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的“追随”哲学与王毕的“周怡注”_易经论文

黄老“因循”哲学与王弼《周易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王弼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5)06-0075-07

      学术界一般认为,儒道融合是王弼易学的突出特点。这无疑是正确的。问题在于,如果从政治哲学角度看,融入王弼易学的道家哲学,主要是黄老之学,或者说,黄老道家的因循哲学,是王弼《周易注》的政治指导思想,而这个问题还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关注。

      王弼《周易注》的黄老思想有两个来源:一是《易传》,二是黄老著作。

      关于《易传》的形成过程中受老子思想影响这个问题,梁启超、李镜池、钱穆、冯友兰等学者多有论述。陈鼓应先生进而提出了《易传》思想的道家主干说。尽管陈先生的观点没有得到主流学者的认可,但《易传》中存在大量道家思想因素,却是不争的事实。值得注意的是,陈鼓应、胡家聪等当代学者将黄老道家思想纳入了《易传》的研究视野,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陈鼓应在《〈易传〉与道家思想》一书中,分析了《彖》、《象》、《文言》、《系辞》中老子、庄子以及稷下黄老道家的思想因素,并将帛书《系辞》与帛书《黄帝四经》相比较,认为黄老道家对早期《易传》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他的结论是:“由《系辞》再上溯至《彖传》、《文言》,同样也受到了《黄帝四经》等黄老思想的影响。”①陈先生的观点,与胡家聪、王葆玹等学者的看法基本相同。②学者们在论及黄老思想对《易传》的影响时,主要集中在哲学原理与思维方法领域。例如胡家聪先生通过分析“弥纶天地之道”、“精气”、“神明”、“三才”、“易简”、“原始反终”等哲学范畴,找到了两者的学理联系,但未涉及黄老道家政治哲学对《易传》的影响。

      以传解经是王弼易学的特点,也是学术界的共识。因此关于王弼《周易注》中来自《易传》的黄老道家宇宙哲学方面的思想因素,本文不作讨论。因为前人已有较多论述。本文重点论述政治哲学层面黄老之学对王弼易学的影响。

      黄老政治哲学的突出特点是以道家为本,融合诸子百家而成,其本身也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战国时期的《黄帝四经》与《慎子》,特点是道家与法家的结合,对儒家仁义教化思想基本没有吸收。例如慎到认为:“宇宙‘大道’通过事物的具体规律‘理’表现出来,人类之‘理’是自私的人性,君主因循人性自私之‘理’建立法律制度。这一法理学说,构成了慎到法律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其崇尚‘名法’、反对‘德治’的理论依据;展现了早期黄老学派‘道生法’命题的基本思路,是‘道’、‘法’结合的逻辑枢纽,为该派进一步融合诸子百家,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骨架。”③而秦汉之际的黄老道家,则是以道家为本,灵活运用阴阳、儒、法、墨、兵等诸子百家的政治学说,从《吕氏春秋》《淮南子》都表现出这种新的时代特点,汉初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则是典型代表。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

      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④

      司马谈认为,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诸子百家学说,而对经邦治国有用的主要有六家:阴阳、儒、墨、法、名、道,它们的作用与重要性不同。尽管阴阳、儒、墨、法、名五家均有特长,其政治功能不可替代,但又有致命弱点,故仅仅是各种操作层面的政治措施,而非治国之本。道家则不然,它能因循社会条件与管理对象的变化,灵活运用各家的学说去治理不同的社会,故可以为治国之本。《论六家要旨》认为,道家的圣人无欲无心——心如明镜,反映并顺应时代精神的变化,与时俱进:稳定清廉的时代用儒家,混乱腐败的时代用法家,军事争夺的时代用兵家,民生凋敝的时代用墨家。“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执,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⑤

      黄老道家的学说在西汉前期一度成为官方政治哲学,从汉武帝开始,被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经学思想所代替。汉代经学沟通了天人关系,建立了完整的哲学体系,统治思想界达几百年之久。随着东汉政权从衰落走向崩溃,其理论也随之动摇。黄老之学再次复苏,在汉魏之际的学术巨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曹魏建安至景初之际曹魏官方政治哲学。⑥曹操集团根据形势需要,利用一切可以为其治国服务的理论,既可以用严刑峻法破豪强之胆,也可以强调儒家纲常伦理的教化作用。例如曹操在其颁布的法令中多次指出:“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⑦“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⑧其政治指导思想是:以黄老“因循”哲学为最高原则,德法术并用,因势利导夺取胜利。“文武之道,各随时而用。”⑨

      黄老“因循”政治哲学,对魏晋时期学术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黄老与儒学的结合,演变为魏晋之际的“礼法”儒学,表现为以古文经形式立于官学的王肃经学;黄老与老庄哲学结合,演变为正始玄学,代表作是王弼的《老子注》《周易注》和《论语释疑》。

      王弼通过其《老子注》,构建了玄学贵“无”论哲学体系,《老子指略》是集中表达王弼《老子注》理论要点的论文。在法家、名家、儒家、墨家、杂家与道家关系这个问题上,王弼《老子指略》与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老子之文,欲辩而诘者,则失其旨也。……而法者尚乎齐同,而刑以检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以正之。儒者尚乎全爱,而誉以进之。墨者尚乎俭啬,而矫以立之。杂者尚乎众美,而总以行之。……而学者惑其所致,迷其所趣。观其齐同,则谓之法;睹其定真,则谓之名;察其纯爱,则谓之儒;鉴其俭吝,则谓之墨;见其不系,则谓之杂。随其所鉴而正名焉,顺其所好而执意焉。故使有纷纭愦错之论,殊趣辩析之争,盖由斯矣。⑩

      王弼的上述观点,继承并发展了黄老派关于道家与诸子学说关系的理论。《庄子·天下篇》侧重论述了诸子百家产生的原因——片面理解古代道家圣王治国混沌“道术”(有些学者认为《天下篇》是庄子后学中的黄老派著作);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侧重论述了如何将分裂的百家学说融合起来经邦治国。

      王弼《老子注》与《老子指略》则从本体论哲学高度,阐述了为什么要融合百家的领导思想。王弼认为,老子笔下存在两种“道”:一是不可言说的“不可道”之“道”,即无形无名的宇宙本根及总规律;二是可以言说的“可道”之“道”,即具体事物的规律。宇宙“大道”产生万物之后,转化为各种具体的“道”——表现为各种事物的自然之性及其运动规律,如天道、地道、人道、马道等等。自然界之所以和谐发展,是因为宇宙大道“因循”事物的自然之性,即事物的具体规律。宇宙大道在经邦治国领域则表现为教化之道、刑名之道等各种具体的管理之道。诸子百家从个人偏狭的天性与特定视角看宇宙大道,只能窥见其中的一个方面:法家将其定义为法制,名家将其定义为逻辑,儒家将其定义为仁义,墨家将其定义为勤俭,杂家将其定义为综合。诸子百家仅仅抓住了大道的某个方面,而忽视了大道无为、顺应自然、不拘一格、与时俱变的根本特点。因此圣人领导社会同样是效法宇宙大道,因循不同的社会环境即时代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的政治措施。“因循”可以简化为“因”。这个词在《老子》中没有出现,而在王弼《老子注》中则出现了22次。如“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王弼集校释·老子注》,第77页)。

      如何才能在政治运作中灵活运用儒墨法名诸家的领导方法呢?如果说王弼的《老子注》重点是阐述“因循”哲学原理的话,那么《周易注》要解决的问题则是如何将“因循”原理,落实到政治实践中,进行正确的决策管理。

      王弼《周易注》的特点,是吸收了《易传》中关于“时”、“位”的说法,摒弃了天象,从社会人事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自家的“时位”学说,将《周易》变成一部管理决策的书,完成了义理易学的革命。而这一变革的理论基础就是黄老“因循”政治哲学。

      关于卦时和爻位问题,《易传》已有相关论述。《彖》侧重阐述各卦的时义,而《小象》分别论述每个爻所象征的意思(爻位),都没有正面论述卦时与爻位的关系。专门论述《周易》哲学原理的《系辞》,对“时”与“位”也是分别讲,同样没有论及两者的关系。《系辞》中的“时”,多指“四时”或广义的时机而非特定的“卦时”。对爻位的意义,《系辞》则有明确的理论归纳:“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571-572页)

      王弼吸收了《易传》关于卦时与爻位的学说,并将两者结合在一起,以卦时统帅爻位,形成了新的认识角度,使易学研究发生了划时代变革。

      其一,对“卦时”说的吸收。王弼认为,《周易》每卦都表达一种“时”。所谓“时”是指事物运动发展中所遵循的某种特殊规律。六十四卦,可以看作六十四种特殊规律。当事物发展到某个时间或某种状态的时候,便被这种不可抗拒的规律所支配。对人类社会来说,就是所谓社会时势,古人称之为“时运”,指某个时间中,个人、群体或社会所面临的总体形势或状况,特别是其所要遵循的特殊规律。六十四卦,即六十四种“时”。王弼非常重视时义,认为只有抓住了时义,才能理解一卦的主旨。处于黑暗凶险的社会时势,需要静观其变,不可妄动。例如《明夷》卦之时,光明势力受到压抑,君子要暂时避世,隐藏保存实力。《困》卦之时,闭塞穷厄,君子所言难以见信于社会,必须洁身自守才能走出困境。处于光明吉利的社会时势,就要不失时机地积极入世,不可消极隐蔽。这类时势,有些是和平安康的太平世道,如《泰》《乾》诸卦;有些则是有利于君子建功立业的社会变动之时,如《大过》《旅》《蛊》《丰》诸卦。在需要有所作为的时候,仍消极观望,畏缩不前,就是背时违道,预后不良。

      其二,对“爻位”说的吸收。王弼认为,每一卦都由六个爻组成,每个爻都与其他爻存在着复杂的关系,称之为爻位。爻位象征在某种时代大环境中,主体面临的各种具体条件与关系。六种爻位,象征大环境中变化着的万事万物,而变化的根源是“情伪之所为也”(《王弼集校释·周易略例》,第597页)。情,指真情;伪,指与真情相反的假象。“情伪”的存在及其与各种外在条件的结合,使整个世界看起来千变万化,无一定之规。“夫情伪之动,非数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与体相乖。形躁好静,质柔爱刚,体与情反,质与愿违。”(《王弼集校释·周易略例》,第597页)《周易》卦象中变化多端的爻位,便模拟了各种现象之间的复杂关系。王弼在《明卦适变通爻》中例举了六种爻位,象征事物间六种关系:有应与无应,象征能否得到他人的帮助;当位与不当位,象征是否符合正道;承与乘,象征顺境与困境;远与近,象征与吉凶的距离;内与外,象征安居与外出;初与上,象征事物发展过程的开始和结束。六种爻位的意义,只是典型化说明,在具体运用时,随卦时的不同而变化无穷。显而易见,王弼笔下的爻位,实际上是指行为主体(个人或群体)本身的条件,比如社会地位、享有资源以及上下左右的关系等等。爻位的吉凶受时义的控制。在不同的卦时中,同一爻位的吉凶可能完全不同,即在不同社会形势下,相同的主体条件会有不同的命运。

      其三,王弼的学术创建。以卦时统帅爻位,是王弼超越前人的突破点,也是贯穿于六十四卦注释中的思想主线。“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王弼集校释·周易略例》,第604页)王弼反复强调爻位对卦时的依赖关系,即爻位的意义,随卦时不同而变化:

      夫时有否泰,故用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辞有险易。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对,而爻亦皆变。是故用无常道,事无轨度,动静屈伸,唯变所适。故名其卦,则吉凶从其类;存其时,则动静应其用。寻名以观其吉凶,举时以观其动静,则一体之变,由斯见矣。(《王弼集校释·周易略例》,第604页)

      同一爻位,在不同卦时中,吉凶各异。例如,初爻在《比》《复》卦中吉祥,因为《比》卦时义是亲近、辅助,《复》卦的时义为反本,亲近辅助和反本都有利于领先者。初爻象征开始、领先,所以两卦的初爻都比较好。但是,初爻在《乾》《大壮》卦中不利,《乾》卦的时义为强健,《大壮》卦的时义为盛壮,强健和盛壮都反对领先者。初爻处一卦之首,象征开始,有领先之义,故这两卦的初爻都不好。例如,《大壮》卦

,初九爻辞(大意)为:进取必有凶险,应诚信自守。王弼在《周易略例·卦略》中分析《大壮》爻位的吉凶规律时指出:由《大壮》盛壮的时义所决定,六爻的吉凶看其是否具有谦逊礼让的意义。阳爻处于阴位(二、四位),有谦让之义,所以该卦的阳爻处阴位,爻辞为吉祥;而阳爻处阳位(三、五位),爻辞则不吉利。

      王弼的《周易略例·卦略》是一篇专门从时义与爻位之间关系角度分析具体卦例的文章,共分析了十一个卦,表达了他解释《周易》的基本思路。下面,以《卦略》中的第六卦《大过》为例,结合《周易·大过》王弼注,予以介绍:

      

大过者,栋桡之世也。本末皆弱,栋已桡矣。而守其常,则是危而弗扶,凶之道也。以阳居阴,拯弱之义也,故阳爻皆以居阴位为美。济衰救危,唯在同好,则所赡褊矣。故九四有应,则有它吝;九二无应,则无不利也。(《王弼集校释·周易略例》,第619页)

      上文的大意为:《大过》卦,象征即将崩溃的社会。在全面衰弱,社会栋梁已弯曲,即将断裂的形势下,仍按常规行事,等于遇到危险而采取行动,必将凶多吉少。阳爻居阴位,有挽救衰弱的意义,所以该卦的阳爻都因处于阴位而吉祥。在拯救危亡的形势下,应团结一切力量,如果仅仅依靠自己的同类,则用人偏狭,难以成功,所以九四爻与初六爻相应,反而不好;九二爻与九五爻无应,反而有利。在一般条件下,爻位之间有应吉样,无应不利,而在《大过》的特定形势下,则完全相反。王弼《周易·大过》的注文,完全体现了这一原则。《周易·大过·彖》:“大过之时大矣哉!”王弼注:“是君子有为之时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357页)因此,循规蹈矩是危险的,所以处于阳位的阳爻九三与九五之爻辞都不吉利。阳爻处阴位,符合打破常规积极有为的时义,所以九二、九四的爻辞吉利。同时九二爻无应,更符合时义要求,因而爻辞最好,大意为:“枯槁的杨树生出嫩芽新枝,年迈老汉娶了个年轻的妻子,无所不利。”(译文)王弼在注文中作了进一步解释:“以阳爻处阴位,象征敢于超越自己的本分去拯救弱者;与九五爻无应,象征心胸不狭隘。在《大过》形势下有这些品质,能挽救一切衰弱的事物。所以爻辞为能使枯杨发芽,老叟得小妻。拯弱兴衰的意义,以此爻最典型,因此该爻大吉大利。”(译文)

      透过王弼卦时与爻位关系理论的易学外衣,可以清楚地看到,其目的不是总结抽象的一般哲学原理,而是为了探索成功的规律。对个人来说,是从社会形势与行为主体条件的结合中,如何审时度势,采取正确的处世方针;对政府来说,是依据社会时势的变化,灵活运用各种治国之道:清廉时代用儒家思想教化、腐败时代用法家的刑罚权术,战争时代用兵家军事谋略等等。

      (1)对儒家道德教化的运用,如《观》卦

。和平稳定的时代,思想教化最为重要。《彖》对该卦时义的解读为:圣王行盥礼,用礼仪教育感化人民。《彖》:“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王弼注:“统说观之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者也。神则无形者也。不见天之使四时,而四时不忒;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315页)

      六爻在这个卦时中,象征六种不同地位的人对待教化的态度,最重要的是处于九五之尊的领袖,他能否以身作则,以德服人,是教化成功的关键。九五爻辞:“观我生,君子无咎。”王弼注:“居于尊位,为观之主,宣弘大化,光于四表,观之极者也。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故观民之俗,以察己道。百姓有罪,在予一人,君子风著,己乃无咎。上为化主,将欲自观,乃观民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317页)

      (2)对法家制度刑罚的运用,如《噬嗑》卦

。该卦象征需要用法律刑罚解决问题的时代。卦辞:“亨。利用狱。”王弼注:“噬,啮也;嗑,合也。凡物之不亲,由有间也。物之不齐,由有过也。有间与过,啮而合之,所以通也。刑克以通,狱之利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321-322页)

      六爻在这个卦时中,象征六种不同的执法情况。

      初九爻象征对初次犯法、罪过较轻者的处罚,不用重刑,以惩戒为本。初九爻辞:“屦校灭趾,无咎。”王弼注:“居无位之地,以处刑初,受刑而非治刑者也。凡过之所始,必始于微而后至于著;罚之所始,必始于薄而后至于诛。过轻戮薄,故屦校灭趾,桎其行也,足惩而已,故不重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322页)

      上九爻象征对待多次犯法、罪行严重者的处罚,采用重刑。故上九爻辞曰:“何校灭耳,凶。”王弼注:“处罚之极,恶积不改者也。罪非所惩,故刑及其首,至于灭耳。及首非诫,灭耳非惩,凶莫甚焉。”(《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324页)

      采用刑罚手段解决矛盾冲突而获得成功的关键,是执法者能否公平正义,而高位执法者恪守中道、量刑适当,尤为重要。六五爻象征高位执法者。六五爻辞曰:“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王弼注:“乾肉,坚也;黄,中也;金,刚也。以阴处阳,以柔乘刚,以噬于物,物亦不服,故曰‘噬乾肉’也。然处得尊位,以柔乘刚而居于中,能行其戮者也;履不正而能行其戮,刚胜者也;噬虽不服,得中而胜,故曰‘噬乾肉,得黄金’也。己虽不正,而刑戮得当,故虽贞厉而无咎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324页)

      (3)对兵家军事征伐的运用,如《师》卦

。当社会矛盾用政治、法律方法无法解决时,军事手段成为解决问题的选择,战争时代就到来了。用兵之道的原则是:正义之师、统帅英明。故卦辞为:“贞丈人,吉,无咎。”王弼注:“丈人,严庄之称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也。兴役动众,无功,罪也。故吉乃无咎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256页)

      六爻在这个卦时中,象征用兵过程中取得胜利的具体条件。

      初六爻象征部队开始行动,这需要严明的纪律。初六爻辞曰:“师出以律,否臧,凶。”王弼注:“为师之始,齐师者也。齐众以律,失律则散。故‘师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异于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师出不以律,否臧皆凶。”(《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256页)

      上六爻象征战争胜利,论功行赏,分封诸侯任命高官时,注意不要用小人。上六爻:“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王弼注:“处师之极,师之终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开国承家,以宁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257-258页)

      战争胜利的关键,是英明的军事统帅处于领导岗位。九二阳爻处下卦中位,与六五有应,象征杰出统帅在位,并得到帝王的信任。九二爻辞:“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王弼注:“以刚居中,而应于五,在师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宠,为师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则凶,故吉乃无咎也。行师得吉,莫善怀邦,邦怀众服,锡莫重焉,故乃得成命。”(《王弼集校释·周易注》,第256页)

      以上选用了比较典型的三种“时”以及相对应的儒法兵三种应对措施。问题是,社会环境千变万化,各种政治措施也必须杂而用之。王弼认为,《周易》的智慧,就是通过六十四卦模拟了变化的社会时势,在不同时代与时期,综合运用儒、法、名、墨、兵诸家政治方法,审时度势,进行正确的决策与实践。显然通过王弼的注释,《周易》成为了一部供统治者进行决策管理的经典。

      王弼虽然灵活运用了诸子学说来注释《周易》,但其背后的政治哲学基础,却不是诸子中的任何一家。一方面,王弼《周易注》不属于儒家。儒家讲纲常名教,强调君君臣臣,不能犯上作乱,而王弼则强调,处于社会变革时代,即使参与改朝换代推翻皇帝的革命活动也无妨:“吉凶有时,不可犯也;动静有适,不可过也。……动天下,灭君主,而不可危也。”(《王弼集校释·周易略例》,第604页)另一方面,王弼《周易注》也非老庄道家。老子、庄子反对仁义教化,而王弼则认为仁义教化是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但仁义不是根本,而是与刑名法术并列为治国之一术。毋庸置疑,黄老“因循”政治哲学,即《论六家要旨》中的“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才是王弼易学革命的政治指导思想。

      ①陈鼓应《〈易传〉与道家思想·序》,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vii页。

      ②胡家聪《〈易传·系辞〉思想与道家黄老之学相通》、王葆玹《从马王堆帛书本看〈系辞〉与〈老子〉的关系》,见陈鼓应《〈易传〉与道家思想·附录二》。

      ③王晓毅《慎到的法理学说》,载《东岳论从》2001年第6期。

      ④[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289页。

      ⑤[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292页。

      ⑥王晓毅《“因循”与建安至景初之际曹魏官方政治哲学》,载《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⑦[晋]陈寿《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高柔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683页。

      ⑧[晋]陈寿《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4页。

      ⑨[晋]陈寿《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89页。

      ⑩[魏]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老子指略》,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6-197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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