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伦理公平:公平观念的新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平论文,伦理论文,内涵论文,观念论文,生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以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型经济为主体而向着政治、文化、精神等方面展开的社会,它十分注重人、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把公平作为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的重要价值追求。它所看重的公平是一种超越了单纯意义上的经济公平或生态公平的既兼顾生态公平又兼顾经济公平的生态经济伦理公平,是一种立足于生态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公平与自然公平的有机统一。
“公平”是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和主要价值目标,它正在从一般意义上的人际公平发展为国家公平、社会公平并向着生态公平自然公平的路径迈进。在这一过程中,它在不断“化分”,又在不断“化合”,形成了所谓“经济公平”、“政治公平”、“教育公平”、“生态公平”等。生态经济伦理公平就是“经济公平”与“生态公平”在社会发展的当代阶段高度化合的产物。
生态经济伦理公平是经济公平与生态公平的有机统一。生态经济伦理公平既是一种生态公平又是一种经济公平,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生态化的经济公平或经济化的生态公平。在当代社会,生态公平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经济公平问题的解决也必须放到人与自然的大框架中来思考和认识。生态公平必须贯穿到企业及其经济活动中去,只有同政府的经济决策、经济布局和经济管理联系起来,同无数经济个体的经济意识和经济行为联系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经济公平也必须考虑生态公平的因素,只有按照生态公平的目标来运行和发展经济,才能真正地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公平架起了生态公平和经济公平的桥梁,超越了经济主义与生态主义的局限,既有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维系生态平衡的生态伦理意蕴,又有发展经济,有计划、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更好地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人类生活得更幸福、和谐和美满的经济伦理意蕴。它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联系起来作一体化思考,使现实的利益同长远的利益相结合,又使长远的利益立于现实利益的基础上。它是在经过整合而成的生态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整合了生态公平与经济公平,既反映了生态公平的要求,又表达了经济公平的要求,因此具有双重整合的意蕴。
生态经济伦理公平是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有机结合。代内公平是指当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或空间上的公平,代际公平是指代与代之间的公平,涉及到前代人、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平衡特别是对后代人的利益保护和权益尊重问题,本质上是对代内公平的一种补充、延伸和超越。代际公平思想是20世纪伴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恶化和资源危机的不断升级而出现的,是一些对人类发展的未来高度关注的环境科学家、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在审视以往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弊端的过程中提出来的,旨在解决人类发展的战略性问题。80年代中后期,代际公平的研究与环境伦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崇尚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人从一开始就注重代际公平,并将代际公平视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动态的过程、道路或途径。作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它不是一条仅能在若干年内若干地方支持人类发展和进步的道路,而是一条直到遥远的未来都能支持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发展和进步的道路。可持续发展凸显了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问题,主张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但其最重要、最根本的主张是实现代际公平。它的基本要求是后代人要有与当代人同样的满足需要的权利和可能。相对代内公平来说,代际公平的实现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矛盾,这不仅因为当代人对后代人利益关心的弱化,而且也因为后代人对当代人影响的无能,后代人只能接受前代人留下的遗产但却往往又不能制约前代人的作为,解决代际公平实现困难的关键在于当代人,当代人必须把代内公平的实现与代际公平的实现有机地统一起来,使代内公平的实现有助于促进代际公平的实现并以维护代际公平为依归。
生态经济伦理公平是社会公平与自然公平的有机统一。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为实现其内部各主体各成员之间利益分配和义务共担而产生的,是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公平,自然公平是指自然界各要素各存在物之间的一种公平对待,包含了客体与客体之间、客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主体之间等关系对待上的公平,其本质是每一种自然的存在物都有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人类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尊重、敬畏自然及自然中存在的所有现象和物体,不能因为已接触的存在物没有人类高贵就拒绝承认其价值和存在的合理性,也不能因为没有接触的存在物就拒绝承认其存在及存在的合理性。事实上,人类对自然万物的了解是非常有限的,也是非常功利和很不自觉的,也许随着人类超越自身功利局限和对自然万物认识自觉性的加强,人类同自然万物的关系将更加合乎伦理和正当。再说,随着人类开发宇宙空间和星球探险能力的增强,人类肯定会接触到比地球上更加复杂和高级的动植物,也许会有比人类更加优秀和精美的物种。做到自然公平,是人类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然已伤痕累累,述说着人类对自己的不公平对待。“还我公平”,是自然界发自内心的呼唤。20世纪下半叶开始的自然主义和生态主义运动,虽然是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框架内运作的,但却是人类意识到除了公平地对待自己以外还应公平地对待自然的某种涌动。21世纪的自然主义和生态主义运动将对既往的运动和观念作深度的反思,使“自然问题成为人们日常思考的主题”,“世界的重心正从社会转向自然”。实质上,社会公平只是自然公平的一部分,脱却了自然公平的社会公平必定是残缺不全的。21世纪将是生态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也将是社会公平在自然公平的复苏下自我整全的时代。
生态经济伦理公平具有丰富的内涵,可从生态所指称的范围上加以探讨。如果我们不局限于地球上的生态环境,而从宏阔的自然环境来看,那么生态经济伦理公平就是一个开放而有机的系统,其涵义有“人—天公平”、“人—地公平”、“人—物公平”、“人—人公平”四层。
“人—天公平”是天人关系的必然要求和价值使然。在中国古代哲学伦理学的思维框架内,天人关系一直是从属于自然环境的大系统的。“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人类生活必须依凭的对象,包含了人们头上的大气层、无数星球和浩淼无垠的巨大空间。关于天人关系,古代中国哲学有许多种理论和解释,诸如“天人相分说”、“天人感应说”、“天人统一说”、“天人无关说”等等。然占统治地位的是“天人合一说”。天人如何合一,又有“天人合一于气”,“天人合一于理”、“天人合一于心”等说。儒家看重的是天人和谐,道家强调“与天为一”、“道法自然”。从“天人合一”的理论中,我们可以推出“天人公平”的基本涵义,即天人之间的关系应当符合自然规律,就人如何对待天来说,即是应当“与天合德”。说到底就是尊重天道自然发展变化的规律。人类自西方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以来,天人关系发生了严重的倾斜,总体上是人对天的侵犯越来越有恃无恐,结果造成天人关系的不公平现象。臭氧层的被破坏,酸雨现象的增加,以及气候的反常等等,实质上都是人类试图把自己凌驾于天之上和征服天所带来的恶果。这提醒着人类必须“敬天”,尊重天道自然的规律,将自己的欲望限定在自然的范围之内,以实现“天人之间”的公平。
“人—地公平”是紧接着“人—天公平”而来的第二意义上的生态经济伦理公平。中国人自古天地并称,认为“天地与我并生”,道家更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儒家《周易》以天地之德说人德,指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认为大地具有坤顺的德行,它既遵循天道的法则运行,又滋养繁殖万物,正可谓“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广大,品物咸亨”。现代生态伦理学也极为看重地球生态环境的保护,自从莱奥波尔德在《沙乡年鉴》一书中辟专章探讨“大地伦理”,提出人类在处理同地球的关系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的观点以来,许多学者竞相提出了人与地球生态环境的道德关系问题,主张超越人类中心主义,把保护地球视为生态伦理学的重要原则。而许多经济学家、生物学家也从整个地球的前途出发,呼吁人们重视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并提出了“珍爱地球”和“拥抱地球”等观念,反对破坏地球环境等急功近利的行为。目前我们人类的当务之急是“改变态度”,重建人类与地球的平衡友好关系,公平地对待地球及其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同“人—地公平”密切相关,“人—物公平”是指人类对地球上存在的各种事物和生物的公平关系,包含对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对水资源、矿物资源、湿地、草地、山脉、河流、湖泊、海洋资源等的珍惜与合理开发,承认动物的权利和生存的价值。中国宋代哲学家张载有“民胞物与”之说,历史上许多诗人艺术家也有爱物惜物和对物有情的价值偏好。现代生态伦理学家也竞相关注动植物的生存权利,主张非人类中心主义,要求人类平等地对待动植物。澳大利亚著名的生态伦理学家辛格就是代表。敬畏动植物,敬畏大自然的造化,敬畏生命,本质上体现的是人对其他物种和生命的公正对待。只有当人类把其他动植物和一切有生命甚或无生命的存在物给予平等的对待,人类才真正有可能赢得同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幸福。
“人—人公平”也是生态经济伦理公平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强调在社会这个系统内应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地看待一切人,使每一个人的生命权益和人生价值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按照人的个体的组合形式,“人—人公平”可以依共时态分为代内公平(含团体公平、地区公平、国际公平等),同时也可以依历时态分为代际公平(含前代公平、当代公平、后代公平等)。“人—人公平”要求兼顾人的个体与群体,兼顾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别和民族的人群的利益和幸福。尤其是当代人,面临既逝的往者和未生的来者,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意识和态度,在承前继往的基础上启后开来;要求人们超越个人主义和实用主义的道德原则,改变流行于现代社会的价值系统和道德观念。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人类物种的一员,是地球行星的一个居住者,是世界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所有的人在尊严和价值上都是平等的,所有的人都被赋有不受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信念、民族或社会起源、财产、或出身上的歧视的权利和自由,每一个人都应既尊重个体的尊严与价值同时又热爱帮助他人。而且,我们还应该为了我们自己以及还未出生的后代们而爱惜和保护全球的生存,美化我们生存的地球家园。
这四种公平本质上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其中“人—天公平”影响着后三种公平,而后三种公平反过来也影响着“人—天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说,要做到“人—天公平”,必须以后三种公平为前提,后三种公平的实现必然提出“人—天公平”的问题。后三种公平也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公平”只能通过“人—地公平”、“人—物公平”的路径来实现,做到“人—地公平”和“人—物公平”也就在更大和更好的意义上践行了“人—人公平”。四者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构成生态经济伦理公平的理论大厦。
生态经济伦理公平是公平理论和观念发展的新阶段,它既继承了以往诸种公平理论和观念的精华,又代表了人类伦理文化发展的大趋势,具有现代和谐伦理的特质。作为一种理想性的、和谐性和整合性的“新公平”,生态经济伦理公平在目前基本上处于被呼唤和被向往的阶段,要使它真正得以实现,不仅需要很多客观和主观的条件,更需要人们从价值上给予高度肯定,同时付出多方面的持续不断的努力。依据我们目前想像力能够所及的界域,实现生态经济伦理公平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社会价值目标。生态经济伦理公平要求我们在承认并尊重生物和自然界的价值的基础上,承认并尊重生物和自然界的生存权利,把人以外的其他生物当作人类的朋友和伙伴,与它们共享地球与生态资源;要求我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以维持人与其他生物的共同生存、促进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的平衡为道德准则,约束和限制自己的行为,不对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这是人类道德意识提高、道德关怀范围扩大的显著表现。
第二,积极提倡资源节约。地球上的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虽然有相当一部分是可再生资源,但如果无限制地掠夺、开采,超出了生态系统的可承载范围,破坏了它的再生能力,也就不可再生了。而人类的需求是不断提高和升级的。为此,我们要在保障舒适生活的前提下,力倡节约、简朴,反对奢华、浪费,或尽量减少浪费。树立这种资源节约意识,是当代人自觉意识不断提高、忧患意识不断增强,立足当代、放眼未来的明智之举。
第三,强化合理消费的观念。合理消费是同生产力状况、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方式。它与过度消费和基本消费不足是相对而言的。过度消费,大大超过健康消费的需要,有大量的挥霍和浪费,是不合理的;而基本消费不足,难以维持基本的生存和发展,也是不合理的。我们应提倡适度的合理的消费。以获得基本需要的满足为标准,在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并逐步满足享受和发展的需要。合理消费的核心价值是,“足够就可以了,不必最大、最高、最好”。合理消费是生态经济伦理的基本观念,它要求人们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消费上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切以有益于身心健康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准绳,注重提高消费质量和精神型消费。它崇尚精神价值和精神生活追求。我们提倡精神型消费,应想方设法增加知识性、文化性、科技性消费的比重,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多参加旅游、文娱、展览等各种有益的艺术、文体和社交等活动。这对于激发人的思想、丰富人的感情、启迪人的智慧、提高人的涵养,从而实现个人的自我完善意义重大。
第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当前,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矛盾高发期”。有矛盾就需要协调,有问题就需要解决。从宏观整体利益出发,协调经济改革发展中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差别,建立健全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有利于社会良性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已成为现阶段改革与发展的焦点。我们应当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协调劳资关系,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当作解决劳资纠纷的价值目标,要求资方或管理者阶层在确立企业发展目标时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在追求企业利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我们应当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密切干群关系的精神纽带,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在广泛了解民情的基础上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为改善干群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应当以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抑制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树立“双赢”、“共生”和“共同富裕”的观念,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弱势人群的合法权益,把“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落到实处。
此外,实现生态经济伦理公平还要求我们将环境治理与发展经济有机地统一起来,科学地评价人的功绩、成绩和政绩,推崇绿色GDP和简单生活等。
总之,生态经济伦理公平的实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一项需要各方面持续不断地努力的系统工程。诚如塞尔日·莫斯科维奇所说,“自然”问题将成为21世纪的“世纪问题”,21世纪人类将以“还自然之魅”为己任。只有更好地“还自然之魅”,人类才能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