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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08)08-0071-08
区域发展不平衡是一种自然、历史、经济和政治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各区域内部之间的合作也有所加强,但区域之间的增长差距也在扩大,主要表现在经济差距、社会发展差距、科技差距、区域开放差距等方面。①虽然我国已经在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城乡二元结构表现依然明显,城镇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滞后,使得区域发展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得到有效的缓解,将会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政治稳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因此,加快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的转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基础
1.城乡分化促使城乡二元结构形成
迄今为止,人类世界在聚居的形式和聚居组织上已经历了三次大的变化。第一次大的变化是渔猎到农业的革命,发生在新石器时代。它使人类从根本没有聚落到出现半永久性的农牧业村舍,然后过渡到定居的乡村聚落(村庄);第二次大的变动是城市的出现;第三次大变动就是城市化。
从城市的最初形成来看,只有在农业生产力发展能够提供剩余产品的前提下,少数人完全脱离农业生产而专门从事非农活动时,才开始了城市发展的历史。从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来看,它本身就是变落后的乡村社会和自然经济为先进的城市社会和商品经济的历史过程。多数人认为,只有到了农业产品有了剩余,才有城市的出现。有了农产品剩余才能养活城市的官员、祭司、商人和手工业者。但有了剩余产品为什么要用来建立城市呢?为什么会有剩余产品出现?人们要生产剩余产品,是有人意识到有了剩余产品可以去换回生活需要的其他东西,它的前提是有了劳动的分工。据此看来,劳动分工和商品交换似乎在农产品有了剩余之前就产生了,但没有农产品的剩余又不可能有商品交换和劳动分工。
马克思明确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②从农业社会中产生城市,到18世纪以工业革命为动力、在工业社会中出现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无论是城市的产生,还是城市化的演进,都是分工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但每个国家由于其生产力发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的差别,工业化和城市化不仅在启动的时间和进程上有先后,而且在实现的路线以及由此带来的城乡关系变迁的路径上,都有明显的差别。
2.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殊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城市的产生和存在,其前提是生产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分工的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无论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初中期曾经出现过的城乡二元结构相比,还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城乡二元结构相比,都表现得更为特殊、更为复杂。这种特殊性与复杂性,从根本上来看,是由工业化的发展模式决定的;从形式上来看,主要表现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殊性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特有性。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殊性,主要体现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的动力、方式和途径的特殊性,而这往往与一个国家的工业化模式密切相关。
从发达国家来看,由于工业化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启动的,工业化的资本积累是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主体,以效率为原则,以城市为载体,从国内的农业剩余产品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而来的。发达国家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的动力是内源性的,方式是市场性的,途径是农业剩余的“物”与“人”同步转化,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政府主导下,适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化。从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中国家来看,虽然工业化也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启动的,但工业化的资本积累来源于外国资本进入和在本国政府动员下的农业剩余产品、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的最大区别是,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的动力是外源性的。正是因为这一区别,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往往跨越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阶段,缺乏农业发展的支撑,城市化往往是靠大城市的优先发展,缺乏与中小城市发展的结合,结果往往是城市化过度,进而导致“大城市病”,同时,由于缺乏对“三农”的有效带动,又出现农业停滞、农村凋敝、农民贫困的现象,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不断恶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断强化和固化,难以实现向现代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化。
中国由于工业化道路的曲折性和工业化模式的多变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过程更为复杂。中国的工业化启动于晚清时期的洋务运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在封建地主经济的土壤中,在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带动下,在官僚资本主义经济的推动下产生的,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类似,其动力是外源性的,方式是市场性的,途径是农业剩余的“物”与“人”同步转化。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政府作为配置资源的唯一主体,运用计划的方式,将农业剩余产品转移为工业化资本积累,配置到城市区域和工业领域,由此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动力是内源国有性的,方式是计划性的,途径是农业剩余产品单一转化的,并因农业剩余劳动力长期被固定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区域、政府对“三农”长期采取“多取少予”政策,城市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农业发展长期滞后于工业发展,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不断扩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不断“深化”的基础上被严重“固化”了。在市场经济年代,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产品、农业剩余劳动力、农用土地、农村资金被配置到农村的乡镇企业并进而被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城市工商业和城市建设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政府尚未从计划经济体制及时退出,仍担当着本应由市场担当的经济领域的资源配置角色,而应由政府担当的公共领域和市场失灵领域的资源配置角色却没有及时担当起来,由此导致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的进一步扩大,“三农”问题依然尖锐,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强化。
二、城乡二元经济关系分析
1.二元经济的逻辑分析
二元经济的思想产生始于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其经典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市场分工理论,把工业部门在农业社会中产生、成长的过程看作是经济发展的本质。但对二元经济作出具体阐述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20世纪50年代中期,刘易斯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提出著名的二元经济理论。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国民经济含有两个性质不同的部门,一个是仅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传统方法生产的部门,这一部门以传统农业为代表;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工资远比前一部门高的城市工业部门。经济发展就是将生存状态的传统部门逐步转化为现代化的工业部门。③这个转化过程必然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城乡人口流动。刘易斯、拉尼斯和费景汉、托达罗都先后提出自己的乡城流动模型,描述这一转化过程。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应当重视农业在促进工业增长中的重要性,应当看到农业由于生产率的提高而出现剩余产品是农业中的劳动力向工业流动的先决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修正。托达罗认为人口流动是一种合乎理性的经济行为,流入城市的人们关心的是城乡预期而不是实际的收入差距,并以此解释为什么在城市中事业和就业不足的现象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仍有大量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流入城市。
虽然上述三种模式都各有不足之处,但二元经济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逐步消除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要经历的过程。要完成这个过程,必须重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把农业部门本身的进步作为一个发展目标;注重工业发展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资本积累——投资——吸收更多的劳动力);不仅经济增长(更不仅是工业部门的增长),而且增加就业、减轻贫困、缩小分配差距、解决城市社会问题都是经济发展的目标。
2.能否均衡发展的争论
经济发展是促进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途径,但是否采取均衡模式,一直是经济学家争论的焦点。非均衡增长理论以赫希曼、佩鲁、缪尔达尔等为代表。赫希曼认为,经济增长过程是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应集中有限的资源和资本,优先发展少数“主导部门”,尤其是“直接生产性活动”部门。区域经济学中有很多说明区域间经济不平衡增长及相互影响的理论,可以归入不平衡增长理论,如梯度转移理论、增长极理论(佩鲁、汉森)、点轴开发理论(萨伦巴、马利士)、累积因果理论(缪尔达尔)。④这些理论都强调由点带面、由此及彼,强调经济发展中增长点的作用,后发区域要实现赶超,采取不平衡增长战略是一个较为可行的途径,这在东南亚和一些拉美国家得到证实,并且一定程度上成为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实施向东部“倾斜”政策的理论基础,它主要体现为两次向东南沿海地区倾斜的发展战略调整:第一次是1980-1982年对广东和福建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实行特区政策,使广东成为中国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之一;第二次调整始于1990年上海浦东的开放,使上海重现国际大都市的雏形,长江三角洲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这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先发优势并不完全是建立在其自身资源禀赋和文化传承基础之上,而在相当程度上来源于中央政府允许他们“先富起来”这种特殊优惠政策的外部力量的促进。⑤
在平衡增长理论中又有两种代表性理论,即罗森斯坦—罗丹的大推进理论和纳克斯的平衡发展理论。平衡发展理论强调产业间和地区间的关联互补性。现实中,可以举出有利于“大推进理论”或“均衡发展”的诸多例子。⑥平衡增长是目标,不平衡增长是手段。由于落后经济通常基础薄弱,资金缺乏,不具备平衡发展的条件,所以平衡发展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缺乏可操作性。但平衡增长理论认为投资项目之间互为需求、互相依赖,应当有良好的协调,这是非常重要的。
从长远看,平衡增长和不平衡增长之间并无根本性的矛盾,应该根据区域的不同特点,系统和整体思考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增长强调联系效应的重要性,它是以创造短期的事先的不平衡来追求长期的事后的平衡。
3.社会公平和分配正义
没有平等的机会,就没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就不可能真正缩小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地区差距。因此,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关于什么是公平,不同价值观念的人有不同的判断,平狄克总结了关于公平的四种观点:(1)平均主义——社会的所有成员得到同等数量的商品,(2)罗尔斯主义——使境况最糟的人的效用最大化,(3)功利主义——使社会所有成员的总效用最大化,(4)市场主导——市场的结果是最公平的。⑦
以上观点实际上是从最平均到最不平均的排列,从古到今,分配观念一直受到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的影响,一方面,财富作为满足人的需要的资源,应当属于真正需要它的人;另一方面,财富是劳动创造的,应该属于他的创造者,如果一个人不能得到他创造的财富,就会缺乏劳动和创新的动力。严格的平均主义要求社会成员平均分配各种产品,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试图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来实践这一思想,但是由于缺乏效率,已经被我们摒弃。市场主导主义者以诺奇克和哈耶克为代表,他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的自发交换过程形成的分配即是最有效率的分配,其结果也是公平的。在均衡价格下,市场达到出清水平,每个人所得即其应得,即它的资源和个人禀赋在市场交换中给他带来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市场是实现经济繁荣和个人自由的工具,它促进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也扩大了个人自由选择和自主决定的空间。市场主导的思想看起来很具有说服力,但与此同时,人们也认识到了市场的局限性,市场运行的结果往往造成财富分配的巨大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很难说一定就是公平的。首先,人们进入市场时的初始资源(包括权利)禀赋不一定是合理的;其次,完美的竞争市场其实在真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垄断、信息失灵、外部性的存在使个人从市场中获得的东西具有偶然性;再次,由于合作生产的存在,很难精确计量个人在生产中所作的贡献,个人的市场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的条件。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市场分配就是公平的。功利主义者认为公平就是使社会所有成员的总效用最大化,但是它并不关心财富在个人之间的分配。庇古从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出发,认为财富从富人向穷人转移可以增加社会的总福利,但他的出发点并不是对穷人的关心,而是对社会总福利的关心。罗尔斯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认为公平就是使社会最少受惠者的福利得到改善。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公平和效率这二者的目标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在二者之间必须作出困难的选择。⑧在市场经济中,收入的分配受社会偶然性和自然偶然性的影响,作为公平的正义要求以机会平等原则消除竞争起点的不平等,同时通过差别原则把结果的不平等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1949年至今,我国通过农业税费、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土地低价或无偿征用等途径,从农民手中拿走了大量的财富。农民的择业和迁移受到限制,和城里人比较,农民的受教育机会较少,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农村政治民主建设滞后。因此,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情况下,将着力推动共同富裕,要力争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将经济增长的好处惠及广大低收入阶层,尤其要更加公平地对待农民,赋予他们在经济社会中平等的权利。这不仅符合党的建党方针,也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实现社会正义,促进团结稳定,不仅要给农民公平的竞争起点,而且要通过差别原则将不平等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减少贫困,缩小农民与其他阶层间的巨大收入差距。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就是党和政府力求纠正当前分配不公,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新努力。
4.城乡关系的变迁
城市和城市化的发展过程是城市从乡村中分化出来并逐步扩大和发展演进的过程,它表现为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和城市生活方式的扩散以及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方式的改变。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时期是1949年以来工农城乡关系发展最好的时期,也是全国人民生活和全国经济改善最快的时期。其实质是从改善“三农”与工业、城市的关系入手,抓住了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
一般来看,城乡关系从产生到和谐的变迁,需要经历城乡分化、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融合和城乡一体五个阶段。⑨城乡一体化就其本质来说,就是城市化进程达到一定程度后城乡关系的变迁过程,其核心是让所有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
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加快城乡关系演进、改革城乡关系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推进城乡关系的进一步变迁有利于全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提高,但其另外一个更直接的影响就是在城市居民和农民间的利益重新分配。虽然从目前改革效果而言,城乡关系的一元化或一体化的演进比较缓慢,但是城乡融合、走向一体化是最终的努力目标。
三、我国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理论与政策
1.以统筹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思路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和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明显增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1)有关“城乡统筹”在中央文件中的表述
改革开放30年,中央共出台10个“一号文件”,这10个文件记载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也体现了中央高层领导求解“三农”问题的思路。发布于1982年至1986年的5个“一号文件”,内容基本上都围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004年至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这表明,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来看,“三农”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2004年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一号文件)提出: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关注“三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2006年2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结业仪式上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实行城乡统筹,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集中解决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五个方面的统筹发展问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解决城乡发展的严重不平衡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仍然针对“三农”问题,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党的十六大会议上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统筹”思想在近年来中央文件中的多次出现,表明了今后国家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和追求的目标。实际上,统筹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东部和西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观念由来已久。在《十五计划纲要》中,就提出要“打破城乡分割体制,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坚持城乡统筹的改革方向,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⑩十六大报告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题,明确提出要在21世纪的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这一目标中的经济指标部分是: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不断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党的十七大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在《十一五计划纲要》中,即使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仍然提出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市场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11)可以说,新农村之“新”,就新在城乡统筹、城乡互动、城乡和谐。
(2)城乡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不同区域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社会事业发展“短腿”现象严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针对当前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2004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谐社会建设问题。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召开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此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各地调研,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断。200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这一决定,顺应了时代潮流,把握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宏大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发展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仅靠经济问题的解决、经济生活的和谐是不够的,还需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使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协同共进,进而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因此,只有坚持唯物辩证的科学态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我国经济建设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深刻体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12)而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制度是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2.促进区域与城乡的协调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除了在体制上进行突破外,应把统筹发展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和手段。
(1)区域协调发展必须依靠政策推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但是促进我国区域均衡发展还必须依靠政策的指导与推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城乡统筹的主导方面应当是政府。政府应该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中扮演重要作用。这并不是要用政府代替市场,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关系和建立相关制度方面的作用,以强有力的政策保证区域协同发展的实现。
我国在2000年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其目标是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中国不同区域的协调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此后,西部地区步入其历史上最佳发展期,GDP年均增长达10%,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的相对差距日益缩小。200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思路。2004年岁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确定了“中部崛起”的宏伟战略构想。我国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西部提速,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转型,区域互动”的发展格局已日渐清晰。
(2)弱化城乡二元结构必须依靠产业联动
建立协调的城乡关系需要以项目为动力,以产业联动和产业升级为根本保障。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和谐会对区域经济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则会产生消极的摩擦和冲突。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可以通过产业结构的地区协调来实现。目前正处于转轨期的我国经济改革,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的干扰。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是其中之一。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以及由此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方利益抬头、产品过剩与短缺的并存、产业的过度竞争等是产业结构区际矛盾的主要表现,所有这一切都使得我国各种经济资源的配置远未达到“帕累托最优”。
因此,研究产业协调发展理论,减少或协调产业发展矛盾,促进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3)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城乡协调中的纽带作用
我国城乡区域发展的差距,除政策和体制性因素外,还可能是由于我国大、中、小城市(包括县级市和县城)与广大农村之间缺少一个重要环节,即小城镇,或者说,这个重要环节(小城镇)比较薄弱。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阻碍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因此,要改变这种城乡二元结构,还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而耕地资源又有限,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如果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仍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也难以有较大的增长;其二,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很大,并已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繁荣农村经济,就必须推进城镇化,缩小城乡差别;其三,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限的财力难以通过建设众多大城市去吸纳大量的农村人口。此外,我国资源环境的局限性大,缺乏大规模发展大中城市的地理条件,不可能只走发展大城市和农村劳动力都进入大城市的路子。因此,在我国城市居民尚不能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小城镇可以发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重担,这也是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的重要特点。
总之,坚持实施中国特色城镇化战略,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建设,既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和农民增收问题的必由之路,又是统筹城乡发展,提高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水平,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根本措施。这不仅是一些人多地少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也是我国不少地区的实践探索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选择。
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是促进城乡二元结构的转变。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经济、转型过程中,从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将是今后几十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目标就是实现地区共同发展。保持比较发达地区的快速发展势头和扶持落后地区的发展,都是国家的既定政策。地区差距问题要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得到解决。
城乡二元结构本身就是两个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合作的区域系统。实践经验表明,通过城、乡这两个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协作,将有助于整个系统向更高层次演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共同进步,是向城乡一元化和一体化过程迈进的有效途径,而实现这一过程的根本措施是政策推动、城镇化带动、产业联动,促进区域的协同发展。
注释:
①国家统计局课题组:《我国区域发展差距的实证分析》,《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3期。
②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56页。
③[美]阿瑟·刘易斯:《二元经济论》,施炜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63页。
④参见[美]吉利斯:《发展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⑤刘建军:《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南方经济》2004年第9期。
⑥Murphy,Kevin M.,Andrei Shleifer and Robert W.Vishny,"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Big Bush",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7(5,October),pp.1003-1026.
⑦平狄克:《微观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14页。
⑧Arther Okun,Equality and Efficiency:The Big Tradeoff,Washington:Brookings Institution,1975.
⑨邵峰:《均衡浙江:统筹城乡发展新举措》,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
⑩《人民日报》2001年3月18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3页。
(12)见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从8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决定》还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6项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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