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政党意识形态的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形态论文,政党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意识形态”是一个含义丰富且争议颇多的名词,本人认为,“政党意识形态”的含义可作如下界定:它是政党的成员对周围世界以及政党本身的认知体系,是一个政党的党员们共同具有的认识、思想、信仰、价值等,也是该政党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的思想理论依据。本文试图就政党意识形态的功能作如下探讨。
(一)导向功能。就是为政党及其所有成员指出前进的目标和方向,使全体党员拥有共同的信仰和追求。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始人陈独秀曾经说过:“主义制度好比行船底方向,行船不定方向,将要走到何处去?”(《陈独秀文章选编》,第149 页)这句话十分恰当地说明了政党意识形态的导向作用。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功能又是一种价值导向功能。因为意识形态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的观念表现,或者说,意识形态本身就是社会的一种价值体系。这样,一个政党的意识形态对于其成员来说,就具有规定他们政治社会活动的价值导向作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意识形态的这一功能发挥比较突出。党的理想价值目标成为无数共产党人生命的灵魂,共同的价值追求使他们朝着一个方向奋斗不息。
政党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功能还表现为对社会公众和社会行为的指导作用。一般是指政党执政后,其意识形态居于全社会主导地位,政党的价值观念也逐步为全体社会公众所共有。
(二)辩护功能。主要是为政党的存在、执政以及政党行为提供“合法性”辩护。政党是与政治权力相联系的,不论是无产阶级政党,还是资产阶级政党,其首要目标都是夺取政权、执掌政权。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争取公众的认可和支持。早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新兴资产阶级政党,为了推翻封建阶级而获得政权,将自己的思想、意识说成全社会普遍的思想、意识,以此吸引其他社会公众。作为革命口号的“自由”、“平等”、“博爱”就是资产阶级政党用来鼓动民众,同封建阶级作斗争的有力工具。资产阶级政党获得政权后,就通过政治社会化使自己的意识形态渗透到社会公众之中,使其普遍接受;同时发挥意识形态对统治地位“合法化”辩护功能,证明自己政权存在的合理性。
可见,政党意识形态的辩护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于其他团体乃至整个社会来说,使该党的行为罩上代表最广泛社会利益的神圣光环,使人们确信其目标和行为是合理的、正义的,减少其他团体的抵制和敌对,尽量争取社会的普遍赞同。从这个角度讲,一般政党的意识形态都会强调政党行为的广泛效用,强调其代表整个社会、甚至全人类的利益。需要指出的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来不隐瞒自己的阶级立场,它公开阐明自己是工人阶级政党;而恰恰是这个党,代表着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利益。
同时应看到,每个政党的意识形态都有一套符合本党和所代表阶级利益的信念和价值,社会中存在不同利益取向的政党,势必存在意识形态的差异,甚至彼此对立排斥。因此,不同的意识形态在发挥辩护功能的过程中,往往相互触及,常常会出现意识形态领域的对抗和攻讦。
(三)凝聚功能。安东尼奥·葛兰西在谈到意识形态的作用时,把它叫作“水泥”。他认为,一个政党要靠争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而成为一个“历史集团”,从而使社会成为统一体。所以,“在保持整个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的统一中,意识形态起了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转引自尼科斯·波朗查斯:《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第213 页)这个比喻深刻地揭示了政党意识形态的凝聚功能。
一个政党的意识形态是政党内所有成员所共有的,它集中反映了全体成员的意志和愿望。所以,它有助于成员之间彼此达成认识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统一,保持政党内部的团结和稳定。
(四)动员功能。这一点可以在诸多历史事例中得到证明。印度国大党在国家独立斗争中曾较好地实现了社会动员,他们高举起民族主义大旗,并扩大了它的社会基础,赋予了它新的思想内涵,使更多的民众站在了他们一边。正如亨廷顿所说,甘地“用传统语言重新阐扬了民族主义号召,以适应群众的胃口。”(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406页)
这一功能在政党内部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激发起所有成员的信心和热情,坚定他们实现行动目标的决心。另一方面,使政党的长远目标更具吸引力、说服力,以获得所有成员的支持,并为未来利益作出牺牲。
(五)约束功能。如前所述,政党意识形态本身是一种价值体系,它可以对社会政治活动作出价值评价。无论是在政党内部个人行为的微观层次上,还是政党行为的宏观层次上,它都能提供是与非、优与劣的判断标准。因此,政党意识形态能够约束或修正政党及其成员的行为,减少错误现象的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政党意识形态的约束力,只是一种思想、道德上的“非正规约束”,是一种“软约束”,不能取代执行和监督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