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中心城市的内涵和深圳发展的现实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论文,中心城市论文,内涵论文,现实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概念与界定:对经济中心城市的认识
1、经济中心城市的产生
50年代针对以前的经济平衡增长理论产生了一种称为“非均衡增长”的发展经济学理论。50年代中期,非均衡增长的一个重要理论即“发展极”理论产生了,“发展极”理论的核心是指在经济增长中,由于一些主导产业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或行业的形成和在一些地区或者大城市的聚集,形成资本与技术集中、具有规模经济效益、自身增长迅速并能对邻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的“发展极”,通过“发展极”的优先增长,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这里的“发展极”实际上就是我们所称的经济中心城市的概念。
2、经济中心城市的内容和特征
经济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存在于中心城市与“腹地”间的“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存在使中心城市与腹地共同构成“区域经济空间”,区域经济空间具有一定的疆界,疆界的形成完全不同于行政区域,它决定于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是吸引力与离散力的均衡。区域经济空间的主要内容是生产要素、产品、人才与技术的合作与依存。
经济中心城市具有聚集性、扩散性、商品性、高效性与先导性五个特征:
聚集性是指对资金、人才、技术的吸引能力。聚集性是经济中心城市的重要特性。
扩散性是经济中心城市向其经济腹地的扩散能力,扩散的内容包括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技术、知识、教育、经验、观念、制度等。扩散性的强弱表现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的大小。
先导性包括制度建设的先导性和生产力发展的先行性。
3、经济中心城市的基本条件
(1)优越的地理位置。地理位置条件是一个城市能否成为经济中心城市的客观基础和自然条件,它决定一个城市在区域经济的发展格局中是否具有区位优势及区位优势的强弱。
(2)经济条件。这里的经济条件是指经济中心城市的经济规模、生产效率、产业结构和市场体系等。经济中心城市必然是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大都市,在这里经济规模是指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经济绝对实力的大小。
雄厚的经济实力是一个相对概念,它表示经济中心城市经济实力在“区域”内部所占据的份额。也许可从国外经济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看出某种趋势,1988年日本中部的经济中心城市—东京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9%,而1987年英国伦敦作为英国中部的经济中心城市,其国内生产总值占全英国的17%。
经济中心城市高级化的产业结构包括三次产业的当前比例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能力两个方面。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同样不能脱离经济中心城市所在的经济区域空间来讨论,在经济区域内部,经济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应处于高级水平,处于产业发展的至高点。这不仅仅体现在三次产业的比例层面上更应体现在产业高附加值率的实质内容上。经济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另外一重要方面是本身产业结构的升级能力,具有强大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才能保证经济的活力,也才能保证自己的产业结构的至高点地位。
虽然经济中心城市并不一定是整齐划一的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高附加值的第二产业甚至是第一产业同样可能成为经济中心城市的主体产业),但毕竟它代表当今发达市场经济中心城市产业主体结构的一种趋势:无论是80年代末期的纽约、伦敦、东京还是90年代初期的香港和新加坡,第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均在60%以上,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也都在60%以上,纽约更高,达84.7%。
(3)强大的制度创新能力。在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国度,制度创新实际上是过渡期经济增长的最重要来源,不仅如此,制度创新还决定和影响经济中心城市其他条件形成,可以说,是否具有强大的制度创新能力是判断一个中国经济城市是否能成为名符其实的经济中心城市的极为重要的尺度。
(4)坚实的教育、科研基础和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
(5)腹地条件。由于经济中心城市是相对于其腹地而言的,所以二者具有相辅相存的关系。经济中心城市腹地条件的实质内容是二者间的“经济联系”,不存在紧密经济关联的任何近距离区域本质上不能成为城市的腹地,相应地,城市也就不是腹地的中心。
4、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及其方式
经济中心城市通过“两个过程、三种效应”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存在于经济中心城市和腹地之间的“经济联系”是一个“双向”的物质、资金、人才、信息的交流关系。中心城市的聚集性使资金、技术、人才产生大量集聚,经济中心城市的聚集性体现在“区域经济空间”之内和“区域经济空间”之间(表现为投入要素的跨地域流动或者国际间流动)。中心城市高级的产业结构特征和经济规模对腹地的管理人才、熟练劳动力和资金、原材料等形成强大吸引力,产生上述要素向中心城市的迁移,形成“极化效应”。
在中心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原有经济优势逐渐丧失,优势产业结构经历一定时期后已不再支撑经济的持续增长,产业结构面临调整的压力,旧的产业因此向腹地转移,形成了资金、人才、技术、信息、观念向腹地的流动,产生“扩散效应”。任何一个“区域经济空间”内部,中心城市与腹地间的“联系”是同时双向而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双向联系的综合效应(或称溢出效应)决定于“区域经济空间”的发展阶段,在初期,以建设经济中心城市为主,呈现出地区内部发展差距扩大的态势,溢出效应为负,相反,在成熟期主要体现为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是发展差距减少的时期,溢出效应为正。
经济中心城市与腹地间合作的效益大小依赖于它们之间的传递机制的有效性,一个有效的机制的产生必定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中心城市与其腹地共同构成的经济空间的形成”就必须是市场化的过程,由于经济空间的本质内容是“经济联系”,目的是经济资源在区域内的优化配置,以实现整个“区域经济空间”的整体效益,内部的结构形成依据和运作机制必然应该是市场机制,任何行政手段都会引起经济区域中心城市与腹地之间经济关系的扭曲,阻碍经济资源优化配置过程的实现。
二、优势与不足:以深圳成为经济中心城市的客观分析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与创业,深圳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城市,就深圳自身而言,具备了成为经济中心城市的雏形,但距离中心城市的地位、作用尚有相当的距离。深圳具备成为经济中心城市雏形的判断的得出是基于下列几个原因:
首先,深圳具有中心城市最重要的条件即制度创新能力。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试验场,自诞生的那一天起赋予的使命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探索中进行制度创新,曾经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源地,为全国的经济改革创造出了众多的经验,产生于深圳的新的经济制度不仅为广东省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成为全国的重要借鉴,实际上广阔的内地成为了深圳经济体制的腹地。虽然在今天中国的版图上,深圳已不再是一支独秀的制度创新地带,但它在经济体制的完善,国际惯例经济体制的建设方面,在国内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从发展经济学理论分析,过去十几年深圳的发展客观上为华南区创立了一个经济“发展极”。内地的劳力、资本、人才、技术、原材料向深圳的聚集产生“极化效应”,极化效应所带来的内地资源与境外市场、资金、技术的结合所产生的巨大优势形成了今天深圳1130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规模(在广东省列第二位),加上交通、通讯的发展,为深圳成为经济中心城市打下了物质基础。
第三、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对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而言,也许深圳的地理位置可能不是成为中心城市的一个突出优势,但对于由计划经济体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中国,在吸收和借鉴西方市场经济经验和文明成果的时期,紧靠国际经济区域显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优势条件。
第四、具有一定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深圳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均为49%左右,就第三产业的比例而言,显然比起80年代末期的纽约、伦敦、东京和90年代初的香港和新加坡(60%)均低了约10个百分点,但它在周边地区中,服务业的比重是较高的。在第三产业内部,还有较为发达的商业、贸易和金融。第二产业正处在高新科技的产业化阶段(虽然目前主要还只是体现在政府的扶持政策和环境创造上,但相信定会取得实际效果,因为这是唯一的出路),高附加值产业获得大发展将有利于深圳作为经济中心城市的建立。
作为经济中心城市深圳具有明显的不足:
不足之一,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腹地。地区发展的递次推进必须经过这样三个阶段:发展极的创立阶段、点线形成阶段和点线面的立体网络结构形成阶段。发展极的创立是区域经济空间的初级阶段(为以后的经济中心城市创造物质条件),点线形成阶段完成次中心城市的建设和中心城市与次中心城市间经济关系的建立,形成区域经济的主体框架,点线面立体网络结构的形成阶段以区域经济空间的形成为标志,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显然经济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是无法人为定义的。
回顾深圳,目前正处于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过渡时期,是否能实现由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升级,换言之,深圳能成为经济中心城市,其关键是能否与华南地区建立起密切的资金、人才、技术的合作关系和产业的合作与分工(尤其是垂直分工)。从现实分析,深圳的产业形成是以外向型为导向的,外向型导向意味着深圳参与了国际间的产业分工,具体地说,承担和完成了国际经济的活动过程中的一个或少数环节,表现为生产资料、资本的“大进大出”,由此形成的产业结构与其周边地区之间不存在紧密的产业关联,前期的“三来一补”如此,现在的新兴技术产业也如此(如计算机产业的技术、资金、人才均不来自于周边的“腹地”),仅仅是人员的流动、小规模的商品流通和政府行为的扶贫借贷均不足以使周边地区成为深圳的腹地。
不足之二,教育和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发展滞后。国际经济的发展趋势和知识经济即将来临的现实决定了一个经济中心城市必然是一个教育和科学研究中心,也许可以这样结论,东京和纽约之所以成为经济中心,其致胜因素是有强大的教育、科研和科技开发能力。前者拥有大学127所,52万名大学生,后者有90多所大学,54万名大学生。相比之下,深圳的不足十分明显。
不足之三,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企业构成是深圳成为经济中心城市的一个制约。具有高素质和规模效益企业是经济中心城市企业的主要特点。企业的素质包括科技素质(具体表现为生产过程的附加值率)和企业规模(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效益的高低)。深圳90%左右的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的资金规模和生产力水平使企业的风险能力、控制市场能力和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受到局限,这客观上表现为今天深圳具有少数高新科技企业的同时存在着为数众多的低层次企业(体现为劳动密集型、工艺简单、附加值率低),企业的素质发展呈现不平衡性。阻碍深圳整体上的产业高级化步伐。事实上正是由于深圳企业的主体与珠江三角地区的企业同处于一个发展层次上,互补性弱(多表现为竞争性),难以形成产业上的垂直分工,从而成为建设深圳经济中心城市的一个制约。
三、深圳作为经济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的现实选择
1、找准位置、准确定位,参与国际经济的产业分工,促进产业升级。深圳至今的辉煌是参与国际分工协作的结果。在今天的国际经济背景中,尤其是在世纪之交世界经济秩序的重排过程中,深圳应找到自己的地位,停留在初期的分工地位显然不再适合深圳经济发展的现实。在产业定位过程中重要的是应弄清深圳科技产业在世界上应该属于哪一层次,一味追求技术的“高、新”不一定适合深圳的发展现状,所带来的也许是高回报之外的高风险,对于科技产业而言,深圳也许可以承接发达国家第三层次上的科技开发。一旦找到适当的位置,可以相信,深圳的产业升级就象当初发展“加工业”那样容易。
2、强化城市服务功能。作为世界著名经济中心的纽约、东京、伦敦以及香港和新加坡,它们都具有强大的服务能力,可以说,强化服务功能是经济中心城市的发展趋势。深圳有发达的交通、通讯硬件设施,有较发达的金融、贸易、信息和商业,还有较发达的旅游业,拓展这些行业的服务范围,增加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建立深圳与未来“腹地”经济联系的切入点。
3、找准“腹地”,发挥政府在“区域经济空间”形成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区域经济空间”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根据互补性原则开展产业的分工合作,实现产业的升级、转移,通过产业升级发展中心城市,通过产业转移发挥中心城市的扩散效应。“区域经济空间”的形成和发展虽然是以企业为主体,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政府在其中必须起到引导作用,通过政府的服务,激发中心与腹地企业之间合作行为的发生。
4、发展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全力支持科研事业,逐步将深圳建成华南地区的一个高等教育和科研、科技开发中心。无论是高等教育和科研都有自身发展的规律,违背自身的规律(比如急功近利,过分注重短期效益)有百害而无一利,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乃至科技开发体现的是社会效益,是中心城市建设的后劲,对经济中心城市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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