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农业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政策论文,澳大利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澳大利亚农业的基本政策,是对农业实行完全的市场调节,不对农产品实行价格保护和财政补贴,但有一个“援助农民的政府计划”。1991年,这个援助计划的财政预算为1.73亿澳元。援助的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改善农业的生产结构,主要是指农场根据市场变化而转产时需要的资金;2.帮助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恢复生产;3.对那些规模小、难以再经营下去,而自己又无力转移出农业的农户提供经费援助。
财政支援农业的具体做法:
保护开发土地和水资源 联邦和州政府都设有土地及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土地和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联邦和州预算用于保护开发水资源支出约1.4亿澳元,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支出约3600万澳元,合计1.76亿澳元。其中联邦预算支出2500万澳元,占14%,州预算支出1.51亿澳元,占86%。政府对保护开发土地和水资源进行投资,做法上有两个特点:一是设法吸收农民共同投资,二是注意投资的回收。
农业价格政策 澳政府对农产品销售的价格政策,是坚持面对国内外市场的原则,不搞或少搞保护性价格补贴办法。其具体做法是:对主要产品小麦,政府通过立法形式设立的小麦局(委员会),负责管理小麦销售。农民除留种子、饲料以及经小麦局批准直接在国内出售部分小麦外,要求农民将小麦一律送交小麦局指定的贮运单位接收,然后由小麦局统一组织销售。小麦局接受小麦时,先按保证价格预付价款,小麦局销售以后,实际销售收入超过保证价格,再支付其余价款。小麦局的资金,由联邦政府担保向商业银行贷款,由于政府提供担保,贷款利率可低一个百分点。保证价格是根据对市场的销售价格减去经营管理费用净收入的95%来确定。法律规定,小麦局销售收入低于保证价格时,政府给予补贴。对肉类和奶品的做法有所不同,主要采取发放许可证的办法,调节供求关系,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财政对农用生产资料提供的价格补贴,每年约1亿多元,其中:化肥5500-8300万澳元,燃料3500万澳元,农牧用药品1000-2000万澳元,农机700万澳元,运费1400万澳元。对农用生产资料是否补贴,怎样补贴,补贴多少,随情况变化,视农场主与政府谈判和国会立法结果而定。
乡村调整计划——贷款贴息 根据立法,通过乡村调整计划,财政上为少数农场主提供贷款贴息援助。援助对象,一是为适应市场需要、重新组合生产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所需要的贷款;二是为克服遇到暂时困难、维持生产、渡过危机所需要的贷款;三是对继续从事农业没有前途的,为其转向从事其他行业提供援助。援助办法,对前二者,经核准的贷款,其应付利息,财政补贴一半;对后者采取无偿赠予办法,但不如期转向其他行业的,赠款如数收回。
农业科研和推广 农业科研事业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联邦科学和工业组织;二是大学从事农业科研;三是各州初级产业部系统从事农业科研和推广。年支出农业科研经费约4.15亿澳元,其中人员工资和一般公用经费2.91亿澳元,占70.2%,由联邦和州预算拨款;研究费1.23亿澳元,占29.8%,除预算拨款外,主要是采取特定的行业销售税和财政对应拨款的办法解决。据估计,每年行业销售税和财政对应拨款有8000万澳元左右,约占研究费的三分之二。
农业的税收政策 所得税对农业的优惠办法,一是计算收入所得,一般纳税人只能扣除经营性支出,不扣除资本性支出。但农业的某些资本性支出,可以在当年或若干年内扣除。如,为防止土壤侵蚀破坏,防止水土流失,修筑堤坝、围栏的支出,为处理病畜和发生疫病的农作物而发生的支出等,可在当年全部扣除;农田灌溉设施、净化水质设施等支出,分3年扣除;消除灌木丛、沼泽排水,人工种草等改造改良耕地、牧场的支出,分10年扣除。二是照顾农业的风险。对非正常原因(草场因灾超载、为避疫病而处理牲畜)不得不出售畜产品的收入,分5年计算征税;农业保险赔偿收入,也分5年计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