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语境下的“自由”新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研究第二辑_自由主义论文

时代语境下的“自由”新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研究第二辑_自由主义论文

时代语境下的“自由”新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系列之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境论文,新解论文,核心价值观论文,自由论文,系列之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02(2015)04-0005-08

       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作为一个重要范畴被明确提出来,这在当代中国文化史上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在世界公约肯定的各种人权中,“自由”是一项重要人权。《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人人生而自由。”“人人有权享有……自由”。在马克思、恩格斯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人享有自由是这个社会的基本特点。“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①“社会主义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②“五四”运动高举“自由”大旗,催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高举“自由”大旗,率领全国人民开展了反帝反封建和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英勇斗争,取得了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在新形势下,如何综合历史上关于“自由”的思维成果,准确解读“自由”的涵义,使人们对“自由”的追求既能落到实处,又不致陷于一偏,显然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让我们试作探讨。

       一、“自由”的双重涵义

       “自由”的字面意义或者说表层涵义是指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不受束缚、不被奴役地行事。这也是它的第一层意思。在中国古代,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出了无所依待、自由放飞的人生理想。班固《汉书·五行志》中最早提出“自由”一词。郑玄注《周礼》有“去止不敢自由”之说。《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说:“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晋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中》:“今方权宦群居,同恶如市,上不自由,政出左右。”唐刘商《胡笳十八拍》之七:“寸步东西岂自由,偷生乞死非情愿。”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巩仙》:“野人之性,视宫殿如藩笼,不如秀才家得自由也。”这里的“自由”,都是按照自己的意志不受束缚而行动的意思。在古拉丁语中,“自由”(Liberta)一词的含义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与“解放”同义。英语中的Liberty源自拉丁文,出现于14世纪。而Freedom则在12世纪之前就已形成,同样包含着不受任何羁束地自然生活和获得解放等意思。在西方,最初意义上的“自由”,指自主、摆脱强制,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和人格上的独立。

       “自由”出于人的天性。人是有理性、有思想的动物。按照自己的理性思考形成的意志、作出的判断行动,是人的天然追求。没有人希望被支配、被约束、被奴役。美国人巴德里克·亨利1775年3月23日在殖民地维吉尼亚议会的演讲中最后说:“或给我自由,或给我死亡。”法国哲学家勒鲁(1797-1871)指出:“自由,就是有权行动。”“使人自由,就是使人生存。”“缺乏自由,那只能是虚无和死亡。”③法国思想家罗曼·罗兰(1866-1944)重申:“不自由,毋宁死。”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人人共有的自由是天赋的。”“这种人人共有的自由,是人的本性的结果。人的第一条法则是维护自己的生存,人最先关怀的是他自己;人达到理性的年龄后,但凭自己来判别适于自保的手段,就立即从而成为自己的主宰。”

       “自由”是一项天赋人权。人的权利是对天然人性的确认。基于按照自己思想意志行事的自由是人的本性,所以卢梭说:“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这样一种放弃与人的本性不相容;使自己的意志失去全部自由,就等于使自己的行为失去全部价值。”④康德指出:“天赋的权利只有一项,就是那与生俱来的自由。自由就是不屈从别人强制的意志。而且,根据普遍的法则,它能够和所有人的自由并存,它是每个人由于自己的人性并具有的独一无二的、原本的、生来就有的权利……这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品质,根据这种品质,通过权利的概念,他应该是他自己的主人。”在这个意义上,“自由”属于天赋人权之一。

       不过,这项天赋人权在专制社会则遭到扼杀。卢梭有一句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可是现在他处处戴着镣铐!”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只有在民主社会,人们才能获得自由权。“自由”实际上是“民主”在个体层面上的体现。“民主”的“民”是一个集体名词,它由无数个人构成。“民主”强调全民作主,体现在每一个个体层面上,就是独立自主、自作主宰,每个个体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行事。所以“自由”是个体的“民主”形态,也是“民主”的应在之义和必然结果。

       不过,我们不久就发现,如果一味按照自己的意志无拘无束地自由行事,最后就会侵犯别人的利益而使自己失去自由。所以个人的自由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为界限。于是,懂得自律,学会宽容,是自由的深层意义,也是自由的第二层涵义。应当注意到,“民主只承认对所有人普遍适用的自由”。⑤“自由”作为组成“民主”的基本单位,它自然应当接受“民主”的规范和约束。每个人都追求自由,个体在追求自由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权利形成冲撞。“民主”确保每个个体的自由权利,所以个体追求自由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为前提。自由是在不侵害别人权利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为。对于与他人无关的事情,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而与他人发生联系的事情,就必须坚持不侵害的原则。因此,“自由”既有自主行事的权利,又有不损害他人自由的责任和义务。对他人自由的尊重,表现为对社会道德、法律规则的恪守。只有在自律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自律是自由的另一部分,两者合在一起才是完整自由。自由的概念好比太极,一面是为所欲为的阳,一面是克己自律的阴,阴阳结合,相互转化和制约才是真正的自由。法国《人权宣言》第四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个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第十一条规定:“传达思想和意志是人类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⑥康德说:“每个人都享有天赋的平等,这就是他不受别人约束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同时也是他可以同别人彼此约束的权利。”自由不仅意味着在自然规律和道德法律的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包括能够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所以康德补充说:“自由是我不要做什么就能够不做什么。”1903年,严复最早将约翰·穆勒的《论自由》(on Liberty)翻译到中国,因担心中国人将“自由”误解为“无礼”“不法”“无礼”“放肆”“淫佚”,他特将书名改译为《群己权界论》。他对“自由”的经典定义是:“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⑦自由主义的信条是:我虽然反对你的意见,但誓死捍卫你坚持自己意见的权利。为了尊重别人的自由权利,我们必须习惯于被别人否定。因此,胡适“以‘宽容’为自由主义的第一要义”⑧,“自由”必须学会宽容,能够容忍别人的不同意见。如果“自由”排除了自律和宽容,变成毫无节制的为所欲为,那就是野蛮、放纵,就会带来灾难性的恶果。年老的罗曼·罗兰反思“自由”的危害时曾经感叹:“自由!自由!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这种极端的个人“自由”,在实现的过程中会导致极大的破坏行动,在掌握权力后会形成新的独裁,造成人民群众更大的不自由。只有包含自律和宽容的自由才可能形成一种制约机制,使社会有序发展,确保人人都享有自由。

       二、“自由”的表现形态

       “自由”有多种表现形态,其中,首要和基础的形态是政治自由。什么是政治自由?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与强暴。易言之,政治自由意味着政府不得任意压迫和奴役人民,人民有表达政治意愿、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现代国家民主制度的本质就是保护人们的政治自由,尊重人们的自由意识,维护人们在宪法范围内行动的自由,制止侵害他人自由的恶行。这种保证人民自由的现代国家民主制度不仅包括民主共和制,也包括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是比君主立宪制更高级、更先进的民主政体,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公民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同时实行权力制衡,如美国、法国等。君主立宪制是以世袭的国王或天皇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立宪制在当代主要体现为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如英国、日本等。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起源于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的非暴力政变,史称“光荣革命”。作为这场革命重要成果的《权利法案》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文本。英国君主立宪制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给英国人带来了不少政治自由。18世纪的休谟指出:“没有什么比我们这个国家中人们所享有的极端新闻自由更易使外国人感到吃惊了。我们可以任意向公众报导一切,并可公开指责国王及其大臣们所采取的每项措施。假如政府当局决定打仗,人们便断言他们误解了民族利益,若非别有用心,便是愚昧无知;而且宣称在当前情况下和平最为可取。假若大臣们热衷于和平,我们的政论家便一味散布战争气氛,鼓吹杀伐,并把政府的和解措施说成是卑怯行为。鉴于这种自由是别的任何政府……都不容许的……这就自然会引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唯独大不列颠人民享有这种特权?我们的法律之所以容许我们享有这种自由,原因看来在于我们政府的混合体制:它既不全是君主制,也不全是共和制……而是将少许的君主制和自由掺和”,⑨也就是君主立宪制。无论民主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都有一个共同点:按宪法行政,保证公民的政治自由和各项权利。

       与“计划经济”相对的“经济自由”是自由的另一种重要形态。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曾揭示了财富贸易的自由原则。历史证明:“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创造了一切奇迹赖以产生的基础,其标志便是我们当代的生活水平。”“只有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只有私有制和自由经营活动,才能确保人类劳动达到最高的效益。”⑩“凡是容许自由市场起作用的地方,凡是存在着机会均等的地方,老百姓的生活都能达到过去做梦也不曾想到的水平。相反,正是在那些不允许自由市场发挥作用的社会里,贫与富之间的鸿沟不断加宽,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11)哈佛商学院的《管理与企业未来》一书提到:自由是人类智慧的根源;“在知识经济时代,财富不过是在自由价值观普及的社会里无数个人活动的副产品。在个人自由得到最大保障的社会,民众的智慧空前活跃,创新的东西也会不断被提出,财富作为副产品也会像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只注目科技与财富的繁花,无视它赖以生存的经济自由土壤,鄙视甚至仇视自由,只能导致缘木求鱼的结果。

       “思想自由”及其表现的“言论自由”是政治自由、经济自由的衍生品,同时也是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自由形态。人是有意识、有思想的动物。思想具有自由的天性,要求自由地放飞和表达。人的自由思想和言论不可能全部契合执政者的意愿,特别是批评性的思想和言论,会让执政者很难受,但却对执政者认识政治得失、调整政治方针却有极大帮助,所以,自古以来,英明的政治家就容忍不同意见,鼓励自由言论。然而,专制体制本质上与自由思想、自由言论是格格不入的。专制统治者总是想方设法钳制、扼杀人民的自由思想和言论,而御用思想、奴才言论则大行其道。马克思说过:“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12)他在抨击普鲁士政府扼杀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书报检查令时说:“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的人,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豪放不羁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一片灰色就是这种自由所许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13)“五四”时期李大钊在《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一文中疾呼:“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愚暗与虚伪是顶危险的东西,只有禁止思想是顶危险的行为。”“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都是为保障人生达于光明与真实地境界而设的。无论什么思想言论,只要能够容他的真实没有矫揉造作的尽量发露出来,都是于人生有益的,绝无一点害处。”“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合,我们硬要禁止他,不许公然传布,那是绝对无效。因为他的原素仍然在情理之中,情理不灭,这种学说也终不灭。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断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14)

       专制统治在扼杀自由思想、自由言论的同时,还积极从事统一思想的工作。1931年,面对不断走向专制独裁的蒋介石政府报章、讲话中喋喋不休的“思想统一”主张,梁实秋撰文批判说:“思想这件东西,我以为是不能统一的,也是不必统一的。”“思想是独立的。随著潮流摇旗呐喊,那不是有思想的人,那是盲从的愚人。思想只对自己的理智负责,换言之,就是只对真理负责;所以武力可以杀害,刑法可以惩罚,金钱可以诱惑,但是却不能掠夺一个人的思想。别种自由可以被恶势力所剥夺净尽,唯有思想自由是永远光芒万丈的。一个暴君可以用武力和金钱使得有思想的人不能发表他的思想,封书铺、封报馆、检查信件,甚而至于加以‘反动’的罪名,枪毙、杀头、夷九族!但是他的思想本身是无法可以扑灭,并且愈遭阻碍将来流传的愈快愈远。”“天下就没有固定的绝对的真理。……人类文明所以能渐渐的进化,把迷信铲除,把人生的难题逐渐的解决,正因为是有许多有独立思想的人敢于怀疑,敢于尝试,能公开的研究辩难。思想若是统于一,那岂不是成为一个固定的呆滞的东西?当然,自己总以为自己的思想是对的,但是谁敢说‘我的思想是一定正确的,全国的人都要和我一样的思想’?”假如用从小灌输的方法、宣传的方法和排除异己的方法强行统一思想,“结果必定是把全国的人民驱到三个种类里面去:第一类是真有思想的人,绝对不附和思想统一的学说,这种人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只得退隐韬晦著书立说,或竟激愤而提倡革命;第二类是受过教育而没有勇气的人,口是心非的趋炎附势,这一类人是投机分子,是小人;第三类是根本没有思想的人,头脑简单,只知道盲从。这三类人,第一类的是被淘汰了,剩下的只是投机分子和盲从的群众。试问一个人群由这样的人来做中坚,可多么危险?”“我并不相信在思想上人们的思想绝对的没有相同的地方,人是可以在志同道合的情形之下协力合作的,但是这其间容不得丝毫的勉强。要思想统一便不能不出于勉强之一途,所以思想统一不但是徒劳无功,而且是有害无利。”“我们现在要求的是:容忍!我们要思想自由,发表思想的自由,我们要法律给我们以自由的保障。……我们反对思想统一!我们要求思想自由!”(15)历史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梁实秋深刻批判过的“统一思想”,在三十多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又一次重演。而“统一思想”的徒劳及其和对全民族创造力、生命力的扼杀,再一次被历史所证明。

       三、“自由”在中国的轨迹

       中国古代虽然早已有“自由”的概念,也涌现过坚持自由独立人格的知识分子,如孟轲、颜觸、陶渊明、李白、苏轼等等,但并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学说体系。现代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是西方近代反对封建专制革命的产物。1876年美国独立100周年的时候,法国送给美国人一尊自由女神像作为礼物。自由女神像高46米,穿着古希腊风格的服装,所戴头冠有象征世界七大洲及七大洋的七道尖芒,日日夜夜矗立在纽约市哈德逊河口,成为纽约的一大地标。中国在20世纪之初的政治改良运动与民主革命运动的风潮影响下,将西方的“自由”思想介绍到中国来。1900年《万国公报》从第136册起连载斯宾塞尔的《自由篇》,是西方“自由”概念第一次引入中国。1900年梁启超在《致康有为书》中指出:“中国数千年之腐败,其祸及于今日,推其大原,皆必自奴隶性来。不除此性,中国万不能立于世界万国之间。而‘自由’云者,正使人自知其本性,而不受钳制于他人。今日非施此药,万不能愈此病。”1902年严复发表《主客平议》,借鉴约翰·穆勒《论自由》中的思想,以“自由”反抗古代的奴隶专制:“夫‘自由’者,各尽其天赋之能事,而自承之功过也。虽然,其设等差以隶相尊者,其‘自由’必不全。故言‘自由’,则不可不明‘平等’。‘平等’而后有自主之权。”(16)1903年严复翻译出版了穆勒的《论自由》,改名为《群己权界论》;同年,马君武将此书翻译为《自由原理》出版,把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比较完整地介绍到了中国。1905年,严复在东京出版《老子评语》,指出:“今日之治,莫贵乎崇尚‘自由’,‘自由’则物各得其致,而天择之用存其最宜,太平之盛,可不期而至。”(17)稍后孙中山发动民主革命,正是为了追求“自由”:“自由、平等,是欧洲近一百多年来最大的两个革命思想。”“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南社成员如柳亚子、高旭、宁调元、周实等人都一再歌颂“自由”,为推翻清朝专制的民主革命呐喊:“自由钟铸声初发,独夫台上风萧萧。”(18)“十年前是一重囚,也逐欧风唱自由。”(19)“千万亿年重九日,自由花发好提壶。”(20)

       “五四”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大旗,进一步促进了“自由”思想在中国的传播。蔡元培在1917年出任北京大学校长,提出“囊括大典,网罗众家,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方针,把北大改造成一所名副其实的现代大学,使北大正式成为在中国引进和发扬自由主义的基地。胡适最早是以要求挣脱束缚的“文学革命”登上“五四”运动历史舞台的。(21)后来他逐渐把对“自由”的追求从文学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中,在激烈的党派之争中保持价值中立,成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想的领袖。1930年,他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宣称:“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五四时期,他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三论问题与主义》,批判对各种动听的“主义”和学说的迷信,因而毛泽东1923年称胡适为“非革命的民主派”。20年代,他反对北洋军阀政府,1929年发表《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有宪法》等文,强调人权和自由,批评国民党政府的独裁腐败,30年代起主张“安内”“剿共”,40年代末对学生运动的同情与理解,等等,都是从他的自由主义立场出发的。40年代末当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打算拥戴他建立自己的党派以增强在政治中的力量时,他也因党派组织与自由主义精神不合而终未建党。“在整个20世纪,他是中国自由主义的第一位代表人物。”(22)30年代后,国共两党之争和抗日民族战争趋于白热化,启蒙的主题逐渐让位于救亡的主题,自由主义受到挤压,但作为一种中立的价值观,胡适开辟的自由主义思想传统还是通过1924年至1928年的《现代评论》,1928年至1933年的《新月》月刊,1937年至1946年西南联大的《当代评论》《今日评论》《战国策》,1946年至1948年的《观察》周刊一脉延续了下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异化问题展开了全面的检讨与反思。邓小平挖掘思想僵化的原因,历数思想僵化的危害,倡导“解放思想”:“十年来,林彪、‘四人帮’大搞禁区、禁令,制造迷信,把人们的思想封闭在他们假马克思主义的禁锢圈内,不准越雷池半步。否则,就要追查,就要扣帽子、打棍子。”“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内确实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这种官僚主义常常以‘党的领导’‘党的指示’‘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这是真正的管、卡、压。许多重大问题往往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奉命行事。这样,大家就什么问题都用不着思考了……”“思想一僵化,条条、框框就多起来了……思想一僵化,随风倒的现象就多起来了……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一听到群众有一点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要追查所谓‘政治背景’、所谓‘政治谣言’,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恶劣作风必须坚决制止。”“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23)基于对中国历史与现实中专制主义的深恶痛绝,李慎之展开了对自由主义的探讨和倡导。(24)在1997年给《顾准日记》写的序《智慧与良心的实录》中,李慎之最早提出“自由主义”概念:“说他放弃的是专制主义,追求的是自由主义,毋宁更符合他思想实际。”(25)在李慎之看来,马克思主义及其共产主义理想与“自由主义”并不矛盾,“自由主义”是“共产主义”及其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应在之义。1999年在《关于自由主义答客问》中,李慎之指出:“如果倒退到60年以前,那时的我只知道共产主义是最自由的,自由主义不过是比较低级的阶段而已。因此,根本不认为两者有什么矛盾。如果倒退到40年前,那时我已经知道了实践中的马克思主义,亦即苏联、中国式的共产主义是与自由主义完全对立的,自由主义完全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但是当时的我虽然知道了这一点,心里却是怀疑的……如果退到20年以前,那时极左思潮已开始失势,改革开放已经开始。我又觉得共产主义与自由主义没有太大的矛盾了。尤其是‘初级阶段’的理论确立以后,心里更加明确,不论共产主义何时实现,人民目前首先要争取自由,这点是没有疑问的。”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曾经激励了无数仁人志士献身于创建新中国和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自由”作为世界人权公约认可的普适价值,已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同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中国文化在加快与世界文明的沟通,我们要在新的时代语境中重新理解“自由”的含义,深入理解作为在十八大报告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的“自由”的时代意义,要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弘扬和捍卫“自由”的价值,努力建设更加自由、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注释:

       ①《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3页。

       ②恩格斯语,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70页。

       ③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④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68页。

       ⑤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建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⑥吴绪、杨人楩选译:《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49-50页。

       ⑦《群己权界论·译凡例》,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4年版,第26页。

       ⑧李慎之:《重新点燃启蒙的火炬——“五四”运动八十年祭》,《开放时代》1999年11、12月号。

       ⑨休谟:《休谟政治论文选·关于新闻自由》,张若衡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

       ⑩米瑟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自由主义的前途》,韩光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11)弗里德曼:《自由选择·资本主义和平等》,胡骑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73页。

       (13)《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4)1919年6月1日《每周评论》第24号。收入《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新月》第2卷第3期,1931年。

       (16)《大公报》光绪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1902年6月26-28日。

       (17)《老子评语》,日本东京1905年12月版;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

       (18)高旭:《海上大风潮起作歌》。

       (19)宁调元:《感怀四首》。

       (20)周实:《〈民立报〉出版日少屏索祝爰赋》。

       (21)他在阐述“文学革命”的“自由”特点时指出:“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形式上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于是“自由吐出心里的东西”(《谈新诗》,1919年10月10日《星期评论》),实现思想和诗体的“大解放”,就成为胡适倡导的“新诗运动”和“白话文运动”的基本主张。

       (22)李慎之:《重新点燃启蒙的火炬——“五四”运动八十年祭》,《开放时代》1999年11、12月号。

       (2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1-144页。

       (24)李慎之:《与杜维明先生的对话》:“对这种专制主义的深刻批判、深刻反思是中国自由主义的最大资源。”1998年《国际儒学联合会简报》。

       (25)《顾准日记》,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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