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论”的建构_文学论文

论“文论”的建构_文学论文

“文学理论学”构建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文学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4)04-0110-07

本论文是建立一门新学科——“文学理论学”的初步论证与构想。

众所周知,传统文学理论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作品、作家、读者、世界及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的变迁,则属于文学理论史和批评史的范围,也就是说,文学和文学活动的性质、特征、存在方式、价值与变化规律等问题,始终是文学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这是千百年来人类文学理论活动的实际状况。

但是,如果我们把理论思考的视域移动一下,思维抽象的程度提升一级,进而将文学理论本身作为理论研究的对象,那么,我们就超越了以往仅限于研究作家、作品、读者及其发展沿革的阶段,整个的文学理论局面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一变化概而言之,就是将其理论目标集中到“文学理论的理论”上来,集中到“文学研究的研究”上来。这样,一门新的有关文学理论的学科就出现了。

这一设想能不能成立呢?我认为是可以成立的。不仅可以成立,而且为当前文学理论学科发展所亟需。这一设想,其实质是“元科学”理念在文学理论研究领域的体现。自从世界上有了关于文学的理论思考,“文学理论是什么”的问题实际上就已经出现。亚里士多德关于“定义”和“证明”的解释,就带有此种理论发轫的性质。到了科学昌明的19世纪中叶,自我追问“文学理论是什么”或“什么是文学理论”的思想萌芽与火花,随处可见。这时,“元科学”(亦称“元理论”)已形成有各种流派的相对独立的学科。进入20世纪,从“逻辑经验主义”哲学运动到以波普尔为代表的“证伪主义”,从库恩和费耶阿本德的“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到拉卡托斯等人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对解决一般科学知识的“元理论”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讲,探讨“文学理论学”这一“元科学”性质的理论,并不是什么特别独特与新鲜的话题。只不过从学术史的角度来观察,“文学理论学”方面的意见比较零散,没能构成较为完整的学科系统,况且,它还有一些需要向其他“元理论”学科借鉴学习的层面。这大概就是把文学理论作为特定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至今为何没有产生的一个原因。

在这一点上,文学理论同某些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进展程度是不尽相同的。正是基于这个前提,为着文学理论深入而健康发展的现实需求,我提出建构“文学理论学”的设想,并主张要把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对待。

产生“文学理论学”这一设想的动因,对我来说其实是既复杂又单纯的。从单纯方面讲,也许谁都不会否认,假如没有对文学理论自身目的与方法的反思,没有对文学理论自身性质和特征的质疑,没有对文学理论中关于文学解释有效性的进一步探索,没有对文学理论中提出各种答案的可靠性及可检验性的认真思索,那么就难以透彻地认识文学理论活动的规律,追求文学理论自觉性的努力也会困难重重。甚或可以说,这些反思性的活动,是理解“文学理论之所以为文学理论”的思想前提。从复杂方面讲,中国学术界正经历着对文学理论本体论或本体性认识的“多元”期和“混乱”期。有关“文学理论是什么”和“什么是文学理论”的见解,莫衷一是。文学理论作为一门学科的“合法性”,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消解、颠覆和挑战。所以,从这两方面讲,对何谓文学理论、文学理论的存在形态、运行规则及其学科特性等进行研究,是一项迫切而严峻的任务。按照哲学人类学的说法,“人的每一个关于他自己的观念都成了指导和塑造他的理想”[1](P164)。文学是“人学”,文学理论的每一个观念实际上都与人有关,因此,文学理论研究也会或潜在或显在地遵循上述法则。

应该承认,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文学理论是在“知识就是力量”这种经验科学的思路中运行的,并逐渐形成一种惯性。如今,当人们面对的思潮是对“知识”的批评、对“科学”的怀疑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例如有的学说就认为,科学中理论的形成是无法被说明的,那只是约定俗成的结果,带有很大的任意性。这种看法波及到文学理论领域,便是否定文学理论的科学性,张扬其主观性。当然,与此同时,那种探讨文学理论运动规则,追求其真理性认知和研究科学化的努力,也一直在艰难而执著地进行。这种充满矛盾且富有张力的现象,再一次表明文学理论必须面对这个现实,认真地思考:到底什么是文学理论?它有什么学科上的特殊性?它的对象构成有何特点?它的学科系统是怎样分布的?“文学理论性”问题应如何表达?文学理论主体有哪些素养要求?文学理论形态和范式演化有没有规律?文学理论话语结构和话语表达同其他话语相区别的地方是什么?它的价值与功能怎样?总之,确乎需要把文学理论放在作为对象的研究系统中加以考察。这就超出了通常所说的“文学理论”研究范围,使此种研究进入文学理论哲学——“文学理论学”的领域。

关于“文学理论学”的命名及其同其他学科的关系,到目前为止,我的认识如下:“文学理论学”同“元文学学”很接近,但也存在差别。“元文学学”虽提升了“文学学”思考层次,但“元”的概念仍无法界定和概括“文学理论学”的全部内容,且命名语法处在偏正结构上,易给人以文学理论的感觉;“文学理论学”和“文学理论形态学”的关系,可以解释为后者是前者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学理论反思研究”与“文学理论学”之间有内在关联,可“反思”一词缺少理论或学科规定的成分;“文学理论的理论”这样的称谓是比较符合“文学理论学”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的,但似乎有仅限于指内容之嫌,不太像一个新学科的名称。相比之下,还是叫“文学理论学”确切、明快一些。诚然,这只是就这门学科的命名加以斟酌,妥当与否,还是有许多讨论的余地和思考的空间的。

“文学理论学”严格说来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性的学科。也就是说,它主要是应用科学哲学、元科学理论、科学研究方法论和其他抽象思维的方法,对文学理论(或称文学学)进行整体观察研究的产物。因此,应该把它归为“科学学”的一个分支。德国学者汉斯·波塞尔(Hans Poser)有本著作叫《科学:什么是科学》(2002),其中文版译者“前言”中说:此书的德语名为《Wissenchaftstheorie》。这是一个很难翻译的词,其本意倒非常简单,不过是“关于科学理论的理论”,准确一点的话可以译为“关于科学中的认识如何能够成为可能的理论”。在这个意义上,此术语有别于通常所说的“科学哲学”。前者指的是康德意义上“认识如何是可能”的这个问题,只不过是将其应用在对科学、特别是科学知识即认识的研究之中;后者指的是诸如科学与形而上学、科学与社会等广义上的哲学问题。在该书中,译者在有的地方将Wissenschaftstheorie译为“科学认识论”,有的地方简单写为“对科学的(科学性)研究”。[2](P2)这一看法,对“文学理论学”建构的假设阶段很有启发。“文学理论学”亦是把研究定位在“关于科学理论的理论”或“科学认识论”的范围之内,所不同的只是将“科学理论”换成“文学理论”,况且,文学理论也需要把自身作为一门科学来看待。如果“文学理论学”解答了文学理论中的“认识如何能够成为科学”的话,那么对推动文学理论的自觉、成熟和发展将是不言而喻的。

“文学理论学”所以具有交叉性学科的性质,是因为“元科学”的方法成为它的主要方法论基础。科学社会学家约翰·齐曼(John Ziman)在《元科学导论》(原名《对科学进行研究的导论——科学和技术的哲学与社会方面》,1984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就阐述了广义的“科学的科学”诸种问题。例如,考察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学术性科学”,阐明科学不只是个人的事业,它是一种社会的活动;从认识论与方法论角度阐明科学家怎样进行“研究”,怎样从研究过程中获得知识的“有效性”;探讨科学的“交流”、科学“共同体”及其科学的“准则与规范”,科学“权威”的分层与科学的“精神气质”;解释科学中认识和体制的“变化”,科学革命的历史结构,科学活动的社会动力;论述传统的学术科学怎样转变为“集体化的”、与“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科学;讨论科学与政治、科学与价值、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科学与文化等关系问题。[3]显然,构建“文学理论学”是可以改造性地利用“元科学”理论结构中的某些认识环节的。

“文学理论学”同“元理论”及“元语言”的联系与区别,是理解该学科性质的一个关键。“元理论”(meta-theory)亦称“元科学”(meta-science),它是以科学(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科学(理论)的性质、特征、形成及发展规律的。逻辑实证主义学派最早提出“元科学”概念,并认为“科学哲学”不把自己当作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体系,而把它作为研究科学的本质及科学研究方法的学科。认为“科学概念”与“元科学概念”有严格的区分。“科学概念”是在“科学内部”出现的概念,是科学名词,属“对象语言”;“元科学概念”是用来“谈论科学的”,表示科学陈述或活动特征的概念,是元科学的名词,属“元语言”。科学内容不影响“元科学”名词的意义,“元科学”名词的意义不是科学内容的函项,不随科学中使用或接受的特殊概念、命题与论证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元理论”是一种与具体理论的不变特征、理论的“概念”、“理论”的意义本身有关的理论。如科学哲学、科学学、科学技术论、科学方法论、元逻辑学、元数学、元物理学、元历史学、元伦理学等。

“元理论”探索的特点可以归结为:它要求把科学理论形式化,然后研究这种形式化了的理论的性质、结构与变化规律。以“元文学学”(这里可以作为“文学理论学”的代称)为例,它应该是关于文学科学的理论,既应该包括对文学科学构成要素的分析,又应该包括对文学科学功能、性质、阐释逻辑和演变规则的探讨;它应该是比以往文学理论更深层次的一个阐释性的说明,应该是作为以往文学理论赖以成立的原则和依据。从思想史的意义上讲,“元文学学”思想是对文学理论及其发展演变的反思成果,是文学理论学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二千多年人类文学理论和思想的进程中,人们不断扩展和深化对文学的认识,创立了各种文学理论学说。而在这些学说之间,已经明显地显示出某些共性特征和内部联系,其演进也呈现出一定的内在规律。“元文学学”的建立,就是为了揭示这些特征和性质,深化对其规律和法则的认识。它的作用,主要不是做出解释性和评价性的陈述,而是追溯和考察这些陈述的逻辑,分析做出这些陈述时的方法论工具及所应用的模式,即是说,它不是企图对文学作品或某一具体文学理论问题做出另类解释,而是要对文学理论话语特征、运作方式、变化法则等加以阐释。

“元理论”要尽量具有“元语言”的性质。“元语言”是分析和描述另一种语言的语言,它可以达到仔细观察和公正研究自己的对象的高度。就“元文学学”而言,它应该是分析和描述文学理论语言的一种语言,它的话语焦点应集中在解释文学理论代码和话语规则本身。文学理论上的“元语言”同“对象语言”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人们赖以从事文学理论研究的语言,后者是人们从事文学研究的语言。因此,人们可以用一种象征的语言(元语言)来表述一种实在的语言(对象语言)的种种关系和结构。“元语言”的概念是移动的,不是凝定不变的。它只是对一种语言而发的另一种语言,对第一级语言而发的第二级语言。相对于文学作品(话语)来说,文学批评及其语言可认为是一种元语言;相对于文学批评及其语言来说,文学理论尤其是原理性话语可称作是一种元语言;相对于文学理论及其话语来说,“文学理论学”的语言可称为一种元语言。正如批评这种对于文学作品话语来说的元语言不属于文学语言一样,“文学理论学”的语言也不属于文学理论语言。它们之间应该有程度与性质上的区别。从文学研究来说,“致力于创造一种‘元语言’,借此可以系统地探讨文学问题。如果取消了概念和概括,如果没有元语言的术语,对文学的组成因素和文学史的研究便不可能科学化”[4](P11)。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文学理论学”的“元语言的术语”,那么,对文学理论的组成因素和文学理论史的研究也是不可能科学化的。

可以说,任何“元语言”都是相对的,完全纯粹的“元语言”并不存在,因为语言运动本身在不停地消解作为“对象语言”与“元语言”之间的界限。我们之所以还承认有一种文学理论学的“元语言”在,那是因为来自文学理论家相互之间的争辩和批评,成为文学理论本身不是“元语言”的最有力的证据。但又确乎可以这样说,没有什么能够阻碍一种“元语言”反过来成为一种新的“元语言”的对象语言。譬如,符号学是一门以语言为对象的学科,因而是一种“元语言”;结构主义文论是一门把文学当成话语“结构”这个拼板游戏中一块拼板的学科,因而也是一种“元语言”。但对于文学理论学的“元语言”来说,它们跟其他文学理论一样,其“元语言”本身也成为了一门新的“元语言”的所指。可以这样说,每一门新科学的诞生都表现为一种新的“元语言”的出现。它会把在它之前的“元语言”作为对象,并关涉到实际上为其描述的真实对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说史,就是一个“元语言”的历时面的过程。在这里,重复拉康“没有元语言”的名言就有了价值。面对这种论断,乔纳森·卡勒的看法显得颇为公允:“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区别是语言的一个基本特征,但这种区别很不稳定,也不是绝对的。”“尽管对象语言和元语言之间的区别很难分辨清楚,两者之间互为你我,但把它们加以区别还是很重要的。”[5](P148)

“文学理论学”作为“元科学”性质理论的一种,其任务就是根据理想的(或典型的)文学理论类型,对这些理论形式进行合理的区分与界定,找出存在于这些理论形式实现过程内部的各种阶段性秩序,并阐述它们之间既相统一又相矛盾的联结关系,使它们的阐释规则在一个新的认知层次上得到整合。显然,这一研究要求把认知领域扩大到更大的范围。

以往的文学理论研究,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还处在“前科学”或“半科学”状态。不断的重复、循环与资源浪费,表明着它的自觉性的匮乏。文学理论研究这个行当,倘若不能像科学家那样孜孜不倦地推进其学科进步,确乎意义不大。真正的文学理论研究,应是一种发现式的证明,而不应是一种情绪性的抒写。对文学基本理论问题的探索,往往是长期的艰苦的孤独的事情,绝不会也不应当成为时髦的热闹的赢利的产业。这种感受,踏实的文学理论研究者都能体会得到。“文学理论学”的构建,有义务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扭转这种盲目的、重复的和随意的文学理论研究现象,一方面也能够满足对文学理论奥妙的好奇心以及对其艰深探索的渴望与追求。

此外,在文学理论研究上,“反思”的方式确是认识真理的一种好形式。黑格尔说过:首先是通过经验去认识真理,此外还有一种认识真理的方法,那就是反思。反思的方式用思想的关系来规定真理。[6](P87)关于“通过经验去认识真理”的方式,这在文学理论研究上是极为常见的。相比较而言,通过“反思”去认识真理,或者说“用思想的关系来规定”真理,这在以往的文学理论研究中却相当薄弱。现有的文学理论研究,在“反思”之外的所谓“经验”层面上,实在徘徊得太久了。

“反思”是一种知性思维方式,它是“经验”认识和“哲学认识”之间的思维环节与中介。“反思”意味着“从事情到知识的过渡”,从思想向“思想自觉其为思想”的过渡。[6](P39)“经验”的东西总是个别的、变幻的,而对于其中较为永久性的东西,只有通过“反思”才能认识。同时,“反思”是一种关系,一种思维与对象的关系。当我们把文学理论作为对象对其进行“反思”的时候,就会发现一些有普适性的概念与法则,就会发现一些关于文学理论的本质、实质及真理的认识。因为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本质的观点一般地讲来就是反思的观点。”[6](P242)人们常常认为理论的任务或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意思只是说不应当将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里,而须指出它是以别的事物为中介或根据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说来,就好像是一个表皮或一个帷幕,在这里面或后面,还蕴藏着本质。”[6](P242)“文学理论学”研究的“反思”性质,对揭示文学理论的本质,有着巨大的作用。文学理论研究若只是陷在各种“直接性”里,那剖析文学理论本质的任务是难以实现的。

将文学理论作为对象,以求获得对它的活动规律较为系统的认识,这从整体上讲是一个新的领域。至于这种研究最终能不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那并不由研究对象的确切存在而成立,主要是看进行研究的各个问题能否构成一个有机的带真理性的知识体系。

贝尔纳、麦凯在有名的《在通向科学学的道路上》一文中说:“科学也应该研究它自己本身。”[7](P14)这一观念成为我构建“文学理论学”的“思路”基础。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一种,文学理论存在着研究自身的理由。

既然“文学理论学”是“关于文学理论的理论”,那么,它就同一般的“美学”、“文学社会学”或“宏观文艺学”划清了界线,因为它不会从一般的美学、社会学角度对文学活动规则进行整体把握,其研究对象也已不是文学本身。再者,“文学理论学”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文学哲学”,因为它不对文学这种艺术形式作哲学化的说明,所解决的也不是“何谓文学”这类终极性的问题。应该讲,“文学理论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性质、特征、对象、内容、形态等方面看,与上述各学科都是不相同的。

既然“文学理论学”是“关于文学理论的理论”,那么,尽管它在学科体例构制上可能会多种多样,但在其基本理论内涵上还是会有相对的规约性的。从现有的认识水平出发,我认为,以下的几个层面对“文学理论学”建构是至关重要的。当然,这里的描述并不排斥别的描述的合理性。

1.关于文学理论本质的探讨,或者说“文学理论是什么”的研究。这里要解决的是:文学理论是不是一种科学,是一种什么样的科学,它与精密科学、精神科学、文化科学、历史科学、社会科学的关系如何;这里应说明文学理论作为一种理论形式存在的学理依据和内在规定;说明文学理论对象和要素的确认与演变过程;说明文学理论是由怎样的观念“核心层”和观念“保护带”构成的系统,它有没有和有着怎样的“预见性”;说明文学理论的嬗变是否是一种沿着进步——退化——进步的轨迹运动的“求真”活动。此外,还要说明文学理论发现和发明的方法意义与逻辑模式,说明文学理论学科系统的分布状况和结构特征,说明文学理论结构发展的动力因素,等等。

2.关于文学理论“话语特性”的探讨。如果说文学的“文学性”主要存在于文学的语言当中,那么,文学理论的“文学理论性”,则主要体现在它的特殊的话语结构和话语表述方式之中。文学理论的话语结构和表述方式,包容着文学理论“秘密”的许多内容。因此,这里的探讨需要阐明文学理论话语同文学话语、自然科学话语及一般人文社会科学话语的异同;阐明文学理论话语的生成条件、转化模式和类型特征;阐明文学理论的核心范畴、基本概念、关键词及其相关范畴、概念、术语的序列;阐明中外文学理论观念与方法同形成的文学理论话语特性之间的联系。这种探讨,可以说就是关于“文学理论性”问题的探讨。

3.关于文学理论“形态”、“范式”形成与演变的研究。这种研究,不是研究文学理论史,而是研究历史上各种文学理论形态产生与成熟的机制,研究文学理论的形态学定位;这里要解释的是文学理论各“要素”在结构系统中位置的变迁对理论形态演化的影响;要的是文学理论“范式”的功能和局限;说明各种文学理论“形态”、“范式”之间转换和沟通的条件与障碍。“形态”研究多是共时态的研究,“范式”研究多是历时态的研究,在这两种研究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文学理论形态学”和“文学理论范式论”的建构设想。毫无疑问,了解文学理论的存在方式和形态,了解其“范式”变革的程序与趋势,对分析现有文学理论的生存方位,透视当代文学理论的未来走向,都是大有帮助的。

4.关于文学理论家和“理论共同体”的探讨。这里要阐明“什么是文学理论家”及其文学理论主体的活动特征;揭示文学理论家在“致思”方式上同诗人、作家,同其他社会科学家及一般理论家的差别;说明尽管文学理论家的“个性”和“风格”在理论创建中有着较为突出的地位,但文学理论活动归根结底属于一种“理论家共同体”的事业。鉴于此,这部分的探讨还应该研究文学理论与文学理论之间的“理论间性”,研究文学理论家与文学理论家之间的“主体间性”。同时,研究文学理论接受主体对待文学理论有别于对待其他学科的解读方法与解读范型,研究“误读”可能产生的理论增殖现象。

5.此外,关于文学理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即文学理论中的说明与理解、认知与评价、阐释与判断的问题;关于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价值性、客观性与主体建构性的关系问题;关于文学理论“自转律”研究(即所谓“内部研究”)和“公转律”研究(即所谓“外部研究”)的综合统一问题;关于文学理论成果的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以及文学理论的消费和传播等问题,都能构成“文学理论学”研究的重要层面。[8]

以上几点的“框架”式描述,不是画地为牢的“鸽子笼”,而是“文学理论学”可能触及的大致理论区域的“方案草图”。在这里,体系建构的创造性平台依然是很大的,也就是说,未来的“文学理论学”,从形态上看绝不会是一个模样。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文学理论学”主要解决“什么是文学理论”的问题,那么就须防止无根的对象“本体论”预设,防止产生某种无谓的循环论证。对象的“本体论”说明,最好在对于对象的方方面面进行充分研究之后得出来并加以表述。这一要求,同主张把“什么是文学理论”问题放在整个结构系统的前面加以论述,是不矛盾的。

“文学理论学”体系,严格地说不应是“框架”式的,而应是“延展”式的。它应当从一个“元因素”(或“元概念”)出发,让理论在思维的轨道上自由而缜密地行进,最后完成其体系构建。这个“元因素”(“元概念”)或“逻辑起点”,可以定在“话语”上。因为,自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以来,“话语”问题已经成为一种理论自觉,“话语分析”已经变成许多人文社会学科的新突破口。对文学理论来说,是“话语”使它的特性显露出来并固定下去,是“话语”使之成为认识它的重要中介,成为它的从无到有的标志。因此,“文学理论学”可以从话语论到认识论,继而再深入到知识论和本体论,循序渐进地思考文学理论如何把握文学,如何进行言说,如何形成体系,如何发生变化的。在这个过程中,“什么是文学理论”及其他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就会得到合理地解决。

不可否认,在“后现代”抛弃整体性、同一性、价值性,主张“去中心”、“非同一”、“多元化”的语境下,“文学理论学”作为学科有被诟病为所谓“宏大叙事”之嫌。因为它确是欲求得一套被普遍承认的包罗广泛的关于文学理论的理性认识,并使之成为各种文学理论体系的知识来源或学理依据。加之,理论上的“宏大叙事”不可能同时解决知识性与实践性两个方面的问题,理性的认识在付诸实践过程中的变型又不可避免,因此,“文学理论学”的意义也许会受到某种损害。

不过,我认为这只是问题的次要方面,还要看到问题的主导方面。文学理论可以“还原”、“求真”的观念即使真的更多地被“阐释”、“重构”一类说法所取代,但在关注文学理论现象关联性的同时也注意其非关联性,在关注文学理论发展的必然性的同时也注意其发展的偶然性和选择性,却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学术研究毕竟是理性的,用某种所谓“宏大叙事”来理解和阐释文学理论及其历史,仍然是现代学者可以认同的合理方式。道理并不深奥:对小的时空范围要有小的叙事,对中等的范围要有中等的叙事,对大的范围要有大的叙事。当人们不满足对某一作家、作品的理解,不满足对某一类文学理论来龙去脉的把握,而是要知晓整个文学理论的性质、特征、线索、脉络、趋势、内在联系和变动法则的时候,这种观察视角就决定了不能不变得宽阔与恢弘。毋庸置疑,在文学理论研究上,哈贝马斯似的“交往共识”理想,同样是需要的。

标签:;  ;  ;  

论“文论”的建构_文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