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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在中国曾被视为洪水猛兽。随着经济理论研究的政治环境日益宽松,“资本”逐步为人们重新认识,并已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法规所使用。但要正确掌握和运用资本范畴——这才是理论的力量所在,还需要展开更系统、更深入的研究。
一、关于资本实体与资本本质
资本具有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尽分析过的。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根据是它们各自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价值量是否发生变化,而不是依据在某部分资本所体现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来确定的。任何部分资本的价值量都依托于一定的实物形式,在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时期,马克思主要分析了生产资料形式和劳动力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这两类基本形式之外,还有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其它财产权利、信息和信用,与资本的本质相对而言,它们都是体现本质的资本实体,尽管有的有形而有的无形,但它们都是构成生产资本不可或缺的要素,都有其客观存在的内容及其所反映的价值。在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成学说中,资本的技术构成是指实物形态的构成,即反映技术水平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之间的比例。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不管资本构成要素如何增加,任何资本都必能表现为一定的实体,“价值是构成资产阶级财富的东西”[1]。 资本实体与资本本质的关系,正如马克思对商品的形象比喻:商品作为物质财富如肉体,商品作为抽象财富如灵魂,肉体与灵魂虽然关系密切不可分割,但又区别显著不能混淆;肉体是物质基础,离开肉体就没有灵魂。另外,以现代生产力经济学观点看,资本的实体无疑都属于生产力范畴,而生产力是绝对没有阶级属性的,无所谓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力(资本实体)还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力(资本实体),正如不能将商品实体(使用价值)区分为资本主义商品实体(使用价值)还是社会主义商品实体(使用价值)一样。因为资本实体也好,商品实体也好,它仅仅体现资本和商品的自然属性。
“资本”同“商品”、“货币”、“价值”、“工资”、“利润”、“利息”等范畴一样,其实体都没有阶级性。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它们都会体现出一定的生产关系。我们已经在各种场合原封不动地使用“商品”、“货币”、“价值”、“工资”、“利润”、“利息”等词,但是为什么对“资本”却忌讳不言呢?究其根源无非是因为马克思对“资本”范畴作过最全面、最深刻地剖析,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资本”范畴的论断成了人们心目中千古不变的定律,因而成了理论禁区。这就涉及到如何准确理解马克思说的“资本不是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句对“资本”范畴的经典性判语了。不管是从具体的语言环境看,还是从马克思对“资本”范畴的全面把握看,今人对马克思语言的僵化理解和片面引申都是违背马克思的原意的。
首先,马克思早在1849年4月7日在《新莱茵报》第266 号发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为了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说成只是物,只是生产资料的观点而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就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资本,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资本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它是一种历史的生产关系。”[2]后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赞扬”爱·克·威克菲尔德的“巨大功绩”时又表述了相同的意思:“他发现,资本不是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生产关系。”[3]在这里,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是说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这是十分正确的。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现形式和本质,二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马克思说资本本质不是物,并不等于他否定资本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或有一定的实体(如奴隶和机器)。马克思对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区分和关于资本有机构成的论述,主要就是根据资本的实体因素这一客观存在及其以此为基础所代表的价值量的变化来展开分析的。
其次,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是说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不是说资本纯属高度抽象的,没有实体依托的空洞概念。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竭力宣扬资本拜物教观点,把生产资料等同于资本,仅仅抓住经济生活中的表面现象,把现象当成了本质。在他们看来,“所谓资本,是手段和工具”[4]。这当然是错误的,甚至是反动的。但是, 我们不能据此就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的本质不是物,仅仅从字句语义上理解为“资本不是物”,是没有也不需要物质内容的纯粹抽象物,是和“神”、“上帝”、“天堂”、“地狱”概念一样的观念假设;把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的本质是一种关系,仅仅从语义上理解为资本是一种关系,仅仅是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纯粹的剥削与被剥削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仅仅说成是生产资料是错误的,认为马克思是把资本仅仅说成是一种关系同样是错误的。实际上,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乃至他的所有经济著述中,从来就没有这种观点及其表述。马克思的话旨在表明:从物质方面看,资本是由劳动的物质条件,由生产资料构成的;可是生产资料本身并不天然就是资本,而只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才取得资本的特殊性质。“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5]
二、关于资本一般
资本作为一个客观存在也好,作为一个经济范畴也好,它既有一般特征,又有特殊性质,既不能以事物的一般性否定其特殊性,也不能以事物的特殊性否定其一般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一个手稿《1857—1858经济学手稿》中,精辟地论述了“资本一般”范畴:“作为必须同价值和货币相区别的关系来考察的资本,是资本一般,也就是使作为资本的价值同单纯作为价值或货币的价值区别开来的那些规定性的总和”[6]; “就是那种在流通中并通过流通保存自己,并且使自己永存的交换价值的规定性”[7]。他还强调指出:“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真实的东西。”[8] “与各特殊的现实的资本相区别的资本一般,本身是一种现实的存在。”[9] 并且还进一步分析说:“一般的东西,一方面只是观念中的特征,同时也是一种同特殊事物和个别事物的形式并存的、特别的现实形式。”[10]马克思十分明确地表述了“资本一般”的普遍意义的思想,概言之即:“资本一般”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是“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最简单的抽象”,“资本一般”是商品经济的共有范畴,也就是存在于商品经济任何阶段、任何领域,而必然体现其一般性(共性)的资本范畴。
再从资本的运动过程来看,首先,资本的运动过程也就是剩余劳动不断地创造出剩余价值的过程。马克思认为:“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11]既然“一般剩余劳动”“必须始终存在”,那么,资本在商品经济的任何发展阶段都必然表现出它最基本的特征——它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于是,恩格斯指出:“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剩余中的形成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12]由于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一般剩余劳动也就“必须始终存在”,所以,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的资本就必然客观存在。抑制资本,就是抑制商品经济发展。
根据马克思在主要经济学论著中的分析,资本的一般性即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本最根本的特征是: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舍此便不是资本。“原预付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来,而且在流通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量,加上了一个剩余价值,或者说增殖了。正是这种运动使价值转化为资本。”[13]“资本只有一种生产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得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资本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14]简言之,资本具有增殖的本能。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的增殖本能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育程度的不断提高而逐渐增强。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商品资本和高利贷资本虽然有时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润,但它主要依靠外部力量——经济强制来实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增殖方式和条件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15]
第二,货币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现在每一个新资本最初仍然是作为货币出现在舞台上,也就是出现在市场上——商品市场、劳动市场或货币市场上,经过一定的过程,这个货币就转化为资本。”[16]
第三,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近代生活史。”[17]
第四,一定规模的资本是企业形成的基本条件;资本对利润的追求和占有,是企业起源的充分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资本同时雇佣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18]
第五,资本是一种运动。资本作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必须不断地运动,才能不断地生产和实现剩余价值。不管是单个资本运动还是社会总资本运动,概莫能外。“它是一种运动,是一个经过各个不同阶段的循环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又包含循环过程的三个不同的形式。……在这里,价值经过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运动,在其中它保存自己,同时使自己增殖、增大。”[19]
第六,资本可以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在不同的生产资本中,二者的比率可能不同。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七,资本可区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前者周转得慢,后者周转得快。
第八,“可能的资本”要转化为现实的资本需要有一个“最低限额”。“货币或商品,就其自身来说,在可能上是资本,正像劳动力在可能上是资本一样。”[20]所谓资本最低限额,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货币转化为资本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价值额;二是指新建一个企业所需要的“投资有一个标准最低限额”[21]。只有具备了资本的最低限额,它才有竞争能力。同时,商品生产的进行需要有一个适应各个不同时期要求的标准最低限额。
第九,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一切要素只有从属于资本才能被利用。“劳动过程一开始就作为属于资本的活动出现,所以社会劳动的一切生产力都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22]工人的联合,他们的协作和分工,和一切劳动生产力一样,即和决定劳动强度因而决定劳动的外延方面实现程度的力量一样,表现为资本的力量[23]。“这里的问题不但是通过协作提高了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24]“通过简单协作和分工来提高生产力,资本家是不费分文的。”[25]同样,单纯的自然力(如水、风等),也不费资本分文。科学是另一种无偿的生产力。但是科学只有通过使用机器才能被资本占有。人口的增长也是一种不费资本分文的生产力[26]。
第十,国民资本随物质财富的增长而增长,国民资本愈增长,食利者愈增多,货币资本会日益转变为借贷资本,从而又使借贷资本的供应量超过需求量,结果是:一方面引起利息率下降,利息率下降又使投资增加,投资增加使社会总产出增加,国民资本也随之增长。另一方面,引起利润率呈下降趋势,这就必然推动资本越出国界,去国外获得较高的利润。
第十一,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资本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商品经济,它随商品经济产生而产生,又必将随商品经济的消亡而消灭。然而,只要商品经济这个资本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没有消亡,资本就必然存在。
三、关于资本特殊
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有的资本范畴,它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前就早已存在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因为后者存在的条件只是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基本条件尚未形成,这也就意味着货币转化为严格意义上的资本的关键条件尚未具备。这时的资本所体现的是商人、高利贷者与奴隶主或封建主共同剥削奴隶或农奴的关系,以及商人、高利贷者剥削小生产者的关系。它们在一个社会内占据了统治地位,就意味着对资本主义生产力方式的排斥。马克思指出:“生息资本或高利贷资本(我们可以把古老形式的生息资本叫做高利贷资本),和它的孪生兄弟商人资本一样,是洪水期前的资本形式,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早已经产生,并且出现在极不相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27]由于高利贷者的利息会占有全部剩余价值,所以高利贷虽有资本的剥削方式,但没有资本的生产方式。“高利贷不改变生产方式,而是像寄生虫那样紧紧地吸在它身上,使它虚弱不堪。高利贷吮吸着它的脂膏,使它精疲力竭,并迫使再生产在每况愈下的条件下进行。 ”[28]高利贷力图维持这种生产方式,是为了不断重新对它进行剥削;它只会使这种生产方式处于日益悲惨的境地,“不是发展生产力,而是使生产力萎缩,同时使这种悲惨的状态永久化”。但高利贷有两种作用:第一,总的来说,它是商人财产并列形成独立的货币财产;第二,它把劳动条件占为己有,也就是说,使旧劳动条件的所有者破产。因此,“它对形成产业资本的前提是一个有利的杠杆”[29]。
马克思指出:只有严格意义上的资本,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只是生产过程的特殊的历史形式。每个资本均享有从工人阶级所生产的总剩余价值中取得一份的权力,资本表现为一种同工人阶级相对立的社会权力,并且成为能够支配一切的权力。凭借这种社会权力,资本所带来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资本便体现了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
首先,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发展成为对劳动,即对发挥作用的劳动或工人本身的指挥权。“人格化的资本即资本家,监督工人有规则地并以应有的强度工作。”[30]
其次,资本发展成为一种强制关系,迫使工人阶级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狭隘范围而从事更多的劳动。“……资本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远远超出了以往一切以直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31]
第三,雇佣劳动成为资本和资本所有权赖以生存的客观基础和条件。雇佣劳动同只在可能性上成为资本的货币所转化成的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生产过程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比劳动力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也就是发挥可变资本的作用——生产利润。因而,作为能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抽象表现的货币就具有了资本属性,具有了资本的职能。
第四,资本具有特有的表现形式。在简单商品流通中W—G—W, 始极是一种商品,终极是另一种商品,后者退出流通,转入消费。因此,这一循环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需要,总之,是使用价值。相反,G—W—G′循环是从货币一极出发,最后又返回同一极。因此, 这一循环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而且是剩余价值△G。 价值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从而变成一个自动的主体而自行增殖着。“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殖也就是自行增殖。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32]
第五,资本之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具有特殊性质,其关键就在于商品总体中增加了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资本才体现为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揭示资本的这一特殊性质,正是马克思《资本论》伟大著作的历史使命所在。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这时的资本必定表现出其与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历史阶段不同的显著特征。
首先,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资本的一般属性仍然要充分表现出来,尤其是资本的增殖功能不但不能弱化,反而必须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商品经济向更高级的经济形态——产品经济过渡的经济条件才能早日形成。
其次,由于公有制经济占据主体地位,公有资本所带来的剩余价值(或称为公共价值)是为全社会和企业公共占有。它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经济力量。社会主义公有资本所体现的这一特殊性,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经济研究和经济建设所不可忽视的问题。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舍此就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因此,通过改革使社会主义公有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一般功能作用,以巩固和增强其主体地位,这是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再次,由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存在,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经济中的资本,仍然会有一定的剥削性质,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目前的政策法规界定为:雇工八人以上为私营经济,雇工八人以下为个体经济。而且认定,个体经济属于不存在剥削的经济形式。如此界定的目的在于便于国家对二者实施不同的经济政策,而并非把两种资本的内在属性作为判定依据,并非雇工八人以下就不存在剥削。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和《资本论》中,深刻地剖析了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事实上,只要存在雇工形式,个体经营和私人经营都一样存在剥削,二者只有量的不同,而无质的区别。但是,本文并无主张限制个体经济发展和对个体经济实施与私营经济同样政策之意。相反,我们应以三个“是否有利于”为标准来判断是非得失和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非公有资本所固有的一般特征和特殊性质都会比较顽强地表现出来,这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总资本特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问题在于,我们既要发挥社会总资本中非公有资本的积极作用,又要限制其消极作用,这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理论研究和经济政策制定需要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
最后,国民资本不断增长的良性循环过程必然引起利润率呈逐渐下降趋势,从而又必然推动资本越出国界,到国外去寻找较高的比较利益。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资源的稀缺突出地表现为资金的短缺,这就涉及如何解决建设资金困难这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等待本国资本过剩再输出资本是根本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在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往中,在遵循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以及平等互利原则的前提下,必须保持一定份额的资本输出,尽可能多地获得比较利益,以增加我国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在引进外国资本时,既要正视外国资本强劲的获利动机,不给别人好处是不可能引进外资的;又要限制其对我国经济的干预和对我国市场的垄断,以保护民族经济,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主权独立。
四、关于资本范畴的使用
改革开放以来,甚至在更早些时候,“商品”、“价值”、“工资”、“利润”(率)”、“利息(率”)等,在我国的会计、统计、审计、投资等学科教科书中,在一些立法文件中,在党的一些纲领性文件中,早已成为常用语,并且已经为理论界和广大民众所接受和习惯。人们并没有因为它们被马克思指出过也体现一定的生产关系(特殊性)而否定其一般性,并视为姓“资”而加以拒绝使用。试想,如果今天由谁再造出“工金”来取代“工资”,造出“利资”或“利品”来取代“利润”,以标明其姓“社”属性,人们除了觉得滑稽和荒唐之外,不知还会从中发现有何价值?
本文认为,应该同使用“商品”、“价值”、“工资”、“利润”等词一样,在社会主义经济学教科书和其它场合继续使用“资本”范畴,而没有必要以“资金”、“资本金”、“资产”等词来取代“资本”以标示其姓“社”属性,并把“资本”看作洪水猛兽而加以拒绝。如果马克思英灵有知,我们相信,他是不会同意我们对资本范畴如此敌视的。
再说,人们造出“资金”、“资本金”、“资产”来取代“资本”既无必要,也容易引起概念上的混乱。当然,以“资金”指狭义的资本价值形态,以“资产”指狭义的资本实物形态,倒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是,用“资金”和“资产”的任何一词完全替代“资本”都是极不恰当的和极不严肃的(也许有人认为这是政治上的严肃,但正好表现为学术上的不严肃)。同时,中国人使用汉语,不能不顾汉语的词义词法,硬给塞进“洋”含义和“左”含义,弄得不伦不类,使外国人看不懂,更使本国人理解掌握不了。因为按汉语词义理解,“资金”一般只适合用于指资本的货币形态,不包含实物形态。于是人们又只好再造出一个“资产”来表示资本的实物形态。然而在实际使用中,“资金”和“资产”的内涵又在不断减少,外延在不断扩大,在许多场合“资金”和“资产”都基本取代了“资本”范畴。这样做使人觉得,似乎“资本”是要带来增殖价值的价值,而“资金”和“资产”则是不需要带来增殖价值的价值。而且这种错觉已经深深地烙进了许多人的心灵深处,曾经严重存在的企业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经营方式便是“资金”、“资产”之苗长出的无花苦果。然而,严峻的事实是,如果社会主义不需要追求价值增殖,那么,社会主义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便成了无源之水,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便成了无实物依托的一句空洞口号,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便会成为“望梅止渴”中的一颗酸梅。这是与社会主义本质根本不相容的。
注释:
[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第166页,第418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86 ~487页。
[3][13][14][16][17][18][24][26][30][31][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34页,第172页,第260页, 第167~168页,第167页,第358页,第362页,第287页,第343页, 第344页,第176页。
[4][英]约翰·穆勒《经济学原理》,世界书局1936年版,第222页。
[5][11][15][20][27][28][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 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0页,第925页,第925页,第398页,第671 页,第674页,第689~690页。
[6][7][8][9][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 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70页,第226页,第42页,第44页,第445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第212页。
[19][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22页,第286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3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 3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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