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网约车安全性的构想
文 慧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摘 要: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突破为网约车的发展提供了平台支持,但乘网约车遇害的新闻层出不穷。如何在不落窠臼发展经济的现状下对网约车行业进行合理的规制,矫正市场的不良现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网约车;“互联网+ ”;数据分析
网络预约汽车服务作为“互联网+”时代发展的产物,为我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我们对网约车的态度从新奇到接受,从习惯到依赖不过几个月,但在这短暂数月之中,网约车的弊端初见端倪,尤其是网络约车的安全问题饱受诟病。
一、网约车的兴起与发展概述
早在2013年,随着4G网络在我国铺开,网约车初现。2015年以后,4G网络的稳定加之公共交通运行的压力骤增,为网约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原本被贴上违法标签的“黑车”在互联网的包装下摇身一变处于监管缺失的灰色地带。2015年4月,我国“网约车第一案”,在济南市开庭审理。[1]
网约车市场现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2017年,滴滴出行为4.5亿用户提供过74.3亿次的移动出行服务。每月使用1-3次网约车的用户数量达32%;过半数的用户每周至少使用一次网约车。出行使用网约车的消费习惯正在养成。[2]网约车服务在一、二线城市渗透率分别为40.1%,17.3%,三线及以下的城市渗透率为个位数。一、二线城市成为网约车行业的主战场,各家运营商正面交锋的地盘。三线及以下城市蕴藏着发展潜力,但此类城市公共交通压力小,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较缓。
综合已有研究成果可以发现,企业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主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是企业特征,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处行业和地区特征均会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其次是劳动者特征,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和性别特征;第三是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二、由犯罪数据看我国网约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为:故意伤害罪(38.89%),交通肇事罪(16.67%),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合计16.67%),50%的案件发生在夜间,66.11%的案件为临时起意,犯罪年龄集中在31岁至40岁,占比55.56%。
VaR(Value at Risk,在险价值)比较规范的定义是,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给定置信水平和持有期间,某一投资组合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公式可以表示为P(ΔP≥VaR)=1-c,其中P是一个概率,表示资产价值的损失大于损失上限的可能性,ΔP表示资产组合在持有期Δt内的价值损失金额,VaR即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的风险价值,c代表给定的置信水平。
(一)制定严格的行业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恪守。运营商内部形成严格流程,知悉司机个人的基本情况。审核不能流于形式,进行上岗考试,减小故意犯罪的可能性。平台组织岗前培训与心理辅导,如有不良心理问题及时疏通,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三、我国网约车安全管理现状和问题
(二)增强企业监管责任,形成内部监管流程,定期对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在逐利的同时应兼顾社会效益,对乘客的安全问题予以重视并承担主要责任。在运营城市均设立专门解决投诉问题的部门,优化平台的功能设计,加大对乘客隐私的安全保护,取消对乘客标记标签的功能,必须设置紧急救助等功能。通过打分制等形式,规范网约车司机的行为。乘客的投诉及时核实并积极反馈。对于不合格的平台要求下线整改,合格合规后重新上架。
用户可以通过控制按键上的按键来实现单片机对系统状态的控制。通过选择按键,可以实现单片机数据的输入、命令的传输以及人工控制发送紧急短信等。单片机系统包括两个常用的按键,分别是机械式按键和薄膜按键。按键实质上是一组按键开关的集合,通过控制按键的闭合来实现行线对高电平和低电平的呈现。
四、针对网约车安全性的策略
数据对比显示,相较于网约车而言,出租车针对女性的犯罪率更低。有报道揭露网约车司机内部的聊天记录,存在部分居心不良的男性带着犯罪意图去接女性乘客的订单,伺机对独身搭乘网约车的女性下手。网约车司机更易激情犯罪,因和乘客发生口角而上升为犯罪行为的不在少数。其次,财产犯罪数据中未能体现,但实际上侵占罪、盗窃罪、抢劫罪是大概率犯罪。多数乘客由于数额不算巨大或是害怕司机打击报复亦或是认为程序繁琐麻烦没有选择报警。网约车从业门槛低,司机大多未参加培训,安全意识不强,对公共道路安全产生威胁。
目前网约车行业面临的问题有:一、安全管理有待增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问题。二、公共安全防范意识不足。乘客缺乏对车辆与驾驶员基本情况的了解,管理漏洞明显。三、隐私安全面临风险隐患。运营商未按要求落实等级保护工作,存在乘客隐私数据泄露问题。软件功能设置不合理,司机内部对乘客的评价与标签增加了乘客的安全风险。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七个部委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制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北京、成都、西安等多地纷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布了实施细则。由于文件的强制性较低,网约车仍面临着诸多安全问题。
我们常说的新时期,通常是指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改革开放开始以后这样一个特殊而伟大的历史时期。这一阶段以来,中国的电影艺术有着腾飞式的发展。电影作为综合艺术,我们在研究它时,电影叙事之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
(三)健全行政部门与网约车平台共同监督、安全管理的体系,对非法网约车进行打击。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多方对于网约车司机的有效监督。安装GPS定位系统,数据实时上传后台,配备摄像头与录音功能。
(四)严格执法,将乘客投诉等维权机制配套、落实。重视执法环节,对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处。以及,早日将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将网约车行业纳入合法监管,接受大众监督。
五、结语
滴滴打车等应用的出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与现代人的生活需求,具有高效便捷的优势。但网约车作为尚未被完全开发、暂未形成合理体系的蓝海行业,目前所受到的掣肘较少,行政部门、行业平台、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都应在网约车行业成形的阶段积极参与对其的监督管理,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 参 考 文 献 ]
[1]楼秋然.美国法上的网约车监管理论与实践——兼评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J].政治与法律,2017,11,29(10).
[2]数据源于前瞻网《2018年中国网约车行业现状与趋势分析市场发展进入新阶段》[EB/OL].2018-6-27.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5-0261-01
作者简介: 文慧(1997- ),女,汉族,新疆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律。
标签:网约车论文; “互联网+”论文; 数据分析论文;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