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及其对档案学理论的检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其对论文,学理论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档案学作为一门应用学科,实践性很强,实践无疑也是检验档案学理论的唯一的标准。因此,我们对检验档案学理论的实践及这种检验的运作应有个明确的认识。
一、对实践范畴的理解
人类各行各业的实践都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1 〕作为与档案学理论相对应的实践,应包括围绕档案这一社会对象产生和进行的一切感性的物质的活动。但是在档案界,人们常常把产生和检验档案学理论的实践仅仅理解为档案工作的实践,或者只是把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联系起来考察。一般的观点都认为与档案学理论相对应的实践只是档案工作实践,如“档案学的理论产生于档案工作的实践,来源于档案工作的实践,而这些档案学理论又要回过头来指导档案工作的实践,并且要回到实践中去检验它的正确性。”〔2〕
人们对实践的这种不全面的理解,是基于对档案学研究对象的片面认识而产生的。许多档案学专著在论述档案学的研究对象时都指出:“档案和档案工作是档案学的研究对象”,〔3 〕或“档案学是研究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客观发展过程及其运动规律的学问”,〔4〕等等。 这样的表述遗漏了其他与档案相关的事物和现象,只着眼于档案和档案工作。因此,人们把档案学理论仅仅和档案工作实践(档案是档案工作的客观对象)联系起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档案工作实践只是产生和检验档案学理论的实践活动的重要部分,而非全部。与档案学理论相联系的实践除了档案工作实践,还应包括档案学研究的实践、社会上档案利用者利用档案的实践、接受档案教育的实践、立法和行政机关领导和指导档案工作的实践等等。要正确理解和概括实践的范畴,首先就要重新认识档案学的研究对象。“档案学就是研究档案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5 〕这样的表述摒弃了具体的研究对象的罗列,进行高度抽象概括,是科学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产生和检验档案学理论的实践,或者说与档案学理论相联系的实践应是指由档案现象产生、引发的一切实践活动,即一切有关档案专业领域的实践。这是从横向对实践范畴的应有的理解。
在从纵向把握实践的范畴时,也存在着一个误区。许多人认为作为检验档案学理论标准的实践只应是当前的实践,如果包括历史上的实践就会把间接经验以至书本知识也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结果会导致“两个标准”论。其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认为实践从来就是社会的、历史的、群众的活动,是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一种不断发展着的社会历史的实践。”〔6 〕有关档案专业领域的实践当然也不例外。
同时,我们还特别看到,在进行档案专业史理论的研究时,产生和检验这方面理论的实践不可能存在于现实生活中,而必须到历史上进行把握,但历史是不能再现的。唯物史观认为,历史上的实践不依赖历史学家,而独立存在于历史学家的意识之外。要把握历史上的实践来检验理论,通常只能通过对有关历史文献或历史文物的记载进行考究这种途径才能得以实现,要掌握翔实、可靠的史料并深刻分析史料。这种情况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从书本到书本”,因为历史上的实践往往是已经蕴含在书本里面的。
可见,否认历史上的实践是检验档案学理论的标准,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也不符合档案学研究的实际。当然,我们不能把历史上的实践证明了的档案学理论绝对化、凝固化,不让它再接受不断发展着的实践的检验,并视为与实践标准并驾齐驱的检验真理的标准。如果这样做,就会导致“两个标准”论了。
二、在实践中检验档案学理论的意义
“任何学科都必须不断创新,否则它就会萎缩、僵化,失去生命力,档案学也不例外。”〔7 〕在实践中检验档案学理论的意义就在于此,具体来说,它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实践的检验,可证实档案学新成果的存在价值。近年来,随着研究对象的发展和实践领域的扩大,出现了一批新成果,如关于主体全宗、客体全宗的概念,文档一体化管理的理论,以及用计算机开发利用档案的新方法,等等。这些成果有没有合理性,能否对实际工作起到指导作用,这就必须放到实践中去长期观察,总结,再认识,也就是经过不断验证的过程,才能证实理论的真理性。
第二、通过实践的检验,可以深化人们的认识,从而更正和完善原有的档案学成果。列宁就指出:“人类思维按其本性是能够给我们提供并且正在提供由相对真理的总和所构成的绝对真理的。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在给绝对真理这一总和增添新的一粟,可是每一科学原理的真理的界限都是相对的,它随着知识的增加时而扩张,时而缩小。”〔8〕任何科学理论的界限都有相对性,这个结论也符合档案学的实际情况。例如,现在一般论及实现档案价值的规律之一——档案价值扩展律时,都未指出适用这条规律的范围,似乎所有的档案的价值都是扩展的。实际上档案的价值是有层次有区别的,具体表现为区分不同的保管期限。只有永久保存的档案才能谈得上价值扩展,长期和短期保存的档案的价值是逐渐缩小的,直到最后被鉴定销毁,否则,档案鉴定工作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类似这种理论的不完善之处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努力去弥补。
第三,通过实践的检验,可以证实档案学成果中引进的相关学科知识和外国档案学理论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学科之间知识、成果互相渗透,互相借鉴的情况相当普遍。在档案学研究中洋为中用,引进相关学科知识,发挥科学知识“杂交”的优势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们“还必须认识到‘特定的专业理论必须以特定的专业实践为基础’这个具体原理。”〔9 〕外国的档案学理论要看它是否符合中国的国情,引进的相关学科知识也要看它是否适应档案学的实际和专业实践活动。要弄清这两个问题就必须把它们投入到有关本专业领域的实践中去检验,通过对照实践的结果,进行鉴别和消化吸收。
三、对检验档案学理论的运作过程的认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理说明实践标准在检验档案学理论的正确性中起决定性作用,而理论又是高于实践和有不同层次的。在检验的过程中运用实践标准和对待理论时,应防止两种误区,以避免实践对理论的检验走入歧途。
第一种误区是形而上学地对待理论的检验。它的一种表现就是往往把实践对理论真理性的检验作用简单化,把实践标准视为凝固的、不变的、僵死的,即认为一切实践或实践经验都正确,都可以用来证实或否定一切已有的档案学理论,并把档案专业领域中“某一特定时空范围内的实践经验简单地作为验证已有档案学理论的唯一尺度”。〔10〕
关于实践标准,列宁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11〕所谓实践标准是“不确定”的(即相对的),指的是“人类的实践总是具体的实践,受到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的限制,因而是相对的、不断发展的,在其发展的一定水平上不可能无条件地、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一切理论和假说。”〔12〕
有关档案专业领域的实践也是如此,这就要求我们在用实践检验档案学理论时,既要坚持实践标准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条件的,又要用联系、变化、发展的观点,辩证地对待实践标准。例如,任何学科理论都有超前性的特点,档案学理论成果也不例外。现在有些研究人员致力于多媒体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应用研究,这种研究虽不适合于现有的实践水平及标准,但我们完全可能预见,这种研究所创造的理论库存,将在未来产生巨大的实践效果。
形而上学的另一种表现就是片面、机械、直观地对待实践对理论的检验。一些人不了解档案学理论的层次性的特点,不了解理论和实践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而错误地认为“任何档案学理论都可以直接回到实践中指导实践,解决档案工作中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而档案学理论一旦做不到这一点,便被扣上脱离实际的帽子,把它视为无用。”〔13〕
其实,理论对实践的作用是潜移默化和全面渗透的。档案学理论,特别是高层次的基础理论要经过一些中间环节、中间层次才能走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检验,这样的检验过程是长期的、曲折的,不可能象照镜子似的立竿见影。如全宗理论之于档案的整理,档案价值论之于档案的鉴定就是明证。如果在实际工作中认不清这种检验过程的复杂性和档案学理论的层次性,那么就可能放弃理论的指导以致陷于盲目的实践。
第二种误区是用实用功利主义的态度对待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它在实际工作部门存在较多,其中的一种表现就是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就是好的理论,对自己不利的理论就不好,将实践对理论的检验曲解为对个人或某个部门的物质利益有无或大小这种判断。”〔14〕实用功利主义者的“检验”,最终会导致“正确全面的理论因各取所需而被阉割、肢解得支离破碎,被误解、歪曲得面目全非。”〔15〕要克服这种倾向,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必须端正态度,树立全面正确的理论价值观,正确对待档案学理论,将它作为实践的指南,以追求真理、提高整个理论和实践水平为目标,这样才不致于误入歧途。
实用功利主义的另一种表现是重视应用研究,轻视基础理论研究,将两者对立起来,认为只有应用研究才有实践意义,基础研究只有理论意义,企图将基础理论排斥在接受实践检验的范围之外。其实,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不矛盾,具有理论意义的也必然具有实践意义,档案学基础理论为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和方法论依据,帮助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排斥基础理论,不但应用研究难以为继,档案工作实践也会因理论的缺乏而水平不断下降。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横排本,第445 页。
〔2〕、〔4〕赵越主编:《档案学概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30~131页、第1页。
〔3〕吴宝康主编:《档案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年版,第232页。
〔5〕、〔13〕、〔15〕陈永生著:《档案学论衡》, 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版,第8页、第166页、第168页。
〔6〕、〔12〕陈长畅著:《〈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简明教程》,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页、第130页。
〔7〕、〔9〕陈作明:《档案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浙江档案》1996年第8期。
〔8〕、〔11〕列宁著:《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26页、134~135页。
〔10〕、〔14〕于丽娟:《实践对于档案学理论发展的重要意义》,《浙江档案》1996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