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妇女就业与生殖行为的比较研究_生育年龄论文

中国农村妇女就业与生殖行为的比较研究_生育年龄论文

中国农村妇女就业与生育行为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农村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背景

近十年来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妇女的就业状态和生育行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育率已接近更替水平,尽管就业和生育模式仍存在很大的区域差异,[1,2] 妇女的就业已从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变化到部分从事非农产业。在中国政府主导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研究中国农村妇女生育行为和就业状态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它的强度和方向,以及它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意义非常重要。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中国农村妇女生育行为和就业状态之间的关系。尽管一些实证性研究强调妇女的就业和生育同时互为因果,[3,4,5] 本文的主要兴趣在于确定妇女就业的水平和形式如何影响她们的生育行为。我们比较三个县的妇女就业状态、性别偏好和生育行为,同时探讨这些关系的政策意义。具体来说,重点研究以下问题:(1 )中国农村妇女就业状态和生育行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和连续的关系?(2 )一些主导的理论假说,例如妇女角色不相容理论和机会成本理论,能否解释这种关系?(3)什么样的社会经济、文化、 计划生育因素影响这种关系?(4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怎样影响妇女的就业和生育之间的关系?

有很多理论模型解释妇女的就业状态与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在这之中最有影响的是“妇女角色不相容”理论和“妇女机会成本”理论。[6]这些理论模型认为, 妇女就业状态的改善将导致妇女希望并且在实际上要更少的孩子。这样,正式就业妇女的期望孩子数和实际孩子数,应低于那些不就业或非正式就业妇女的期望孩子数和实际孩子数。

很多实证和经验性的研究已利用这两种模型来探讨在妇女的就业和生育之间是否存在负向的关系,但是所得结果并不一致。在发达国家,许多研究一致发现妇女的就业和生育之间存在稳定的负向关系。[7,8,9,10]在发展中国家,虽然一些研究发现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没有关系甚至存在正向的关系,[11]但大多数研究发现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存在负向的关系,特别是在正式就业部门。[12,13,14,15]例如,利用70 年代世界生育率调查31个国家的数据,联合国的一项研究发现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的关系在24个国家是负向的,在7 个国家中没有关系甚至是正向的关系。这个研究所得的结论是,只有在社会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才会有负向的关系,而且它还受制于妇女的地位以及妇女获得计划生育服务和信息的可能性。[16]在对联合国系列研究的一个系统评论中,Lloyd[17] 建议这些研究应多注意妇女的机会结构,包括妇女获得计划生育服务和教育的可能性、在家庭决策中的参与性等。

在解释发展中国家的妇女就业和生育关系时,除了社会经济发展因素外,文化因素也是妇女生育行为的根本决定因素之一。[18,19] 另外,中国农村当前的生育文化是在一个被传统社会价值观念所影响的政治和社会经济环境中发展起来的,[20]并且在不同区域之间存在很大差别。

二、数据和方法

1.数据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由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和杭州大学三个人口研究所于1991和1992年联合进行的“中国农村妇女就业和生育”抽样调查。[21,22]该调查最终的样本包括6个省6个县24 个村中大约6000名年龄在15岁以上的妇女。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妇女的生育行为和就业状况,包括妇女的个人和家庭背景,婚姻、生育和就业史,生育态度,家庭决策的参与,社会活动,以及日常的时间分配等。

本文仅研究来自3个县大约3000名妇女的数据, 它们是:上海市的嘉定县,山西的孝义县,陕西的洛川县。表1显示了这3个县被抽中妇女的社会经济、就业、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特征。表1 中所有的指标表明,这3个县代表了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 总的来说,嘉定是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孝义是中等发达地区,洛川是欠发达地区。这3个县妇女的具体差异在下面讨论。

2.三个县的区域差异

(1)个人背景

三个县的妇女平均年龄不同但又互为接近。然而我们发现其他四个反映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妇女的初婚年龄、妇女和她们丈夫的教育水平、家庭收入在嘉定很高,在孝义中等,在洛川最低。同时,在这三个县中,妇女的教育水平要低于她们丈夫的教育水平。由于这些变量一般是妇女生育率的重要决定因素,这说明三个县的显著区域差异可能是形成妇女就业和生育关系的重要决定因素。

(2)妇女的生育行为

在通常衡量妇女生育行为的几个常用指标中,比较常用的两个是妇女的期望孩子数(DNC)和曾生子女数(CEB)。以前的研究一般常选用其中的一个来衡量妇女的生育行为。[23,24,25]但是在中国农村,每个指标在衡量妇女真实的生育行为上都受到一定的局限。45岁以下妇女的CEB严重受政府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另外,由于未婚和25 岁以下的妇女还没有达到或没有完成她们的生育期,因而CEB 不能完全反映她们的生育行为。同样,妇女的DNC也受对期望孩子性别的影响。 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对孩子性别的要求不能得到完全满足,妇女的DNC和CEB往往不一致。[26]因此在问卷和本文中,CEB和DNC被分别用以衡量妇女实际和期望的生育行为。

表1给出了妇女平均的CEB和DNC(含分性别), 它们在三个县显著不同。妇女的DNC和CEB在洛川最高,孝义居中,嘉定最低。关于CEB 和DNC的性别构成,总体而言, 妇女期望和实际有的男孩数要大于女孩数,而且这种性别差异显示出与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成负相关。

在比较妇女的DNC和CEB时, 重要的一点是, 嘉定妇女的DNC 高于CEB,孝义妇女的DNC要低于CEB,而洛川妇女的DNC与CEB大致相同。 妇女的DNC和CEB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并且这种关系既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受计划生育政策和执行程度的影响。

(3)妇女的就业状态

就业有许多种不同的定义,[27]而且在实践中很难设计一个简单、明了和可行的就业定义供问卷使用。[28,29]就业的定义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会影响妇女就业和生育关系的方向和强度。[30,31] 在中国农村,大多数妇女总是从事一些季节性的、不连续的非正式工作,因此,问卷并没有直接问一个妇女是否就业,而是用四个问题来确定妇女的就业水平和类型。这四个问题是:1990年你工作了多少天?你的主要职业是什么?你的工作性质?你的工作有什么特点?这个就业定义的本质是在于就业是否带来了现金或实物的收入。对此四个问题的回答就确定了妇女的就业状态。

工作天数

在问卷中,妇女的工作天数是衡量妇女就业水平的最基本指标。妇女的工作天数被分成四组:0天,1—149天,150—299天和300天以上。表1给出了三个县妇女工作天数的分布, 而且工作天数的分布在三个县明显不同。如果我们认为工作300天以上为完全就业, 那么嘉定大约有92%的妇女为完全就业,而孝义和洛川的比例分别只有15%和4%。

职业

在问卷中,妇女的就业类型有15种。为了简化分析,在表1中, 我们将这15种职业分成三大类型:家务、农业和非农业。在表1中可见,职业的分布在三个县差别很大。嘉定县大约有83%的妇女在非农部门工作,孝义大约有25%,而洛川只有10%。

工作特点

妇女工作的特点影响到妇女工作和家庭角色的相容性程度。 由表1中可见,在嘉定,几乎所有的妇女都从事固定的8小时工作, 而在孝义和洛川,几乎所有的妇女都从事时间很灵活的工作。

工作性质

在中国农村,妇女为谁工作影响到她们的生育行为受政府主导的计划生育控制的程度,这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和在集体乡镇企业工作的妇女尤其如此。由表1可见,在嘉定几乎所有的妇女都在乡镇企业工作, 很少的妇女为自己或其他人工作。相比之下,在孝义和洛川,大多数妇女是为自己工作,少数的妇女为他人或乡镇企业工作。

上述有关妇女就业状态的数据表明,在中国农村妇女就业水平和类型的区域差异是显著的,而且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发达地区妇女就业的水平要高于中等或欠发达区域。同样,在嘉定,大多数妇女就业于有组织的正式工作部门,例如乡镇企业,这要求妇女在远离家庭之处从事连续性的工作,而这可能与妇女照顾孩子和其他家庭活动的角色不相容。而另一方面,在其它区域,妇女往往就业不足,她们是在自己的田地里工作。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是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

(4)文化因素

除了就业和生育的区域差异,生育意愿在三个县也有很大不同,这反映在表1中有关妇女生育目的和性别偏好的数据上。

在问卷中,妇女被问及生育的目的。非常明显的是在所有三个县中,养老和传宗接代是妇女生育的主要目的,超过一半的妇女认为她们生育的目的或是养老或是传宗接代。在大部分中国农村,由于缺乏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拥有至少一个儿子是最重要的养老保险。同样,在中国农村,儿子也是传宗接代的唯一途径。这样,从对养老保险和传宗接代的强烈愿望,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农村妇女对男孩的强烈偏好。

调查时妇女被问及如果第一个生的是女孩的话对生育第二孩的态度。在表1中,妇女的态度在三个县差异很大。 大多数嘉定和孝义的妇女或停止生育或在政策允许下生育二胎;而在洛川县,只有1/3的妇女准备停止生育或在政策允许下生育二胎,2/3的妇女不论是罚款还是在其它任何情况下都准备生育二胎。这同样说明了在中国农村男孩偏好的强度、区域差异以及它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5)计划生育政策和执行状况

在中国农村,育龄妇女实际的CEB往往界乎于她们的DNC和政府计划生育政策所规定的数目之间。这种妥协程度往往与地方计划生育和乡村干部执行由省制定的计划生育条例的严格程度有关。[32]反映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严格程度的一个指标是15—49岁已至少有一个孩子的已婚妇女的避孕率。从表1可见,避孕率在三个县有很大不同,嘉定最高, 孝义居中,洛川最低。实际上在中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有组织的正式部门例如乡镇企业、政府部门等执行比较严格。因此,计划生育政策及其执行状况也是构造三个县妇女生育和就业关系的重要指标。

3.模型

表1中的描述性数据说明三个县的妇女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 我们需要知道在这种区域差异影响下,妇女的就业状况对妇女的生育行为有什么影响。我们可以预计到工作时间长,在正式的非农业部门从事固定的8小时工作,或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妇女的CEB和DNC要低一些。 然而这种推理不一定对每个县都是正确的,因为它同样受妇女个人背景、男孩偏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以及计划生育政策及其执行程度的影响。这可以描述成一个生育的多因素决定模型:

生育行为=F(就业状况,男孩偏好,个人背景,区域背景)

对每一个县,在控制了妇女的个人背景后,我们应用四种多元回归模型来研究妇女的就业状况和男孩偏好对妇女CEB和DNC的影响。它们被定义成模型1、2、3和4来分别研究妇女工作天数、职业、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对生育行为的影响。

我们同时还应用上述四种模型对三个县妇女的汇总数据来分析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生育政策和实施等区域背景对妇女生育行为的影响。

在我们的回归模型中,男孩偏好是用假设严格妇女第一个生的是女孩后她对第二孩的态度来表示的。为简化我们的分析,表1 中的“停止生育”和“如政策允许再生一个”合并为“服从国家政策”。

三、结果

表2是嘉定县四个回归模型的分析结果,表3和表4 分别是孝义和洛川的结果,表5是三个县混合分析的结果。 下面讨论各种因素对妇女生育行为的影响。

个人背景

正象所期望的那样,在所有的三个县中,妇女的年龄和初婚年龄是生育行为CEB和DNC的重要决定因素。同年龄和初婚年龄相比,教育的影响更复杂一些。丈夫的教育同CEB负相关,但这只在嘉定显著。 相比之下,妇女的教育在孝义同CEB正相关,在洛川同DNC负相关。

家庭收入在嘉定和孝义都不影响妇女的DNC。然而在洛川, 高收入家庭的妇女比低收入家庭的妇女希望更多的孩子。

男孩偏好

在三个县中,除了嘉定县的CEB,男孩偏好是妇女CEB和DNC 的重要决定因素。有强烈男孩偏好的妇女,比那些服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期望而且实际上有更多的孩子。然而,罚款也要再生一个的妇女和无论如何也要再生一个的妇女的CEB的差异很小。

就业状况

对于就业水平,工作天数在洛川县是同CEB和DNC正相关,在嘉定是同CEB负相关。对于就业的类型,除了在嘉定县职业对CEB有负影响,在孝义县工作特点对CEB有负影响, 其它就业类型变量和生育行为变量之间没有显著的关系。

区域背景

表5中的三个县混合分析的结果表明, 代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执行严格程度的区域变量是妇女CEB和DNC非常显著的决定因素。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洛川妇女比孝义妇女、孝义妇女比嘉定妇女希望并且实际拥有更多的孩子。在三个县的混合分析中,尽管男孩偏好仍是妇女生育水平的显著决定因素,妇女的就业水平同生育行为和就业类型同生育行为之间都没有显著的关系。

总之,从表2至表5的分析结果可以得到四个推论。首先,妇女就业水平(工作天数)同生育水平之间的关系在各区域不一样,而且主要依赖于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较发达的嘉定是反向的关系,在欠发达的洛川是正向的关系,而在中等发达的孝义没有关系。第二,妇女的就业类型基本上对妇女的生育行为没有影响。这同其它研究得到的关于在正式工作部门工作的妇女的就业类型和生育水平之间的反向关系的结果是不一致的。第三,男孩偏好是妇女生育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第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计划生育政策和执行状况也是妇女生育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这些结果表明,尽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计划生育政策和执行状况以及文化特征是决定妇女就业和生育关系的重要因素,有关妇女的角色不相容假说和机会成本假说并不能解释这种关系,因为妇女的就业类型对其生育行为没有影响。这些发现的原因需要作进一步的讨论。

四、讨论和结论

我们提出四个原因来说明为什么在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关系和为什么妇女的角色不相容和机会成本假说不能解释中国农村的这种关系。

首先,理性选择模型的有效性主要依赖于两个条件:家庭是否有清楚的在模型中很重要的“成本”和“效益”的观念,以及家庭是否能自主的作出有关生产、消费和生育的决定。在部分中国农村,尤其是在边远的贫困山区,由于市场经济体系还很不完善,大多数家庭在作出生育决定时并没有清楚的“成本”和“效益”的观念。同时由于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与家族的紧密联系,核心家庭有关生产、消费和生育的决定也部分地受到家族内其他成员的影响。[33]更为重要的是,一些研究已指出“降低风险”是家庭生育决策的重要因素,[34]特别是在中国农村。[35]这些因素都限制了理性选择模型解释农村妇女生育行为的能力。

第二,妇女生育和教育与收入之间存在非线性的关系,而教育和收入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其他研究也指出,妇女就业和生育关系的方向和强度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特定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36,37] 这表明只有以人均收入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了一个特定的“阀值”,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才会有负向的关系;低于这个“阀值”,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可能没有关系或是正向的关系。这部分是由于在欠发达的中国农村,更多的工作天数指更多的收入,而高收入也能负担多生孩子的成本,包括生育孩子的直接成本和政策的罚款。

第三,中国由政府主导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一个地区妇女的生育行为产生了非常同质的环境,这也会限制妇女角色不相容和机会成本假说的适用程度。在中国农村,妇女的生育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和乡村干部执行计划生育规定的严格程度所决定。[38]执行的严格程度在区域间差异很大,而且多少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这同样也反映在表5的三个县的混合研究结果中,即当区域变量被控制后, 妇女的就业和生育的关系也就消失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中国农村现有的性别偏好特别是男孩偏好,同样限制了妇女角色不相容和机会成本假说的效力。表6 给出了在有和没有经济刺激两种情况下,已婚妇女按已存活子女的性别准备停止生育的比例和对下一个孩子的性别期望构成。

正象所期望的那样,具有不同存活孩子性别构成的妇女对停止生育的态度也不一样。在经济刺激下,绝大部分已至少有一个男孩的妇女要停止生育。相反,即使在经济刺激下,低于10%的没有男孩的妇女准备停止生育,而若没有经济刺激,没有男孩的妇女都不会停止生育。强烈的男孩偏好对妇女多孩生育要求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尽管表6清楚地表明男孩偏好的存在, 妇女同样对孩子有性别平衡的要求。由表6可见,对于没有男孩的妇女, 几乎所有人希望下一个孩子是男孩,但是对没有女孩的妇女,60—90%的妇女希望下一个孩子是女孩。这再次说明尽管性别平衡的想法确实存在,男孩偏好更为强烈。这进一步被以下事实所支持:对于已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妇女,42%希望下一个孩子是男孩,而只有14%希望下一个孩子是女孩。这清楚的表明,性别偏好是隐藏在妇女DNC后的强烈动力, 这与仅考虑家庭规模的情景是很不相同的。男孩偏好和性别平衡在中国农村是妇女多孩需求的重要决定因素,它们也是降低标准假设在中国农村适用性的原因。

对多孩的需求是由经济力量和非经济、文化的力量共同驱动的。经济力量可以通过经济上的奖惩系统来管理。正如表6所显示的, 尽管经济奖励对妇女的男孩偏好影响很小,但它具有很大的能力将妇女的期望孩子数从3.9降至2.0。[39,40] 我们自然可以预计进一步的降低依靠非经济和文化的因素。

以妇女为中心的社区发展是解决男孩偏好以及由此增加的期望孩子数的另一个可能途径。由于农村经济的自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农村依靠以妇女为中心的社区发展来提高妇女的收入和地位进而改变妇女的生育态度的有效性,已被一些中国学者和政府的工作所证实。 [ 41,42]社区发展已显示出它具有通过提高妇女的就业和收入来改善妇女地位的潜在能力,[43,44]这在长期内可能会改变现存的生育观念。

以上分析结果清楚地说明,一个地区的计划生育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生育水平的决定因素,现存的对男孩的强烈偏好在决定妇女生育行为中扮演了根本性的角色,特别是不发达的农村地区。这些结果对政策的意义是清楚的。对各级政府而言,除了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为妇女提供更好和更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之外,也急需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改变现存的对男孩强烈的偏好,可以通过提高妇女的就业和收入来改善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或者通过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确,在改变中国农村妇女的生育行为中,计划生育项目象“推力”,社会经济发展象“拉力”,而妇女地位的改善和相应的妇女生育观念的变化在推动中国农村的生育转变中,也许可以起到更根本性的“催化剂”作用。

表1 嘉定、孝义和洛川三个县妇女的基本状况,1991

嘉定孝义

均值 方差 样本量 均值

方差 样本量

年龄 37.01 10.63 1000

37.44 16.65 1024

初婚年龄 22.67

2.10

920

20.17

3.05

825

教育年限 6.53

3.40 10006.23

3.48 1024

丈夫的教育年限7.61

2.83

9146.95

2.49

734

1990年家庭收入(元)6536

5303

9963582

1966

984

平均曾生子女数1.56

0.93

9252.48

1.51

825

男孩 0.84

0.75 1.37

1.05

女孩 0.72

0.78 1.11

0.98

平均期望子女数1.96

0.48

9982.30

0.77

998

男孩 0.99

0.38 1.18

0.48

女孩 0.97

0.26 1.11

0.39

1990年工作天数 1000 1024

0 0.04

0.21450.46

0.50

471

1—1490.00

0.04 20.10

0.30

104

150—299 0.03

0.18320.29

0.45

297

300+ 0.92

0.27

9210.15

0.36

152

职业995 1017

家务 0.03

0.18320.44

0.50

449

农业 0.14

0.35

1380.31

0.46

318

非农业0.83

0.38

8250.25

0.43

250

工作特点952 594

灵活的0.10

0.30960.82

0.39

485

8小时固定 0.90

0.30

8560.18

0.39

109

工作性质962 576

为自己工作0.01

0.12130.72

0.45

416

为他人工作0.02

0.15220.11

0.3266

乡镇企业 0.96

0.19

9270.16

0.3794

洛川

均值方差 样本量

年龄 35.18 14.91 10057.10*

初婚年龄 19.43

2.54

786 379.47*

教育年限 4.54

4.13 1005

84.74*

丈夫的教育年限6.26

3.74

675

39.04*

1990年家庭收入(元)2876

2859

991 278.87*

平均曾生子女数2.95

1.63

787 232.50*

男孩 1.56

1.14126.41*

女孩 1.39

1.14105.47*

平均期望子女数2.95

1.02

974 397.57*

男孩 1.58

0.59371.55*

女孩 1.36

0.55230.20*

1990年工作天数 1005 2554.03*

0 0.18

0.39

182

1—1490.30

0.46

302

150—299 0.48

0.50

484

300+ 0.04

0.1937

职业975 1534.67*

家务 0.25

0.43

242

农业 0.65

0.48

638

非农业0.10

0.3095

工作特点847 1813.11*

灵活的0.97

0.18

819

8小时固定 0.03

0.1828

工作性质823 2176.24*

为自己工作0.85

0.36

697

为他人工作0.11

0.3188

乡镇企业 0.05

0.2138

续表1

嘉定孝义

均值 方差 样本量

均值 方差 样本量

生育目的

977 1021

养老 0.68 0.47

663 0.46 0.50

467

传宗接代 0.14 0.34

134 0.06 0.2358

劳动力0.04 0.2042 0.04 0.2145

其他 0.14 0.35

138 0.44 0.50

451

对第一个女孩的态度 990 1000

停止生育 0.48 0.50

478 0.17 0.38

171

再要一个孩子:如果允许0.51 0.50

508 0.62 0.49

620

再要一个孩子:即使罚款0.00 0.06 4 0.10 0.3098

再要一个孩子:无论如何0.00 0.00 0 0.11 0.31

111

避孕药具的使用

15—49已至少有一个孩子

的已婚妇女是否使用药具 791 565

是 0.95 0.22

750 0.85 0.35

482

否 0.05 0.2241 0.15 0.3583

洛川

均值 方差 样本量

生育目的

956464.27*

养老 0.57 0.49

549

传宗接代 0.25 0.43

236

劳动力0.08 0.2773

其他 0.10 0.3098

对第一个女孩的态度 948

1368.18*

停止生育 0.07 0.2562

再要一个孩子:如果允许0.29 0.45

275

再要一个孩子:即使罚款0.32 0.48

307

再要一个孩子:无论如何0.32 0.47

304

避孕药具的使用

15—49已至少有一个孩子的已婚妇女是否使用药具 548 65.51*

是0.82 0.39

447

否0.18 0.39

101

资料来源:1991和1992中国农村妇女就业和生育抽样调查。

注:1 由于数据遗失(没有回答、不知道、不适用), 一些变量的样本数要少于抽样数。

2、对于三个县的差异,F检验用于检验连续变量的差异,机会比检验用于检验分类变量的差异。

3、*指在0.001水平上显著。

表2 嘉定县妇女CEB和DNC的回归分析结果

CEB

Ⅱ Ⅲ Ⅳ

年龄0.061*** 0.061***

0.064***

0.064***

初婚年龄

-0.098*** -0.100*** -0.104***

-0.105***

教育年限

-0.005-0.005 -0.004 -0.003

丈夫的教育

年限

-0.030*** -0.030*** -0.027 -0.028

1990年家庭

收入(ln)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子:

即使罚款0.086 0.074 0.057

0.072

再要一个孩子:

无论如何NANA NA NA

1990年工作

1—149 -0.911

150—299

-0.388**

300+

-0.443***

农业 -0.346

DNC

Ⅰ Ⅱ ⅢⅣ

年龄 0.008*** 0.009***

0.009***

0.008

教育年限 0.005 0.005 0.007 0.008

丈夫的教育

1990的家庭

收入(ln) 0.018 0.021 0.028 0.023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子:

即使罚款 2.028*** 2.049***

2.033***

2.022***

再要一个孩子:

无论如何 NANA NA NA

1990年工作

1—149

0.228

150—299 0.102

300+ 0.097

农业

0.100

CEB

Ⅰ Ⅱ

ⅢⅣ

非农业-0.366**

固定的8小

时工作-0.061

为自己工作

为他人工作0.127

乡镇企业 -0.044

截距2.104***

2.080***1.733***1.742***

调整的平方和0.603 0.601

0.588

0.587

F检验 173.838*** 196.548*** 210.503*** 181.470***

样本数910909 881 890

DNC

Ⅰ Ⅱ ⅢⅣ

非农业 0.161*

固定的8小时工作

0.077

为自己工作

为他人工作-0.166

乡镇企业 -0.085

截距1.360***

1.284*** 1.282***

1.492***

调整的平方和0.100 0.1030.102 0.099

F检验 16.675*** 19.702***22.203*** 18.312***

样本数986981 940950

注:* p〈0.1 ** p〈0.05 ***p〈0.01;

NA,不适用。

表3 孝义县妇女CEB和NDC的回归分析结果

CEB

ⅠⅡ Ⅲ Ⅳ

年龄0.043***

0.042***0.054*** 0.051***

初婚年龄

-0.012*** -0.112***

-0.129***-0.134***

教育年限0.045**0.045** 0.104*** 0.103***

丈夫的教育年

限 -0.013 -0.012 -0.050** -0.046*

1990年家庭

收入(ln)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子:

即使罚款 0.125 0.1270.334** 0.368**

再要一个孩子:

无论如何0.365**0.376** 0.331** 0.364**

1990年工作

1—149 -0.066

150—299

-0.148

300+

-0.138

农业 -0.112

非农业-0.198

固定的8小

时工作 -0.363**

为自己工作

为了他人工作0.083

乡镇企业

-0.155

DNC

ⅠⅡ ⅢⅣ

年龄0.012***

0.012*** 0.016***0.016***

教育年限

-0.020**

-0.019** -0.016 -0.013

丈夫的教育年限

1990年家庭

收入(ln) 0.022 0.0290.004

0.027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子:

即使罚款 0.260***

0.281*** 0.309***0.266***

再要一个孩子:

无论如何 0.510***

0.540*** 0.548***0.506***

1990年工作

1—149 -0.116

150—299

-0.001

300+

-0.198***

农业 -0.072

非农业-0.043

固定的8小

时工作 -0.084

为自己工作

为他人工作 -0.059

乡镇企业

-0.070

CEB

Ⅰ Ⅱ ⅢⅣ

截距

2.910*** 2.943*** 2.588***2.736***

调整的平方和

0.2210.2210.321

0.289

F检验 23.862***26.657***30.128***

22.085***

样本数

728 725 434 416

DNC

Ⅰ Ⅱ ⅢⅣ

截距

1.744*** 1.665*** 1.685***1.494***

调整的平方和

0.2080.2060.237

0.206

F检验 32.048***35.696***29.799***

21.074***

样本数

945 940 559 544

注:*p〈0.1 **〈0.05 ***p〈0.01。

表4 洛川县妇女CEB和DNC的回归分析结果

CEB

ⅠⅡ Ⅲ Ⅳ

年龄 0.071***0.071*** 0.083***

0.083***

初婚年龄-0.049**-0.033

-0.047*-0.048**

教育年限 0.017

0.0150.017 0.020

丈夫的教育年

-0.021 -0.019

-0.008 -0.008

1990年家庭

收入(lh)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

子:即使罚款

0.368***0.374*** 0.324***0.307**

再要一个孩

子:无论如何

0.380***0.380*** 0.271** 0.255**

1990年工作

1—149

0.737

150—299 0.681

300+ 0.836***

农业 0.349***

非农业

0.287

固定的8小

时工作-0.034

为自己工作

为他人工作

-0.244

乡镇企业 -0.490

截距 0.257

0.3200.442

0.534

调整的平方和 0.359

0.3450.418

0.405

F检验

42.832***

45.195***63.818***

52.035***

样本数 674 672 614 601

DNC

Ⅰ Ⅱ Ⅲ Ⅳ

年龄 0.026***0.027*** 0.026***0.026***

教育年限-0.020**-0.017* -0.024**-0.022**

丈夫的教育年

1990年家庭

收入(ln) 0.081* 0.0890.101* 0.100*

男孩偏好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

子:即使罚款

0.366***0.360*** 0.397***0.395***

再要一个孩

子:如何如何

0.622***0.602*** 0.637***0.619***

1990年工作

1—149

0.054

150—299 0.175**

300+ 0.320*

农业 0.191***

非农业 -0.023

固定的8小时工作 0.044

为自己工作

为他人工作0.058

乡镇企业 -0.193

截距 1.063***0.952** 1.038** 1.048**

调整的平方和 0.313

0.3110.282

0.276

F检验

54.081***

61.177***53.404***

43.365***

样本数 934 918 802 779

注:*p〈0.1 **p〈0.05 ***p〈0.01。

表5 三人县妇女混合的CEB和DNC的回归分析结果

CEB

ⅠⅡⅢⅣ

年龄0.054***

0.054*** 0.068*** 0.067***

初婚年龄

-0.090*** -0.089***-0.089*** -0.090***

教育年限0.011 0.0120.018**

0.018**

丈夫的教育年

限 -0.023*** -0.022***-0.022*** -0.002***

1990年家庭

收入(ln)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

子:即使罚款 0.247***

0.243*** 0.299*** 0.300***

再要一个孩

子:无论如何 0.327***

0.329*** 0.282*** 0.278***

1990年工作

1—149 0.148

150—2990.080

300+

-0.039

农业

0.070

非农业-0.053

固定的8小

时工作 -0.126

为自己工作

为他人工作 -0.113

乡镇企业-0.213**

山西孝义0.530***

0.561*** 0.514*** 0.416***

陕西洛川0.713***

0.763*** 0.825*** 0.737***

截距1.645***

1.609*** 1.112*** 1.284***

调整的平方和0.429 0.4270.5280.518

F检验 159.056*** 172.803***

240.928***

205.878***

样本数

2312

2306 1929 1907

DNC

Ⅰ ⅡⅢⅣ

年龄0.017***

0.017*** 0.018*** 0.018***

教育年限

-0.010**

-0.010** -0.008

-0.007

丈夫的教育年

1990年家庭

收入(ln) 0.040* 0.048** 0.049*

0.048*

对第一个女孩

服从国家政策

再要一个孩

子:即使罚款 0.389***

0.390*** 0.436*** 0.423***

再要一个孩

子:无论如何 0.647***

0.658*** 0.698*** 0.672***

1990年工作

1—149 -0.085*

150—2990.047

300+

-0.040

农业

0.021

非农业 0.015

固定的8小

时工作0.026

为自己工作

为他人工作 -0.035

乡镇企业-0.067

山西孝义0.199***

0.245*** 0.229***0.155***

陕西洛川0.674***

0.709*** 0.725***0.667***

截距1.104***

0.971*** 0.898***1.002***

调整的平方和0.395 0.392 0.419

0.413

F检验 188.124*** 204.599***207.147*** 178.583***

样本数 28652839 23012273

注:*p〈0.1 **p〈0.05 ***p〈0.01。

表6

洛川县按已婚妇女的存活子女构成划分的愿意停止生育的比

例和对下一个子女的性别偏好构成:有经济刺激和无经济刺激

男孩 0 0 0 0 1

女孩 1 2 3 4 1

愿意停止生育

有经济刺激8 7 4 191

无经济刺激0 0 0 010

希望再生一个孩子(无经济刺激)

男孩 9696 9810042

女孩 0 0 0 014

无偏好4 4 2 034

存活子女

男孩 1 2 1 2 3

女孩 2 1 0 0 0

愿意停止生育

有经济刺激

9397 86 8686

无经济刺激

1114 2 6 8

希望再生一个孩子(无经济刺激)

男孩 4411 12 3 0

女孩 1443 61 6790

无偏好

3132 25 24 2

数据来源:朱楚珠(19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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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妇女就业与生殖行为的比较研究_生育年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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