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性质理论的三次重大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质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杰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共产党长期的自身建设过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承前人,突破陈规,不仅从实践上成功地在中国建立了一个工人阶级政党,而且从理论上对怎样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作出了许多宝贵的探索和重大的贡献,从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关于党的性质理论。
一、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毛泽东等人对党的性质理论的独创性探索与贡献,它成功地突破了传统党建理论关于党的组织基础范畴,在吸收大量农民小资产阶级分子进入党内之后,有效地解决了由此而产生的无产阶级思想与农民小资产阶级思想的矛盾,使党的性质理论得到第一次重大发展
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政党,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党的性质问题上一以贯之的基本思想。对于怎样确保党的工人阶级性质,他们有不同的理论着重点,但要求工人成分占据党内的主体地位,以工人成分为党的组织基础,则是他们共同的特点。这无疑是由他们所处的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欧洲环境所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其执政之前生存发展和战斗的客观环境完全不同于欧洲。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工业不发达,工人阶级虽然有强烈的革命要求并且特别能战斗,但毕竟人数少、队伍小、文化低,如果不顾国情照搬欧洲的的建党经验与模式——必须使工人成分占据党内绝大多数,并成为党的深厚的组织基础,在当时的中国根本无法建立一个广大的群众性的工人阶级政党。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共产党不重视吸收工人入党,党在成立之后不久,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曾经积极主动地培养和吸收了不少工人入党。但是,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党在城市无法立足,被迫实行工作重点的转移——由城市转向农村,从根本上打断了这一努力的进程。
面对凶恶的国民党反动派,远离工人集结的环境,身处全新而又艰苦落后的农村,为了解决“党源”问题,毛泽东等党的领袖们不得不打破常规,不拘一格,创造性地吸收大量农民小资产阶级分子进入党内,于是在中国共产党内形成了一大“景观”:工人阶级的政党主体成分却是农民小资产阶级分子。
就是农民小资产阶级成分大量进入党内,给党带来新鲜血液的同时,也给党带来了他们的思想意识和作风,这些思想意识和作风总是要顽强地表现出来,并且力图按照他们的思想意识来要求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服从自己的需要,这样,他们与党就产生了重大矛盾。尽管这种矛盾的本质只是思想矛盾,[1]但如果不能正确地解决,不仅不能保证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无法建立一个真正的工人阶级性质的政党。毛泽东等人早在党进入农村之后不久就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1928年,他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就明确指出:“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边界各县的党,几乎完全是农民成分的党,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犯错误的。”[2]同时,周恩来也在《坚决肃清党内非无产阶级意识》一文中指出:“尤其在党员成分上,农民占百分之七十五。因此,这种小资产阶级意识还有大大发展的可能。要使党布尔什维克化,第一要加强无产阶级的基础,同时要继续改造党的组织,尤其要坚决反对小资产阶级的意识。”[3]到了1929年12月,毛泽东在为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必须从思想上建设党的原则。在文中,他首先分析了党内错误思想的危害及其存在的原因,认为“红军第四军的共产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对于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妨碍极大。若不彻底纠正,则中国伟大革命斗争给予红军第四军的任务,是必然担负不起来的。”之所以产生这些非无产阶级思想,“自然是由于党的组织基础的最大部分是由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成分所构成的;但是党的领导机关对于这些不正确的思想缺乏一致的坚决的斗争,缺乏对党员作正确的路线的教育,也是使这些不正确思想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4]1942年发表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思想入党的问题。他说:“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为要领导革命运动更好地发展,更快地完成,就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认真地整顿一番。而为要从组织上整顿,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整顿,需要展开一个无产阶级对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斗争。”[5]到了党的“七大”,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把思想建党的成功经验作了科学的理论概括,指出:“我们党的建设中最主要的问题,首先就是思想建设问题。”[6]首先着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建设,同时也在组织上进行建设。他把这称之为毛泽东同志的建党路线。他还进一步指出,由于“我们党采取了毛泽东同志的建党路线,即使工人成分还不占大多数,也能够建成并已经建成一个工人阶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7]
上述可见,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是毛泽东等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农民小资产阶级成分成为党的主要组织基础,无产阶级思想和农民小资产阶级思想成为党内主要矛盾的历史前提下,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关于党的性质理论的独创性探索与贡献。它不仅从理论上实践上成功地解决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基本问题,给党的性质理论以重大发展,并最终成为毛泽东建党思想中最有特色的理论成果,而且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把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邓小平等人对党的性质理论的艰辛探索与贡献,它突破了传统党建理论关于党的阶级基础范畴,调整和优化了党的阶级基础的结构,吸收了大量知识分子进入党内,使党的性质理论得到第二次重大发展
中国共产党无论在革命或建设时期,历来高度重视知识分子问题,而且把它作为与革命和建设事业兴衰成败直接关联的重大问题。只是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党在知识分子问题上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误的教训。
粉碎“四人帮”之后,邓小平深刻地总结了在知识分子问题上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以其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坚韧不拔的毅力,着手解决知识分子问题,并最终使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科学论断得以确立。首先,他肯定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主体地位。1977年5月24日,他明确提出:“不论脑力劳动,体力劳动,都是劳动。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也是劳动者……要承认这些人是劳动者。”[8]其次,他又提出了判断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具体标准。他两次对世界观标准作出了正确的新解释,即“世界观的重要表现是为谁服务”。[9]并进而推论:因为“我国的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是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10]所以他们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正式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978年3月18日,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总的说来,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11]
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一重大命题使党的性质理论的发展有了可能,对坚持和优化党的性质的实践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其一,由于传统工人阶级已经产生了结构变化,换言之,党的阶级基础已经由原来的两大阶层发展为三大阶层,所以,扩大了党的阶级基础的数量,同时为党的阶级基础注入了鲜活的、最具现代文化特质的先进要素——知识分子,从而在坚持党固有的阶级基础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了党的整体素质和先进性。其二,为大量知识分子进入党内排除了障碍,给党的干部队伍实现“四化”(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提供了坚实而又充分的理论、政治和物质条件,使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作用更高水平的发挥具有了更深厚的物质保证。其三,大量知识分子进入党内和干部队伍的“四化”,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坚定、有效地走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道理。特别是当人类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科学论断,是一个了不起的远见卓识,对于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积极影响。
三、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江泽民对党的性质理论的全新探索与贡献,它以党的阶级性为基本点,着重强调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并且突破传统党建理论关于群众的范畴,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使党的性质理论得到第三次重大发展
江泽民立足世纪之交的历史高度,差眼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继承历史,总揽现实,前瞻未来,提出要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建成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并且把“三个代表”提升到“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高度,从而直接回答了面向21世纪,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建党为什么等根本问题,使党的性质理论发生了历史性的飞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性质理论的重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理论形式:“三个代表”是对党的性质的新概括、新表述。
党的“一大”虽然宣称“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但并未从理论上概括党的性质。至党的“二大”才明确指出,党是“所有阶级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的组合,是无产阶级的先锋军”。这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关于党的性质的第一次正规的理论概括,它科学而又具体地回答了中国共产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党。但真正在党章中第一次对党的性质作出明确理论概括的是党的“七大”。“七大”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这个理论表述形式揭示了党的阶级性、先进性、组织性与代表性的统一,第一次把党的代表性纳入党的性质理论范畴。与此同时,刘少奇还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系统地总结了决定中国共产党性质的六个基本条件。这是在民主革命时期,在党的性质理论上所取得的第一个极为重大的成果。到了“八大”,党章除了删去“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以处,基本上沿用了“七大”的表述形式。“九大”党章虽然把党的性质规定为“无产阶级政党”,却用毛泽东提出的“五十字建党纲领”[12]对这个正确的理论原则作出了错误的规定性解释,在实践上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十大”党章删去了“五十字建党纲领”,但这个理论并未抛弃,到“十一大”时则又给予完全恢复,不仅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左”理论得到进一步坚持,也使党的性质理论被进一步歪曲。这在党的性质理论史上是个特殊经历。而“十二大”则在政治上拨乱反正、理论上正本清源之后,对党的性质作出了全新的理论概括:“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第一次对执政党的性质全面而科学的规定,对新时期党的建设所面临的新问题作出了新的回答,并且连续得到四次代表大会的坚持。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2000年2月,江泽民在广东发表的一个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三个代表”的基本理论表述形式。这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的新概括,尤其是对党的性质的新概括,具有重大的理论发展意义。
(二)强调重点:“三个代表”把决定党的性质的重点要素由过去的阶级性转换为先进性和代表性。
党的性质理论与党的学说中的每一个原理和原则都具有密切的联系,但从根本上讲,党的性质理论其实就是揭示“共产党人同一般无产者的关系”[13]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共产党的创始人,最早从两个方面规定并阐述了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首先,他们肯定共产党与工人阶级及其运动的一致性。认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14]“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15]。其次,他们又肯定共产党与工人阶级的区别:“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16]“在理论方面,他们比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优越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17]正因为如此,共产党才能在整个斗争中,“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才能“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18]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共产党性质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与先进性的统一,这种统一性集中表现在:(1)阶级基础;(2)组织成分;(3)理论条件;(4)政治纲领。其中阶级基础与组织成分被视为决定党的性质的物质条件;而组织成分则又被视为阶级基础的集中体现。这是一种影响极其深远的关于党的性质理论的“唯物观”。
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的性质理论,其突出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更加强调党的先进性。列宁认为,党之所以成为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就在于它是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是由科学社会主义武装起来的,它的经常性责任是要把广大群众提高到先进的水平。他坚决反对把党同整个阶级混淆起来,认为:“忘记先进部队和倾向于它的所有群众之间的区别,忘记先进部队的经常责任是把愈益广大的阶层提高到这个先进的水平,那只是欺骗自己,漠视我们的巨大任务,缩小这些任务。”[19]二是特别重视党的组织性。列宁认为,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应当是有组织的。党不是党员数字的总和,而是组织的总和,也就是说党是按照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严密的组织体系,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因此党内只能容纳至少接受最低限度组织性的分子,不容许存在不是党组织的组织和没有参加党组织的分子。
毛泽东、邓小平等人对党的性质理论的重大发展前文已述,此不赘言。
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全面继承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原则的同时,不仅把党的性质理论的强调重点由过去的阶级性转换为先进性,而且进一步把党的先进性具体地转换成代表性,即党的先进性主要通过代表性来体现,为了保持和提高党的先进性,必须从“三个代表”的不同角度共同努力,内化和提高党的先进本质。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点:其一,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江泽民指出:“我国工人阶级是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彻底性等品格,这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阶伍不断壮大,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先进性得到不断发展,阶级基础不断增强,特别是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大大增强了工人阶级的科技文化素质,因此,“中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这是传统理论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坚持和运用。其二,提出了判断党的性质、特别是先进性的新标准。江泽民指出:“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明确主张以党的理论与纲领作为判断党的性质,尤其是作为判断党的先进性的主要标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大创新意义。其三,进一步把三个“是不是”作为判断党的理论和纲领的根本依据。江泽民说,判断一个政党的理论和纲领,应该看它“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对党的“理论和纲领”的性质和标准作出了进一步的界定,也是对“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运用。换言之,只要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的党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三)根本突破:通过重新界定“群众”概念,突破了传统理论中的“群众”范畴,允许吸收新生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进入党内,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体现了党的群众性。
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必须要有广泛的群众性,这才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与广大群众建立血肉相连的亲密关系。但在传统理论中,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阶层构成中,“群众”一词广义上泛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六个阶层和七种新人,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中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在这七种人中,我们曾经把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特别是私营企业主视同资产阶级、剥削者,并三令五申严禁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从而在政治上形成一种变相歧视。长此以往,必将使党的群众基础萎缩,甚至造成严重的政治后果。江泽民以新世纪为起点,从“三个代表”的高度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正确指出上述六个阶层中的七种新生社会成分,“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而大大扩大了党的社会基础与群众基础,为建设一个群众性的政党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空间。
江泽民不仅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重新整合社会基础,扩大“群众”概念的兼容性,而且进一步提出把“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作为“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同时特别指出:“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就解决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和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的入党问题,从而使党的组织之门有条件地向全社会广泛开放。如果说党的“十五大”确立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方针,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取得平等的经济地位,九届人大将这一方针载入宪法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允许以私营企业主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则对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具有极强的象征性意义。这个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持的创新之举,不仅使长期争论未果的重大问题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而且使未来可能会发生的社会动荡提前消弭于无形之中,同时也把党的性质理论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发展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