动终止;常务理事资格被终止后,其所担任的副理事长或理事长职位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当理事长(副理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议,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学会章程规定进行选举,并按要求到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七条 当秘书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或严重违反本学会规章时,由理事会启动解聘程序,并由理事会根据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八条 当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因违规被停职时,由监事会向全体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公布。当秘书长违规被停职时,由理事长向全体理事公布。
第三十九条 被处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对处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监事会申诉,当三分之二以上(含)监事同意维持原处罚决定,则驳回申诉,否则由原处罚机构重新审议并做出决定。秘书长被处罚后可向常务理事会申诉。当三分之二以上(含)到会常务理事同意维持原处罚决定,则驳回申诉,否则由原处罚机构重新审议并做出决定。监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再次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再受理被处罚者的申诉。
4.逐步健全民主机制
2014年11月6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指出要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社会组织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制度,扩大直选范围。规范社会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程序,不得由个人专断。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探索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轮值制。社会组织要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提高社会组织自治自律水平。”全国学会应根据学会自身情况逐步落实政策要求。
(四)容易出现的问题
第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规模过大。这就导致了(常务)理事会决策效率低下,甚至实际的决策权会落到一个小团体手中,如理事长办公会,或者秘书处等。这也是有的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召开次数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和本学会章程的最低规定的原因。因此,当学会很难召开现场会议,才不得不举行通信会议。
第二,应该开现场会议的开了通信会议。“调整全国学会负责人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信方式召开。”如果全部是通信会议,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也会扣分的。
第三,缺乏对理事或常务理事的有效考核机制。理事、常务理事对学会关注度不高,学会又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理事不理事儿,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第四,过分强调(常务)理事的代表性、权威性,却忽略了理事的决策能力。为了考虑代表性、权威性,未能把战略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议事能力作为(常务)理事遴选标准,导致(常务)理事会决策水平低下,甚至影响学会发展。如果选出故步自封、不思进取、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的理事与常务理事,将使学会落后于时代发展,滞后于学会改革进程。
第五,越俎代庖。理事长办公会越权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越权理事会,理事会越权会员代表大会,都是不规范的。如会长办公会不能决定创办实体机构,理事会不能制定或修改会费,常务理事会不能选举、罢免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聘任、解聘秘书长。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学会的监督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
1.产生方式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全国学会要设立监事或监事会。监事会是学会的监督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及学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中有50个全国学会建立了内部监督机构,占比27.54%。其中,45个学会成立了监事会并制定了监事会工作制度,占比21.7%,相比2013年提高了18.5个百分点。
2.规模组成
监事会应有一定的规模,一般应为单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规定监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不少于3人。
3.资格条件
监事除了应该具备与理事相同的资格条件之外,还应该熟悉学会工作,具有财务与法律背景,有监督能力,在学会中有发言权。
第一,熟悉学会工作。监事应该熟悉学会的治理、管理与运作,这样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学会监事通常由往届的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担任,这些人在学会以往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曾在学会中掌握较强话语权,因此也具有了较强的监督能力。如2015年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成立了监事会,学会选举监事会成员的标准是卸任的学会领导、连任三届的理事或其他热心学会工作、对学会怀有深厚感情的人员。目前监事会共有7名成员,监事长是上届卸任的副理事长。
第二,具有财务或法律背景。具有财务或法律背景,能确保对学会的经济活动以及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管。
第三,不得兼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及学会专职工作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职责权限
监事或者监事会行使检查学会财务,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选举监事长、副监事长;②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③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④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情况;⑤监督学会财务运行管理情况;⑥履行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运行决策
1.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期满可以连任,但不可超过两届。
2.民主协商,绝对多数决定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授权范围对学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但不干预学会决策和运营管理。监事会的工作由监事长主持和负责,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监事会工作时,由监事长指定的监事代为行使职权。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监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3.列席决策机构重要会议
监事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规则具体由学会根据章程制定,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以及其他有必要列席的会议,检查学会财务资料以及业务活动资料,对学会进行全面监督。例如,《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规定监事会工作范围和工作规则包括:
(1)监督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是否按照学会的规章开展工作、做出的决议是否符合程序。监督理事长是否履行了作为理事长的职责和义务,监督理事和常务理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2)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安排监事的监督工作。
(3)监事长本人或指派监事列席所有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须记录参会人员情况及参会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表决方式是否符合规则,所做出的决议是否合法,等等。当参加会议的监事发现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有违反学会有关规章或程序时,有权当场向主持人提出纠正要求,并将纠正要求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
(4)监事会可根据学会的规章对理事会和常务理事的不当行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具体办法由第六条规定。
(5)监事会决议须得到半数以上(不含)监事的同意。
(6)监事会的正式文件须存入学会档案。
(7)监事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年书面向会员代表报告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的监督情况。
(四)容易出现的问题
第一,监事不称职。一方面当监事不具备必要的法律或财务背景,不熟悉学会工作,对学会无法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是监事不履行职责。如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导致日常监督的不足。此外,是“磨不开面子”,监事会顾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面子,特别是与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都很熟识的时候,“不好意思”为难对方,忽略了会员(代表)大会授权监督的重要责任,对某些问题视而不见。
第二,监督制度不完善。例如,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在会议现场才发给监事会,使得监事会缺乏足够的时间研读,难以发现问题。
第三,监事会权威性不够。有的学会把监事会作为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的“养老院”,视监事为“荣誉”职务,对监事的遴选标准不严格;有的社团管理者甚至混淆了理事和监事的分权制衡关系,让理事会选举产生监事,这反映了监事会权威性的忽视。
综上所述,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是确保会员有效参与学会内部治理的有效制度安排,避免上述容易出现的问题。学会应按照依法办会、民主办会、会员治会的原则,确保会员在学会的运行过程中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加强学会内部治理的改革创新,健全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以会员为主体的体制结构,努力建设内部治理依法合规、充分展现生机活力、符合学会发展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科技学会。
*编写组组长:朱文辉;副组长:田若松,乔 云,张玮琳;成员:王 冠,王希子,朱晓红,齐彬彬,杜 鹏,张 波,陈晨光,高 恩,梁安安,韩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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