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下的转移继承问题--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贺平_养老保险论文

解决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下的转移继承问题--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贺平_养老保险论文

破解覆盖城乡社保体系下的转移接续难题——专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长论文,社会保障论文,城乡论文,社保论文,专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实中存在的诸如制度覆盖范围小、养老保险关系难接续、个人账户空账和部分地区养老基金的财务危机等问题,其根源是制度运行的体制、机制存在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就业结构的变化引起养老基金的收支不对称和沿海新兴工业城市与老工业基地城市之间的负担不平衡。

流动性最强的就是农民工,所以应当建立起对于农民工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我的设计思路是对于新进入养老系统的农民工,缴费费率全部减半(按照单位缴费10%,个人缴费4%的费率),即采取“10+4”的缴费费率模,式,并且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积累额随农民工的流动全部转移。

我这里所说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只是针对平均工作周期在三到五个月的高流动农民工。

当然这样的制度安排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有选择性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根据农民工在该单位的就业稳定状况定是否参加。

设想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方案?

两种,第一种方案是在转移个人账户基金的同时,采用配比的方式转移部分统筹基金。第二种方案只转个人账户,公共性养老金采取分段计发由各地支付的办法。但是只是针对已经参保的城镇职工,对于目前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高流动性农民工,我还是主张适用那种“10+4”模式。

对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我提出的“分段计算”方案是参照欧盟的社保关系转移方法分段计算,最后还是由其退休统一支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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