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产业的边缘化困境与应对策略--基于技术阶梯理论的视角_边缘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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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5)05-0103-15

      当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由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的第三次IT浪潮的到来,在世界范围内对传统行业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引起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①数字和信息技术创新推动众多新型行业加速发展,如手机游戏、动漫、视频、数字音乐、多媒体即时通讯等,也带来了传统文化行业发展环境的锐变,使得传统文化行业加速进入边缘化通道。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传统文化行业的边缘化问题一直倍受学界和舆论界关注。20世纪90年代文化界明确提出了京剧边缘化和戏曲保护的问题,促成了“川剧”、“京剧”和“汉剧”等戏剧振兴工程。进入21世纪,不仅仅是戏曲行业,包括电视、广播、出版、音像等行业在内的传统行业因受到“互联网+”相关的新兴行业挑战,先后进入到边缘化的进程,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高度重视。近十年来学界已将研究重点定位在移动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于传统文化行业的影响及传统行业的出路问题。学界以空前的热情关注大数据技术与公共信息服务、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电视行业的融合发展、出版行业的商业模式重建、知识(信息)生产方式创新以及数字型文化经济的模式构建等各个方面。为应对当前传统文化行业的发展困境,文化学界显示出一种整体性的理论自觉,体现出重建大数据时代文化行业发展理论基础的努力。②本文拟以传统文化行业为基点,探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中国文化行业的改革发展策略。

      一、传统文化行业呈现出整体性边缘化趋势

      我国传统文化行业是指形成于计划体制时期以“专业分工-行业分类”为基本设计理念、以资源内循环为基础的文化组织、运营和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文化艺术行业、新闻出版行业、广播电视电影行业和文物博物馆行业。③新兴文化行业则是指基于现代数字信息技术之上的新兴文化生产部门,主要包括网络文化、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数字出版和数字广告传媒等门类。传统文化行业具有相对独立的业务范畴和技术边界,具有内生型、排他性、自我强化等特点。新兴文化行业则具有跨领域、渗透性、综合性和创新型等特征。

      “边缘化”(Marginality)一词首先是由美国社会学家帕克(P.E.Park)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来的,主要用来指人或事物向发展主流的反方向移动、变化的趋势。本文中的“边缘化”是指传统文化行业相对于新兴文化行业所呈现的整体性弱势和发展机会的丧失,亦指传统文化行业的核心产品正在被新兴技术产品替代,导致传统文化行业加速退出社会经济和文化中心领域的过程。

      (一)传统文化行业的社会关注度持续下降,行业影响力日益式微

      进入21世纪初的数字信息技术时代,新型数字内容产业因其高效率、跨领域、社会传播广度和速度等优势,迅速成长为优势产业。传统文化行业面对高技术文化产品的强烈冲击,目前虽还不能完全被替代,然而其影响力已在不断衰退,社会关注度持续下降。据《我国居民文化消费与需求调查报告》显示,居民“喜欢的文化消费项目”,其喜欢程度从强到弱依次为:上网,看电视,看电影,阅读书报杂志,参观博物馆、展览馆、艺术园区等,旅行,听广播,看文艺演出和艺术品收藏。④网络、电视以及经过数字技术改造过的“数字电影”等新兴文化产品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而以舞台表演艺术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产品,其受观众喜爱的程度持续递减,2010年以后更是出现快速下降的趋势(见图1)。

      

      图1:1978-2013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观众人次(单位:万人)⑤

      由于传统文化产品的受众逐渐减少,市场不断萎缩,行业影响力急剧下降,高学历人才进入传统文化行业的意愿减弱。据武汉大学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于2015年2月对全国22个省市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下称“三馆一站”)的调查显示,从业人员的学历结构偏低、人才队伍固化。全行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为博物馆6.5%,图书馆4.8%,文化馆1.3%,文化站1.2%。

      一直被社会视为优势行业的广播电视行业在2010年后进入一个历史性的“拐点”。以全国广播电视收入为例,2011年突破千亿大关,2013年达到1,387.01亿元。但作为行业发展晴雨表的广告业收入,其增长幅度在2010达到20.24%的峰值后明显进入下降通道,2011年为19.38%,2012年为13.20%,2013年为9.19%,十多年来首次跌到10%以下(见图2)。

      (二)国有资本沉淀在传统文化行业,民间资本快速进占新兴文化领域

      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部门经历快速发展后,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以动漫产业为例,动漫产业产值2005年不足100亿元人民币,2010年增长到470.8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2011年至2013年仍保持24%的增速,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1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4个百分点。⑥但在这一迅速增长的产业领域,主要是民间资本的身影,本来占比不大的传统国有部门所占比例却不断缩减。“文化新业态中,国有文化企业占的比例很低,有些几乎是空白。比如动漫,现在全国99.9%的动漫都是民营为主。再比如网络游戏、视频网站等这些领域中没有国有的影子。”⑦以2009-2013年动漫企业资本情况为例,国家资本金所占比例虽在2010年有大幅增长,但2011年后又急速退出(见图3)。其原因是,网络游戏是完全市场竞争领域,尽管市场潜力巨大,但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相比,机制不活,效率不高,不得不从这一领域退出。

      

      (资料来源:国家广电新闻出版总局,2014年8月)

      图2 2000-2013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及增幅变化

      (三)传统文化行业越来越依靠政府生存,形成“内敛型”发展结构

      近十年来,传统文化行业因自身结构和机制无法适应数字技术时代市场激烈竞争的要求,发展日趋乏力,越来越脱离文化市场竞争,越来越依靠政府公共投入和补贴生存,形成一种面向政府和公共资源的“内敛型”结构,即组织管理越来越向内用力、目标越来越向公共财政资源集中,固化成一种官僚式管理结构。“十一五”期间,一些事业单位在党委和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实现了“转企改制”,2010年后又重新蜕变为“企业单位、事业管理”的运营模式。

      根据《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9-2014)显示,2008-2013年间,全国文化文物部门所属机构自营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15.0%、11.9%、11.7%、9.2%、7.0%、6.1%。⑨公共财政收入占全国文化文物部门机构的收入比重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成为其主要来源;而反映文化机构经营能力的自营收入,整体呈现下降趋势,文化机构的自身造血功能逐渐萎缩。沉淀在传统文化行业的国有资本也正在逐步失去保值增值能力,逐渐萎缩。以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情况为例,2013年全国中央文化企业和全国地方国有文化企业亏损面分别为32.1%、39.3%,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1、1.3个百分点。其中,在地方文化企业中,文化用品生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生产、新闻出版发行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6个大类的亏损面相对2012年继续上升,分别上升了6.6、5.7、4.3、3.4、1.3个、0.7个百分点(见表1)。⑩

      (四)传统文化行业知识积累速度慢,新兴文化行业技术创新速度快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发展速度取决于知识积累程度,当知识积累从量变到质变时,社会发展也会出现加速剧变。在数字信息技术环境下,知识-信息-技术的联系更加紧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应用之间转换迅速,知识和信息正成为巨大的财富来源。传统文化行业由于研发投入不足,人才队伍结构缺陷,专业性知识积累的速度比新技术部门要低得多,直接导致传统文化产品与新技术融合度不足,文化产品更新升级滞后,使得部分传统文化行业出现加速边缘化。2015年武汉大学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的调查表明,与传统文化行业紧密相关的“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2131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正在逐步失去其观众基础。作为政府对基层的主要文化供给品,“送电影”(20.8%)和“送戏”(占24.6%)因无法与当代观众的知识体系更新速度对接,这些传统文化产品已不受人们欢迎,导致了基层观众“用脚投票”现象的广泛存在。(11)随着技术环境的快速变化,基于传统知识体系的制度安排业已不能适应基层文化发展的实际,一些本应该为大众所消费的公共文化品已经或者正在快速蜕变为一种小众化的文化产品。

      

      图3:2009-2013年动漫企业国有资本金所占比例情况图⑧(单位:%)

      相反,新技术部门对于新知识的积累速度和技术创新的速度却要快得多。以腾讯公司的游戏产品为例,腾讯游戏采取自主研发、代理合作、联合运营三者结合的方式,使腾讯网络游戏平台迅速成为国内最大的网络游戏社区。诞生于2003年的“QQ游戏”,经过数年经营即成为全球最大“休闲游戏社区平台”,拥有超百款游戏品类,2亿量级活跃用户,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超过800万人,形成一种大众化的日常文化消费产品,体现出技术创新的巨大效率。

      

      二、传统文化行业边缘化的原因分析

      传统文化行业边缘化现象的出现,总体上是人类社会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综合作用的结果,同时又受到文化行业特殊性的制约。下文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等人提出的“成本病理论”,并运用“技术演进五阶段”理论的分析视角,讨论传统文化行业边缘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一)鲍莫尔定理不仅没失效,反而扩张了其适用范围

      1966年,鲍莫尔(William J.Baumol)和鲍文(William G.Bowen)在《表演艺术:经济的两难问题》中提出了“成本弊病”问题,后被称为“鲍莫尔定理”。该定理建立了两部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其中一个部门是“进步部门”(progressive sector),另外一个部门是“停滞部门”(stagnant sector),进步部门的生产率快速增长将导致停滞部门出现相对成本的不断上升。鲍莫尔在后续研究中指出,表演艺术等服务行业的“困境”源于“提供这类服务所需的劳动量难以压缩”。“自工业革命以来,大多数制造活动中劳动节约型生产的规模空前扩大,即使生产者的薪水仍保持增长,商品生产成本还是降低了。然而在服务业领域,自动化并不能完全替代人力,劳动节约型生产的扩展效率远低于经济的平均发展水平,因此,服务业劳动成本增速会远高于通胀率。”(12)

      以1985-2013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情况为例,尽管20多年来财政投入持续增长,但总支出的速度还要快于财政增长的速度,表演艺术团体的经费自给率仍然持续降低(见表2)。

      选取1998-2013年的数据,对观众人次、从业人员数、演出收入、演出场次回归结果(见表3)。上述回归结果显示,演出场次、从业人员对观众人次的影响明显,而随着演出收入的增加,观众人次却逐渐下降。

      对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观众人次、从业人员、财政拨款和演出场次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表明(见表4):演出场次、从业人员数对演出收入的影响明显,财政拨款对演出收入有正向影响,但不明显。这一结果背后的制度因素是,政府购买场次的制度设计促成市场主体过度关心场次的数量,对于演出一场到底有多少观众并不关心,因为有多少观众与演出团体的收益不相关。由于当前政府购买演出场次的公共购买制度安排没有设计有效的评价约束机制,观众人次对演出收入的影响呈现负相关关系,这显然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初衷不符。

      

      综上分析表明,艺术表演团体在技术不断革新的时期,并未享受到技术促进提高生产效率的利好,其支出不断增长的同时其市场运营能力也在持续下滑。近30年我国表演艺术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过程,恰恰验证了鲍莫尔定理所揭示“成本弊病”效应。

      鲍莫尔定理在我国群文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也得到了验证。从1985-2013年群文行业发展进程来看,也基本遵循鲍莫尔定理的原则(见表5)。

      基于数据平整性考虑,通过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并对数据进行对数处理后,用1990-2013年全国群文机构活动数的增长率与财政投入、从业人员的增长率做回归分析,具体情况如表6所示。表6分析结果表明,从1990年到2013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数的增长率对总活动数的增长率促进效果显著,举办活动的次数很大程度受从业人员增加量的影响。相反,与人们的经验判断不同的是,财政拨款增长对总活动数的增长影响并不明显。其背后的原因是,群文机构产生效率的提升主要依靠人力资本的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群众文化行业的基本特征,符合鲍莫尔所定义的生产率“停滞部门”。

      

      

      

      用1990-2013年全国群文机构总支出增长与财政投入、从业人员和总活动数的增长做回归分析,具体情况如表7所示。回归结果表明,群文机构总支出的增长率受到财政拨款增量和从业人员增量的较大影响。这也印证了群文行业作为人力资本投入型行业,受到技术进步、财政投入、业务活动增量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不大,同样存在鲍莫尔“成本问题”的困境。

      (二)传统文化行业处于专业知识积累的较低层级,具有先天的技术劣势

      一般认为,在文化领域专业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积累过程中,身体表演技能、造纸和印刷技术、电子成像技术、PC互联网和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形成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5个“技术阶梯”,这5大技术阶梯构成了文化行业系统的专业性边界,也由此建构了不同文化行业清晰的技术发展轨迹,例如,舞台表演行业“手眼身法步”,“文武场、编导演、音舞美”以及虚拟化和程式化技术发展轨迹;图书出版行业“铅与火”-“光与电”-“键与网”的技术发展轨迹;电影行业“默片-有声”、“黑白-彩色”、“单体-院线”、“模拟-数字”“2D-3D”的技术发展轨迹;电视行业“黑白-彩色”、“无线-有线”、“基站-卫星”、“模拟-数字”的技术发展轨迹等。这些技术的背后体现的是人类专业知识积累的轨迹,尽管不同行业专业知识的积累过程即是技术演进过程,但它主要是同一种技术轨迹上的“量变过程”。但是,由电影技术到电视技术、从电视技术到网络技术等,则是一种“质变过程”。正是这种质变过程构成了人类社会的“技术递进阶梯”,而这种具有明晰阶段特征的“技术阶梯”也成为进行人类社会文化发展历史分期的重要依据。

      

      

      传统文化行业所具有先天的技术劣势,源于历史深处的“路径锁定”。在文化领域,根据技术变迁的阶梯性特点,我们将文化行业发展进程大致划分为5个时代:身体技术为主时代、印刷技术为主时代、电子传播技术为主时代、PC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移动媒体时代。5个时代对应产生不同的文化行业类型、形成不同的文化消费方式和文化传播方式。

      纵观技术阶梯与文化行业演进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技术类型之间阶梯式递进造成了不同文化行业的生产和传播效率不同,形成了不同文化行业或文化市场结构的“势能位差”。这种现象在文化消费上体现为“审美替代效应”,即高一级技术产品对低一级技术产品的审美消费具有替代效应,如电影相对于戏剧、电视相对于电影、数字音乐对模拟音乐、电子书对纸质书、网络音视频对传统音视频、移动终端对PC互联网终端等,高技术产品对于低一层级产品具有天然的效率优势,因而也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16)尽管在一个短期内,二者之间不能实现立即的和完全的替代,但是高技术产品对于低一层级技术产品的效率优势和市场优势是经过反复验证的,比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光碟逐步替代了录音盒带,网络音像下载逐步替代了光碟。戏剧演艺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等传统文化行业处于文化技术体系中的较低层级,存在天然的技术劣势,影响到传统文化行业的整体发展态势。

      

      (三)传统文化行业体制对技术创新的包容性不足

      第一,传统文化行业体制本质上是一种封闭性体制。建国后,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战时文化体制为基础,借鉴苏联的文化管理模式,开国领袖们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建立了国家文化艺术系统、文物系统、广播电视电影系统、新闻出版系统等,在国家宏观层面上形成了以“同权分割”为组织原则、以“树结构”为基本形态的文化行业体制,这种行业体制一直延续到21世纪初期。(17)这种行业体制通过建立行政指挥系统和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系统,设立直属文化单位作为执行机构,形成一种公共资源系统内循环、一元化行政管制、行业壁垒森严的封闭式管理结构。这种体制在战时能够快速进行文化动员,能够优先保障意识形态与文化领导权,但在文化生产和文化建设方面却缺乏效率。

      第二,传统文化行业制度对数字技术创新的包容性不足。传统文化行业制度所具有的资源在内、重心在内、管理向内的“内向封闭式”运行模式,以及“资源系统内循环”和“行业进出壁垒”的特点,事实上阻碍了生产要素流动,特别是在以市场为主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因人才、资源和信息等受到行业制度的束缚,流动困难,也就难以形成系统内与系统外的交互价值,无法完全满足数字信息技术创新的环境要求。这种行业制度体系在“小数据”时代的技术环境下其滞后性没有充分显现,但进入“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时代,在行业边界被快速突破、新兴部门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其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就得以充分显露出来。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1.传统文化行业本身及文化学界对于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给传统文化行业所带来的革命性影响缺乏深刻和系统性认识,应对措施缺乏足够的力度。

      于平教授提出了正处于“问题时代”的文化艺术学界需要高度重视大数据对文化行业的影响。“当我们正视艺术学研究的短板现象和问题意识薄弱之时,我们发现不断产生问题的时代自身也是我们亟待关注的问题。无论是解决时代的问题,还是应对问题的时代,我们都必须关注大数据时代的思维转变。”(18)

      2007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吉姆·格雷指出,数据密集型科学正在从计算科学中分离出来,成为继经典力学、量子力学和计算科学之后科学研究的第四范式。吉姆·格雷预言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没有准确料到的是,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推动了包括传统文化行业在内的所有传统行业进入到一个剧变时代,数十年来人们所习惯的文化消费方式,以及由这些文化消费方式所支撑的传统文化行业运营模式,将会在未来5到10年间进入到人类文化史上不曾有过的“历史性大变局”,其生产方式、组织系统、商业模式和行业结构将会出现颠覆性创新。例如,2012年,阿里巴巴公司开始进入“众筹电影”,观众既是演员,演员也是观众,具有同样兴趣的普通人喜欢什么就可能在这里“演什么”,这将大大改变电影行业的传统观演关系、行业业态和商业模式。对于传统文化行业而言,由于传统产品的消费市场日益小众化,传统文化行业将不得不更加依靠政府的公共补贴和公共购买生存,传统文化行业将可能加速进入到一个“优势跌落”或“价值跌落”的过程,这一方面无疑是传统文化行业的悲歌,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形成突破行业壁垒、倒逼行业体制创新的改革力量。

      传统文化行业制度对技术创新的包容性不足,业已造成当前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结构失衡。数字信息技术所包含的巨大生产力,要求对作为传统文化行业最坚硬“保护罩”的行业体制结构进行“解构与创新”,以包容数字信息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对于作为文化生产关系的管理结构的适应性要求。但现实的情况是,当前我国传统文化行业的主要改革创新集中在基层微观单位和技术层面,尽管宏观领域实现了国家广电和新闻出版部门的整合(2012年),但构成行业体制核心内涵的三大关系结构即党政关系模式、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模式和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并没有实现根本性突破。这种现象的背后所隐含的意义是,传统文化行业自身、主管部门以及文化学界对于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给传统文化行业所带来的革命性影响缺乏足够深刻和系统性的认识,还没有形成推进传统文化行业改革创新的新型制度意识形态,应对措施整体上滞后于技术发展进程对于制度创新进程的要求。

      2.传统文化行业的边缘化进程是一种不可逆的历史性趋势,它将导致传统文化行业整体形态的重塑。

      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看,重大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的出现本身不仅仅会引发技术革命,同时也会引发社会革命和文化革命。与历史上的任何科技创新不同的是,21世纪初期数字信息技术的出现,具有改变传统文化行业所赖以形成的“技术轨道”的巨大力量,数字信息技术所具有的开放性和通用性特征,将会改变传统文化行业原有的技术逻辑,并重建传统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保护等文化行业的数字技术逻辑。它将把传统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保护行业,逐步改造成为数字文学艺术、数字广播电视、数字新闻出版和数字文物保护等新型行业,并重塑文化行业的生产方式、分配方式、传播方式、消费方式和组织运营方式,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不可逆的技术发展和行业转型升级的逻辑进程。

      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推动文化行业的管理结构进行适应性调整。正如第一次工业革命推动科层官僚体制的普及和科学管理体系的建立一样,数字信息技术革命将推动网络化和扁平化体制逐渐取代科层体系,并导致文化行业管理结构的革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制度体系本身是一种包含“基础性制度安排”与“第二层制度安排”的层次结构。行业制度作为一种基于产权制度之上的资源配置系统,本身是一种基础性制度安排。数字信息技术的创新将会对推动文化行业制度的整体性变迁提供强大动力,从根本上消减基于计划体制下确立的“技术分类-专业分工-行业分系统”的文化管理架构、专业性技术边界和行业制度合法性,形成以数字生产、数字传播和数字消费为基础的“大文化传媒行业”。

      (二)对策措施

      1.从解放思想、理论创新入手,建立文化行业改革创新的科技思维与大数据战略

      目前我国学界对于文化行业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追寻,往往止于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等技术层面的讨论,如果跨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技术层面进入到行业体制的讨论,由于要深入到文化与意识形态、历史路径与当代问题等文化哲学层面,因此少有人愿意深入地讨论。“文化战线”论、艺术中心论和技术工具论等在“小数据”时代确立的并带有计划体制色彩的制度意识形态,仍然是传统文化行业的“集体无意识”。当文化体制改革仍然停留在技术层面和微观层面的时候,这种具有计划体制色彩的制度意识形态是改革过程中大量“搭便车”行为的社会心理基础。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启动阶段,传统行业制度意识形态仍然可能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能够包容或允许技术层面的创新;但当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到行业核心结构层面时,传统行业制度意识形态将可能受到激发而反弹,形成一种传统行业制度的“保障罩”。正是在这一制度意识形态下,文化学界和文化行业对于技术的“跃变”失去应有的敏锐,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于传统文化行业的深刻影响尚未引起文化行业本身和文化学界深入、全面的警醒与反思。因此,文化行业和学界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仍然是当前的急务。

      2011年,麦肯锡公司出台的《大数据:下一个创新、竞争和生产率的前沿报告》认为,数据已经渗透到了每个行业和业务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2012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宣称,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经济资产”。同年,奥巴马总统宣布美国政府投资2亿美元启动《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2013年法国阿维尼翁文化论坛发表了研究报告《大数据大文化:数据不断增长的力量及对文化经济的展望》,这些都蕴含了数据已成为一种至关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的意义。重振传统文化行业,必须进一步提高文化行业特别是行业领导者对于数字信息技术对文化发展的重大意义的认识,重建大数据环境下整个文化行业的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基于市场经济结构上的新型方法论体系。当前尤其需要强化文化行业的大数据意识,积极建立、发展数据库和数字移动技术,创造性推动文化行业的数字信息化;树立大数据的战略思维,并且借助这种战略思维处理大数据时代文化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顺应大数据时代的特点与趋势,推动文化行业从形式、内容到渠道和赢利模式等发展范式的转变。

      当前,我国文化行业的方法论创新必须梳理文化行业体制背后的历史原因,尤其要深入研讨苏联文化模式与当代中国文化体制的历史来源问题,同时关注数字信息环境下技术与人文、技术与人类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问题,文化领域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协同性问题,文化行业制度安排与制度意识形态建设的关系问题等,要求从历史、技术和制度等多个层面上深入文化行业体制得以确立的内核——技术轨道和制度安排作为行业体制的先天规定性,展露隐含在文化行业体制背后的本质属性,以重建新时期文化行业系统改革发展的理论基础和观念系统。

      2.进行“跨界融合、异业合作”的顶层设计,明确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通道

      要解决当下传统文化行业边缘化趋势,化危机为转机,推动传统文化行业回归中心或融入中心,必须要超越技术层面的“小打不闹”式改革,进行“跨界融合、异业合作”的战略创新。“跨界融合”能够创造新的生产力。1998年,韩国政府就是通过将网络游戏、动漫等新兴文化与舞蹈文化、影视文化等传统文化进行结合,形成了多层次的文化产业运营模式,创造了“韩流文化”在世界传播的范例。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逐渐模糊了不同行业之间的边界,塑造了传统文化行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的基础。2014年3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已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传统文化行业亟需主动应对这种变化和抓住发展机遇,充分运用政策利好,实现产品升级、功能延伸、模式转换,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与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如大力推进文化创意策划、文化产业规划、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文创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融合发展。在融合过程中寻找文化创意产业新的增长点,在融合过程中为实体经济注入新的内生发展动力,达到一种“协同效应”。

      建议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新闻出版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设立一个协调性组织机构——“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与文化科技创新应用平台”,借以组织国家文化领域内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的协同研究与应用,建立全国文化行业大数据技术创新和数据共享联盟,配套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包容各级政府、文化产业界、文化学界、文化科技界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需求与利益,形成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大数据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国家级“数字社区”。

      3.制定扶持文化领军人才的专门政策,形成文化行业技术创新的人才基础

      与物质资源一样,知识和信息资源同样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必须通过创新体现其价值,知识转移的动力也是知识在空间分布上不均衡造成的局部稀缺性。文化领域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以及制度创新都必须落实到人才队伍特别是领军人才上。技术人才缺失、结构不全的现状极大地制约了传统文化行业的转型升级。建议在宣传文化系统实施“文化领军人才扶持计划”,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加大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造就一批文化领军人物。

      建议加强对文化系统现有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培养文化行业的互联网思维,要使文化从业人员深入认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对市场、用户、文化产品、文化价值链乃至文化生态环境的重大影响,培养传统文化行业的社会化思维、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和跨界思维。制定专门政策,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机制,扶持和鼓励文化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探索文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管理和文化产业学科体系,明确文化管理和文化产业交叉学科身份,优化专业设置,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文化管理和文化产业专业建设和理论研究。

      4.建立“果结构”或“果树结构”形态的政府文化管理体系,突出制度安排对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的包容性

      在大数据时代,技术已不仅仅是文化的载体和艺术的形式,更是推动文化行业变革的结构性力量,它直接切入组织结构,成为组织的本质属性。“大数据的特点在于意义主导价值,它将引起组织结构的变革。对于组织来说,价值体现在结构之中,意义也体现在结构之中。原有的组织形式,是为价值而建立的,其结构是价值的结构。未来的组织形式,是为意义而建立的,其结构是意义结构。组织的价值结构与意义结构非常不同,最核心的不同在于,价值结构是机械结构;意义结构是生态结构。具体表现在:第一,机械结构是自上而下控制的,生态结构是自下而上涌现的;第二,价值结构是以集中方式控制的,意义结构是以去中心的方式自组织自协调的。”(19)

      传统文化行业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技术环境和社会基础,现有文化行业制度的框架体现为一种以管制为基础的“树结构”组织形态,无法满足互联网+时代和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技术创新和效率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文化行业管理制度,建立“果结构”形态的政府文化管理体系。“果结构”的组织管理体系能与市场经济和数字信息技术环境下的网络型管理结构、扁平化管理机制实现良好的匹配,可以实现以相对分散化决策模式替代一体化集中决策模式。依据“果结构”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推动政府文化部门设置、职能、编制和机构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定化,从而达到深化宏观层次的管理结构改革要求,从而推动传统文化行业的融合创新进程。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邹荣博士、岳楠博士以及鞠静、朱陆陆为本文提供了资料和数据整理工作。

      ①参见李国杰、程学旗:《大数据研究:未来科技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领域——大数据的研究现状与科学思考》,《中国科学院院刊》2012年第6期。《腾讯80页重磅报告:哪些行业将被颠覆?》腾讯科技,2014-07-10。《即将被互联网颠覆的17大传统行业》,艾瑞网,2013-7-16。这17个传统行业分别是:零售业、批发业、制造业、广告业、新闻业、通信业、物流业、酒店业与旅游行业、餐饮业、金融业、保险业、医疗业、教育行业、电视节目行业、电影行业、出版业、垄断行业。

      ②参见以下文章,乌云斯琴:《摆脱戏曲艺术边缘化危机迫在眉睫》,《人民政协报》,2005-08-22。周勇:《让“主流”真正成为“主流”——主流电视媒体的边缘化危机及对策》,《国际新闻界》2007年6期。余人:《出版的边缘化趋势与融合趋势》,《新观察》2013年8月。汪建根:《步入大数据时代的文化建设》,《中国文化报》,2013-04-02。姜念云、滕继濮:《用大数据技术促文化资源管理》,《科技日报》,2013-10-11。张宜春、蒋伟:《大数据:助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中国文化报》,2014-01-21。李婧璇、王坤宁:《大数据时代传统企业要作颠覆性改变——访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中国新闻出版报》,2014-03-12。(加)林青:《大数据应用与文化发展趋势——〈大数据大文化〉研究报告述评》,《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③(15)傅才武、陈庚:《技术变迁、行业概念更新及文化行业体制重建——关于建立中国大文化制的理论反思》,《艺术百家》,2013年第5期。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2013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第44页。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2014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年。

      ⑥《动漫产业给力前行》,中国动漫产业网,2014-08-04。

      ⑦高书生:《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要选准突破口》,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第一期双周论坛讲话,百道网,2014-03-24。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9-2014年),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说明:据国办发(2006)32号文件《中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于2009年1月1日施行,故文中动漫企业情况以2009年的数据为起点。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9-2014年),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说明:财政收入等于财政补贴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之和,自营收入等于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之和。

      ⑩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4》,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87页。

      (11)武汉大学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2013年中国农村文化建设调查报告——基于全国27省(直辖市、自治区)147个村的调查》,2013年5月。

      (12)《客观看待“鲍莫尔成本病”》,《人民日报》,2013年6月19日。

      (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编:《2014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年。

      (16)傅才武:《数字信息技术构建大文化传媒行业体制的合法性》,《江汉论坛》,2014年第1期。

      (17)管理学界一般将按照同权分割原则连接的组织结构称之为“树结构”,将按照异权分割原则连接起来的组织结构称之为“果结构”。

      (18)苏丹丹:《把握大数据机遇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首届“大数据——大文化”高峰论坛观点摘编》,《中国文化报》,2013年11月8日。

      (19)姜奇平:《大数据的时代变革力量》,《互联网周刊》,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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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产业的边缘化困境与应对策略--基于技术阶梯理论的视角_边缘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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