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精神生活对个体基督徒的意义_基督教论文

浅析精神生活对个体基督徒的意义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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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切宗教信仰一样,基督教信仰也不仅仅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它更是一种被实践着的体系。基督教灵性生活表达的就是基督教信徒同所信仰的上帝之间的深刻关系及其状态。在基督教新教神学中,“灵性生活”往往是一个令人难以捉摸的术语并常常处于受人忽视的地位。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是由于基督教神学往往集中表现在大学、神学院一类的学术背景之中,它们的兴趣主要在于对学术知识的推进而不是对生活的指导。有些神学家在学术研究中几乎从不将对灵性生活这一范畴的探究看作自己的份内之事而完全专注于那些抽象的形式真理。同时,大多数那些灵性生活的倡导者又几乎从不将自己视作是学院派神学家,灵性探究对他们来说似乎位于神学的基本领域之外;他们只是将自己的努力当做是由某种经验而来的评论,而不是把它看作是对福音赋予每位基督信徒的同神的沟通或共融互栖这一圣召的阐释。这就造成了基督教灵性与基督教神学在观念层次上的分野,神学研究与灵性探究成为由不同类型的学者所从事的隶属于不同领域的研究对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妨碍和窒息着对基督教信仰的全面理解,成为那些不切实际的虚玄神学的致命伤。

另一方面,鉴于灵性生活自身所具备的某些特征,一些基督徒似乎不愿意直接谈及基督教灵性这一不易把握的主题,以免将灵性一类的表述同基督徒生活的其他构成方面分割开来。传统上,人们似乎更乐意接受“圣洁”、“神性生活”一类的术语来指称基督教的灵性生活,因为它们似乎更为明确地强调了信仰者同基督的深刻联系,以及个人对上帝之道的顺从生活。而“灵性”一词则显得更具抽象性和歧义性,特别是考虑到它可以同罗马天主教传统以及同任何一种宗教的禁欲主义和神秘主义传统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人们似乎有理由更加谨慎从事(注:James M.Houston,"Spirituality",in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ed.by Walter A.Elwell,Baker Books,1984,p.1046.)。然而,现代社会文化在精神生活上的贫瘠与荒芜以及世俗主义对基督徒生活的全面侵袭,使得人们完全有必要去认真考虑信仰生活中的“灵性”向度。基督教信仰认为,它就体现在人们对耶稣基督的认信与灵性生活之中。

其实,灵性生活历来在传统基督教信仰中就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并成为基督教信仰的标志性特征之一。撇开隶属于基督教阵营的五旬节派和同灵恩运动密切相关的那些宗派不论,单就基督教主流宗派而言,其神学信仰就有强调个人的救赎经验,或者强调个体对于作为个人救主耶稣基督的信靠与遵从的传统。这就是说,基督教看重的是个体的灵性重生和在重生或新生之后的有意义的圣洁生活。他们认为,仅有对罪的宽恕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对罪的涤除,唯如此,信仰者才有可能拥有全新的生命。传布与聆听福音可以使人转变成为一个基督徒,而灵性生活则可以使人在基督徒生活中不断获得丰富与成长。这就是说“布道可以产生基督徒,而灵性则可以保持基督徒”(注:Alister E.McGrath,Evangelic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ristianity,InterVarsity Press,1995,p.125.)。可见,坚持在基督中的信仰生活同坚持正确的神学教义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不仅如此,在新一代基督教神学家中还出现了从以信条为依据转向以灵性为依据来限度自我身份的趋势。与老一代基督教神学家强调神学教义的立场不同,他们将基督徒的灵性或灵性生活看作是基督教自我意识的核心所在。“近年来,老一代基督教的明显注重教义的自我意识正在烟消云散,其替代者开始更多地强调灵性生活构成了基督教的核心”(注:Stanley J.Grenz,Revisioning Evangelical Theology,InterVarsity Press,1993,p.38.)。

当然,当代基督教强调灵性信仰的特征不是什么新近的发明,它毋宁说是对二十世纪以前传统基督教注重基督教灵性生活传统的回归或发展。就其历史发展的渊源而言,它直接秉承了十六、十七世纪英国清教主义与德国虔敬主义以及十八世纪英美宗教奋兴运动的影响。清教徒强调的是预备心灵以领受上帝之道,依靠上帝的神能以摆脱世俗的诱惑而追求圣洁的生活;虔敬主义强调的是基督在信徒生命中临现的动力和大能;奋兴运动注重的是个体的灵性归依以及由此而来的圣洁生活。所有这一切都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现代基督教对基督教灵性生活的理解。

基督教认为,对基督教灵性的理解应当是以圣经为中心的。它关注的主要不是什么精确的神学表述而是对信徒与基督的个体的救赎性相遇的促进与强化。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将“属灵的人”与“属血气的人”作了区分(注:《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一章十四至十五节。)。属灵的人就是指完全因神而活、让耶稣基督活在自己生命里并按照圣灵的意思去为人处事的人。在此,属灵的人当然是指“完整的人”而言的,它并不局限于人的思维这一狭小的领域。这就是说基督教的“灵性”不仅包括人的精神而且也包括人的思想、意志、想象、情感与身体。检验基督教灵性的关键之处就在于看一个信徒的心灵与生命是否同作为其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与品行保持着真正的一致性(注:T.R.Albin,"Spirituality",in New Dictionary of Theology,ed.by S.Ferguson & D.F.Wright,InterVarsity Press,1988,p.657.)。

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界定基督教所奉行的灵性生活呢?“灵性”作为一个一般的宗教学术语具有十分宽泛和含混的内容,并且往往同各种宗教中的神秘主义、禁欲主义和律法主义密切相连,基本上指的是某种朝向超验神圣的宗教态度、信仰和实践。基督教信仰与之不同,它为灵性赋予了十分明确和具体的内涵,并将它置于对圣经的三位一体的上帝的理解这一具体语境当中。因而,基督教灵性强调的是努力同耶稣基督保持一致的信仰生活,“是对追求、获得并培育同上帝通融的整个基督教信仰的探求,它既包括公共崇拜与私人奉献,亦包括它们在实际的基督徒生活中的结果”(注:Henry Rack,Twentieth Century Spirituality,London:Epworth Press,1969,p.2.)。为此,基督教神学家斯坦利·格伦茨将基督教灵性理解为,“在圣灵的引导下,在信徒的合作中,朝向圣洁的追求与探索。它是对荣耀上帝、融于基督并顺从圣灵的生活的不懈追求”(注:Stanley,J.Grenz,Revisioning Evangelical Theology,InterVarsity Press,1993,p.42.)。

根据新约的启示,在基督徒灵性发展的历路上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向。一方面,做基督的门徒就意味着选择了一条朝向天国的“窄路”。这样,基督徒的灵性生活中就存在着某种类似于内向的、寂静的维度,它要求按照天国的样式实施某种意义上的自我否定、同基督的神秘契合、禁欲的生活方式等等。另一方面,启示又要求“不属于此世”的信徒“居于此世”并事奉于他人。因而,基督徒的灵性生活又必然具有外向的、活动的一面,它要求信徒按照世界应是其所是的情形以怜悯、同情、仁慈和公正的标尺去为人处事并以“做盐做光”的方式影响于这世界。

所以,当代基督教界两位最负盛名的基督教灵性学者詹姆斯·休斯敦(James M.Houston)和尤金·彼德森(Eugene H.Peterson)都将默思、祷告、见证与查经一类的基督教灵性生活视作能够深刻影响信徒对神的认识、关系与经验的重要方面,并对具体的灵性生活方式做出了诸多有意义的探索(注:参见James Houston,The Heart's Desire:A Guide to Personal Fulfillment,Oxford:Lion,1992.Eugene H.Peterson,A Long Obedience in the Same Direction,InterVarsity,1980; Reversed Thunder,Harper & Row,1988.)。正如休斯敦教授所指出的,基督教灵性是人灵魂中的上帝恩典的“外勤工作”,它存在于个体归依后的整个生命当中,表现为信徒在基督样式里的成长和成熟。“它意味着社团与团契,意味着祷告的生活,意味着在整个生存中的永恒向度感,意味着在上帝面前生活的强烈意识”(注:James M.Houston."Spirituality",in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ed.by W.A.Elwell,Baker Books,1984,p.1047.)。所以,完全为圣灵所充盈的生活,必定能够全面展示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注:《圣经·新约·加拉太书》五章二十二节。)。这就是真正的基督教灵性生活,它对基督的门徒而言构成了一种持续不断的召唤和要求。

经过灵性归依与重生的人,就是藉着圣灵在耶稣基督里获得了新生命的人,就是将个人对耶稣基督的信仰看作是自己生命的活力之源与中心的人。作为基督的信徒,他必定希望将自己对基督的信靠运用于自我生命中的每一个方面,使自己全部的生命都置于耶稣基督的主宰与看顾之下。所以在基督教信仰生活中他们喜欢将基督和他的灵说成是生命旅途中的伙伴,是自己生命当中的积极的参与者与塑造者。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就是同基督一同经历十字架的死又一同经历十字架的复活的人,就是舍弃旧我,让圣灵成为自己生命的全部的人。所谓“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成新的了”(注:《圣经·新约·哥林多后书》五章十七节。),指的就是抛弃有罪的旧我,在圣灵里获得新生并因此而活在圣灵里的人。

所以,注重灵性重生的基督徒也格外看重自己灵性的培育与成长。大卫在“诗篇”中的呼求必定也是重生后的基督徒的亟需:“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注:《圣经·旧约·诗篇》五十一章十至十二节。)。为了强调同原先有罪的肉体生命相区别,许多基督教信徒甚至形象地将由圣灵而生并为圣灵所充盈的新生命称之为自己的“灵命”。同样地,正如肉体生命需要不断地从食物中获得营养与支持一样,灵命的培育与成长也需要有“灵粮”的丰盛供应。具体地讲,除了参加公众性的崇拜与团契之外,在个体层面上,至少有三种宗教实践成为基督教个体灵性培育与成长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成分。

首先是查经。基督教把阅读与学习圣经这一上帝的话语看作是灵性生活的首要功课。在他们看来,圣经不仅是上帝救赎的工具,也是上帝用以培植成熟基督徒的工具。由于信徒只能在圣经这唯一的来源中寻找到有关永恒生命的讯息,所以他们相信这本书是“上帝赐与的用以为万代保存救赎福音的文献”(注:Clark Pinnock,"What Is Biblical Inerrancy?",in The Proceedings of the Conference on Biblical Inerrancy 1987,Broadman,1987,p.75.)。因而,人们可以顺理成章地转向圣经以寻求信仰与灵性的滋润和养分。实际上,基督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以圣经为核心的信仰,圣经对他们来说发挥着某种同基督或神圣相关联的功能。如果说基督是神圣救主的话,那么见证基督的唯一源泉即圣经就是世人可触及的、能言表的、可拥有的、能接近的最高宗教象征(注:James Barr,Fundamentalism,SCM Press Ltd.,1977,p.36.)。构成真正的基督徒身份的基石就在于使圣经活在每一个个体与社团之中。不论围绕有关圣经教义的争执有多大,基督教信徒坚持认为圣经是指导基督徒信仰与实践的最高和最终权威,圣经内容同他们当下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它蕴涵着指导与回答基督信徒日常生活遭际的答案与原则。信徒灵命的成长可以从圣经这一有关上帝话语的记载中汲取宝贵的养分。因此,个人读经、诵经以及参加各种各样的查经班和查经聚会,在基督教灵性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有人甚至认为,在基督新教这一较为缺乏传统宗教仪式的基督教形式中,诵读圣经常常在实际上行使着类仪式性程序的功能(注:参见 James Barr,Fundamentalism,SCM Press Ltd.1977,p.37.)。

长期以来,在许多基督教信徒中坚持每日学习圣经已成为其灵性操练的重要内容。他们当中许多人甚至为每一天都划出了一段固定的时间并将其称之为“安静时刻”,以便专门用于学习圣经和祷告。这段时间通常被安排在每天的清晨,通过学习和领悟神的话语,通过让神对自己言说,往往能为信徒全天的生活确定下一种基调以应付这世俗世界的纷扰和侵袭。这种灵修方法已为大多数基督教信徒所接受,著名福音布道家葛培理就曾建议信徒每日研读圣经,如果缺少这种每日的灵性滋补,其信仰生活就会出现某种匮乏与不足,就会丧失自己的灵性生命力(注:Billy Graham,Peace with God,Kingswood:World's Work,1954,p.152.)。当然,基督教用于灵性培育的圣经学习,不是指客观的理性批判,而是指以祈祷的、信仰地心态去从中聆听上帝之道。

这就涉及到在基督教灵性生活中具有同查经同等重要性的另一个灵性培育要素即祷告。祷告通常被理解成是信徒与上帝的交流与沟通,或者说是对上帝的诉说以及让上帝对自己的言说。在普通信徒中它经常被比作是基督徒随时随地直接同上帝交流的灵性“热线”(注:James Davison Hunter,American Evangelicalism:Conservative Religion and the Quandary of Modernity,Rutgers University Press,1983,p.78.),或者说就像是发生在亲朋挚友之间的对话和谈心,当然它还包括有面向上帝的呼告与恳求之意。基督教认为祷告是信仰的灵魂,缺乏祷告的信仰很快就会蜕变成了无生气的信仰。因为正是通过祷告,信徒同上帝保持着密切的接触与联系;也正是通过祷告,上帝同信徒保持着交流与沟通。在圣经中,祷告被看成是一件赠礼又被看成是一项任务。上帝有所召唤,人就必须有所回应。这种祷告完全是人格性的和对话性的,它要求人们将自己内心深处的自我展示给上帝,又使上帝将其所意愿的启示揭示给人们。祷告在基督教信仰与实践中一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同基督徒灵性成长密切相关的宗教实践内容。宗教改革的奠基者以及其后继者大都是十分着重祈祷的基督徒。据说,马丁·路德每天花数小时的时间去祷告,菲利普·斯彭纳(1663-1705)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祷告,约翰·卫斯理也同样每天凌晨即起床祷告与默思(注:参见Donald G.Bloesch,Essentials of Evangelical Theology,vol.2,Prince Press,1978,p.57.)。在广大基督教信徒中同样也有许多人养成了每日清晨在所谓的“安静时刻”中查经与祷告的灵修习惯。

基督教认为祷告的主要形式是即时性的。虽然可以对各种祷告提炼出某种基本的形式,但真正的祷告是不受这些形式局限的。这就意味着其重心并不在教会祟拜中的规范的仪式性的祷告之上。形式化的祷告由于缺少个人因素与即时或自发性特征,而被认为在上帝眼中具有相对较小的真实性与价值,因而对个体灵性培养也具有相对较弱的意义。上帝期望与寻求的是每个基督徒的个人祷告,而不仅仅是由神职教牧人员所引导的祈祷。祷告在其理想形式下应当是有关个人的赞美、感恩、需求以及寻求促进神的旨意的表达,它应当包括有强烈地自我省察、自我探索、个人信仰告自以及个人渴望上帝战胜罪恶的意蕴和内涵。这就是说,真正的祈祷突破了一切形式与技巧的束缚。

从形式上讲,基督教中的祷告主要有三种常见类型。一是个体信徒的私人祷告,它通常是个人在其“安静时刻”内所做的祈祷。二是由信徒集体所做的公共祷告。一般见于各类宗教活动如崇拜、团契、查经,亦见于主要由信徒所参与的各类世俗性活动如典礼、聚会,还可常见于各类日常生活之中如就餐之前,等等。三是由信徒专门为祈祷而举行的各类祈祷会。在这样的聚会上,大家聚在一起依次由每人轮流祷告,其他人则静静地以意志给予正在进行中的祷告以支持与应和。他们坚信由于圣灵的临在,使得每个基督徒都能够做出祈祷,因为神曾应许只要有两、三个信徒聚在一起祈祷,基督以及他的灵就必居住在他们中间。当然,如果缺少对居于信徒之中并为信徒祈祷予以中保的耶稣基督的信仰,就没有人能够企近神的恩典的宝座,这就是为何所有基督徒的祷告都是以耶稣基督的名义所做所求的缘由。

从内容上讲,祷告主要涉及到崇拜、感恩、告解与恳求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恳求或请求的因素几乎出现在所有形式的祈祷之中。基督教认为,祷告是有效的,它能够改变事物。“他们相信上帝实际倾听并回应了忠实信徒所提出的祈求。其中最重要的是,上帝会迅速地回应谦卑的罪人有关救赎恩典的吁求”(注:Stanley J.Grenz,Revisinoning Evangelical Theology:A Fresh Agenda for the 21st Century,InterVarsity Press,1993,p.32)。基督教神学家唐纳德·布洛施指出,在有关祈祷的这种见解中包括着这样一种预设,“上帝的终极旨意是不可更改的,但上帝选择实现这一旨意的方式则有赖于他的子民的祈祷。上帝希望人们成为与他立约的伙伴而不是傀儡或奴隶。在这种严格的意义上可以说祈祷能够“改变”上帝的旨意。但更为根本的是,它是将人的需求与愿望与上帝的分享以使自己能够更好地符合于他终极的意志与目的”(注:Donald G.Bloesch,"Prayer",in Essentials of Evangelical Theology,vol.2,Prince Press,1978,p.57.)。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基督教相信祷告的效用。通过祷告,能够克服人心的刚硬与冷漠将犯罪的世人带到基督的面前;通过祷告,面对困扰人心的个人问题能够做出正确的决定与选择;通过祷告,教会与传福音所需的奉献与人手能够得到满足;通过祷告,疾病能够获愈,危难与诱惑能够避免。并且,祈祷的内容可以含有浓厚的个人色彩,也可以提及具体的人和具体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作为神的忠实的信徒,他们祈求的不应是自己所希冀的而应是上帝所乐意成就的。所以,他们也深深明白,祷告能够得到神的回答,但这回答有可能是以一种同祈求者所设想的完全不同的方式而出现。上帝可能会以一种令人不可理喻地方式收回或拒绝那些为人所热心祈求着的事物,比如在患病儿童的存活或者亲朋密友的归依上的与意愿相违背的事实的发生。但这一切并不影响基督教信徒对祷告的作用与意义的看法。

祷告如果关注的只是个人的利益,就有演变成为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的祈求和呼吁的可能,所以基督教格外强调为他人利益而求的代祷对培植基督徒灵性的意义。寻求上帝的祝福,首先在于寻求将一切人的意愿纳入上帝神圣旨意的轨道之中。祈祷不能仅仅是对个人安全与幸福的渴求,它更应该是对推进和扩展上帝之国的渴求以及对他人能够归依于上帝救恩的代祷。基督新教强调代祷的意义同其“一切信徒皆为祭司”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正如古希伯莱祭司有代人献祭与求情的义务一样,基督的门徒也同样负有彼此祷告与祈求这一荣耀的特权与义务。耶稣本人的做法对于正确理解代祷的性质是大有裨益的,他在被捕的前夜曾向天父表达了对一切信徒的深切关注,“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注:《圣经·新约·约翰福音》十七章十五至十七节。)。按照耶稣的做法,人在向上帝祈祷时亦不应请求上帝使人们脱离这世界,而应将重心放在祈求上帝保佑人脱离一切的罪恶,寻求圣洁的生活。代人祈求的核心在于祈求人们认识和遵循神的意志,在于祈求信徒获得灵性的增长与成熟,也在于祈求圣灵向人启明神的呼召,坚固他们的心志,增强他们的能力。这才是同基督教爱神爱人的精神相吻合的灵性操练。

第三个在基督教看来为灵性培育与成长必不可少的要素是为福音真理所做的见证。基督教信徒看来是牢记耶稣的“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注:《圣经·新约·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节。)这一教诲的信徒。他们坚信,“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注:《圣经·新约·罗马书》十章十七节。)。因为“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注:《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一章二十一节。)。从历史上讲,基督教福音布道的任务主要是由教牧神职人员承担的,但在某些基督新教阵营中,福音宣教的任务则主要地落在了普通平信徒身上,他们认为传扬福音是每一个信徒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不仅仅是属于专职教牧人员的工作。这是将一切信徒皆为祭司的观念推向极限化的形式。而且,为福音真理的见证还被看作是基督徒灵性成长的手段与方式之一,它为个人的灵性状态提供了一种公开的指标或标志(注:James Davison Hunter,American Evangelicalism:Conservative Religion and the Quandary of Modernity,Rutgers University Press,1983,p.80.)。基督教信徒极为乐于同他人分享福音信仰的现象甚至成为了基督教限定自我身份的一个重要特征。

基督教从新约中引申出了有关见证的几项原则并将其应用于自己宣扬福音的实践当中。第一,见证是所有基督徒的普遍义务;第二,见证应以耶稣在世上救赎的事实、意义及能力为中心;第三,基督徒的见证应置个人的安危、舒适于不顾而完全忠实于上帝之道;第四,基督徒的见证也是圣灵的事工,是上帝临在与大能的显见(注:F.L.Fisher,"Witness",in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ed.by W.A.ElwelI,Baker Books,1984,p.1175.)。所以,宣扬与传布福音在基督教信徒中具有极为强烈的个人特征。他们往往将同自己处于密切关系中的亲朋好友看作是自己履行福音见证义务的绝佳机会,而且一般非基督徒也更乐于倾听和接受像自己一样的人而不是专职传道人员的讯息。就信徒而言,他们有责任去关怀自己周围的人,有责任去为他们的归依而不停地祈祷,有责任向他们做见证并把他们带到教会或者各种布道会上来。他们的动机深蕴于由耶稣基督所实践并教诲的圣爱之中,关心他人的灵性所需正是对基督的爱人如己这一诫命的实施。同时,自己生命获得救赎的欣喜与满足也会促使他们乐于同他人共同分享这种经验与喜乐。在某种意义上,他们认为促成他人在基督里的重生也是自己属灵的生命所结出的果实,是自己灵性成长、成熟的方式和标志。

强调一切信徒都有为基督做见证的义务,使得基督教在实践上必定会追求福音的简明与确定性。对他们来说,唯一需要掌握的就是圣经这一上帝之道的文献记载。学术探究与特殊的专业技巧并非不重要,但倘若它们同福音或圣经权威处于冲突时它们就应被搁置一旁。他们坚信圣灵在福音见证中的奇妙做工,尽管人们不清楚上帝会在何时或者以何种方式会令其生效,因为归依与救赎完全是出自上帝的意志而非人的做为。信徒的使命就在于积极地去为福音做见证,积极地去宣扬天国的消息;上帝自有他奇妙的旨意蕴涵其中。真理的种子一经播下就自有它的力量,何时发芽、何时收获都在神意的掌握与看顾之中。

就广大信徒具体的见证内容而言,它们往往是围绕个人的精神历程而展开的。每个人在叙述其寻找上帝并为上帝所寻找的精神历程时,各人当然都有各人精彩动人、感人至深的具体故事,但纵观这些因人而异的见证内容,可以发现它们其实都拥有同一种结构模式,都拥有同一种主题线索,这就是美国福音布道家约翰·牛顿在其脍炙人口的歌谣“奇异恩典”中所说的,“前我失丧,今被寻回,瞎眼今得看见”的切身感触和内心喜悦,以及由此而萌发的对上帝救恩的敬畏与感激之情。所以,在见证中人们听到的往往是“罪”与“恩典”,“疏远”与“和好”,“绝望”与“神佑”,“流浪”与“回家”一类的生命转变的经历。个人同又真有活的上帝的实实在在的相遇以及由这相遇而来的生命转变成为一切信徒见证基督、见证福音的永恒主题。此外,基督教对宣教与见证的浓重兴趣还表现在对海外传教事业的巨大热情上,他们对那些没有机会聆听基督福音的人怀有一种极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这种见证经历对信徒个人的灵性操练以及使他们有机会重新体验当年使徒们的传道经历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属灵的人在生命中通过把“十字架”与“五旬节”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依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胜利与降临的圣灵的大能,而得以追求一种充满灵性的规范的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即在生活中遵从上帝的旨意并契合于基督的样式。同时,基督教信仰还坚持,尽管圣经与十字架具有一劳永逸的性质,但圣灵则属于持续不断、日益丰盈的范畴。正是凭籍着上帝在五旬节上降下的圣灵这一“保惠师”的大能才使得基督徒能够更全面、更充分地契入上帝在基督里所做所说的神启之中。

一般地,基督教传统一贯相信上帝的三位一体性,但圣灵有时也被称为三一体中“受忽视的”成员。圣灵作为一个独立位格的作用或功能在许多情形下并未能获得全面的认识,往往不知不觉使它变成了三一体家族中的“灰姑娘”(注:Alister E.McGrath,Christian Theology:An Introduction,1977,2nd.Edition,Blackwell Publishers Ltd.,p.279.)。这一神学弊端在开始日益重视基督教灵性的基督徒生活中正在获得有效的校正。基督教认为圣灵是基督教灵性生活中一种活生生的实在。圣灵的使命就像是在夜间照亮建筑物而又尽量使自己隐而不显的“脚灯”(注:John Stott,Evangelical Truth,InteVarsity Press,1999,p.88.),它见证了基督而又让自己藏而不露。正是由于圣灵在世上的降临与栖息,信仰者在圣灵中的重生以及随后在圣灵中的成长才成为了现实的可能,正如耶稣在即将离开人世的最后一晚对围在他身边的门徒们所说的,“然而我将真相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注:《圣经·新约·约翰福音》十六章七节。)。“保惠师”即圣灵的到来有效地克服了信徒们在耶稣居留在此世时所经验到两个“不利”之处。一是耶稣在世上同信徒们在一起时,他的临在是一时一地的,而圣灵则可以使耶稣基督的临在“普遍化”,超越一时一地的限制。另一个不利之处在于当耶稣生活在信徒们当中时,他的临在对那些门徒而言是外在的,他不能直接进入信徒的人格深处,自内至外地改变他们。圣灵的到来则改变了这一切,“因为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注:《圣经·新约·约翰福音》十四章七节。)。所以圣灵“内化”了基督的临在,使他能够凭籍他的圣灵居住于信徒的心中,并以信徒的身体作为他圣灵的“殿堂”。据此,格外强调圣灵事工内在性的基督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心灵的宗教。个人在重生和成圣过程中的灵性经验在基督教信仰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赢得灵魂,个体灵性的重生、成长与成熟以及个人的救赎成为基督教信仰的醒目标志。

根据基督教灵性的观点,基督教信仰不纯粹是对一系列教义真理的理智认同。纯粹的信仰固然重要,但仅有信仰是远远不够的。信念不但存在于人的头脑中而且还会渗透、影响于人的整个生命,成为同人的心灵相亲相近的东西。纯粹“头脑的宗教”必须要发展成为真正“心灵的宗教”,而心灵的宗教则带有对耶稣基督的以整个身心付出为特征的信靠和遵从。这种信靠不仅仅是对拿撒勒的耶稣的历史活动的认识与了解,也不仅仅是对有关基督的教义的理性接纳,它还必须包括个人对又真又活的神即耶稣基督的归依与信靠,信仰者必须要体验到个人同神密不可分的关系与联结。正是这种内在的生活构成了基督教灵性的根基与主体。

这就是说,信徒对基督的信靠当中包含着强烈地情感与生存因素。心的虔敬是以能够令人觉察得到的对救主基督的爱与信为特征的。因此,基督教灵性培育的兴趣更多地在于信徒对耶稣的生命回应,而不在于表述或记诵有关基督的神学形式教义。在他们看来,信仰必须同时也是一种经验的问题,它必须能够改变认信者的整个生命。灵性归依是个体信靠救主基督的开端,同时也是开启信徒灵性生活的通道。属灵的人关注的是个体在圣灵中的灵命成长。所以可以看到,在基督教信徒中人们最关心的是这样一类话题,“你获得重生了吗?”,“你经历到基督的变革神能了吗?”,“你在主里有灵命的成长吗?”,“你在生命里体验到神的同在了吗?”,“你与主的友谊有所发展吗?”,“你的生命获得转变了吗”,“你有体会到神的看顾与佑护吗?”等等。

依据圣经的教诲,基督教的灵性生活呈现出三个基本的特征。首先,它是彻底的神的中心论。基督对于基督教来说不是有些自由派神学所宣扬的那样只是由教会所保持的有关很久以前的一个好人的潜在记忆,而是他们生命中活生生的救主和朋友。籍着圣灵,他们实现了面向上帝的灵性归依。上帝则将信徒同他们复活的救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以致于在每个信徒生命的深处产生了一种朝向基督的完美人性特征看齐的内在驱力,这就是尊崇、敬拜、热爱、顺从、事奉和取悦上帝的内在冲动和要求。基督徒的生活定向由归依之前反对上帝的原罪状态转变为顺从上帝的信仰状态,他们不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恩赐他们新生命的救主而活。上帝中心论成为基督教灵性生活的基本旋律和根基。

其次,它是彻底的神的三一论。真正而深刻的基督教灵性生活必定也是对完全的三一论信奉与崇拜的生活,它是对圣父、圣子与圣灵在救人脱离罪恶,恢复被毁坏的人性,引导人们通向最终的荣耀这一系列救赎行为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的全面认信和接纳。强调基督教的灵性生活尤其是对全面领受圣灵这一经常遭受忽视的位格的大能具有深远的意义。忽视圣灵的奇妙事工,就会丧失由它创造的人与基督的团契,就会丧失由它所导致的人性的更新,就会丧失由它所激发的笃信与喜乐,也会丧失由它所赋予的事奉的大能。这样的基督徒身份与生活就会走向形式主义的歧途。

最后,它还是彻底的双重世界论。基督教灵性所坚持的双重世界论不是指对这个世界缺乏兴趣,而是指将现在的生活看作是通过神为人们所预备的世界与荣耀的预备与旅程,人们将依据此世面对上帝的态度与决定来使自己承担彼世救赎与沉沦的后果。因此,基督要求人们“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而要“积攒财宝在天上”(注:《圣经·新约·马太福音》六章十九节、二十节。)。这种双重世界观也同样成为基督教灵性生活中根基与动因之一。

这三种基本的神学立场使得基督教所坚持的灵性生活成为有别于其他一切宗教信仰体系所奉行的灵性探索与实践。同时这些神学洞见也决定了这种基督教灵性生活的基本走向和内涵,这就是作为同上帝处于盟约之下的基督徒而得以进入了一种新的关系之中,作为分享着基督生命的基督徒而进入了一种新的创造之中,并且作为上帝所立教会中的基督徒而进入了一种新的社团或团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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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精神生活对个体基督徒的意义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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