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谐指数”看和谐社会建设——以珠海和谐社会建设调查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谐社会建设论文,珠海论文,为例论文,指数论文,和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06年10月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01至2005年北京市和谐社会指数监测报告》以来,已有多个地方政府着手进行关于和谐社会内涵的统计学描述研究工作。将和谐社会的内涵用统计体系进行描述,也就是“和谐社会指数”的提出,基本的理论依据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和谐社会内涵的论述,同时借鉴社会学的“社会安全阀”概念,完成和谐社会指标体系建设。
珠海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举措,于2006年11月成立“珠海社会基本情况调查与和谐社会构建研究”调研小组,并委托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负责该研究的具体调研工作,在认真调查分析珠海市社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为构建“和谐珠海”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解珠海市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情况,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在与有关政府部门召开座谈会及典型社区访谈的基础上,对珠海市居民和农民工进行了关于“珠海和谐社区”的问卷调查,并对珠海的和谐社会建设情况用统计体系进行描述。描述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珠海市居民对于珠海和谐社会建设状况的感知,主要通过居民主观的和谐感知度、居民对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满意度、居民对珠海市政府的各个行政部门工作的满意度、本地居民与农民工的融洽程度四类指标来反映;另一部分是农民工对珠海和谐社会建设状况的感知,主要通过农民工的城市认同度、农民工的城市主观感受、农民工在珠海的社会地位变化状况感知、农民工在珠海的客观生活状况、农民工在城市的适应状况指标、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身心健康状况等六类指标来反映。
基于问卷调查的描述分析数据显示,珠海的居民对于珠海和谐社会建设状况感知的和谐社会指数为68.32分,而珠海的农民工对于珠海和谐社会建设状况感知的和谐社会指数为73.93分,农民工的和谐社会指数得分高出居民的和谐指数得分5.61分。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珠海市居民对珠海市的城市认同度比较高,有73.1%的市民对珠海的城市印象较好或非常好,对珠海城市印象较差或非常差的仅占4.7%。这说明珠海市居民是非常认可珠海这个城市的,居民对城市的认可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但珠海居民生活满意度得分仅为65分,比起农民工在珠海的城市主观感受得分80.76分少了10多分。珠海市和谐社会指数结果显示,农民工比城市居民更加感知到社会的和谐,他们对社会表现出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对未来充满希望,呈现一种积极的社会态度。这说明农民工在主观的和谐认知方面将远远超过城市居民。这一研究结果与著名社会学家李培林先生的“农民工在中国转型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态度”的研究结果非常相似。
虽说“和谐社会”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术语,但是和谐社会指数指标体系的建立,实际上也是世界上一些国家和政府共同关注的话题。英国政府一直就很关注发展满意度的调查,美国政府从2006年起也将幸福指数和GDP一起作为判断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准。因此,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后,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和机构专门制定了评价该地区和谐社会发展状况的具体指标,并形成了评价社会和谐状况的“和谐指数”。这样的做法并不是盲目地追求数字化的评估效果,而是有着深远意义的。
然而,任何指标体系的建立都需要长时间的研究才能得出来,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般来讲,一个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在5年以上的研究基础上得出,这样才能进一步地调整和论证,增加可信度。有的学者提出,和谐社会指标体系刚刚投入研究,缺乏完整的理论支持,本身还不成熟,如果各地政府将和谐社会指标体系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中,有可能会变成唯“GDP”指标体系的另一种重复,盲目追求“越高越好”。这样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因为各级政府目前衡量本地区和谐社会的和谐指数指标体系是不一样的,因而分数本身并没有可比性,只能说明不同的政府为了更好地量化和谐社会的发展情况都在努力制订量化的指标体系,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可对比参照的数据,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总之,给政府打分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在现代化进程中,和谐社会内涵的统计学描述研究工作,从某种程度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衡量标准,这样的衡量标准是有必要的。研究者们需要继续努力的是怎样更好地完善这些指标体系,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衡量标准,为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执笔:于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