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反腐败方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略论文,中国论文,年代论文,世纪论文,简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采取了富有成效的反腐败方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与反腐败 理论研究工作的进展分不开。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反腐败研究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的。关于薪俸与廉政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中国理论界围绕高薪养廉和高薪不能养廉两种观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所谓高薪养廉论,是指以对国家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实行高薪制来保证其廉洁奉公行为的反 腐败理论与措施。其依据是:(1)人具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当一个人长期处于低微的报酬或 清 贫的生活中,他是难以忠于职守的。(2)一些廉洁国家,如新加坡提供了反腐败的成功经验 , 低薪不足以养廉,只有付给官员优厚的报酬,政府才能有足够的理由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北 欧国家实行的高工资、高福利及退休的待遇等一系列措施,不仅鼓励公务员长期安心本职工 作,也有利于他们廉洁自律。(3)中国干部在目前社会利益结构变动中的收入地位相对下降 ,引发心理上的不平衡,应以高薪予以补偿。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季正矩 等,1994;闵明,1996)
也有人提出以俸养廉说,他们认为,一个收入不菲的公职人员,如缺乏道德自律和政治素 养 低,完全可能因欲壑难填而走向腐败;但一个勤恳正直、富有才干的公职人员,他对社会、 对公众所做的贡献应当与他的个人所得成正比,至少不能使这个比例过分悬殊。所以要:(1 )提高公务员工资;(2)严格禁止党政机关的创收活动;(3)取消实物分配,福利待遇走向货 币化;(4)精简人员等。(严振华,2000)
与高薪养廉方略针锋相对,有人认为高薪养廉并非良策。因为:(1)高薪养廉为腐败分子打 开 方便之门;(2)历史上的高薪养廉制度不能遏止吏治的腐败,养廉制度加速了封建王朝的严 灭亡;(3)贫困不是产生贪污腐败的根源。贫困中照常有十分优秀的廉洁干部;(4)高薪养廉 不符合国际惯例。大多数国家均把公务员的工资定在中等国民收入水平上下;(5)高薪养廉 不符合中国国情。我国公务员收入水平属社会偏上水平,不应与高收入阶层如私营外资企业 主相比。实行高薪制度还受到财政的限制,也与我国建立廉价政府的民主政治宗旨不符;( 6)高薪养廉将一些本来难以约束的特权合法化了;(7)高薪养廉导致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的 失衡。吸收高素质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无可厚非,但不一定要用“高薪”,不能圆一些人的 升官发财美梦。毕竟,我们这个时代不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时代了。(李绥州 ,1999;胡训珉,1996)
关于制度与教育反腐败功能的不同认识
在设计反腐败方略时,明显地存在两种倾向,或者重视制度反腐的功能;或者重视教育反 腐功能。
有人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党反腐败的主要基点是思想教育。思想教育作为反腐败 的主要途径和方式,贯彻于历次反腐败斗争之中。为了反修防修,毛泽东同志把对全党进行 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思想教育的确是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东西。至今仍然是反腐败斗争不可 缺少的一道防线。问题是不能将思想教育的方法绝对化,要注意发挥制度反腐败的功能,加 强民主制度的建设。(高新民,1999)
重视思想教育反腐功能的学者认为,思想教育一直在我党的反腐败斗争中居于主导地位, 现在仍然应该居于基础性地位。应该根据意识形态相对稳定性和不正之风持续时间长的特 点,坚持把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败教育贯彻始终,警钟长鸣。抓好经常性教育,以提高党员 的思 想政治素质,提高党员队伍的反腐拒变能力。有人认为,世界观是人们思想行为的基础,人 的行为无一不受世界观的制约和支配。腐败现象产生与蔓延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党员 干部的世界观出了问题。因此,改造世界观是清除腐败现象的一项治本之举。抵制剥削阶级 腐朽世界观的侵蚀,克服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是当前改造世界观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反 对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树立艰苦奋斗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是 思想教育的核心内容。(王发文、张辉,1994)成克杰、胡长清案件出现后,中纪委、中组部 、中宣部联合发文,要求利用成、胡等重大典型案件在党内开展警示教育,一个重要的理论 依据是:理想信念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根本。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就越是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制度反腐论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跳出依靠群众运动反腐败的误区;二是跳出反腐败 主要是惩治腐败分子的认识误区。制度反腐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第一,将制度理解成规章制度,强调应尽可能将腐败现象控制在行政纪律范围内,避免发 展到触犯刑律的程度。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等监督 制度。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委派制作为从源 头上预防与治理腐败的主要措施。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公共支出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会计委派制度,有助于防止 会计信息失真,有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另外,还有责任追究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干 部回避制、政务公开制度以及建立干部与公务员选拔、任用、考核制度。
第二,将制度理解为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也是一种制度。有些法律是直接针对腐败制定的 ,有些法律虽然不是直接针对腐败的,但具有反腐败的意蕴。(规章)制度是靠法律调整的, 所以反腐败要靠法律。其理由是:(1)坚持法治,才能形成一套反腐倡廉法律,反腐败有法 可依;(2)坚持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才能对官员的考核与任用形成制度,对腐 败干部予以惩处;(3)坚持法治,司法机构的外部关系才能理顺,司法公正才不会受干 扰;(4)坚持法治,才能真正发扬民主,才能使公共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刘海年等,1999 ;李力,1999)
第三,把制度理解为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将反腐败的希望寄托在构建市场化规则上,挖 掘社会改革措施的反腐败意义,依此设计反腐败方略。有人将制度创新(改革)当作反腐败的 治本之策,设计出来的反腐败方略包括(1)开放利率,向市场利率并轨;(2)降低关税利率 ;(3)严格限制垄断,保证各类企业和地方自由竞争;(4)严格限制党政军队经商,做到以 税养军,以税养政。(胡鞍钢、康晓光,1995)也有人认为,市场化改革是反腐败的釜底抽薪 之举,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消除寻租环境,从根本上解决腐败 问题。(邢小群,1996)
应该说,制度与教育都有反腐功效,二者不可偏废,不可为了强调一方而忽略了另一方。 以制度创新根治腐败确实有效,但是,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某一种手段,即使是十 分有效的手段,也难以取得反腐败的全面胜利。不能为了突出某一种反腐败措施的效能而忽 视乃至取消其他手段。任何腐败现象都可分为腐败意识、腐败行为和腐败后果。与其他手段 和措施相比,思想政治教育更有效地克服腐败意识。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用制度加以规范 最 有效,但解决腐败意识问题,最好用思想教育去解决。当然,严惩腐败,应加强制度建 设,但制度反腐败中的制度,也有教育的意义。制度本身就有对人实行教育的功效。现实中 ,某 些人的思想意识出现问题,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占了上风,形成了产生腐败的条件和 土壤,理应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治腐方略中的作用,怎能忽视或者淡化思想政治教育工 作的功效呢?如果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再严格的规章制度也起不到 应有的作用。尽管规章制度与思想政治教育相比有较强的制约力和约束力,但由于制度是人 制定的,由人去执行的,所以总是有漏洞可钻的。无思想政治教育的规章制度,只能是水中 月镜中花,好看而不中用。(李景鹏,2000;王传利,1998)
关于反腐败的领导力量与依靠力量
一种观点崇尚自生自发演进型反腐败模式。从学理上讲,这种模式的立论依据认为,制度 以 及秩序都是自生自发的,人的活动是自为的。它强调,反腐败模式是社会的自发力量的产物 ,不应当按照政府或政党的意向人为地设计出来,而应当在民间的社会生活中自然地生成。 这种模式在理论上的主要表现有:
第一,夸大市场经济的自发性治腐功能,认为“腐败是市场经济发育严重不良”的产物, 随着市场取向的“体制转换过程基本完成,改革的目标基本达到”,“消极腐败现象高发和 多发的势头”自动会降下来。但是,这种主张难以回答,为什么那些市场经济已运作了数百 年,市场规则已经十分完善的国家,依然被层出不穷的腐败所困扰,因腐败而频繁地更迭政 府?
第二,崇尚社会公众自发的反腐败行为。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顾问穆罕默德·M·基苏彼 在题为《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平民社会》的文章中说:“平民社会不仅能够基于无党派的力量 解决这一问题(指腐败现象——引者注),而且还能动用私人行业的会计师和律师、大学教师 以及私人部门其他杰出人物,特别是舆论制造人以及宗教领袖的聪明才智”。与此类似,国 内有些人高举社会公正的大旗,关注社会低层的弱势群体,体现出对腐败现象受害者的关心 ,号召社会公众反腐败。这种方略不同于反腐败的群众路线的做法。反腐败走群众路线,时 刻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相信党和政府有能力克服自身腐败的前提下进行的。崇尚公众的自发 反腐败,容易导致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盲目冲击,激化群众和政府的矛盾。
第三,寄反腐败成功的希望于非政治性的“文官精英队伍”。它将反腐败诉诸于非政治化 的精英文官,文官的考试与升迁标准是非政治性的。即使文官“在思想言论上不信奉共产主 义(不包括从事推翻现政府的有组织的实际行动),也应该享有同等的任职和晋升的权利 ”。其任期不受党派政治左右,保持“政治不干涉(中立)”。非政治性的另一方面是独立于 党的 组织部门,党组织只能管党内人事,无权插手非党的组织部门的安排。靠文官精英队伍就可 保持政治上的民主与清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编辑部,1989)
在实践中,自生自发演进型反腐败模式也有所表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全面展开,党加大 了查处腐败案件的力度,一大批腐败案件被揭露出来。有的人看不到这是党领导反腐败斗争 所取得的伟大胜利,相反,却说党已经腐败透顶了。有人公开宣扬“共产党自己无法解决自 身的腐败”,有的扬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组织“群众反腐败协会”,“帮助共产 党反腐败”。打着“反腐败”的口号进行非法集会,集体上访,揪斗村社干部。虽然这是个 别现象,也不排除确实有些群众的出发点是维护党的根本利益的,但这种现象与上面我们所 列举的主张一样,实质上是关系到反腐败的领导权的大问题,关系到我们究竟选择什么样的 反腐败模式的问题。
第四,主张反腐败方略的基点应是减少公共权力。这种观点认为,对众多的掌握着某些公 共权力的官员进行监督困难太大,杜绝腐败的成本很高。一个社会将大量的社会资源配置在 反腐败上,是一件不经济的事。反腐败的根本问题不在于有私心的人多,也不在于法制不健 全,而在于有公共权力的场合太多了。因此,需要改一改体制,减少公共权力的数目,把更 多的事情交给个人与市场去做。(樊纲,1999)
与上述观点不同,有人认为,我国正在采取的反腐败斗争模式是执政党动员型反腐败模式 ,其特点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反腐败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反腐败的动因来自中 国共产党的宗旨、性质、使命所产生的必然要求;是借助于中国共产党所支配的政治、组织 、思想上的资源而实施的;是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维护和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 法性地位,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中国采取执政党动员型反腐败模 式有着深刻的现实依据。中国共产党具有得天独厚的政治资源,独到的政治组织、政权效能 和社会基础,这构成了她在当代中国社会生活、国家生活中的强大影响力和号召力。党与广 大人民群众呈现一种信任被信任、代表被代表的关系,产生领导与接受领导的关系,为执政 党动员型反腐败模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王传利,2001)
要不要坚持共产党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对反腐败的领导,不仅决定反腐败斗争的成 败,而且,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有人认为,那种否认党和国家政权对反腐败的 领导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党内确实存在腐败现象,有些地方与方面还相当严重,但是,党 有能力有信心依靠人民群众惩治腐败,并逐步消除腐败。中国的反腐败只能由共产党来领导 。反 腐败斗争离开党的领导就会走向邪路。宣传反腐败不应由“政府领导”而应由“民众主导” 是危险的。(钟思,1996)也有人认为,共产党是腐败的直接对立物,党对自身腐败现象有着 清醒的认识,存在于共产党内的腐败现象与剥削社会的腐败现象有着本质的不同。党目前探 索出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败的正确途径,取得的成效十分明显。沿着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党有能力把腐败现象遏止在最低限度。(纪言理等,1997)
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是不矛盾的。有人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紧迫任务,就是要坚 决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克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 把党和政府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广大人民反腐败的积极性 ,变为反腐败斗争的强大的物质力量。不能把不搞群众运动与不走群众路线等同起来;不能 把群众性的反腐败斗争与社会不稳定等同起来;不能把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与相信和依靠群 众对立起来。(陈武明,1999)
关于反腐败的力度
在这方面,有两种理论取向,一是主宽派,二是主严派。
主宽派反对“重典治吏”的主张,认为不能指望用严打之类的措施去解决腐败。他们认为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的腐败要案逐年增加,严厉惩罚, 竟无法遏止腐败犯罪的上升势头。具体建议有:不要对腐败分子处以罚金、没收财产;行贿 人在被起诉前如实提供犯罪事实的,不予起诉;处以极刑,起不到威慑作用,对死刑不能寄 予过高的期望。(刘宋芬,2000)这种分析是起源于对制度反腐败功能的器重,认为编织制度 之网,便可有效防范腐败。有的论者沿着制度分析走下去,贬低对腐败分子“严打”的作用 ,他们说,反腐败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揪出的腐败分子一次比一次多,群众仍然不满意, 其中有一个教训要汲取,那就是严打这种做法带有消防队“救火”性质,往往是在某些或某 种类型的腐败形成一定的气候之后才去设法扑灭它,而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如果反腐败斗 争只是满足于做出各种禁止性规定并对“触电者”加以惩办,就有可能出现腐败分子前赴后 继、老虎越打越多的局面。(何增科,1999)
有人认为,在公有制下,官员索取剩余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有利于降低监督成 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一定要反腐败,但是,如果腐败不能从体制上根治,那么私人产品 腐败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第二好的。不能适度把握 反腐败的力度,间接带来的负面效应非常大(张维迎,1995)。有人配合上述观点,认为反腐 败 如果既起不到实效,又影响了改革的进程,那就是一项非理性的选择了。不反腐败,改革不 能顺利进行,人民群众会群起反对,影响到安定团结的大局;但反腐败也不能严厉到政府官 员个个岌岌可危的地步,以至于彻底失去参与改革的动力。(王宏远,1996)
与上述说法针锋相对,有的论者说,反腐败必须用重典。古今中外反腐肃贪实践表明,严 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对违犯廉政法规的现象,要一视同仁,严加惩罚,决不因人而 异,决不允许变通。也有人认为,20世纪90年代的腐败频度处于高位势,严惩是设计反腐败 方略的前提。腐败案件恶性升级,腐败分子表现出极大的贪婪性、疯狂性与团伙性,涉案人 员很多,不断出现“串案”、“窝案”、“案中案”,腐败者“前赴后继”,来势汹汹。历 史证明,严惩是打击腐败分子嚣张气焰的有效办法。建国初期,疾恶如仇的毛泽东下决心处 决刘、张,震动全国,有人说:毛泽东杀了两个人,至少管了20年。目前的腐败现象之所以 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相当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惩办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胡长 清、成克杰案件出现后,有人发表评论说,坚持用重典反腐败,是全党的责任。一些党组织 和某些领导者对腐败往往宽容有加,甚至姑息养奸。有些腐败分子或成了漏网之鱼,或被重 罪轻判。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威信,客观上还保护了腐败。只 有坚决改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用重典惩处腐败分子,才能有效扭转腐败现象屡禁 不止、甚至日趋严重的状况。(《党建研究》评论员等,2000)
关于反腐败的趋势
在估价反腐败趋势方面,可以分为比较乐观派与比较悲观派。
比较乐观派认为,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将腐败遏制住。有 人说,从1979年到2000年间左右,党政机关中的腐败现象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其后,必将 随着新的经济、政治、法律体制的定型和完善,随着现代经济结构的形成而逐渐减少。腐败 现象的上升和下降是一条抛物线状“曲线”,其高峰大约在2000年左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基本确立以后,腐败现象大量产生的趋势才会停下来。(李雪勤,1996)持此种说法的同 志又说,我国要在体制转换过程基本完成,改革目标基本达到的时候,也就是到2010年左右 ,消极腐败现象高发和多发的势头才会降下来。(李雪勤,1998)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中 国将在5年内有效控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到2005年左右腐败现象高发的势头就会将下来 。(李雪勤,2001)
比较悲观派认为,要考虑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有人谈到要警惕腐败 现象“遏制——反弹——再遏制——再反弹”的势态。各种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总是惩治 一 下,收敛一阵;一有放松,就故态复萌,甚至变本加厉。在某些领域和某些环节,遏制的力 度越大,反弹也就越大。反腐败要长抓不懈,反复具体地抓下去。(燕秦,1994)有人认为, 腐败与反腐败斗争十分激烈的局面在2010前不会得到根本改变。那种腐败现象可在几年内得 到遏止的说法,忽略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大批作案于20世纪90年代的 腐败分子将在2000-2010年间被查处,将增强2000-2010年的反腐败斗争的激烈程度。自1998 年后,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中央高层及人民群众普遍认为“反腐败 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在数量上增长的同时,性质上将恶性发展,腐败分子表现 出极大的贪婪性和疯狂性,腐败频度升级。腐败干部的级别相当高,波及的范围相当广,腐 败向团伙发展,由官场向社会的其他层级发展。有些腐败分子利令智昏,为谋私利而不择手 段。腐败现象的自我扩张性决定了腐败分子将在新世纪里变本加厉。(王传利,2001)所以, 2000-2010年间,中国的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将十分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