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实践探索 勇于改革创新建国七十年河北水土保持实现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河北省地处华北地区东北部,内环京津、外环渤海,国土面积18.88 万km2,是北京和天津的生态支撑区、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水源地。建国初期,河北省水土流失面积8.43 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5%,水土保持形势十分严峻。70 年来,河北省紧紧围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主题,积极探索和不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不断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2018 年底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4.21 万km2,取得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了水土保持力量。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斐然
1.1 治理理念发生历史性转变
建国初期,河北粮食短缺,“与河争地,向荒山要粮”,推行“治理为主、全面推进”工作方针,开展大规模人工治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部内容。80 年代,开始贯彻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施行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防治并重,综合治理”的治理理念逐步树立。随着1991 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治理工作更加注重自然恢复,注意协调预防保护与综合治理的关系,“预防为主、重点治理”治理思想深入人心。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完成了从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损害自然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转变,治理理念与时俱进,不断调整转变。
1) 班期稳定性.深圳港及驳船运营公司对班期稳定性的约束力不强,不能严格按照公布班期运作,影响客户订舱积极性.
1.2 治理模式实现整体转型升级
建国初期,河北省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是由单纯的修建拦挡工程开始的,特别是“63·8”特大暴雨灾害后,吸收综合治理地区经验,逐步发展为“林、梯、坝”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80 年代开始,陆续示范开展了海委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生态环境“十百千”示范工程、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大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和省级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综合实施、集中连片治理,注重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施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逐步形成。十八大以来,河北省主动顺应时代要求,充分发挥长期以来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优势,有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模式,积极打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升级版。
1.3 初步形成形式多样、渠道多元的投入模式
一是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依托,建立了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群众投劳折资参与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机制。二是大力培育市场,发挥市场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推行承包、股份合作、租赁和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制度改革,形成了以农户、村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多元投入形式。三是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与北京市水务局合作在密云水库上游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探索建立了京冀两地生态效益共享、保护成本共担、合作共赢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模式。
1.4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但是这种保护与建立模式,需要学校和老师的正确指导与引领,如果一味交由学生建设与管理,则很容易涣散并失去建立的初衷,最终导致相应校园文化的变形、失传。这意味着,这种模式的保护与建立工作,难以由学生自发组织并长久维持乃至发展传承,需要学校投入一定数量的经历和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根本性转变
2.1 管理方式实现法制化
自1991 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开始,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按照试点先行、重点推进和规范化建设的原则,分别于1992 年、1994 年开展了两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观念,严格遵循法定的步骤、时限、方式、方法等程序开展工作。至2017 年,全省8 个山区市及所辖的67 个水土保持重点县(市、区)都开展了监督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现了从突击式、运动式监管方式向依照法规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监管的根本性转变。
2.2 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
第一,选取效率最高的机构。依据超效率计算结果,选择排名第1的机构12作为学习标杆。机构12的综合效率、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为1,其超效率达到了3.956,在市北区29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中效率值最高,9个DEA无效的机构选择效率值最高的机构12更容易激发其自身的积极性。
2.3 监督执法不断规范
一是建立了河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制度。从2005 年开始,河北省每年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定期向社会公告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和分布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情况及效益。印发了《河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 年)》,明确了近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和建设目标。二是开展了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1990 年、2000 年对全省水土流失状况进行了两次遥感调查,2010年结合水利普查开展全省水土保持调查,自2018 年始每年开展一次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初步掌握了全省的水土流失分布和消长状况。三是开展了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全省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和重点工程治理效益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撑。
1994 年,河北省水利厅与省地质矿产局联合下发《关于河北省矿山企业办理采矿企业登记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与省计委、省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道路。通过几十年持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全面建立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补偿费收缴等制度,强化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部纳入了各级政府行政审批序列、进入了行政审批大厅,各级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5000 多个,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3万多次,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3300 多个,建立水土保持示范工程300 多处,查处水土流失典型案件2500多起,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约5 亿元,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资金近6 亿元,治理人为水土流失面积8000 多公顷,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和验收率。
2001 年河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立;2004 年邯郸、张家口、石家庄3 市监测分站先后成立;2005 年保定市监测分站成立;2008 年承德市和唐秦监测分站相继成立。至2009年,由省级监测总站、6 个市级监测分站和27 个监测站点组成的全省3 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建成。
3.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初步实现现代化
3.1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初步建成
秃尖则是玉米果穗顶部无籽粒或籽粒细小,这是玉米缺粒的普遍形式。玉米缺粒与秃尖发生的原因主要有2种:栽培管理不恰当和自然原因。栽培管理不当是由于玉米种植过程中密度过大,影响了玉米个体的正常光合作用,无法为玉米形成果穗提高充足的养分,同时土地肥水管理不当及土壤缺磷也会影响正常的玉米果穗形成;自然环境对玉米果穗形成的影响主要是温度及水分的影响,如温度过高,超过38℃,而干旱环境或雨水过大也会导致花粉受精不良,影响玉米雌雄穗发育,在玉米授粉时无风、风力过大等因素也会导致玉米缺粒秃尖。
3.2 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2002 年组织开展全省水土保持执法大检查,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78 起,省水利厅重点查处省级以上大型建设项目违法案件14 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2007 年配合水利部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共进行水土保持检查1921 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2749 个,督促建设单位补报水保方案423 个,落实整改项目1003个,新验收水保设施195 个,出台文件、规章48 个,强化了水保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能力建设。三是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原由省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除跨市和水利项目外)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审批部门。主动对接、上门讲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工作重点和管理程序,全力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全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实现了全覆盖。
70 年来,河北省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支持冬奥会张家口主赛区生态建设,先后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1世纪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入省级以上水土保持专项资金73.96亿元,吸引民间资本投入56.48亿元,累计建成小流域3000多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7.54万km2,营造 经 济 林8345km2、水 保 林2.85万km2,封 禁治理3.21万km2,种 草1678km2,修建各类梯田和坝地4693km2,配套建设小型蓄水工程34.03 万处,林草植被面积大幅增加,蓄水、保土、减沙和涵养水源能力不断提高。据统计,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从1990 年的7.11 万km2,减少到2018 年的4.21 万km2,减少41%。工程区林草植被覆盖率普遍增加30%,缓洪拦沙效益达70%,水土流失得到了基本控制。助力打造出邢台县“浆水”苹果、丰宁“黄旗黄”小米、围场县“有机土豆”、迁西“京东板栗”、卢龙“孤竹红薯”等全国知名品牌,形成了赞皇、阜平大枣,元氏石榴,遵化、迁西、迁安板栗,涉县花椒、薄皮核桃,蔚县杏扁,怀来、涿鹿葡萄等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了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为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了贡献。
3.3 信息化工作加速推进
一是在水利部统一部署下,初步建成了水土保持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及时完成水土保持信息录入、更新和历史数据补录,提升了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二是印发了《河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 年实施计划》,对近期的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先进手段,在承德市围场等7 个县和秦皇岛市卢龙县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天地一体化)监管试点工作,在石家庄市行唐县、承德市围场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图斑精细化)监管试点工作。
4.水土保持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4.1 水土保持机构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1991 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同年省水利厅成立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省政府成立“河北省水资源水土保持委员会”。1994 年,省编办批准省水利厅增设水土保持处。2009 年经省编办批准成立了河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6 个监测分站。截止目前,8 个山区市、衡水市及60 多个山区县(市、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均成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据统计,全省共有水土保持行政管理机构71 个、科研监测机构10 个,水土保持行政、事业管理人员998 人,省市县三级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水土保持队伍不断强大。
4.2 配套法规逐步建立,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1991 年《水土保持法》(2011 年修订)颁布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1993 年河北省率先颁布了《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8年修订),此后省市县三级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山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决议》《河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办法》《河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暂行办法》等300 多个规章、规范性文件,全省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从法规政策上保证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实施。2017年省政府批复实施《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编制完成《雄安新区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新时期全省和雄安新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科学支撑。
4.3 国策宣传形式多样,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70 年来,通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北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北京市电视台、河北省电视台等重要传统媒介,以及河北新闻网、河北水利网、燕赵水利公众号等新兴媒介,广泛宣讲水保好故事、发出水保好声音,累计刊发宣传稿件5000 余篇,制作播放宣传片近30 部,影响人群上千万人。积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社区、进学校,充分发挥邢台前南峪和易县清西陵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示范辐射效应,向各级领导、群众和中小学生等进行科普宣传,培训党员干部12638 人次,参与和受教育人数60 万人次。依托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粉刷宣传标语200 多万条,结合水土保持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纪念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 多万份,悬挂张帖宣传标语20 多万条,印制宣传品10万多个。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收稿日期: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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