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渤海史上的族群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渤海论文,史上论文,族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5)05-0108-14 渤海国,至少在其建立初期,内部具有族群异质性,是毋庸置疑的,而有关渤海史的主要争论——渤海族属之争,也恰恰是由此展开的。可以说,在整个史学界,像渤海族属问题这样论者众多,历久弥新,特别是学术观点大致依论者的国籍而分立的议题,大概也不多见。李成市先生揭示了这一学术争论的深层次背景:“各国(虽未明言但实际上)无不是将本国的对民族与国家一般认识作为认知系统,并顾及到本国需要解决的现实政治问题来突出渤海史。”①据此而言,尽管“现实政治问题”的影响不易消除,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在“民族与国家的认知系统”上达成一定的共识,或许能够在消弭分歧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正是基于此,李成市先生提出超越民族国家的境界,用“种族关系论”来考察加入渤海国的各族群(ethnic group)的客观属性与主观归属意识,从而寻找到解决渤海族属问题的新路径。这当然是一个值得称道的视角,但是从李先生的具体论述看,仍有一些不够完善之处。 首先,李先生较为重视“种族”,同意那种把南部靺鞨人看做是源自秽、沃沮的观点,进而归之为南部系靺鞨,并与北部靺鞨相区别。但是这不过是在文献、考古两方面均缺乏证据的纸上推衍,从今天的考古发现看,靺鞨诸部尽管在文化上有一定区别,但是这种区别远远小于其与秽、沃沮的区别,因此对靺鞨诸部做这样的种族划分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与靺鞨种族构成判断相关的,李先生对哪些靺鞨人参与了渤海建国的推论也值得商榷,所谓“渤海国家的发展过程,也是由包括高句丽系集团在内的、以粟末靺鞨为中心的统治共同体对靺鞨各族首领层的统一和重组的过程”②,实际上忽略了粟末靺鞨以外的靺鞨人在渤海建国过程中的作用。 再次,李先生注意到“从渤海建立到崩溃的过程被渤海吸收进去又脱离开来的靺鞨诸族的动向中,仅仅看到(靺鞨各族)集团的客观属性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到这些部族集团的主观归属意识。因为通过使用这个概念,可以将这方面都包括进来”③。但是如何从历史文献中发现这类“主观归属意识”的变化,恐怕还需要找到更好的切入点。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李先生再次强调了高句丽遗民与靺鞨人的种族差异,当然,因为南部系靺鞨的判断,似乎高句丽遗民与渤海占统治地位的粟末靺鞨人之间又有些种族亲缘,但是这种种族差异与联系在渤海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究竟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并未得到很好的阐释。正如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所称:“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也。”④从这个角度看,渤海国内高句丽人与靺鞨人以及南北系靺鞨人之间的种族差异,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之间哪个影响更大,还有待具体分析。 为了解答上述问题,本文选择族群因素在渤海发展史上的影响这一视角,探讨先后加入渤海国的粟末靺鞨等南部靺鞨人、高句丽遗民以及北部靺鞨人对族群身份的认识;在何种程度上、什么时间范围内以族群身份参与渤海政治活动;又因何种原因放弃或坚守自己的族群认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指称的“族群”,从内涵上属于英国民族社会学家安东尼·史密斯所定义的前近代社会族群发展演化的第三个阶段,即“族裔共同体”(ethnic community)阶段。所谓“族裔共同体”是指:“一个拥有名称,共享起源的神话,共同拥有历史记忆,具有一个或多个共同文化的因素,至少在精英层中间有与祖土相联以及有团结一致的情感的人类群体。”⑤ 一、渤海建国之初的复杂族群面貌 有关渤海建国历程的记载主要出现在两《唐书》中,其内容十分简略,兹详引之如下: 《旧唐书》卷一九九下《渤海靺鞨传》: 渤海靺鞨大祚荣者,本高丽别种也。高丽既灭,祚荣率家属徙居营州。万岁通天年,契丹李尽忠反叛,祚荣与靺鞨乞四比羽各领亡命东奔,保阻以自固。尽忠既死,则天命右玉钤卫大将军李楷固率兵讨其余党,先破斩乞四比羽,又度天门岭以迫祚荣。祚荣合高丽、靺鞨之众以拒楷固;王师大败,楷固脱身而还。属契丹及奚尽降突厥,道路阻绝,则天不能讨,祚荣遂率其众东保桂娄之故地,据东牟山,筑城以居之。祚荣骁勇善用兵,靺鞨之众及高丽余烬,稍稍归之。 《新唐书》卷二一九《渤海传》: 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高丽灭,率众保挹娄之东牟山,地直营州东二千里,南比新罗,以泥河为境,东穷海,西契丹。筑城郭以居,高丽逋残稍归之。万岁通天中,契丹尽忠杀营州都督赵翔反,有舍利乞乞仲象者,与靺鞨酋乞四比羽及高丽馀种东走,度辽水,保太白山之东北,阻奥娄河,树壁自固。武后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赦其罪。比羽不受命,后诏玉钤卫大将军李楷固、中郎将索仇击斩之。是时仲象已死,其子祚荣引残痍遁去,楷固穷蹑,度天门岭。祚荣因高丽、靺鞨兵拒楷固,楷固败还。于是契丹附突厥,王师道绝,不克讨。祚荣即并比羽之众,恃荒远,乃建国,自号震国王,遣使交突厥,地方五千里,户十余万,胜兵数万。颇知书契,尽得扶馀、沃沮、弁韩、朝鲜海北诸国。 从上述记载看,渤海建国伊始,就面临着较为复杂的族群形势,当然,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比记载本身还要复杂。 首先,建国核心力量——大氏集团的族属问题即是学界长期热议的话题,现在看来,学界基本认同大氏集团为臣服过高句丽,并一定程度上接受了高句丽文化的粟末靺鞨人。⑥ 其次,尽管大氏集团是粟末靺鞨人,但从两《唐书》的记载看,其与乞四比羽率领的“靺鞨”是有一定区别的:两者有着不同的组织力量;而且一个被称作“高丽别种”,一个直称“靺鞨”。不同的组织或与靺鞨自身的不同部落有关。至于“高丽别种”、“靺鞨”之分,则相对复杂。周一良先生曾经认为:“今案‘别种’之称犹‘别部’,为政治上相统属而种族上十九不相同之部落。”⑦大氏集团被称作“高丽别种”,与其源出靺鞨又曾受高句丽统治的历史相合,但是大氏集团与乞四比羽集团间的区别恐怕不在于此。据笔者考证,乘李尽忠、孙万荣之乱东归建立渤海国的靺鞨人,主要是唐灭高句丽过程中内迁营州的,也即在唐、高句丽对抗过程中,曾臣服过高句丽的那些靺鞨人。⑧也就是说乞四比羽部很可能也是受过高句丽统治的靺鞨人。那么既然都是曾经臣属过高句丽的靺鞨人,为什么有的称作“高丽别种”,有的没有呢?我认为这个区别在于文化。 《新唐书》卷二一九《黑水靺鞨传》载:“高惠真等率众援安市,每战,靺鞨常居前。帝破安市,执惠真,收靺鞨兵三千余,悉坑之。”说明高句丽对靺鞨的统治也是一种“全其种落,顺其土俗”的羁縻模式。新罗人崔致远《谢不许北国居上表》中有如下描述:“按渤海之源流也,句丽未灭之时,本为疣赘部落,靺鞨之属,实繁有徒,是名粟末小蕃,尝逐句丽内徙。”⑨“疣赘部落”是对高句丽统治下的靺鞨人的精确描述。正因为这种羁縻统治,因而在唐人看来,靺鞨人在文化上仍与高句丽人有着明显区分。但是根据考古发现,作为渤海早期王室墓葬群的六顶山古墓群,具有了相当多的高句丽文化因素,特别是在埋葬上层贵族的第一墓区。这说明粟末靺鞨族属的大氏集团确实接受了不少高句丽文化。可以推测,从太宗伐高句丽到高宗灭高句丽这20年间,部分靺鞨人由于成为高句丽的重要军事支柱,文化上也进一步受到后者的影响。作为渤海统治核心的大氏粟末靺鞨就属于这种情况,《海东绎史》卷一一引《东史》曰:“大祚荣本高丽旧将”。 再次,有关大祚荣率部东归后是否很快得到了留居故地的靺鞨人的帮助的问题,也即“祚荣合高丽、靺鞨之众以拒楷固”中的靺鞨的构成问题,由于缺乏明确的史料记载,很难得出清晰的结论。可以说,目前的相关论述,都是建立在推论基础上的。⑩当然,笔者也倾向于有部分留居故地的靺鞨人在渤海建国初期加入渤海国。 最后,除了上述三支源出靺鞨族属的人群以外,还有部分高句丽遗民成为渤海建国力量。比照上引《旧唐书·渤海靺鞨传》的记载,《新唐书·渤海传》增加了“及高丽余种东走”一语。史书中没有高句丽人迁入营州情况的直接记载,但也有若干线索可寻。如《新唐书》卷一四七《王思礼传》载:“王思礼,高丽人,入居营州。”又如《旧唐书》卷一二四《李正己传》载:“李正己,高丽人也。本名怀玉,生于平卢。”(11)说明确有部分高句丽人入居营州。高句丽人的共同行动,进一步说明东归的靺鞨人是原与高句丽人有着密切关系的。但从《新唐书》卷二二○《高丽传》所载高句丽遗民流向并无营州看,进入营州的高句丽人数量必定有限。 当李楷固与大祚荣交战时,“祚荣合高丽、靺鞨之众以拒楷固”。这里的“高丽”之众又是哪里来的呢?恐怕还不止是迁入营州的少量高句丽人。据《续日本纪》卷一三“圣武天皇天平十一年(739)十二月戊辰”条载渤海文王致日本圣武天皇书,其文曰:“仍差若忽州都督胥要德等充使。”同书卷二一“淳仁天皇天平宝字二年(758)九月丁亥”条载:“渤海大使辅国大将军兼将军行木底州刺史兼兵署少正开国公杨承庆以下廿三人,随田守来朝。”同书卷二二“淳仁天皇天平宝字三年(759)十月辛亥”条又载:“渤海使辅国大将军兼将军玄菟州刺史兼押衙官开国公高南申相随来朝。” 据笔者考证,上述记载的“若忽州”、“木底州”、“玄菟州”等府州是原安东都护府管辖下的高句丽遗民府州,它们在乞乞仲象、大祚荣等东归建立渤海国的过程中参与进来。在渤海初期,由于尚未进行政治整合,不论是靺鞨诸部还是高句丽遗民,都维持了旧的自治制度。其中高句丽遗民仍延续了安东都护府时期的政治体制——“凡此十四州(高句丽降户州),并无城池。是高丽降户散此诸军镇,以其酋渠为都督、刺史羁縻之”(12)。 综上所论,渤海国的建立是以靺鞨人为主,同时结合了相当数量的高句丽人。由于大氏集团有着靺鞨的种族身份与基本文化特征,又有着一定的高句丽文化面貌,正是这种文化特征上的二元性,使得它能够黏合上述两大族群,组建起新的国家。然而渤海建国,尽管实现了政治上的统一,但其内部人群在族群意识上的分立并不会随之消弭。特别是高句丽与靺鞨之间紧密而又复杂的关系:高句丽人文化水平较高,曾是靺鞨人的统治者;靺鞨人尽管曾受到高句丽人的统治,但时过境迁,如今成了新政权的主导力量,然而其文化水平终归较低,尤其是政治文化水平无法适应集权制国家的需要。此外,尽管在种族上、基本文化面貌上具有一致性,但东归建国的靺鞨人内部也不无矛盾,尽管乞四比羽战死,部众统归大氏,但是这种乘势整合并不能很快形成完全一致的行动,例如在与高句丽遗民关系上,大氏与之关系更为密切,形成建国的主导力量,但是其他部落靺鞨人却可形成牵制、抗衡力量,从而为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埋下伏笔。最后,强大的唐朝也是影响渤海国内族群关系的重要因素,如何处理与唐朝关系是渤海能否立足的关键。上述族群矛盾在渤海初期长期存在,因此,当外部压力减弱的时候,大氏集团黏合剂的效能不免大打折扣,渤海初期的内政与外交都出现了因族群问题而分裂的现象。 二、族群问题对渤海早期历史进程的影响 有关渤海初期的史料十分稀少,且主要反映在对外交往领域,但是这些有限的记载,已经向我们透露了渤海初期族群因素对其历史发展进程的显著影响。现将渤海初期(文王大钦茂即位以前)朝唐使团的情况列表如下,以便进一步讨论: 根据上表,我们可以将渤海初期朝唐使团概括出如下特征:首先,渤海初期派往唐朝的使臣,凡有名姓者可以说基本上是靺鞨人,只有一个贺祚庆不易从名称上判定;(14)其次,这些使臣依职衔可以分作三类,一是王子,二是臣,三是(大)首领,其中王子与首领人数最多,而从开元二十五年以后,就只有王子和臣,不再有(大)首领了;再次,唐朝对大部分使臣都授予官职,并有所赏赐。那么,这些特征又反映了怎样的历史情境呢?从第一点看,在渤海与唐交往过程中,作为曾被唐朝灭国现在又加入渤海的高句丽人是被刻意回避的。第二点反映了渤海初期并未形成系统的职官体系,特别是作为地方势力代表的靺鞨人大首领、首领独立朝唐,说明渤海初期对地方势力的控制还不是很有效。第三点则说明渤海朝唐使臣从与唐交往中获得了经济、政治利益。前者表现为各种回赐,特别是渤海缺乏而又是身份等级标志物的丝帛;后者则表现为各种官称,以及官称的象征物——紫袍,金袋、鱼袋。 上述第一、第三点说明渤海初期通过与唐交往获得了经济、政治利益,而这个利益又主要为靺鞨人所占有。以往学界主要关注渤海对外交往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实际上政治利益同样不容忽视,特别是在渤海政权初创,政治架构亟待建立之际。至于渤海初期朝唐使臣获得的政治利益到底有多大,则需从上述第二点入手分析。 当然,有关第二点,也即渤海初期并未形成系统的职官体系的判断与目前学界的主流观点有所不同,尚需进一步辨析。在日本古籍《类聚国史》卷一九三《殊俗·渤海》的“渤海沿革关系记事”中有这样一条记载:“渤海国者,高丽故地也……其国延袤二千里,无州县馆驿,处处有村里,皆靺鞨部落。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皆以土人为村长。大村曰都督,次曰刺史,其下百姓皆曰首领。”(15)从“无州县馆驿”的记载看,当为渤海早期的社会状况。这条记载说明,渤海国初期是以部落的形式聚村而居。其中人口以靺鞨为主。同时又言“高丽故地……靺鞨多土人少”,从渤海初期所在地域看,与靺鞨对称之“土人”当指高句丽人。(16)也即在各级官长中,高句丽遗民占据上层,担任都督、刺史的职务。不少学者据此认为渤海是高句丽遗民建立的国家,并进一步认为渤海建立了由大村(长官都督)、次村(长官刺史)、其下(长官首领)三级的地方行政机构。(17)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完全根据日本史料的记载,实际上并非渤海初期社会状况的全貌。根据笔者的考证:渤海草创期的政治结构是中央(国王)—诸大部落(大首领)—诸小部落(首领),而诸大部落尚具有较多的自治权。这与《旧唐书·渤海传》所记载的渤海建国过程“祚荣骁勇善用兵,靺鞨之众及高丽余烬,稍稍归之”是相符合的。正是由于这种较为松散的联合,前文提及的高句丽遗民诸部落大酋领原本拥有的唐羁縻府州都督、刺史等政治名号便得以保留下来,于是在这类地区形成中央(国王)—诸府州(都督、刺史)—诸小部落(首领)的政治结构。这种情况随高句丽遗民主导的渤海初期对日交通而被日本方面所了解和记录。(18) 此外,渤海初期还大量借用唐朝的散、职名号,其中数量最多的为武散阶。金毓黻先生所辑渤海武散阶有:辅国大将军、慰军大将军、云麾将军、归德将军、忠武将军、宁远将军、义游将军。就其来源,金先生则有不同意见:“又案:《唐志》,武散阶凡四十五,而渤海多与之同。或谓此阶为唐所授,非其本国所有,然又何以解于慰军大将军及义游将军乎?观渤海之官多有袭唐名而不改者,此不足为非其本国散官之证。”(19)现在看来,金先生的论断难称允当。按金先生所举二反例,官慰军大将军者为大昌泰,史书记其聘日已是渤海康王正历五年(798),或者其时渤海已逐步整顿官制,抑或者为冠军大将军的异称。而义游将军,为渤海武王时聘日使德周所官。所谓义游将军当是记载之误,这在金先生《渤海国志长编》卷一八《文征·国书》中已经指出:其在所引《续日本纪》卷十“武王致日本圣武天皇书”,“谨遣宁远将军郎将高仁、义游将军果毅都尉德周”句下加注:“《大日本史》诸书皆以高仁义三字连读为一人之姓名,游将军三字为官名。惟《日本全史》以高仁二字为姓名,以义游将军四字为官名。本书从之。惟渤海遣日本诸使罕以二字为姓名者,应以作高仁义为是。至游字下应脱一击字,作游击将军。”(20)黑板胜美编订的新订增补“国史大系”本《续日本纪》即作“高仁义”(21)。这样看来,两个反例皆不足为证,渤海初期的“武散阶”名号还是来自唐朝的舶来品。 从相关记载看,唐朝经常授予来朝蕃人武散阶,如《册府元龟》卷九七五《外臣部·褒异二》即载有:开元十二年(724),二月乙巳,“渤海靺鞨遣其臣贺祚庆来贺正……并进阶游击将军”。此外,原属唐安东都护府所管的高句丽降户州的都督、刺史,也曾被唐朝授予武散阶。如高句丽降人“唐故安东副都护高府君(远望)墓志铭”载,其“曾祖怀,唐云麾将军、建安州都督”(22)。 渤海尽管因袭了唐朝的武散官名号,但显然并没有作为一个完整系列来使用。如739年聘日大使胥要德官若忽州都督,按照“大村曰都督、次曰刺史”的记载,在进入渤海的高句丽遗民府州系列中应该是最高一级的地方首脑。但是他的散阶只是忠武将军,(23)按唐制为“正四品上”(24)。而作为此次聘日使团副使的己弥(珍)蒙,却官“云麾将军”(25),按唐制为“从三品”(26)。再比照758年聘日的杨承庆,759年聘日的高南申,二人均为刺史,散阶却为“辅国大将军”,按唐制为“正二品”(27)。 根据以上讨论不难看出,渤海初期国内尚无完备的职官体系,再加上“睿宗先天中,遣使拜祚荣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以所统为忽汗州,领忽汗州都督”(28),有了渤海国王受唐册封这个参照系,朝唐使臣所获得的唐朝官告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高句丽遗民继续沿用唐朝所册封的官称或许也是出于同样考虑。 靺鞨部落贵族通过朝唐持续获得经济、政治利益,高句丽遗民则被剥夺了这样的机会。然而在渤海国内,情况却恰恰相反,参与渤海建国的高句丽遗民由于较高的文化水平与组织水平,在渤海初期正成为国家的重要支柱,两代世子大武艺、大都利行先后担任高句丽遗民管理者——桂娄郡王可以印证此点。随着与唐朝联系的紧密,越来越多的王子与靺鞨首领获得唐朝的封授,拥有了在渤海社会内部被承认的政治威望,这必然是高句丽遗民所无法忍受的。到第二代王大武艺由桂娄郡王继承渤海王位以后,由于与高句丽遗民势力关系密切,而又不曾朝唐,因此难免对势力日增的亲唐派心存猜忌,特别是对那些到过唐庭,因而成为亲唐派领袖的王子们。 开元十三年(725),唐在黑水靺鞨内置黑水府,“以部长为都督、刺史,朝廷为置长史监之,赐府都督姓李氏”(29)。此举引起大武艺的不满,“武艺谓其属曰:‘黑水途经我境,始与唐家相通。旧请突厥吐屯皆先告我同去。今不计会,即请汉官,必是与唐家通谋,腹背攻我也。’遣母弟大门艺及舅任雅发兵,以击黑水”(30)。传文尽管把大武艺对唐设黑水府不满与发兵击黑水连续记述,但从其他相关记载看,发兵并非在开元十三年,因为开元十四年(726),大武艺还派渤海世子、现任桂娄郡王大都利行朝唐。 那么为什么大武艺在对唐不满的情况下,还派世子朝唐呢?显然是为了缓和与唐关系,同时作为桂娄郡王的大都利行朝唐,可能还肩负着缓和高句丽遗民与唐关系的使命。但是大都利行抵达唐庭后,被“授左武卫大将军、员外置,留宿卫”(31),所谓“留宿卫”,实际上是被扣为人质。大武艺彻底被激怒了,“遣母弟大门艺及舅任雅发兵,以击黑水”。但是曾经朝唐的王弟大门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见:“黑水请吏而我击之,是背唐也。”(32)以往学界已指出大门艺所代表的亲唐派与代表王权的大武艺的矛盾,但是没能揭示这次冲突事件与渤海国内族群矛盾的关系。随着大门艺拒绝执行大武艺的命令,逃亡唐朝并获得唐的庇护,渤海与唐便开始了直接对抗,甚至兵戎相见,开元二十年(732),“武艺遣大将张文休率海贼攻登州”(33),同时发兵至营州附近的马都山。金毓黻先生认为张文休为高句丽遗裔,(34)若然,则说明高句丽势力是积极参与到这次渤海与唐对抗中的。与唐的正面冲突又不可避免地推动大武艺进一步采取依靠高句丽遗民的政策。 从现有史料看,大武艺进一步依靠高句丽遗民政策的一个具体表现就是渤海组织的第一次赴日使团。据《续日本纪》卷十“圣武天皇神龟四年(727)九月庚寅”条载:“渤海郡王使首领高斋德等八人,来着出羽国。”同书同卷,“圣武天皇神龟四年十二月丙申”条又载:“渤海郡者旧高丽国也。淡海朝廷七年冬十月,唐将李勣伐灭高丽,其后朝贡久绝矣。至是渤海郡王遣宁远将军高仁义等廿四人朝聘,而着虾夷境。仁义以下十六人并被杀害,首领斋德等八人仅免死而来。”学界已经指出首次渤海遣日使是“进行旨在‘亲仁结援’即实现某种形式的军事合作的联络”(35)。而首次遣日使团恰恰是由高句丽遗民所主导。 首先,所遣使节为高句丽遗裔高仁(义);其次,大武艺致日本圣武天皇国书,也极力联系昔日高句丽与日本的关系,“武艺忝当列国,滥总诸藩,复高丽之旧居,有扶余之遗俗……亲仁结援,庶协前经;通使聘邻,始乎今日”(36),以致给日本方面造成渤海是高句丽的后继国的误解——“渤海郡者旧高丽国也”。圣武天皇答书中称:“省启具知,恢复旧壤,聿修曩好……”(37)充分道出了日本方面所作判断的依据。上述情况说明大武艺希望利用高句丽遗民延续昔日高句丽与日本间的外交往来,获取与唐抗衡的政治资本。同时,赴日使团也获得了朝唐使团同样的收益——授以官位,赐禄有差,(38)赏赐“彩帛、绫、棉”(39),这些当然正是高句丽遗民所梦寐以求的。 然而,从当时的东亚国际关系状况与势力对比看,大武艺内倚高句丽残余势力,东联日本对抗唐朝的政策是不利于渤海发展的,一方面对唐的强硬态度虽然打击了国内亲唐势力的潜在威胁,却招致唐、罗联盟的联合打击;另一方面,政治上依靠转向内敛,远在海东的日本也缺乏现实意义。外交上的被动局面迫使渤海政策转向,大武艺向唐上表悔过,并连续派使朝唐,唐玄宗在给大武艺的敕书中说:“卿往者误计,几于祸成,而失道未遥,闻义能徙,何其智也。”(40)至于刚刚起步的对日外交则被中止,这些做法必然会使国内高句丽势力感到气馁。而开元十六年(728)四月“癸未,渤海王子留宿卫大都利行卒”(41),更是对高句丽势力的重大打击。大都利行卒于唐的原因史未能详,但他作为继任的桂娄郡王,当大武艺依靠高句丽势力推行反唐政策之时留唐为质,其境遇可想而知。大都利行入唐为质在开元十四年(726),但直到开元十五年(727)四月,“先是渤海王大武艺遣男利行来朝,并献貂鼠,至是乃降书与武艺慰劳之”(42)。大都利行卒于唐以后,渤海史上再未见到桂娄郡王的称号,(43)说明高句丽遗民势力在渤海政治体系中的地位有所下降,特别是丧失了对王位继承人的影响。 三、文王时期的政治统一与族群整合 《旧唐书·渤海靺鞨传》载:“(开元)二十五年(737),武艺病卒,其子钦茂嗣立,诏遣内侍段守简往册钦茂为渤海郡王,仍嗣其父为左骁卫大将军、忽汗州都督。钦茂承诏赦其境内,遣使随守简入朝贡献。”大钦茂“承诏赦其境内”,说明渤海对唐渤宗藩关系的确认。另据《唐会要》卷三六《蕃夷请经史》载:“开元二十六年(738)六月二十七日,渤海遣使求写《唐礼》及《三国志》、《晋书》、《三十六国春秋》,许之”。(44)从时间上看,求写《唐礼》等书的渤海使者应该就是随段守简入朝贡献者。下文的讨论说明,大钦茂正是借助这些书籍的内容推行了政治改革措施,因而也说明大钦茂学习唐朝,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意念大概在他继位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极可能是一位代表靺鞨族群利益的亲唐派。 大钦茂的政治改革是以强化王权、促进国家的政治一体化为目标的,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地方则推行府州县制。与本文讨论有关的,主要体现在对地方统治体制的整合方面。从渤海朝唐记录看,自开元二十五年最后一次出现大首领朝唐以后,再没有大首领朝唐的记录,而代之以“臣”,说明渤海王权对诸部落的控制力逐步强化,从而为府州县制的推行奠定了基础。从本文的视角出发,对于渤海地方统治制度的新发展,有两点值得注意: 其一,前文已提及,大武艺时期出现了若忽州、玄菟州、木底州三个府州之名,笔者考证这三州是唐安东都护府管辖下的高句丽遗民府州,随着高句丽遗民流入渤海而在渤海初期暂时保留。这三州的特点是“并无城池。是高丽降户散此诸军镇,以其酋渠为都督、刺史羁縻之”,也就是说,它们与诸靺鞨部落一样,都是渤海国内族群分立的制度体现。到了文王重新厘定京府州县,很显著的变化就是取消了上述三州,并且在新确定的州名中,再无类似的高句丽降户州。把这种变化看作是对高句丽遗民自治权力的取缔当不为过。 其二,据《新唐书·渤海传》载,渤海新厘定的府州包括:“以肃慎故地为上京,曰龙泉府,领龙、湖、渤三州。其南为中京,曰显德府,领卢、显、铁、汤、荣、兴六州。貊故地为东京,曰龙原府,亦曰栅城府,领庆、盐、穆、贺四州。沃沮故地为南京,曰南海府,领沃、睛、椒三州。高丽故地为西京,曰鸭渌府,领神、桓、丰、正四州;曰长岭府,领瑕、河二州。扶余故地为扶余府,常屯劲兵扞契丹,领扶、仙二州;鄚颉府领鄚、高二州。挹娄故地为定理府,领定、潘二州;安边府领安、琼二州……又郢、铜、涑三州为独奏州。涑州以其近涑沫江,盖所谓粟末水也。”从这段记载中不难发现,渤海对于诸京、府做了历史追溯,而这种追溯的依据又恰恰是大钦茂从唐所求写的《三国志》与《晋书》。就渤海国的统治范围而言,《三国志·东夷传》记载的相关族群有夫余、高句丽、沃沮、挹娄、秽(貊)。《晋书》卷97《东夷传》记载的相关族群则有夫余、肃慎。渤海对京、府渊源的追溯正在上述范围内,而同时出现肃慎与挹娄也表明其是对两书内容的综合。 留给我们的问题是,渤海设立京府之时,为何要做此追溯。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并无靺鞨故地。关于渤海建国之初是否曾称“靺鞨国”引起过学界热议。(45)但无论如何,在唐代史料中,包括著名的“鸿胪井碑”,都曾将当时的渤海人记作“靺鞨(羯)”。那么为什么在对诸府州的追溯中,偏偏没有靺鞨呢?实际上,在三个独奏州中,涑州一般认为其地在今松花江中游地区,当即粟末靺鞨故地,这里能够成为独奏州,说明渤海统治者对其祖先生活的区域还是有所记忆和尊示,但是仍然未明言靺鞨故地。据《新唐书·渤海传》,“睿宗先天中,遣使拜祚荣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以所统为忽汗州,领忽汗州都督”,接下来便记载了渤海“自是始去‘靺鞨’号,专称‘渤海’”。充分说明大氏欲以“渤海”作为新的族称,并刻意抹去“靺鞨”记忆。当然,在诸书有关渤海朝唐的记录中,开元九年(721)以前,都称“靺鞨”,包括“靺鞨渤海郡王大祚荣”这样的表述;(46)自开元九年始,主要称“渤海靺鞨”,偶见“渤海”;到天宝五载(746)以后,则改以“渤海”为主,只有少数“渤海靺鞨”的表述了。这说明“去靺鞨专称渤海”是一个日益强化并逐渐为外界所接受的过程。 前文也已论及,靺鞨人与高句丽遗民是渤海初期两大族群,那么作为靺鞨出身的渤海统治者为何要刻意回避“靺鞨”呢?笔者认为,由于靺鞨人的文明化水平低于高句丽人,同时部分靺鞨人,包括王族大氏还曾臣属于高句丽,因此用靺鞨族群意识融合高句丽人是很难做到的,因此从高王大祚荣开始,利用唐朝册封其为“渤海郡王”这一在东亚政治圈普遍认可的政治名号的机会,“去靺鞨专称渤海”,构建一个新的认同系统。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没有追溯靺鞨故地的必要。进一步看,将渤海领土分别追溯为靺鞨以前的各族群故地,恰恰是为了超越靺鞨,构建新的渤海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钦茂甫一继位,派人赴唐所请之书中便特别列入《三国志》、《晋书》,可谓思虑深远。正因为对京、府的追溯是根据《三国志》、《晋书》的记载进行的,因此对高句丽(高丽)故地无所回避。当然,高句丽故地的保留,也可能与高句丽遗民在渤海国内的特殊地位有关,或者说表明在大钦茂时代高句丽遗民仍保有一定的特殊地位。而这种特殊地位的取缔是以渤海政局的一次剧烈动荡为代价的。下节我们就来考察一下这场政治动荡背后的族群因素及其对渤海族群意识演化的影响。 四、文王末年的政治动荡与渤海认同的确立 在大钦茂时代,渤海长期维持了对唐的藩属关系,不断派遣使节朝唐,“讫帝世(玄宗)朝献者二十九”(47),畅通而便利的交流使得渤日交流变得可有可无了。实际上,从大钦茂上台以后,只有大兴三年,派出若忽州(高句丽降户州)都督胥要德为首的遣日使团,其后直到大兴十六年(天宝十一载,752)才再次派出由慕施蒙为首的遣日使团。至于大兴十年(746),“渤海人及铁利总一千一百余人慕化来朝(日本),安置出羽国,给衣粮放还”(48),应该不是官方行为。惟其如此,才能解释慕施蒙等到日后,“奏称:渤海王言日本照临圣天皇朝,不赐使命,已经十余岁……”(49) 那么为什么从大兴十六年开始,渤海重新重视对日交流了呢?究其原因,应与“安史之乱”的发生有关。开元二十九年(741),唐朝任命“幽州节度副使安禄山为营州刺史,充平卢军节度副使,押两蕃、渤海、黑水四府经略使”(50)。到天宝十载(751)前后,安禄山已经为叛唐做足了准备,并正与契丹、奚发生连年征战,这些显然不利于渤唐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的发展。因而迫使渤海将对外交流的目光转向海东,这才有了慕施蒙使团的派遣。到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作为渤海管领机构的平卢节度使人员变动频繁,政治倾向也不断摇摆,特别是在局势并不明朗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向渤海征兵参战,不能不给渤海带来严重困扰。对此,渤海选择迁都避祸,“天宝末,钦茂徙上京”。同时,在对外交流方面,日益重视和强化对日交流。 恰逢同样困惑于唐朝乱局的日本派遣使臣小野田守通聘渤海,促成渤海于大兴二十二年(758),派遣“渤海大使辅国大将军兼将军行木底州刺史兼兵署少正开国公杨承庆以下廿三人,随田守来朝”(51)。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渤海遣日使所带国书史无前例地自称“高丽”:“高丽国王大钦茂言……”(52)对于这个“高丽国王”的由来,有学者认为“或者是当日日本朝廷为迫使渤海称藩所做的手脚即‘擅自给渤海国改了个名字’,或者是渤海方面‘出于对日外交需要的托词’而‘决不是自发的’”(53)。依笔者看来,这一时期渤海在对日交往中自称“高丽”,首先不能排除日方诱使的一面,大兴十六年慕施蒙聘日,日本孝谦天皇给文王的国书称:“天皇敬问渤海国王……但省来启,无称臣名。仍寻高丽旧记,国平之日,上表文云:族惟兄弟,义则君臣……故先朝善其贞节,待以殊恩,荣命之隆,日新无绝,想所知之,何假一二言也。”(54)其中之意甚明,就是要渤海像高丽那样,与日本结成兄弟君臣关系,从而获得日本的“殊恩”。但是从“天皇敬问渤海国王”一语看,彼时渤海并无自称“高丽”。相反,尽管《续日本纪》记载小野田守为“遣渤海使”,但是在奈良平城京遗址发现书有“依遣高丽使回来天平宝字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文字的木简,(55)天平宝字二年(758)的“遣高丽使”应该就是带同渤海大使杨承庆一同返日的小野田守,而“遣高丽使”大概是他准确的头衔,说明日本在对渤交流中主动称对方为“高丽”,是对孝谦天皇国书所提建议的进一步推行。 那么日本方面的主张为什么得到了渤海的响应呢?其原因还是“安史之乱”的爆发给渤海带来的恐慌。现在我们来看看渤海对于安史之乱的认识。由于日方派出探访“安史之乱”消息的小野田守只到渤海,因此其回到日本向天皇的奏报应该就是他从渤海方面得到的相关消息。据《续日本纪》的记载,在小野的奏报中,首先描述了安史之乱发生以后安禄山一方与唐朝战斗的情况以及“皇太子与即皇帝位于灵武郡都督府,改元为至德元载”,然后便重点介绍了先后两任平卢节度徐归道和王玄志向渤海征兵,渤海留其使而未发兵的情况。而接下来日本方面对局势做出的判断更进一步显示了渤海对局势的恐慌,“于是,敕太宰府曰:安禄山者,是狂胡狡竖也,违天起逆,事必不利,疑是不能计西,还更掠于海东”(56)。研判安禄山反唐失败会“更掠于海东”恐怕不是日本的一家之见;况且安禄山要东掠日本,势必首先攻击渤海。从这个判断看,大钦茂派出杨承庆使团随小野田守赴日,必然有结援之意,既如此,则不能不考虑日方的诉求,托名“高丽”换取日方的“殊恩”。 我们还应注意到,758年使团大使杨承庆的官衔——“辅国大将军兼将军行木底州刺史兼兵署少正开国公”。首先是“辅国大将军”,本为唐散官名号,上文已判断类似的官号是渤海初期从唐朝引入的,或者部分安东都护府管辖下的高句丽遗民府州都督、刺史在加入渤海前就获得的散官;其次是“木底州刺史”,为杨承庆的本官,前文也已经讨论,木底州恰恰是原安东都护府管辖下的高句丽降户州,在渤海初期加入渤海,杨承庆担任木底州刺史,说明杨氏极可能为高句丽遗民;再次是“兵署少正”,为兼官,是其在本官以外的兼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兼官,当与此时渤海职官体制调整,中央三省六部制官僚体系形成,过去的“割据诸侯”逐步被纳入中央官僚体系有关;最后是“开国公”,为爵位,说明他本人或其父祖在渤海建国的过程中曾立下功勋,而作为高句丽遗民的杨氏拥有“开国公”的爵位,进一步说明他的家族可能正是在渤海建立过程中脱离安东都护府管辖而转助渤海的。 综上所论,从大兴二十二(758)年开始,渤海迫于安史之乱的压力,开始强化对日交流,并且顺应日方的要求,托名“高丽”;同时,在执行对日友好政策方面,高句丽遗民再次得到重用。杨承庆归国后,渤海于大兴二十三年(759)再次派出使团赴日,使团大使为“辅国大将军兼将军玄菟州刺史兼押衙官开国公高南申”。“玄菟州”同样是安东都护府所管高句丽降户州,因此拥有“玄菟州刺史”、“开国公”衔号的高南申同样是渤海建国初期加入渤海的原安东都护府管辖的高句丽降户府州长官。进一步看,杨承庆使团的副使为杨泰师,高南申使团的副使为高兴福,都体现了这两个使团的部族色彩。 接下来的渤海遣日使团是大兴二十六年(762),大使为“紫绶大夫行政堂省左允开国男王新福”。从结衔看,这时渤海大约已经完成了三省六部制的官僚体系建设,形成了文散官+职事官+爵位的官衔体系。自此以后,渤海遣日使团的大使基本上都是由类似的中央文官担任,说明渤海王权对地方割据势力的整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指出“王”也是渤海国内高句丽遗民的大姓之一,(57)若然,则说明尽管由于渤海中央集权化的发展,对日交流不再由高句丽遗民府州所包办,但是高句丽遗民在其中仍发挥重要作用。 安史之乱结束后,唐朝对渤海施以新的拢络,宝应元年(762)诏封渤海为国;大历元年(766),加大钦茂“司空兼太尉”,渤海在政治上重新找到了依靠。与此同时,日本方面联合渤海进攻新罗的计划也已无从实施。(58)至此,渤日之间的政治蜜月宣告结束了。然而,“安史之乱”的结束,尽管恢复了渤唐政治交流,但是经济交流却难以回到之前的水平了。一方面,平卢节度南迁淄青,并且获得海运押新罗、渤海两蕃使,这支势力为了发展自己的力量,兴起了与渤海、新罗的贸易;(59)但是另一方面,唐朝国力因“安史之乱”而受到极大打击,物资紧缺,开始加大对外贸易的管制力度,“建中元年(781)十月六日敕诸锦、罽、绫、罗、穀、绣、织成细紬、丝布、犛牛尾、真珠、银、铜、铁、奴婢等,并不得与诸蕃互市。又准令式,中国人不合私与外国人交通买卖、婚娶来往”(60)。再看《册府元龟》的相关记载,从建中元年开始,渤海一年一次,甚至数年才朝唐一次。尽管我们不排除民间贸易存在的可能,但是在国家禁令之下,肯定会受到相当影响。“开成元年(836)六月,淄青节度使奏:‘新罗、渤海将到熟铜,请不禁断’”(61),可见当时朝廷禁令还是得到执行的。 在这种情况下,渤日之间尽管已经不再有政治上联合的必要,但是渤海在经济上仍然有求于日本,因而出现了渤海一头热的渤日交流新动向。自大兴三十五年(771),渤海以青绶大夫壹万福为大使的第7次遣日使团起,渤海历次使团皆人数众多,例如771年壹万福率325人,773年乌须弗40人,776年史都蒙187(167)人,779年渤海及铁利359人,786年李元泰65人,795年吕定琳68人,这种单纯的贸易使团使得日本不胜其扰,于是渤日之间因为国书体例、遣使年限等等问题的纠葛就开始不断上演。 渤海对渤日经济交流的依赖也反映到内政方面。学界一般认为,《新唐书·渤海传》所载“贞元(785-805)时,东南徙东京”,即由上京龙泉府迁到东京龙原府(今吉林省珲春市八连城),其原因与“加强同日本间的交流存在着一定的关联”(62)。但是前人不曾指出的是,处在渤海赴日交流桥头堡地位的“东京龙原府”正是渤海境内高句丽遗民势力的重要据点。根据考古发现,渤海初期这里存在典型的高句丽文化,在温特赫部城出土有“高句丽到渤海初期常见的表面带有绳纹、席纹、斜方格纹或下沿带按压指纹的板瓦,特别是还采集到一件纹饰与集安东台子高句丽建筑址出土相同的联珠顺瓣莲花瓦当”(63)。实际上,这种具有高句丽到渤海初期文化过渡性质的文物在渤日交流的“日本道”经过地区多有发现,如海兰江流域诸渤海遗址。(64)保存和使用高句丽文化的很可能是高句丽遗民。回溯历史,渤海东京龙原府所在的今珲春地区恰是高句丽旧地——栅城府。三上次男根据从渤海东京龙原府址出土的高句丽时代二佛并座像,推断今珲春地区是高句丽时代政治、军事、文化要冲;同时,“从高句丽以来这里就有二佛并座像的信奉者或者这种信仰的领导者,直至渤海时代为止”(65)。 《新唐书·渤海传》载:“贞元时,东南徙东京。钦茂死,私谥文王。子宏临早死,族弟元义立,一岁,猜虐,国人杀之,推宏临子华玙为王。复还上京,改年中兴……”作为一场将国王送上断头台的政治冲突,必应有一些难以调和的矛盾,尽管史文简略,我们仍能窥得若干端倪。 首先是东京与上京之争,华玙为王后,立即“复还上京,改年中兴”,显然是要摆脱东京势力的干扰。前文已述及东京是高句丽遗民势力的聚集区,并发挥着对日交流桥头堡的作用,而上京则是大钦茂一手创立,代表的是旧国—中京—上京一脉相承的国家核心政治力量,这支力量是以粟末靺鞨人为主导的,尽管在大武艺时期有过联合高句丽遗民对抗唐朝的经历,但是从大武艺末期,特别是大钦茂时期开始,已经执行了坚定的亲唐路线。就此而言,在渤海初期的两大族群势力中,靺鞨势力与之更为合契,因此上京应该是靺鞨人的政治圣地。 其次是“国人”与支持大元义势力的矛盾,据研究,渤海的王位继承是较为规范的,即以嫡子继承为主,兄终弟及为辅。(66)尽管大钦茂嫡子宏临早死,至少还有嫡孙华玙,少子嵩邻在,舍此皆不取,反而是非大祚荣一系的“族弟元义”立,背后必有不同政治派系的斗争。接下来推翻大元义的是“国人”,从他们支持王系回归大钦茂一支,并推动复都上京看,这支“国人”势力应该主要是由以大氏为核心的粟末靺鞨贵族构成。然则与其相对立的大元义支持者必是东京系——以高句丽遗民为主的政治势力。由于他们不是渤海国的核心政治力量,因此才会发生扶持非正统王系成员,谋求政治投机的举动。 综上所论,大钦茂晚年的这场政治动荡,正是他依靠高句丽遗民势力推动对日外交,并先在政治,后在经济上对之过分依赖所造成的结果。经过“国人”的斗争,维系了渤海以粟末靺鞨为核心,联合其他部落靺鞨人及高句丽遗民共同统治的政治传统。经过此番变故,大钦茂以“渤海”为新的国家认同“符号”的策略得以继续贯彻,而上京则成为国家认同,进而成为族群认同的象征。从此以后,我们所看到的渤海国主体族群就是渤海人了,因族群问题所引发的政治纷争再未出现。 五、渤海对北部诸靺鞨部落的统治及族群问题 经过大钦茂时代的政治统一,进而促成“渤海”认同的形成,渤海与其北部诸靺鞨部落之间不仅在族群认同层面,甚至是种族认同层面都出现了差异。《新唐书·渤海传》载:宣王大仁秀“颇能讨伐海北诸部,开大境宇”。而《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东京辽阳府兴辽县条下也称:“唐元和(806-820)中,渤海王大仁秀南定新罗,北略诸部,开置郡邑。”据统计,在渤海北部诸靺鞨部落中,越喜、虞娄最后一次朝唐在贞元十八年(802),拂涅、铁利最后一次朝唐在开成六年(841)。之后不再有来朝记录,当已为渤海府州。(67)据《新唐书·渤海传》载:“率宾故地为率宾府,领华、益、建三州。拂涅故地为东平府,领伊、蒙、沱、黑、比五州。铁利故地为铁利府,领广、汾、蒲、海、义、归六州。越喜故地为怀远府,领达、越、怀、纪、富、美、福、邪、芝九州;安远府领宁、郿、慕、常四州。”这里有关各府故地,使用的都是当时的部族名称,显然突出强调了渤海的征服,与前述渤海主体部分各州不同。 当然,渤海对北部诸靺鞨部落的统治应该早于建立府州,据《唐会要》卷96《靺鞨》载:“贞元八年(792)闰十二月。渤海押靺鞨使杨吉福等三十五人来朝贡。”渤海出现“押靺鞨使”这样的官职,大概是受到唐朝设立平卢军节度使兼押新罗渤海两蕃的影响,则其职能应该也类似,即负责督责、管理北部的靺鞨诸部落。这一官职的出现,带给我们两点启示: 首先,说明渤海这一时期已经取得了对北部诸靺鞨部落的管理之权。《续日本纪》卷十六“圣武天皇天平十八年(746)是年”条载:“渤海人及铁利总一千一百余人慕化来朝(日本),安置出羽国,给衣粮放还”。金毓黻先生编著《渤海国志长编》,于此条下小字注曰:“《日本全史》于此下有‘铁利本黑水靺鞨一部,后降渤海云’十四字。”(68)已经指出了铁利与渤海一起赴日,是其已经归降于渤海的结果。当然,此时渤海对铁利的统治,应该仅限于羁縻,至于设立府州、实行直接统治还是要到大仁秀时代。据《续日本纪》卷三五“光仁天皇宝龟十年(779)九月庚辰”条载:“敕,渤海及铁利三百五十九人,慕化入朝,在出羽国,宜依例供给之,但来使轻微,不足为宾。”同书同卷,“光仁天皇宝龟十年(779)十一月丙子”条载:“检校渤海人使言,铁利官人争坐说昌之上,恒有凌侮之气者。太政官处分,渤海通事从五位下高说昌,远涉沧波数回入朝,言思忠勤,授以高班。次彼铁利之下,殊非优宠之意,宜异其例位以显品秩。”又同书同卷,“光仁天皇宝龟十年(779)十二月戊午”条载:“检校渤海人使言,渤海使押领高洋弼等苦请云:乘船损坏,归计无由。伏望,朝恩赐船九只,令达本蕃者。许之。”从中不难看出,渤海对铁利有管领之权,铁利人在渤海押领的率领下赴日,但是并非渤海王派出的正式遣日使,“来使轻微,不足为宾”,大概只是传统铁利人赴日贸易的延续;同时,铁利官人与渤海官员间也并无明确的等级划分,因此才会发生铁利官人与渤海通事争位次之事,位次之争恰恰说明渤海对铁利仅仅是羁縻统治。 其次,唐朝的“押蕃使”,是居于中原的华夏族对边疆族群的管理机构,本身是一种华夏中心主义的产物。渤海任命“押靺鞨使”,对北部靺鞨部落实行羁縻统治,说明渤海已经将自己与靺鞨截然分开了,甚至在种族上、文化上形成了对靺鞨的优越感。但是这种族群,乃至种族的分立,实际上阻碍了渤海对北部诸靺鞨部落的融合。因此当渤海衰落之际,光启二年(886)已有“宝露(勃利)国与黑水国人共向新罗国和通”(69)。到契丹攻灭渤海都城之后,黑水各部(女真)及铁骊(利)便纷纷向后唐及辽朝贡。这些都说明从族群意识上,北部靺鞨诸部并未融合为渤海人。 综合本文所论,通过文王时代的统合政策,“渤海”这一新的族群身份认同在渤海国内基本确立,自此以降,再无靺鞨与高句丽遗民之分野。 注释: ①李成市:《围绕渤海史的民族与国家——超越民族国家的境界》,载《东北亚考古资料译文集》6,哈尔滨:北方文物杂志社,2005年,第140页。 ②李成市:《围绕渤海史的民族与国家——超越民族国家的境界》,载《东北亚考古资料译文集》6,哈尔滨:北方文物杂志社,2006年,第144页。 ③李成市:《围绕渤海史的民族与国家——超越民族国家的境界》,载《东北亚考古资料译文集》6,哈尔滨:北方文物杂志社,2006年,第143页。 ④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0页。 ⑤安东尼·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第114页。 ⑥魏国忠等:《渤海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12-213页。 ⑦周一良:《论宇文周之种族》,载《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48页。 ⑧范恩实:《论隋唐营州的靺鞨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1期。 ⑨徐居正:《东文选》卷33《表笺》,转引自孙玉良:《渤海史料全编》,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第400页。 ⑩杨军:《靺鞨诸部与渤海建国集团》,《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 (11)唐于开元五年(717)设平卢军,治营州。 (12)《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相关考证,参见范恩实:《渤海“首领”新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年第2期。 (13)此据《册府元龟》卷971《外臣部·朝贡四》,大蕃来朝在开元二十三年三月。另据《册府元龟》卷975《外臣部·褒异二》,大蕃来朝在开元二十四年三月乙酉。 (14)贺姓也未见于高句丽史料中。如果从名的首字“祚”与大祚荣名的首字相同看,有可能祚庆是一个靺鞨人的名字的音译,贺则是借用的汉姓。 (15)菅原道真:《类聚国史》后篇“桓武天皇延历十五年四月戊子”条下。 (16)黑板胜美编新订增补“国史大系”第6卷《类聚国史》,于“桓武天皇延历十五年(796)四月戊子”条注曰:“土,大永本、伊本、大本作士。”因此有国内学者认为“土人”当系“士人”之误,即指那些“由于‘学习(文)道、(武)艺而分别掌握了或文或武的或二者兼备的本领,从而在社会上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和地位,也确有可能成为大小官吏们的后备队伍”的人。参见魏国忠等:《渤海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43-244页。但《类聚国史》的编者参据各本仍以“土”为准,且原文为“渤海国者,高丽故地也……处处有村里,皆靺鞨部落。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就文意而言,与“靺鞨”对称者,“土人(高丽)”优于“士人”。 (17)河上洋:《渤海的地方统治体制》,载《中朝关系史译文集》,姜维公、高福顺译,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第277页。 (18)范恩实:《渤海“首领”新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年第2期。 (19)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载李兴盛、吕观仁主编:《渤海国志长编(外九种)》,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6页。 (20)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载李兴盛、吕观仁主编:《渤海国志长编(外九种)》,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20页。 (21)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0、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111页。 (22)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8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47页下栏。 (23)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3、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24)《唐六典》卷5“兵部郎中员外郎”条。 (25)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0“聖武天皇天平十二年正月甲午”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26)《唐六典》卷5“兵部郎中员外郎”条。 (27)《唐六典》卷5“兵部郎中员外郎”条。 (28)《新唐书》卷219《渤海传》。 (29)《新唐书》卷219《黑水靺鞨传》。 (30)《旧唐书》卷199下《渤海靺鞨传》。 (31)《册府元龟》卷975《外臣部·褒异二》。 (32)《册府元龟》卷975《外臣部·褒异二》。 (33)《册府元龟》卷975《外臣部·褒异二》。 (34)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卷16《姓氏》,载李兴盛、吕观仁主编:《渤海国志长编(外九种)》,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88页。 (35)魏国忠等:《渤海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91页。 (36)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0“聖武天皇神龜四年十二月甲寅”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37)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0“聖武天皇神龜五年四月壬午”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38)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0“聖武天皇神龜五年正月甲寅”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39)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0“聖武天皇神龜五年四月壬午”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40)《文苑英华》卷471《玄宗敕渤海王武艺书》。 (41)《册府元龟》卷975《外臣部·褒异二》。 (42)《册府元龟》卷975《外臣部·褒异二》。 (43)仅在《册府元龟》卷964《外臣部·封册二》记载“开元二十(六)年(738),渤海桂娄郡王大武艺病死”,不知是史家误将大武艺为渤海郡王前的称号误记于此,还是在大都利行入唐后,大武艺兼领桂娄郡王一职,若是后者,则大武艺对此职务的重视可见一斑。 (44)《唐会要》卷36《蕃夷请经史》。 (45)魏国忠等:《渤海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48-69页。 (46)《册府元龟》卷974《褒异一》。 (47)《新唐书》卷219《渤海传》。 (48)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6“聖武天皇天平十八年”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49)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9“孝谦天皇天平勝寳五年五月乙丑”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50)《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 (51)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21“淳仁天皇天平寳字二年九月丁亥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52)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22“淳仁天皇天平寳字三年正月庚午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53)魏国忠等:《渤海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25页。 (54)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19“孝謙天皇天平勝寳五年六月丁丑”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55)魏国忠等:《渤海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15页。 (56)黑板勝美編『續日本紀』卷21“淳仁天皇天平寳字二年十二月戊申”條、東京:國史大係刊行會、1935。 (57)林相先著、朴灿奎译:《渤海统治势力的构成和种族渊源——以渤海姓氏的记录为中心》,载郑永振主编:《渤海史研究》9,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6页。 (58)关于日本方面计划乘安史之乱进攻新罗,并为此开展与渤海的外交往来,参见魏国忠等:《渤海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15-116页。 (59)关于平卢军的发展及其与渤海、新罗间贸易的问题,参见杨小燕:《唐代平卢军与环渤海地域》,载王小甫主编:《盛唐时代与东北亚政局》,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 (60)《册府元龟》卷999《外臣部·互市》。 (61)《册府元龟》卷999《外臣部·互市》。 (62)魏国忠等:《渤海史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11页。 (63)魏存成:《渤海考古》,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152页。 (64)侯莉闽、李强:《渤海初期通往日本陆路部分的研讨》,《北方文物》1994年第4期。 (65)三上次男著、李东源译:《八连城出土的二佛并座像及其历史意义》,载《渤海史译文集》,哈尔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1986年,第271页。 (66)酒寄雅志「渤海王權の一考察——東宫制を中心として」、旗田巍先生古稀記念會編『朝鮮歷史論集』上卷、東京:龍溪書舍、1979。 (67)王承礼:《中国东北的渤海国与东北亚》,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87页。 (68)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载李兴盛、吕观仁主编:《渤海国志长编(外九种)》,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8页。 (69)《三国史记》卷11《新罗本纪》。论渤海历史上的民族_高句丽论文
论渤海历史上的民族_高句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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