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与企业职能分工看企业的社会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从政府与企业职能分工看企业的社会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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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企业的职能分工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机制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重点是加强和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作为市场调控主体,立足经济全局,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处理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保证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地发展。其特点是:宏观性和协调性。

宏观性表现在:政府的作用层次是在宏观的高度,对国家的社会经济事物进行宏观管理,并能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对国家各种层次进行间接调控,不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政府的主要工作是:出大政策,出大思路,负责制定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路线和方针。注重协调性表现在:整个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有一定的不足,政府就负责把经济社会的各个微观个体协调统一地衔接起来,使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有机结合,使整个社会顺利地向前发展。政府要立足全局,保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体为:政府可以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主动地介入经济活动,以补充市场力量之不足,保证市场的健康运行,克服市场失败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包括制定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提供有关信息,对企业和个人的微观行为和决策予以指导,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它的职能是:有效配置生产要素,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其职能特征是:微观性和自主性。企业的微观性表现为:企业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它的行为是微观层次的。企业的自主性表现为: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完全可以根据市场信息的要求自主地调整、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主地完成能够提高竞争能力的各种生产要素配置。

只有政府和企业分工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保证各司其职,使市场经济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不出现失误和偏颇。

二、计划体制下政府和企业职能错位的状况及其分析

1.政府和企业职能错位的表现:政企不分。

在长期的计划体制下,我国的政府和企业的职能错位,集中表现为政企不分。政府执行职能的状况是:对微观行为过度干预,已经超出了所需要的范围和力度,导致分散了精力,应有的职能没有做好。对企业的计划性过强,管得过死,企业没有自主权。计划体制下,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又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者,两者的功能合二为一,使政府的权力非常之大,宏观、微观政府的干预无处不在。政府把管理社会的部分职能给了企业,经营国有资产的职能又没有全部给企业,使政府和企业的职能都看起来不伦不类。当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时,往往把管理社会的职能也加给了企业,使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时,仍在企业之上管理着企业,使企业失去了自主权,好企业、坏企业没有什么明显的分别,政府从全局管理企业,犯了平均主义的错误,该破产的企业不让其破产。企业自身的资源配置由政府支配,政府用行政手段详细去抓企业的人、财、物、供、产、销,具体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不是市场竞争主体,自身没有形成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缺乏自我发展的动力。政府和企业的职责不清,结果是政府和企业职能混淆,政府的社会职能和企业的自我发展都存在很大的限制因素,影响了社会的发展。

我国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期,政企不分的旧体制仍未从根本上改变。从目前情况看,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不明,政企合一,政经合一,经济运行完全借助于行政体系和政府体制来完成,企业仍没有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因此,加速政府和企业的职能分工是我们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2.企业办社会:政企不分的必然结果。

应该说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也是政府和企业职责分工不清的必然结果。在计划体制下,政府的财力有限,同时又要发展经济。企业就适合“低工资、高福利、高就业”形成了办社会的现状,一方面可以分散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的负担,把社会体系的包袱承担一部分,政府可以把有限的财力集中应用到国民经济的基础建设中去;另一方面,企业办社会是在计划体制下,商品匮乏,国家财力紧张造成社会服务体系萎缩的必然结果。企业办社会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职工的生活,增加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企业办社会的存在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分担了政府的压力,又保证了生产,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企业办社会混淆了政企的职能,从另一侧面讲,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是政企不分体制造成的必然结果。

3.企业办社会对政府和企业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应该说,企业办社会为职工解决了一系列生活问题,既增加了职工对企业的依赖性,又增加了企业的凝聚力。目前企业办社会仍然是企业管理的一种手段和联系职工的情感渠道,是企业激励机制的组成部分。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目前企业办社会已构成企业很大的负担,尤其是目前在经济体制的转轨期,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欠佳,这种负担已显得越来越沉重,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更严重限制了企业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办社会最直接的影响是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直接后果是降低了企业资本金的利润率,结果导致国有经济的活力不足,适应市场的能力差,使国有企业不可能具备市场开拓能力、产品更新能力、技术改造能力等搞活发展的基本要求,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我认为企业办社会的定义,是指带补贴、福利性质的给企业带来负担的职能。一般情况下,企业办学校、办医院、办幼儿园、办劳服公司、办生活服务公司,企业承担公安、承担离退休人员等职能都是社会职能。但是如果完全市场化经营的就不能算作企业办社会,只能算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办社会是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和企业职能分工的要求严重相悖的。

政府是以国有经济为支柱的,国有经济的发展如何直接影响政府的财力状况,进而影响政府各项职能的贯彻实施。目前,企业办社会已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沉重负担,阻碍了国有企业的经济腾飞,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企业办社会的影响还在于延迟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企业办社会以福利形式提供给了职工生活必需品和设施,使职工的货币消费结构单一化,限制了一些产业、行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解决企业办社会的关键是:使政府的职能到位

我认为解决企业办社会的关键是解决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主要在政府一方,也就是说政府转变职能是关键。

政府转变职能就是转变政府计划体制下管理社会的方式,向市场体制下的标准理想模式转变。从目前看政府职能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1.政府只有权力,缺乏责任。

政府在计划体制下被赋予至高的权力,统管社会的一切事物,却没有对权力的约束机制,政府注重的是权力而不注重行使权力的效益如何,不在意究竟在行使权力时,取没取得政府对社会应有的效益。结果造成各部门多头管理,部门利益突出,管理社会的同时没有责任感,滥用政府的权力,政府的权力过大。体现在对企业的管理上,对企业管得过死,限制了企业的自主权,乱摊派严重,企业叫苦不迭,但顶头上司又不能得罪,只能硬撑着。企业在办小社会的同时,又要承担政府“小金库”的义务,只是因为政府拥有企业运行中的各种通行证,而企业自己却没有。

2.政府应发挥作用的领域没有到位。

政府最重要的身份就是社会的管理者,在这一点上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政府应把整个社会作为管理对象,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企业交教育附加费,却要自己办学、办托儿所;交失业保险,却要自行消化富余人员,解决待业人员。总而言之,政府在作为社会管理者时,头脑中没有树立起服务的观念,自我意识较强,在营建服务体系和尽服务责任时,考虑的是多些利益和权力,少些责任,“小社会”观念过深,“大社会”意识淡薄,把包袱向企业抛,企业只好背着不得不背的包袱。一些政府部门考虑的只是自己眼前利益,并没有从发展的眼光看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

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政府职能不清将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极大障碍,企业办社会仍将困扰企业的发展,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因此,我们要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为企业办社会的解决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职能分工,加速企业办社会的分离

从上述分析可见,目前企业办社会的主要原因是政企不分。解决企业办社会的关键在政府一边,政府只有加速转变职能,承担起全社会的社会管理职能,企业办社会的分离才会成为可能。

1.政府必须要转变思想意识,树立起大社会的观念和良好的服务

意识。

目前,政府是“婆婆”的状态仍未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的职能更多地注重于行政管理,而且在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时,还把企业排除在外,管理的是“小社会”。从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办社会的分离必须以政府管理社会质量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为前提。政府的作用如果发挥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办社会的分离速度。政府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必须树立起“大社会”的观念,把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同时,端正工作思想,树立起服务于社会的良好作风,扫除以权压人,以权谋利的不良现象。

2.政府应逐步扩大社会管理的范围。

从政府的现有情况看,财力有限,办社会的职能范围也非常有限。如果适当用经济手段,增加办社会的投资是有可能的。政府要逐步扩大自己办社会的范围,有步骤地办起大社会。同时,应逐步接收企业办“小社会”的移交,对小社会进行集中管理。

3.政府应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对办社会进行投资。

政府可适当利用政策优惠手段、管理手续简化等手段,引导社会上的集体、个人的闲散资金进行多层次办学、办校、办服务业等方面的“办社会”职能。同时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资金的流速和流向,使政府、集体、个人多层次进行办社会的工作,把企业办社会的功能承接过来,减去企业的负担。

4.政府工作的重点应着眼于:建立企业平等竞争的大环境。

由于社会保险社会化程度不够和住房制度的限制,国有企业既要办社会,还要承担富余人员和住房的负担等等,使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状态,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期,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所以我国政府部门必须加速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的建设,推进住房商品化,减轻企业负担,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平等竞争提供契机。

对于企业,同样也要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配合政府,一同加速企业办社会的分离。

1.企业要转变观念。

企业要打破自己自足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到企业办社会并不是企业的职能,只有逐步从企业办社会的沉重负担中解脱出来,国有大中型企业才能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才能保证企业有很好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才是职工提高生活水平的根基,职工不能只看到眼前的福利待遇,要看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2.福利制度货币化。

长期以来,福利制度实物化,既是企业的一个负担,又使职工的消费结构单一化,限制了社会上第三产业的发展。福利制度货币化是推进政府办社会的必要前提,是推进生产要素全面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条件。所以,企业要抛去办社会的负担,第一步必须要做到福利制度货币化。

3.企业要使办社会中的服务业走向社会。

企业要首先扩大服务范围,使服务性,带经营性的办社会部门面向社会服务,逐步使所经营的价格市场化,推动这些部门成为面向市场、面向社会、自我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4.有步骤地移交学校、医院等公益性的服务业。

可以学习“重钢”的经验,有步骤地分离学校、医院等公益性的服务行业,移交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和资金、人员的交接,双方要以互助为原则,从长远考虑,其中政府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有步骤地解决富余人员问题。

企业办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安置富余人员的作用。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也成了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难点问题。所以我们要花大力气解决富余人员问题,可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把富余人员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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