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功能系统的若干理论思考_城市职能论文

关于城市功能系统的若干理论思考_城市职能论文

城市职能体系的若干理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能论文,体系论文,理论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城市职能研究是确定城市性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从目前看,城市职能研究主要集中于城市职能类型的划分,对于单个城市的职能体系、城市之间的职能特征等方面的研究相当薄弱。本文拟引入空间尺度因素,初步构筑城市职能体系的理论框架,系统地分析城市的职能属性和职能特征,以期推动城市职能研究的不断深入。

1 城市职能研究的主要观点和动向

1.1 城市职能的有关概念和分类

国内地理学界的代表性看法是,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所担负的任务和作用。国外地理学界对城市职能的理解比较宽泛,认为人们在城市中进行的各种生产、服务活动均属于城市职能的范畴。

城市职能可以分成“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一般职能是指集聚于城市中的生产、流通、分配、文化、教育、社会、政治等项活动中为每个城市都必备的那一部分职能。特殊职能是指那些不可能为每个城市都必备的职能,如采矿业、加工工业、旅游观光业以及各种门类的科学研究活动。

萨姆巴特(M.Sombart)将城市职能分成了“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两大部分。前者也称基本活动,是指为城市以外地区生产和服务的经济活动。后者也称非基本活动,是指为城市本身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经济活动。亚力山大(J.W.Alexander)将两者分别称为“城市形成生产”和“城市服务生产”。

英国地理学家卡特(H.Cater)从区位论角度出发,将城市以外的职能归纳为三类:中心地职能(或称一般职能),是指为广大邻近地区提供物质、精神和管理方面服务的职能;交通职能,是指城市的交通枢纽、运输组织职能;特殊职能是指为非邻近地区的资源提供加工的职能。

1.2 城市职能三要素理论的评价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周一星先生相继发表了两篇有关中国城市工业职能的研究论文,较为系统地提出“城市职能三要素”理论。依照这一理论,城市间工业职能的差异,由三个要素来反映:①专业化部门,是指城市为区外服务的部门,它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②职能强度,即城市工业的专门化指数,数值越大则职能越强。③职能规模,指城市对外服务绝对规模的大小。城市职能三要素互有联系,缺一不可。明确专门化部门是首要的,在职能强度很高的专业化城市之间,职能规模的差异性常常退居次要地位。但在专业化程度并不高的综合性城市,职能规模往往构成城市职能差异的主要因素。这一理论对城市职能分类研究作出了较大贡献,为中国城市职能分类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从立论来看,由于完全着眼于城市职能分类的目的,因而与其说前述三者是职能要素,还不如说是职能分类的基本原则。从逻辑关系上讲,三要素的说法是不严密的。因为,专业化部门显然不能与职能强度和职能规模相并列,而且职能强度和职能规模也不是职能的要素,而是职能的特征。

1.3 城市职能研究的理论方向

当前的城市职能研究忽视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而需要作出适当的调整和改进。笔者认为:城市职能研究不仅要进行城市职能类型的划分,而且要研究单个城市的职能体系结构和特征,同时还应进行城市之间职能特征的对比分析。不仅要研究城市的基本活动,而且要研究城市的非经济基本活动,还应分析两类经济活动的相互关系。不仅要研究城市基本活动的量态特征,而且要研究这类活动的空间特征,还应分析其质态特征。

2 城市职能体系的理论框架

城市职能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单个城市职能体系的剖析。从整体上看,城市职能具有两个重要的属性,一个是结构属性,即职能组分的配置关系,这里的职能组分是指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领域;另一个是空间属性,即职能的尺度特征和区域范围,这里的职能尺度是指社会经济活动所影响的空间范围。职能组分是城市职能体系的基本属性,职能尺度以及职能的其它特征分析都是以此为基础的。职能尺度也是城市职能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属性,它是城市职能中带有本质性空间内涵,并对其它职能特征具有一定的规定性。

城市职能体系还具有三个重要特征,即等级特征、量态特征、同比特征,它们分别用职能层次、职能规模和职能强度来表征。等级特征是从不同的空间范围和层次划定的,量态特征是按职能的规模数量确定的,同比特征则是从城市之间职能的相对比较来刻划的。三者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职能的高层次,往往意味着职能的大规模和高强度。然而,三者的区别是主要的,他们分别反映着城市职能体系的不同侧面,揭示着城市发展的外在特征。

3 城市职能体系的基本属性

3.1 城市职能的结构属性:职能组分

3.1.1 城市职能域和职能组分

任何一个城市的职能都是由若干个职能要素或者职能组分所构成的,这些组分分属于不同的城市职能域,它们之间的配比和组合关系支配着城市职能体系的发展和变化。从城市职能的定义出发,城市职能可以划分成四个职能域:即政治职能域、文化职能域、经济管理职能域、生产服务职能域。

政治职能域大致可以分成三个组分,如行政职能、立法职能、司法职能等。文化职能域也包括有一些职能组分,如科技、教育、历史文化、对外文化交流等。在某些西方发达国家,有少数文化职能相当突出的城市,如大学城、科技城、文化考古城等。在发展中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大多具有文化职能组分,文化与经济职能的组分常常结合在一起,一体化程度较高。经济管理职能域是指城市对生产、服务职能的管理活动,即生产管理、交通管理、金融管理等,如公司总部、行业协会、民航局等经济管理机构。生产和服务职能域可以分成若干个组分,如工业、矿业、建筑、商贸、交通、旅游、金融等,多数城市以经济职能为主,具有工业、商贸、交通等职能组分。

借鉴有关职能分类的研究成果,以逻辑关系为基准,可以将城市职能体系分成政治、文化、经济管理、工业、矿业、商贸、金融、交通和旅游等组分。

3.1.2 城市职能组分与结构特征

职能组分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着城市职能体系的结构属性。根据城市职能组分数量的多少、职能影响的特征,可以将城市划分为四类:单一职能城市、专业化城市、多样化职能城市、中心(综合性)城市。一个城市的职能结构支配着城市的发展能力和方向,也影响着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因此,根据城市的职能组成及其配比情况,可以分析城市职能体系的结构发育状况,判定城市与区域关系特征,进而明确城市职能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为城市发展提供现实指导。

以往为了分类的目的,多数职能研究工作特别注重城市职能的强度,也即专业化部门的发展水平。有的学者甚至强调,只有专业化城市的才是真正的城市,认为职能组分多样的综合性城市,是一种“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不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然而事实上,城市职能组分的多样性、职能组分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职能结构特征,对于城市本身以及城市区域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可以这么讲,组分过于单一的城市,充其量是一个工矿区或者其它职能地域单元,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作为城市就应当是一定区域的中心,应当是由多种职能组分整合而成的综合性职能地域中心,应当在社会、生产与服务、经济管理、文化等诸多领域对腹地区域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为此,有必要相应地确定一些指标刻划城市职能体系的结构状况,比如职能组分的多度(多样化指数)、职能组分的均衡度(整合性指数)、职能组分的满足度(最低需要量指数)等。

3.2 城市职能的空间属性:职能尺度

城市经济活动的影响是有空间性的,有的职能组分影响范围很小,有的职能组分则影响很广。城市的非基本活动是为城市本身服务的,其影响范围为城市的实体地域,具体包括建成区和近郊区,可称之为市区或近市区。与此相对应,城市的基本活动是为城市以外的地区服务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专业化部门的影响区域,专业化程度越高,影响的空间范围可能就越大。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将这种职能称之为“中心性”,迪肯森(R.E.Dickinson)则称之为城市地域职能。

城市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职能地域如何界定和刻划呢?首先有必要界定城市所产生的社会经济作用的区域范围和尺度。就是将城市基本活动分成两大类(空间范畴),一个是为邻近的腹地区域服务的,相应地把这类活动称之为区域性职能;另一个是为腹地区域以外服务的,相应地把这类活动称作跨区性职能。进行这种划分的目的在于区别邻近区域与非邻近区域,明确城市与区域的社会经济联系,为城市职能体系建设服务,为改进城市——区域关系服务。至于城市腹地区域的范围,基本上可以按照城市经济区或者城市经济影响区的划分指标和方法,参照有关成果加以确定。

综上所述,城市的职能尺度可以分成三个层次。一个是低层次的,职能尺度为城市实体地域,职能组分大多是用于维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和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区域性的,职能尺度为城市的腹地区域。由于“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一定地域范围内起着职能作用的中心”,所以这种职能必然是综合性的,是由多种职能组分构成的。三是跨区性的,这类职能大多是由高度专业化部门承担的,专业性强,职能组分较少,但是职能影响尺度较广。

3.2.1 市区性职能

(近)市区作为城市的实体地域,是主要的人类住区和生产生活集聚的场所,是城市各项职能的载体。市区性职能是城市为自身居民生活、生产服务的职能及为城市生态协调提供的基础设施的有机统一。其物质形态表现为生产性基础设施、生活性基础设施和生态性基础设施。这些设施是否健全和协调,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它层次职能的正常发挥,制约着城市对区域的组织带动作用和效果。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城市市区性职能认识不足,片面强调“先生产、后生活”,单纯追求城市的物质生产职能,忽视了城市职能组分的配套和衔接,造成了城市内部的板块式结构,也即市区——驻地企业空间二元化问题,带来了诸如住房难、行路难、购物难等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企业和区域的发展。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生态工程的配套建设,强化市区性职能的培育和发展,重点是改进和健全各项城市服务职能。

3.2.2 区域性职能

城市的区域性职能是指城市作为特定区域的中心,为其腹地所提供的各种物质、精神方面的生产和服务活动。这类职能一般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主要体现在综合性工业部门与腹地之间的垂直和水平联系,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区域商品批发中心对腹地交通组织和商品流通的作用,企业总部和行政管理机构对腹地工业的组织管理和行政决策作用,城市为腹地提供的科技、教育、金融、信息、咨询等服务功能等方面。换言之,城市乃是区域社会经济的神经中枢、人才培养基地、创新中心和服务实体。区域性职能是城市职能体系的支柱,是城市中心地位的基石,因而应当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点任务。

在我国城市化发展实践中,一度片面地理解了城市的工业化作用,扭曲了城市和区域的关系,影响了城市区域性职能的培养和发挥。比如在中西部开发(特别是“三线”建设)过程中,通过自上而下的工业化建设,产生了一批与区域相割裂的“嵌入式”工矿城市,其经济技术联系(乃至社会关系)“两头在外”,与当地存在着明显的“发展断层”,形成了城市与区域之间的板块式二元结构。在市场化的纵深推进过程中,“飞地型”工矿城市既存的生产和经济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得城市和驻地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和冲击。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动力正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城市的第三产业越来越成为城市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日本学者立男井户认为“有第二产业创造的城市,根本算不上是城市,只不过是一些缺乏联系的工厂群”。这种看法固然有失偏颇,但却提醒我们,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的区域性综合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日益扩张,在城市职能体系中的地位不断增强。为此,单一化的工矿城市,必须破除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格局,加强自身的区域性职能建设,密切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建立职能一体化开发模式,走城乡综合发展的道路。

3.2.3 跨区性职能

跨区性职能主要表现为超越腹地尺度的专业化工业职能、专业化商贸职能、专业化交通运输职能、专业化旅游职能等,它实际上是城市在更大尺度范围内所承担的劳动地域分工。在国内中西部地区的新设城市中,不少是以工业或者矿业等跨区性职能较为突出的城市,某些职能的影响尺度很广,甚至涉及到整个全国范围。80年代以前,一些传统的区域中心城市,由于城市与区域之间制度壁垒森严,而专业化部门又不够发育,城市发展受到了明显的制约。

在以往的城市职能研究工作中,着重点就是城市专门化部门的区分和专门化水平的测度。这种职能被看作是城市职能类型划分的主要依据,当成是城市发展的基本动力。的确,跨区性职能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如果所有的城市均没有发育跨区性职能,而只有区域性职能,那么城市将会成为封闭、自给和缺乏活力的城市,腹地区域将会沦为城市的世袭属地,无法得到健康发展的机会和条件。然而,也不能以跨区性职能来代表整个城市职能体系,过分强调跨区性职能的作用和价值,只看到城市之间的关系和区别,而看不到城市与区域之间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

跨区性职能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经济互补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城市与外围区域之间经济联系的主要手段。这类职能的培育和建设是以城市及腹地区域的优势为基础的,以专业化部门为支撑的,着眼于城市及区域之间的社会经济分工,是形成合理的城市体系(尤其是职能分工体系)的根本之所在。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逐步推进,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专门化。由于经济要素的可分性、流动性、组合性不断发生着变化,城市和区域分工格局也在相应地发生着变化。而城市的职能空间是有限的,职能发育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限制。因此,要根据城市的发展基础、条件和宏观背景,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专门化部门,培育和建设城市的跨区性职能,处理好城市之间的分工关系,拓宽城市的发展空间,进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4 城市的职能特征

4.1 城市职能的等级特征:职能层次

城市的本质特征是集聚,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各个城市的对外辐射、组织、扩散作用是有差异的,根据城市职能的影响范围并与经济区域划分相结合,可以大致地确定城市职能的等级特征,具体有世界性、国际性、国家级、大区级、省区级、区域性、地方性等七个职能层次。一般来讲,城市职能层次越高,职能组分越少,专业性越强;职能层次越低,职能组分越多,综合性越强。

对于一个城市而言,不同职能组分的层次性等级特征是不同的。也许其宗教职能是世界性的,旅游职能是国际性的,文化、行政、制表工业职能是国家级的,纺织、轻工职能是大区级的,综合经济职能和其它服务职能则是省区性的。在对职能组分逐个进行了职能层次分析之后,就可以绘出城市职能层次图。横轴为职能类型(以职能层次的高低为序或按照某种职能序列),纵轴为职能层次,按照城市多数职能及其重要性的总体状况,便可以初步判定一个城市的整体职能层次。

从表面上看,职能层次与职能尺度都是反映城市职能的空间特征的,但是实质上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职能尺度是城市的空间属性,它主要是刻划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所影响的空间范畴的。城市职能的区域性尺度是与城市的性质、规模、经济活动特征相关联的,不同城市的区域性职能所指的“区域”(即腹地)范围是不同的,空间范围和层次并不固定。职能尺度研究的目的在于区分城市基本活动的区域性和跨区性,分析各个尺度之内和尺度之间职能组分的关系,以便确定城市职能的空间属性和结构属性,所以更具本质性。而职能层次则有着相当明确的空间影响范围,据此可以标定城市的空间层次和职能等级。各个职能等级之间尽管没有严格的地理界限和标准,但是毕竟具有明显的地理层次差异,低层次与高层次之间具有相互从属的关系。职能层次是一种等级特征,是城市职能体系中带有表象性的东西。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什么城市,总可以把某些职能层次的组分归并到某个职能尺度之下,反之也可以。据此可以分析城市职能体系的内在结构特征,确定职能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职能层次与职能规模、职能强度有较强的相关性,但不是一一对应的。比如大同的煤炭工业职能十分突出,职能强度很高,职能规模很大,但是其职能层次充其量是全国性的。因为,煤炭不是世界性贸易品,大同的煤炭出口量也很少,所以不具有世界影响。可见,城市的职能层次是与更大区域(包括国家、世界)的经济结构和贸易结构相关联的。如果城市的主导产业是生产世界性短缺产品(至少是贸易品),则城市(经济)职能的层次就较高。如果城市的主导职能产业仅仅是区域性专业化部门,即使职能规模和强度较高,城市的(经济)职能层次也较低。

从区域经济发展看,如果一个国家或者区域的经济同质性很高,则多数城市的基本活动的服务范围就较小,职能层次就较低。反之,如果经济的互补性很强(异质性很高),则多数城市的职能层次就较高。同样,如果一个国家经济的国际化程度较强,也即外贸依存度很高,则肯定有一些城市的基本活动具有国际性,这些城市的某类(主要是外贸产业)职能也就相应地具有国际性层次。根据贸易品的空间特征可以进行城市经济类职能层次的研究。比如划分出世界性贸易品、国内贸易品、区际贸易品、区内贸易品等若干层次,然后分析每个城市的主导专业化部门(必须是贸易性的)属于哪个层次。

4.2 城市职能的量态特征:职能规模

职能规模是城市职能的主要量态特征。不同的职能组分,其职能规模的测度标准是不同的。对于交通枢纽城市而言,可以根据主要交通线路的等级、数量、通行能力、客货流量和枢纽设施等,确定交通职能的规模和等级。工矿城市的矿业职能,可以根据采掘部门的生产能力或产量,确定职能规模。同样,可以借助旅游景点的等级和数量、旅客的数量或旅游收入,确定城市旅游职能的规模。根据有关研究文献,职能规模应当分成四级,即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当然,也可以先对城市规模分级,然后再进行职能规模的分级,这样可以更准确地描述城市职能的量态特征。

具体而言,可以按照某类城市职能组分规模非平均值或中位数,然后加减一定的百分比进行分级。比如,平均水平为中型,平均水平的两倍为大型,平均水平的四倍为特大型,平均水平的1/2为小型。根据职能规模样本的数量分布特征(离差程度)进行划分较为准确,但是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当然,平均水平本身也具有尺度性,可以是世界范围内的、国家集团范围内的,也可以是国家范围内的、大区范围内的,还可以是更小范围内的。这应当根据研究目的和需要加以确定。

4.3 城市职能的同比特征:职能强度

职能强度是表征城市职能同比特征的重要指标,主要用于城市之间职能的比较和职能类型的划分。根据有关研究成果,规模较小的城市,职能组分较少,专业性强,职能强度相对较高。而规模较大的城市,职能组分较多,综合性强,职能强度相对较低。

纳尔逊(H.J.Nelson)曾经使用平均职能规模(M)加一个标准差(S.D)来反映职能强度。之后,有学者使用平均职能规模加半个或多个标准差测度职能强度考虑到城市各个职能组分发育程度不同,可以根据与平均水平的差异程度,将城市各个组分的职能强度,分成强烈(加两个标准差以上)、较强(加一个至两个标准差)、中等(加半个至一个标准差)、一般(加减半个标准差)、较弱(减半个至一个标准差)、极弱(减一个标准差以上)等六个档次。也有人使用专业化指数、职能指数等来分析职能强度的大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借鉴区域经济分析的研究方法,也可以用城市某一职能组分(经济职能域)的专业化水平即区位商(Q)来表示职能强度。比如,分成高度专业化(2.5以上)、较高专业化(1.5-2.5)、中等专业化(1-1.5)三个级次。区位商系相对性指标,不能很好地反映职能组分的区域地位,所以用集中系数(C)予以替代也许效果好一些。这两项指标的具体算法为:Q=(a/A)/(b/B),C=(a/p)/(A/P)。其中,a和A分别表示某一城市职能组分的规律和整个城市同一组分的平均规模,b和B分别表示某一城市的经济规模和整个城市的平均经济规模,p和P分别表示某一城市的人口规模和整个城市的人口总规模。

对于任何城市而言,都可以绘出城市职能强度树状图,横轴为职能类型(按照某种排列次序),纵轴为职能强度,据此可以判别城市的职能水平及内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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