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产业,繁荣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产业论文,繁荣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推动信息产业与有关文化产业结合”,“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中央的建议为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道路,充分说明党中央对文化产业高度重视,这对“十五”期间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和对外经济关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我们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战略目标,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这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对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要求文化产业更大地发展
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是“十五”期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建议》指出:“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必须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当前,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服务业总量不足,比重过低。据统计,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低32个百分点,比中等收入国家低23个百分点,比低收入国家低9个百分点。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 大力发展服务业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一个重要内容。文化产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文艺演出、电影电视、图书音像、出版发行、文化娱乐、文物博物、艺术教育等多个方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营利性行业和非营利性行业并存。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不仅可以大大提高服务业的比重,而且可以进一步推动文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运行机制,培育新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要优化产业结构,必须使文化产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要求文化产业更快地发展
人口基数大、新增劳动力多、就业矛盾突出,是我国长期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我国现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00多万, “十五”期间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多万。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还会有相当数量的职工需要转岗,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发达国家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一般为3%~6%,而我国不足0.4 %。如果我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能达到1%, 即意味着每年可以增加近500万人就业。因此,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可以有效缓解就业压力。
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是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扩大内需、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动力。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进入小康后,除了提高物质消费水平外,城乡居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需求结构变动的客观规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愿望和实际支付能力不断增强,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根据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材料,在总消费支出中,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的消费支出比重,1985年为8.2%, 居第四位,排在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后面,1990年为8.8%, 超过了家庭设备支出,排在第三位,1998年跃居第二位,仅次于食品支出,1999年已提高到12.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求文化产业更快地发展。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文化产业更好地发展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物博物、艺术教育等文化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开放的扩大,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道德和价值观念趋于复杂化。在人们物质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物质产品不断丰富的情况下,更不能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产品同时具有物质和精神产品两方面的特点,对人们的意识形态产生重要影响。社会主义文化繁荣起来了,健康有益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多了,有更多的优秀精神产品占领文化市场和各种娱乐场所,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才能有效抵制腐朽文化、不良文化的侵袭。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规律,形成文化良性发展的机制,把文化建设搞上去。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四)加入WTO,要求文化产业更强地发展
视听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是我国加入WTO 服务贸易谈判中涉及的重要内容。随着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种交往、交流的普遍扩大,文化实力的竞争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在文化传播方面具有物质设施和科学技术的优势,大力开拓和占领世界思想文化市场。例如,美国文化产品的出口已经取代航空等行业,成为数量最大的出口产品。1996年美国的软件和娱乐产品在国际上的销售额高达600多亿美元。 据有关方面统计,仅一部《泰坦尼克号》票房收入就高达18亿美元,而我国13亿人口的电影市场年发行收入只有20多亿元人民币。我国加入WTO后, 西方文化输入我国的渠道和机会将增多,这将对我国文化产品、文化市场和文化价值观等各方面带来冲击。面对外国传媒、文化产品的挑战,面对世界范围文化产业的激烈竞争,我们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必须壮大文化产业,借鉴国外在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经验,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创造文化名牌产品,解决国产高质量文化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
二、依靠深化改革促进文化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
《建议》指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这是“十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文化产品数量迅速增长,1999年艺术表演业新排上演剧目4500多个,仅文化部系统内的剧团全年演出收入约49亿元;图书出版业年出版图书14万余种,印数73亿多册,销售金额355亿元;音像制品年出版1.8万余种,1.78亿盒(张);博物、文物完成增加值9.4亿元; 电视节目制作时间达52万多小时,90年代以来,年均增长21.5%。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积极推进,政府宏观调控、文化经济政策指导、文化法制建设等取得成效。文化事业单位在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市场化和产业化的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经过市场考验的文化单位。文化产品的丰富和文化市场的发展,不仅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振奋民族精神、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更在广阔的领域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服务,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应看到,文化发展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二是文化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依然存在;三是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服务难以满足社会需求,产业规模小,竞争力弱;四是文化市场秩序较乱,盗版、侵权产品屡禁不止。
产生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文化投入不足,文化经济政策不健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共同推进的良性投资机制尚未形成;第二,多年来把文化完全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方面,政府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人财物管理负全部职责,并承担审查监督职能,文化单位缺乏自主管理权和经营权;第三,文化单位被定性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或称作“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难以在市场竞争中按经济规律提供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第四,文化法制不够健全,影响了文化市场管理的有效实施。
(二)深化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管理体制,创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需要从加强政府对文化的宏观管理、文化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文化单位的内部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要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现政府与文化单位的完全脱钩。政府通过公共文化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对文化的宏观管理。
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建立文化资金的良性投入机制。改革政府对文化单位的投入方式,探索重大文化宣传题材、庆典活动等文化产品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式;制定有利于居民个人、企业组织、社会各界捐赠文化建设的税收政策;修订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打破垄断,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建立健全文化单位注册登记制度,根据文化单位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不同情况,合理划分公益性和竞争性(或称为非营利型和营利型)文化单位的性质和服务功能,国家实行分类指导。对公益性文化发展,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文化设施建设,发展社区文化,扩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空间,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对经营型文化单位,要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其面向全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第二,发展文化经纪机构、文化咨询评估机构、作家艺术家权益保护机构等文化中介组织和相关机构,规范文化行业组织的行为方式,把不属于政府管理的职能下放给文化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第三,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改变文化事业单位过于依赖政府的状况,积极探索产业化发展道路,逐步向经营型、企业型、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壮大文化产业规模,促进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创造出更多更好的艺术性、思想性与娱乐性相统一的优秀精神产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在市场中不断壮大竞争实力。
按照《建议》提出的“推动信息产业与有关文化产业结合”,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推动文化创新。更新文化生产制作和传播手段,促进艺术表演形式创新,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民族文化产品竞争力。
公益性文化单位自身,也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制度,鼓励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具有活力的艺术生产机制、灵活多样的筹资机制和营销机制,努力提高文化单位管理效益和经营质量。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有繁荣的经济,也应该有繁荣的文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它渊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又植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新世纪到来,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面对国内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发展壮大新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文化产业必将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和现代化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