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存货计价法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存货论文,宏观经济论文,计价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企业营运资金的最大组成项目,存货直接关系到企业整个资金流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存货计价不当,会造成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扭曲和会计报告失真,导致应税所得额的计算错误。因此,无论在实际操作或是相关准则、规章制定时,参与人员都应给予存货计价充分的重视。
一、存货计价方法的变动及其原因
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将存货定义修正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并规定了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这与我国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有明显区别,即禁止了后进先出法的使用。
将后进先出法舍弃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即它容易导致企业的实物流与现金流的不一致。大多数企业由于存货性质、储存条件、风险偏好等问题,更倾向于先使用存储时间较长的货物。这样,随着存货入库价格的不断变化,二者的不一致可能最终导致企业的资产价值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无法如实反映,脱离了我国以资产负债表信息质量为核心(而不是以利润表的信息质量为核心)的导向,对报表真实性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监控和健全我国的投资市场。
第二,后进先出法容易造成财务扭曲。因为后进先出法计算销售成本反映了最近的购买成本,这样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就减少了企业利润,从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种方法可能给企业操纵利润带来可乘之机,造成企业经营成果的扭曲。我国基于传统上对资产负债表会计信息质量的偏好,也更多地将后进先出法与财务状况相联系。
第三,此次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动反映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国际会计准则中规范存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IAS2),它于1975年制定,并在1993年修订。在1993年版的存货准则中IAS2保留了后进先出法,然而在2003年的修订过程中该方法的使用被禁止。2003年版的IAS2规定存货结转可采用个别辨认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同时对个别辨认法的使用条件作出规定,不满足规定的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
由于意识到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都尽力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例如,美国会计研究公报第43号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明确要求在报表注释中予以说明,英国标准会计事务公告第9条也规定企业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那么董事应承担特殊责任。另外,法国、日本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也都做出限制和要求。
而我国1993年版的存货准则对后进先出法没有任何限制条款,这显然与国际趋势不符,不利于我国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资本流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那么,此次我国改变存货计价方法的宏观经济背景如何?计价法的变更又从哪些方面影响我国宏观、微观经济?弄清这一问题,有助于明确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异同,从而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趋同。
二、存货计价法的变更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
存货计价法的变动在影响微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然引起社会财富在政府、企业和股东之间的分配变化。
1.计价方法的变化通过微观个体对国民经济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科学院预测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表明,2003年初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转降为升,结束了持续下降的局面并达到了1998年以来的最高点,通货膨胀压力进一步增大。国家通过两年强有力的宏观政策调控,到2006年年底全国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对于2007年我国物价水平的走势问题,预测中心相关报告指出,本年度我国物价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根据计量模型预测显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分别大约上涨2.50%、3.48%和8.66%。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财经2007年会”上表示了对通货膨胀的担忧:“我始终对通货膨胀保持警惕。目前形势下影响通胀的因素可能不再是单纯的货币供应量,而是市场对通胀本身的预期,央行必须稳定这一预期。”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物价水平总体保持平稳上升的趋势,通货膨胀的压力在较长的时期内不会消除。以此为背景,“后进先出”计价方法势必会以较高的发出存货成本计入当期销售成本,使企业利润降低,导致利润表中企业高成本、低收益的不良业绩。这些问题反过来与持续上涨的物价一起在国民经济的全局上放大了通胀的可能性,不利于我国经济长远发展。
相反,在物价上升及企业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相对于“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会调低当期销售成本,提高利润和资产价值,从而提高企业流动比率和净资产报酬率。这两项指标的改善说明了我国企业良好的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能提升投资者信心,增强发展动力,促进经济长远发展。
2.计价方法的变更可以增加政府税收,从而提高国家的宏观调控水平
如上所述,在当前经济大背景下,发出存货计价方式的改变通过对成本的影响,引起企业税款缴纳情况的变动,这关系到国家一定时期的财政规模和宏观调控水平。以下仅以企业所得税缴纳为例说明。
案例:A企业某年购货与销货情况如下表,计算不同计价方法下企业应缴所得税金额。假设企业使用永续盘存制和25%的所得税税率,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具体数据见表1。
运用不同计价方法得出相关结论,见表2。在永续盘存制下,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后进先出法会减少纳税人的本期应纳税额。在进货价呈上升趋势时,企业所得税税负由轻到重依次为: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有人认为,新准则取消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企业来讲最节税的方法,而采用令企业税负最重的方法,这必然加重企业负担,延缓其发展。然而,笔者认为,如表2所示,新计价方法下企业可以获得税后利润的增长,保证其稳定生产和持续发展。同时,税收的增加充裕了财政,使其能更灵活地在现阶段实施宏观调控,平衡供求关系,优化产业结构,争取完成以抑制过度投资为重心的经济工作。
3.存货计价法的变更降低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存货计价还与资产负债表反映的企业财务状况密切相关。企业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向公众披露存货价值。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发出存货计价法的规定尚不够明确,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为发出存货计价,就为企业管理层人为调整存货价值提供了方便:在物价普遍平稳走高的形势下,企业发出储存期较长的存货用以生产、销售时,新入库的货物的相对较高价格将对应于早前入库的存货的较低价格,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资产被低估的可能性。在国有企业改制和购并频繁发生的今天,这种情况无疑提高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相反的,利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不同时期的存货与自身价值相对应,这不仅增强了资产负债表的可信度,有效地保护了企业资产安全,还有利于人民财富的积累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先进先出法不但可以缓解企业现金短缺的压力,还能反应积极的宏观经济信息,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国家发展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先进先出法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是比较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有利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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