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点上论文,工作新局面论文,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组部和省委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明确了一系列新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当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致力培育新思维,实现新突破,树立新形象,全面推动组织工作创新,为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增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实现湖北振兴崛起中奋发有为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意义非常重要,任务非常繁重。加强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从世情、国情、党情、省情的发展变化出发,审时度势,把握规律,切实把改革创新这一根本要求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新时期组织工作。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方针。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组织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来谋划组织工作,努力使组织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布局更加合理,措施更加完善。要紧紧围绕保证科学发展来推进组织工作,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导向,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以保证各项工作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前进。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组织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服务和保证科学发展的水平。
(二)全力服务湖北振兴崛起的目标任务,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做好新时期组织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的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是组织工作的永恒主题。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着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启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给组织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广阔舞台,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实现湖北振兴崛起这个目标来开展组织工作。要坚定不移地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提高开拓创新能力,盘活干部队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在实现湖北振兴崛起中奋发有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大组织制度改革创新力度,汲取广大党员智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推进湖北振兴崛起的强大力量。要进一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实现湖北振兴崛起中的组织推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发挥广大党员在实现湖北振兴崛起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推进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创新,集聚人才,激发活力,在实现湖北振兴崛起中贡献聪明才智。
(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根本要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新时期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组织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改革,群众就不满意;不创新,工作就会落后。但改革创新不可能一帆风顺,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大事多、难事多,这就需要我们始终保持一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解放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调整与时代不适应的思维,更新与科学发展不相符的理念,以思想观念的更新推进组织工作的实践创新。要敢于面对困难和矛盾,紧紧抓住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最紧迫、最关注的问题,锲而不舍地加以研究和解决。要敢于承担风险,只要是对科学发展有利,对解决问题有利,对提高工作水平有利,都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要有一种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工作的劲头,有一个敢于超越自我、赶超先进的工作目标,善于在抓落实中推进改革创新,从而推进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迈上新台阶,展示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改革创新的良好形象。
二、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根本要求,着力推进组织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新突破
改革创新的实质就是解决问题。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湖北实际,从事关全局性、根本性、紧要性问题入手,以新举措、新办法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新突破,努力开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提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要把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重点组织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把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为重点,对广大干部进行坚持改革开放教育。坚持学用结合,健全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度,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建立竞争性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围绕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紧密联系湖北实际,加大专题培训力度,坚持学用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性思维、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倡导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风气,推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团队建设。
(二)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在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上实现新突破。要围绕推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问题,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十七大提出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根据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后的新情况,及时把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转到思想政治建设上来,探索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事业发展的创新本领。着力抓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养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优秀人才。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步伐,对表现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不拘一格地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统筹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不断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方式,探索公开选拔一批市厅级、县处级后备干部。进一步改进选调生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注重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要建立多岗锻炼机制,采取省直与地方上下交流、省直之间横向交流、党政部门与大型企业之间干部交流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克服困难、化解矛盾、突破难点的能力和本领。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从省直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大型企业挂职或任职,从基层选拔一批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应对复杂局面、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基层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加大从具有基层实践经验的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力度。继续落实“十个一批”计划,注重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进行实践锻炼,分期分批组织县(市、区)党政正职、省直经济社会综合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处长到沿海发达地区对口挂职。建立完善激励市、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安心基层工作的机制。
(三)围绕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在提高党内民主程度上实现新突破。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努力把十七大提出的有关党内民主的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推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参与、管理、监督党内事务。加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保证党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努力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方式和途径,选择一些县(市、区)、高校继续开展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完善各级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差额推荐、差额提名、差额选举的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员、党代表联合推荐、提名候选人的办法。在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选举中推广“两推一选”、“两票制”等做法,选择一些乡镇、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领导班子直选试点。
(四)围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抓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着力营造鼓励实干、激励创新、奖励贡献的浓厚氛围。要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逐步做到公布干部选任的原则、条件、方法和程序,公布班子职数、职位要求、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公布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等,扩大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序参与。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试行地方党委全委会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纪律和责任。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范围,全面推行“两轮推荐”、 “两推一述”等方式和办法。抓好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实施和完善工作,制定出台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建立以岗位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经常性考核。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拓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渠道,每3年组织一次公开选拔,分别选拔、选聘一批党政领导干部、高校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探索以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任办法。切实加强干部宏观管理,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新形势,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和罢免制度。研究制定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政策,统筹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制定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研究规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努力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围绕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在着力造就一支宏大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努力把湖北的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强势。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全省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要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下工夫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人才政策,不断优化以“提供干事平台、健全激励机制、营造人文氛围”为重点的人才成长创业环境。健全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和福利制度。要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制定培养、吸引、留住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突破性政策,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业基金,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统筹抓好社会工作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123工程”,抓好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围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规划人才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围绕重点产业(项目),建立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基地。实施“干部对口挂职锻炼计划”和“人才对口支持计划”,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人才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推进人才工作一体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六)围绕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打基础、利长远的理念,下大力气把工作需要、基层期盼、条件具备的问题解决好,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要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便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所有领域的广泛覆盖。进一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五个基本”建设,在全面完成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的同时,大力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要着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和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流动党员“双联双管”工作,实现党员动态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设立党内帮扶专项资金,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推进强村富民工程,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广泛开展各级党政机关、企业、高校与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定期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从优秀社区干部中考录街道公务员;建立农村在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制定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制度,积极探索对在职村干部综合保险的办法;建立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养老保险制度、岗位津贴。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发展对象短缺以及“两新”组织党员人数偏少等问题,重点做好在生产和工作一线,外出务工人员、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各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和能力,特别是服务群众、带领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拓宽乡镇干部来源,探索研究打通乡村干部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的交流渠道。注重从回乡青年、复员军人、农村实用人才中培养选拔农村干部。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分类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区域共驻共建共享机制,努力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积极探索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工作,继续巩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成果,探索“两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等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加强和改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水平
按照中组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组织部门的满意度、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组工干部形象的认可度。
(一)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组织部门的公信力。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政治意识、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善于从政治上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自觉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为大局服务,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关注大局,准确把握大局,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围绕大局做好工作。要坚持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按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要讲党性,不信邪,敢于负责、敢于为干部主持公道,赢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信赖,让各级党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组织部门的执行力。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以老带新、轮岗培养、实践锻炼、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开展业务技能比赛等多种途径,着力提高组工干部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组工业务、拒腐防变等方面的能力。要提高组工干部抓落实的能力,增强组织部门的执行力。在抓落实中,要体现工作目标、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执行结果的检查,看在落实过程中执行是否到位,目标是否一致,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的偏差。要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组织部门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落实制度中提高执行力。要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切实提高工作执行的效率。
(三)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组织部门的亲和力。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以“三服务”为抓手,以“两满意”为标准,加强组织部门作风建设。要切实形成真情服务的风气,主动为党员、干部和人才服务,平时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倾听他们的心声,理解他们的苦衷,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风气,无论大事小事,无论新情况还是老问题,无论重点工作还是一般工作,无论是主办的事情还是协办的事情,都要全心全意、扎扎实实地去做,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大力倡导调查研究的风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不断增强组织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真正养成严谨细致的作风,以正确的思路、周密的计划、严格的要求、规范的程序去做工作,把每一个环节的事踏踏实实地做好。
(四)积极开拓创新,进一步增强组织部门的创造力。组工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培育改革创新的思想品格、秉持改革创新的科学态度、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素质,形成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工作氛围。要在全省组织系统实行组织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力争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制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对基层的创新工作要多指导、多帮助,少指责、少批评,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在推进工作创新中,要讲求实效,决不能搞形式主义,真正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评价创新实效的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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