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建立健全论文,党风廉政建设论文,工作会议上论文,预防腐败体系论文,在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月27日,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上,谢旭人指出,要从提高执政能力、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说,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是加强税务系统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
谢旭人强调,全国税务系统要坚持标本廉治、惩防并举,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税务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行使。
四是推进税收改革,完善征管体制,完善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五是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谢旭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要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研究制定前瞻性的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中纪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贺邦靖对2005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部署。她说,2005年全国税务系统要抓好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有以下顶风违纪行为的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以及住房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加强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为重点,切实纠正部门不正之风。
三是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治腐败行为。
四是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治本抓源头力度。
五是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主持。在京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许善达、王力、宋兰、董树奎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特邀监察员代表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和中央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