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大利亚论文,本位论文,职业教育论文,能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世纪80年代,因为贸易状况的恶化和原来传统的支柱性产业的衰落,澳大利亚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促进经济振兴和工业重建的过程中,澳大利亚政府意识到了改革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扩大培训对象、提高培训绩效的重要性。1989年4月,澳大利亚就职业培训问题召开了各州、区部长级特殊会议,达成了改革的共识,拟定了国家培训改革议案(the National Training Reform Agenda)。根据这次会议要求,成立了国家培训部(National Training Board),由其指导开发国家能力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能力本位的培训体系(Competency-Based Training System),可以说,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方面的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确立能力本位的培训体系。尽管澳大利亚这项改革当前还是处于一个实验性的探索阶段,但是,在过去的六年多里,这种新的培训体系得到了大面积的推广和完善。本文下面就介绍一些与澳大利亚的能力本位培训相关的内容。
一、顺应需要而兴起
澳大利亚能力本位职业培训的产生和推广,自始至终得到了联邦政府、各州和区政府、产业界和工会的大力支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新的培训体系和方法克服了澳大利亚传统的职业培训体系和方法的弊端,具有自身的特点,顺应了澳大利亚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方面的下列需要:
1.全国在职业培训管理与职业资格证书方面协调、统一的需要
改革前,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是由各州和区,而不是联邦政府统一负责。各州和各区分别有自己的培训管理体系、培训大纲及其资格证书制度。因此,在管理上全国缺乏协调,各州和各区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也缺乏通用性,无法确定证书持有者的能力水平。能力本位培训,通过开发全国统一的能力标准体系及其对应的资格证书制度而顺应了这方面的要求。
2.保证培训使学员获得相应职业能力的需要
改革前的培训,通常是按照行业划分的,以学徒制的形式进行的。然而,学徒制强调学徒完成固定的服务期限,甚于强调对学徒能力的培养,同时,这种培训形式也缺乏对学徒真正习得的能力的评估和认可,因此,不能有效地保证学徒获得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必要能力。在能力本位培训中,能力标准主要是由产业界的相关代表确定的,这种标准被视为对预期的培训结果的要求,培训大纲与课程都旨在培养相关的能力,以学员是否达到能力标准为评价和发证的准则。
3.面向社会提供更丰富的系统培训机会的需要;
原来的学徒制只能培训一些有限的职业岗位的徒工,许多职业岗位的劳动者没有机会接受系统的职业培训;另外有些人因为在岗,家庭事务过忙,或接受培训的条件不便,也没有接受系统培训的机会;还有一些处于就业不利地位的人,如过早辍学者、妇女、来自非英语国家的人等,也没有适合于他们的培训机会。确立能力本位培训体系后,大部分行业都开发了全国统一的、系统的能力标准以及配套的培训课程,培训方式也是富有灵活性和适应个别差异的,这就确保不同的个人或群体均有适合于他们的培训机会。
4.认可通过非正式的教育与培训而获得的技能的需要
原来个人通过非正式的教育与培训而获得的技能是得不到承认的,包括一些大公司开发公司培训材料让员工在家培训(in-house training)、接受私人开设的短期培训课程,以及个人通过自学或长期的工作经验等而获得的技能。这样,这些人虽具有相应的能力,但在就业、提升和转业上仍处于不利地位。在能力本位培训体系中,确立了培训认可的国家准则(the National Framework for Recognition of Training),个体通过非正式的教育与培训所获得的技能,国家予以承认。
5.使职业与工作世界紧密结合的需要
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人们认识到必须加强职业培训与工作世界的紧密联系。第一,原来中学教育中缺乏职业准备方面的课程,许多学生离开学校后,对工作世界毫无准备;第三,一些雇主认为职业培训是没有必要的,或认为培训是公共教育的事情,认识不到培训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投资;第二,产业界与职业教育联系不够,导致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课程与现实工作脱节,或者落后于现实生产中的技术水平。能力本位培训体系建立后,在普通中等课程中也结合就业相关的核心能力重新设计了课程;鼓励雇主为员工提供培训;加强职业教育界与产业界的联系,确保所有的培训课程均指向于培养相应的职业能力。这就保障了教育培训与工作世界的紧密联系。
二、能力本位培训的内涵
“能力本位培训(Competency-Based Training,简称CBT)”作为一种职业培训方式,它突出地强调了培训结果(outcomes)——即学员受训后实际具有的操作性能力,这意味着其培训思想从传统培训强调培训过程,即投入过程(inputs)的重心中转移过来。这种培训所关注的是学员能否达到行业中具体的能力标准,而不是个人相对于同组中其它人的成绩水平。”这是1990年11月联邦/州培训顾问委员会(the Commomwealth /state Training Advisory Committee)在拟定关于新的国家培训体系的文件中对能力本位培训所作的定义。
能力本位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现场的操作水平。这里的“能力”通常用客观的能力标准来表示。当能力标准确定以后,通过与这些标准相比较就可判定学员的成绩水平,而不考虑学员所花费的培训时间的多少,也不去与其它学员的成绩水平作比较。在能力本位培训中,培训结果是可以预期的,是与工作场所的操作任务直接相关的。
下图是能力本位培训基本过程的示意图,从中不难看出,较之传统培训方式,能力本位培训提高了产业界在开发培训课程、进行培训传授中的介入程度,“产业的需要”是开发能力标准的起点,而按此标准进行评估和认可,最终授予国家资格证书则是培训过程的终点。
NTB:即the national Training Board.国家培训部,它负责指导开发和审批能力等级标准。
NFROT:National Framework for Recognition of training.培训认可的国家标准。后文有介绍。
资料来源:NTB,《1992/1993年度报告》。
能力本位培训的过程
三、国家能力标准的开发
某个具体行业的国家能力标准(N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s)是由相关行业的能力标准委员会(Competency Standards Bodies,简称CSBs)来确定的。该委员会由来自雇主、雇员以及政府机构的权威代表组成。它负责开发并向国家培训部(National Training Board,简称NTB)报批能力标准,也对能力标准的修订工作负责。关于国家能力标准开发的政策和细则则是由国家培训部(NTB)制定。国家培训部是由联邦政府、各州和区政府的负责职教工作的部长的组成,它不仅负责指导各能力标准委员会(CSBs)开发能力标准,而且有对能力标准的审批权,并且负责在全国推广、实施这些国家能力标准。
所谓国家能力标准,就是“按照就业中要求的操作标准,就其所涉及的知识、技能及其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而所作的明确说明”。(NTB,《1992/1993年度报告》,第7页)
为使能力标准不局限于太琐碎的任务之中,澳大利亚能力本位培训体系特别强调了迁移能力和在新异情境中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因此,能力标准必须包括:
1.完成个别任务的特定要求(任务技能);
2.在工作范围内处理纷繁复杂的任务的要求(任务处理技能);
3.处理日常工作中的故障与突发事件的要求(应急处理技能);
4.在与人共事中正确处理个人责任与个人期望的要求(角色处理技能)。
到目前为止,澳大利亚开发的国家能力标准已经覆盖了一半以上行业岗位。这些国家能力标准都有一个共同的表述格式,以确保一致性和全面性。其格式中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能力单元 能力标准中的某项具体的能力;
2.能力要素 该能力单元的基本构成组块;
3.操作标准 明确说明操作所应达到水平的评价性陈述;
4.适用范围 该能力单元适用的职业范围;
5.检验情境 对学员进行能力评估与检验的情境。
四、澳大利亚能力标准体系与资格证书制度
澳大利亚国家培训部将所开发的各行业的能力标准,按其对能力水平所要求的差异,明确地界定了八级不同的能力水平,形成了澳大利亚能力标准体系(Australian Standards Framework,简称ASF),它为表示各产业部门低级工人与高级工人之间的能力水平差异提供了一套测评基准。这使得不同的职业培训课程在要求上也呈现出梯度性的结构,便于工人在其职业生涯中不断地追求,向职业能力的高级水平发展。这也便于评价富有经验的技术工人的当前能力水平。
澳大利亚能力标准体系描述了不同能力水平之间的区别性特征。高级水平的能力与低级水平的能力的主要区别性特征为:
1.独立决断能力的提高和工作活动范围的扩大;
2.应急处理范围的扩大和工作复杂性的提高;
3.责任范围的延展;
4.所要求的知识基础的复杂性增强;
5.与管理和其它功能相关的要求。
前六级水平的能力与澳大利亚资格证书制度(Australian QualificationFramework,简称AQF)建立起了对应的联系(ASF的第七、八级水平的能力是高层次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对这两级能力水平,在培训要求上还很难明确地予以说明),澳大利亚新的资格证书制度取代了以前由各州和各区颁布的林林种种的证书形式,已于1995年初开始推行。新的证书制度致力于:
1.义务教育后阶段实行全国统一的证书颁发;
2.明确各级各类证书之间的关系;
3.鼓励个体通过职业教育与培训在能力水平上取得进步;
4.允许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之间采取灵活变通的发证方式;
5.提供越来越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6.在决定资格证书的能力要求时,考虑到教育培训权威机构、办学者、以及产业界、社区和专业团体等多方面的意见;
7.促进澳大利亚的资格证书在国内和国际上的认可。
下表表示了澳大利亚能力标准体系中前六种能力水平与澳大利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各类证书的对应关系:
澳大利亚能力标准体系(ASF)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AQF)
ASF 1级水平一级证书
ASF 2级水平二级证书
ASF 3级水平三级证书
ASF 4级水平四级证书
ASF 5级水平
职业文凭(Diploma)
ASF 6级水平 高级职业文凭
五、培训认可的国家准则
培训认可的国家准则(the National Framework for the Recognitior oftraining,简称NFROT)是由联邦、各州和各区的部长们协商制定的关于培训认可的政策性文件。它的制定,使得各州和各区一级的政府,按照国家培训认可的准则,仍继续承担着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并确保培训的质量。
培训认可的国家准则允许培训课程和培训主办者由州一级的机构予以认可,但是这些课程和主办者必须在国家一级进行注册,使得它们得到全国范围的承认。这一准则,也打开了培训认可的方便之门,无论在什么地方,通过什么途径所掌握的能力,都能确保得到承认。该准则确立的认可机制在以下两个方面显然区别于以往的认可机制:
1.在任何情境中所取得的学习成果,都能获得指向于资格证书的认可;
2.只要符合一定培训质量标准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认可成为合格的培训承办者。
培训认可的国家准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课程的认可
课程认可最主要的原则是:
1.在确定要求掌握的能力标准时,强调产业界的参与;
2.强调学习程序的灵活性,可以在多点入学和结业;认可培训环境和学习模式的差异性;强调课程适应学员不同需要的个别化处理;
3.不同水平的课程与不同教育机构之间要搭配适当;
4.保障课程质量,要注意对课程的审查与修订。
(二)在一般培训课程与已认可课程之间的学分转移
学分转移的原则,允许学员把通过接受还没有被认可的一般培训课程——如某公司开发的在家培训课程(an in-house training program)——所获得的能力,转换成为已被认可课程的学分。该原则确保了学分是按照培训结果真正等值的方式授与的。
(三)培训主办者的注册登记
这条原则允许那些已被认可的培训项目交给公共教育系统之外的机构来承办,如私人培训机构。对培训主办者在教育质量、教育伦理方面的保障与要求,均建立在这条原则之上。
(四)原有学习成果的认可
原有学习成果认可的原则(Recognition of Prior Learning,简称RPL)是培训认可的国家准则中最重要的原则,它保证学员在培训前,无论通过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学习途径所习得的能力,都能得到承认。这条原则也要求培训系统为所有具有一定相关前学习经验的人,提供能力评价的机会。
(五)评价
评价的原则强调职业能力标准是测评所有学员培训最终成绩水平的基准。考虑到不同的情境和不同的要求,鼓励使用灵活的评价方法。
六、培训课程的开发
依据培训认可的国家准则(NFROT),澳大利亚培训课程委员会(Australian Committee for Training Curriculum,简称ACTRAC)在1992年9月制定了关于开发合格的培训课程的方案。诚然,学员达到从行业中鉴定出来的能力标准是培训的目的和终点,但是能力标准毕竟不是课程。培训课程的编制要有利于导致积极的学习,要明确地说明学习进程的各个阶段,要注意所要求掌握的知识技能之间的整体联系。然而另一方面,在培训课程与能力标准之间,也必须有不断的横向参照,把握好二者的关系。
模块式的课程结构(Modular curriculum structures)一般认为较适合于灵活地组织学习活动,以满足不同学员的个别需要。一个模块就是一项具体的学习内容,一种相对独立、可以单独测试的技能。尽管在确定课程计划时总体上有一个大致的时间安排,但是每一个模块的学习是没有固定时间限制的。因此,在不同的学员之间,学习进程是有很大差异的。
模块开发人员对于学习结果、评价标准、评价条件和评价方法都已作出明确的操作性说明。当学习结果均以行为化、可操作性的术语加以表述时,就易于对所要求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进行鉴定。在评价方法上,为确保所有学员都达到能力标准的要求,通常采用标准参照评价方法(Criterion referenced assessment),而不是常模参照评价方法(norm-referenced assessment)。
下面以澳大利亚的国家科技课程实验方案(the National Laboratory Science Technician Curriculum Project,简称SCITECH Project)为例,简略说明能力本位课程的开发过程。SCITECH方案是澳大利亚课程委员会(ACTRAC)资助开发的,其目的是在科技学科领域,包括动物技术、生物科学、化学实验技术、食品科学、卫生学、环境科学和医疗实验技术等,开发出能力本位国家课程体系。该方案主要由堪培拉技术学院(Canberr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负责,课题组成员包括来自雇主、工会、技术和继续教育机构(TAFE)等多方面的代表。
该方案实施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查澳大利亚科技工业的现状,准备一份现场工作技工的任务和技能清单。第二阶段,对这一领域职业群所需技能进行全面分析;对该领域的六大职业群均逐个开发出技工所需的能力标准;开发设计学习程序和课程框架;最后开发出能力本位课程的样板。第三阶段,为便于澳大利亚全国的公共或者私立的培训承办者使用这种能力本位课程,开发了相应的课程模块和评价材料。
七、灵活的培训方式
澳大利亚能力本位培训体系确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职业培训的灵活性。在1992年11月关于该主题的一次国家级的工作会议上,对所谓“灵活的培训方式”(Flexible delivery of training)是作这样解释的,“它作为一种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方法,强调在不同的学习情境中可以采用不同的学习策略,以适合于不同的学习风格、学习兴趣与需要,以及学习机会的变化。
下列培训形式均可视为灵活培训方式的例证:
1.在工厂、社区、街道或家里等不同地方接受培训;
2.主要以学习辅导材料为本,兼以指导的学习方式;
3.应用一些培训技术手段来扩大培训面,增加培训机会;
4.通过扩大受训机会、扫盲计划、多重取证机会和联结性课程(Bridgecourse)等方式,拓宽职业培训机会。
这种灵活的培训方式旨在面向社会扩大培训机会,提高培训系统对个人、行业和社区的不同需要的适应性。应当承认,多年来,这种灵活的培训方式在培训系统内一直以不同的形式在被使用。但在能力本位培训体系中,这种方式获得了新的生命力。主要是由于新的培训体系确定了以能力标准作为培训的目标,使得各州和各区的技术与继续教育培训系统(TAFE)可以根据各地区受训人员的不同需要开发适宜的培训程序和学习策略。
由迪肯大学(Deakin Vniversity)联合几所TAFE学院开发的培训管理技术方案,就是实践中的一种较灵活的培训管理方式。该方案贯彻能力本位的思想,充分考虑到产业界和学员们的需要差异,在培训中使用能力本位的结构性课程,不同水平层次的课程与不同的资格证书、文凭直接挂钩。因此,学员在任何时候接受任何一种水平层次课程的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后,均可结业。同时,由于承认学员原有的学习经验(RPL原则),故学员也可以随时重新进入培训系统,在他已有的能力基础上开始学习。
该方案在借助于现代通讯技术的基础上,开发了一些灵活的培训管理技术,保证学员在每天24小时内均可进行学习:
1.提供自定步调的远距离教育材料,主要是书面材料,辅以视听资料;
2.学生可利用家里或工厂里的电脑与电话,随时与大学里的电脑主机联系;
3.使用计算机学习管理软件来考察学员对每个技能模块的掌握情况,并予以记录;
4.利用计算机通讯网络,学员和培训指导老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息的传递来取得联系。
该方案推出后,各方面反应都较好。许多大公司利用这套技术来作为提高工人的生产知识与技能的有效手段;对于学员们来说,不必离岗就可以接受培训学习,便利他们协调工作、家庭与学习的关系。
八、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
能力本位的思想,对于澳大利亚教育改革的冲击是全方位的。不仅要在职业培训中开发与工作任务直接相关的能力标准,而且正如1991年7月一份重要的报告所指出的,在考虑青年人应对将来的职业工作作何准备时,教育必须强调教养与未来就业相关的一系列核心能力(Key competencies——即成功地适应未来职业生活所必需的广泛的迁移能力)。因此,这种核心能力的培养必须贯穿到整个教育事业中去,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
因为未来的职业工作对于工人的素质会提出新的要求,将不再局限于强调某一特定职业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而是强调要具有多工种的复合能力,以及在不断变化的工作情境中参与计划和决策的能力。因此对于个人的创造力、直觉、事业心、批判性思维等就特别地看重。梅耶委员会(Mayer Committee)所鉴别出来的核心能力包括:
1.收集、分析和整理信息的能力;
2.交流思想与信息的能力;
3.计划与组织活动的能力;
4.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5.运用数学方法和数学技术的能力;
6.解决问题的能力;
7.使用技术手段的能力;
8.文化理解的能力。
为了在评价和陈述这些核心能力时做到全国范围的一致性和规范性,针对每一种能力,分别开发了三种不同水平层次的操作性要求。结合不同行业,进一步鉴别和完善这些能力要求的工作,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正在进行之中,要持续至1994—1995年。
九、接受更多的青年参加职业教育与培训
澳大利亚能力本位的培训体系确立后,原来的学徒制和学校培训制都并入到这种新的体系中来,又由于这一体系自身的优势,从而可以更大程度地让更多的青年获得适宜于他们需要的培训机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这里,即将就业的青年学生是接受培训的主体。为获得就业所需的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和核心能力),取得资格证书,他们可以采取的培训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可以是如下任何一种形式:
1.在全日制学校学习12年之后,接受固定一段时间的岗位培训和工作实习;
2.接受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TAFE)或初级社区学院为期一年的综合职业教育,其中包括参加系统的工作实习;
3.在全日制学校学习10年或11年后离校的学生,可接受半工半读的培训课程;
4.接受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TAFE)或初级社区学院提供的灵活而系统的工作本位的培训,这种培训与资格证书也是挂钩的。
另外,对已经在岗工作的青年工人来说,新的培训体系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提高型的培训课程,以促进他们的职业能力向高级水平发展;此外,新的培训体系也鼓励雇主为其雇员提供岗位实地培训。
[本文编译自:Case Studies on 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Asia and the Pacific--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in Australia,Copyright UNESCO 1994,Published by RMIT for UNE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