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茂国[1]2002年在《论实现“德治”的关键环节》文中研究指明治国方式一直是政治家和法学家探讨的主题,“法治”与“人治”是两种最主要的治国方式。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法治”便成为一种理想的治国方式为统治者所采纳。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并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把“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确定在宪法中,而在2001年年初的宣传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说法。本文主要在倡导“法治”的基础上,探讨实现“德治”的几个关键问题。文章首先介绍了在“法治”的进程中,倡导“德治”的必要性及“德治”的内涵。并进一步指出如何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然后指出目前我国在道德建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环节。
陈健松[2]2010年在《先秦德治法治关系论》文中提出先秦德治法治关系的论述始于西周时期,其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德法关系主张成为儒家“德治”、“仁政”思想和“德主法辅”关系论的直接渊源。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德主法辅的德法关系结构,荀子通过援法入礼,对孔孟思想进行了取长补短,兼收并蓄其它,初步综合并创造性发展了德治论。先秦早期法家叁派-商鞅主法治、申不害主术治、慎到主势治。韩非继承并发展了早期法家思想,指出了单行法、术、势的缺陷,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论,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管子》对德法关系论述兼聚儒、法、道、阴阳、兵、纵横家各论,多元并用,力图综合治理。此外,德法关系因其历史特殊性,也得到了先秦其他学派的普遍关注。先秦德治法治关系的总体特征是德治论与法治论各走一偏,人们未能对德法关系的融通做到全面、合理的解决,但为后人全面解决此问题提供了借鉴。先秦时期专任德治或法治都有其弊端,德治与法治融通不仅是因其各自缺陷所显现的必要性一面,也是因其各自优势所显现的可能性的一面,同时就实践层面而言也是历史的选择,这在后世的德法整合中可以看出。先秦时期是特殊的时期,其中既有德法关系的发生,又有学说派别的形成、对立及至渐进融通的过程,以史为鉴,疑今察古,研究先秦德治法治关系对解决当代中国时弊以及强化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林宇霞[3]2017年在《新时期政治清明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诗经》有云:“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政治清明与否关乎国家是否兴旺发达,关乎执政党的生死荣辱,关乎人民的幸福。清明是世界各国政治的追求,也是世界各国政治建设的难题,为达到政治清明的状态,世界各国都付出了诸多的努力,为的就是能建设一个政治比较清明的国家。新时期政治清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支撑。政治清明的思想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我国古代拥有丰富的如德礼思想、民本思想、仁爱、仁政、不为刑损、不为法亏等政治清明的文化。此外,新时期政治清明思想还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清明思想。同时,我们也借鉴和学习了亚里士多德的廉政思想和孟德斯鸠的民主思想等。不同的时期对政治清明的内涵的理解不一样,新时期政治清明的内涵主要包括政治风气、政治制度、政治纪律、政府工作四个方面,所谓政治清明应该是政治风气清新的政治、政治制度完善的政治、政治纪律严明的政治、政府工作透明的政治。新时期政治清明建设总体现状良好,由于受到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新时期政治清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政治风气不尽如人意、政治制度不够完善、政治纪律松懈、政府工作不够透明、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这些不良的政治行为阻碍着政治清明建设进程的推进。新时期政治清明建设要努力打击不良行为、消除其影响因素、吸收古今中外的政治清明思想,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法律和制度、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思想理想教育等方式推进新时期政治清明建设,使我国政治达到清明的状态。
杨广林[4]2009年在《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和措施》文中指出目前,我国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发展原则、坚持代际平等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即尊重自然规律,树立整体生态观;提倡绿色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等,从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傅琴[5]2007年在《政治文明视野下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不断创新党的执政方式是执政党建设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保持执政党先进性的永恒课题。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创新党的执政方式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是我们党正确应对严峻挑战,顺利完成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是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相继丧失政权的惨痛教训的历史昭示;也是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需要。那么,随着历史进程的推进,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究竟应该沿着一种什么样的方向进行呢?基本自己两年多来对这一问题的初步探析,我的基本思路是:从世界政党政治的共性出发,以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历史特征为逻辑起点,以西方政党执政方式为参照,以中国国体和政体的基本原则及人类政治文明共同的价值取向为指导,阐述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的标准、原则、价值取向并以此为依据,重点构建一种既符合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趋势又与现时期我国国情、党情相符合的新的执政方式,并赋予其以具体的可指向性的含义。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政党政治、执政方式的内涵及评判执政方式合理性的标准。第二部分,着重阐明了政治文明建设与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之间的关系: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大视野下进行;二是执政方式的创新必须要有力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第叁部分,通过对国外政党执政方式的考察,探索世界政党执政方式发展的规律及其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的几点启示。第四部分,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历史演进的回顾,总结出党的执政方式必须与时俱进,进行适时创新,同时还要加强对党的执政理论的深入研究。第五部分,论证了党的执政方式创新的原则及以治理与善治、务实高效、合法性、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价值取向,着力构建一种“以人为本”为理念,以科学执政为前提,以民主执政为本质和核心,以依法执政为基本途径叁者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新型执政方式。第六部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的路径选择作了一个初步探讨。
参考文献:
[1]. 论实现“德治”的关键环节[D]. 尹茂国. 延边大学. 2002
[2]. 先秦德治法治关系论[D]. 陈健松. 黑龙江大学. 2010
[3]. 新时期政治清明研究[D]. 林宇霞. 江西师范大学. 2017
[4]. 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和措施[J]. 杨广林.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5]. 政治文明视野下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创新研究[D]. 傅琴. 南昌大学.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