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乡村集体企业市场导向机制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体企业论文,乡村论文,社会经济发展论文,机制论文,市场导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乡村企业的市场导向机制是指其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生产要素的组织和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人、财、物间的相互协调关系。这一机制在乡村企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起过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拟在讨论这一机制现状的基础上对其未来的走向作一探讨。
一、市场导向机制的基本格局及其特征
1.生产经营方向确立的市场化。乡村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需要确立经营方针。表1是全国乡村企业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及其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我国乡村企业产业结构的大致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乡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改善住房条件是城乡居民的重要投资方向,为此乡村企业中建材业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且经久不衰。然而1989年后国家压缩基建投资规模,这使得建材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迅速下降。这一变化表明了乡村企业经营方向的选择与市场需求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
表1 全国乡村企业主要行业分布及其变动情况(%)
建材业机电行业纺织服装业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
1985 20.2
18.3 15.16.3
6.3
1986 20.5
16.7 15.36.6
6.2
1989 17.1
16.2 16.86.4
6.2
1991 14.6
16.4 16.66.7
6.2
1992 14.2
16.8 16.06.2
6.2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乡镇企业统计摘要1993》计算。)
这种关系迫使企业重视市场信息的获取。目前乡村企业获取市场信息的途径主要有:(1)营销人员及时反馈。(2)企业职工提供。(3)专门设立信息搜集机构。(4)企业领导利用出差等机会随时随地搜集。
2.生产要素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和市场化。这里的生产要素主要包括资金、土地、劳力、原材料等。乡村企业生产要素的获取主要依靠市场,来源渠道呈现市场化和多元化的特征。同时乡村企业位于社区范围内,受社区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土地和劳力的获取上呈现出较大的社区性特征。
(1)资金。这是乡村企业创立和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如同前述,大多数企业创立时的资金来源于社区政府自筹和银行信用。
随着乡村企业的发展,其来源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表2列出了80年代乡村企业资金的来源结构,这里虽然显示了企业自筹资金和商业资金比重下降,银行信贷比重上升的趋势,但它们仍然是乡村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
此外,乡村企业资金来源还有:(1)企业内部集资和社会集资。(2)外资。引进外资是乡村企业近几年比较重视的资金筹集方式。(3)通过社区政府调剂各企业间的资金,促使企业间资金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4)通过与社区外其他企业的联营,企业间相互调剂资金的使用。
表2 乡村企业投资来源
资金来源 “六五”时期 “七五”时期
数额(亿元) 比重(%)数额(亿元) 比重(%)
财政 5.30.63170.57.00
信贷
197.523.6633.4
26.00
企业自筹
328.839.28
779.5
32.00
商业信用
267.331.94
657.7
27.00
其他38.1 4.55
194.98.00
(资料来源:农行总行研究室,“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投资和金融政策问题研究”,《农业经济问题》,1991,第四期。)
(2)劳动力。虽然企业在招工时受社区政府的影响,但一般而言主要依据自身的需要进行选择。乡村企业就业存在着职工与企业间的双向选择机制。
(3)土地。乡村企业大多位于农村,长期以来用地采取单一行政划拨、企业无偿低偿无限期使用的制度。这带来了乡村企业用地的膨胀,因此目前东部一些地区对乡村企业用地试行了有偿使用的方式,从而使乡村企业的用地膨胀得到了有效的约束。然而从目前的调查来看,无偿调拨还是乡村企业获得用地的主要方式。在110个样本企业中,56%的企业作了这一选择。此外一些企业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用地。
(4)原材料。乡村企业的原材料获取最具市场化特征。在样本企业原材料购买额中,来源于本乡和本县的占49.8%,本省外县的占38.6%,外省占11.6%。此外按来源的所有者结构划分,国营工商业提供了44.84%,政府部门提供了4.36%。由这组数据估计,乡村企业大约有一半左右的原材料来源于外地市场和国有企业。
从原材料种类来看,除粮食、水果、肉类等农副产品和加工品,由本县提供的比重较大以外(约55%以上),其他绝大部分原材料,本地供应的都不足50%,象金属加工、皮革加工、机电产品、塑料制品等行业,80%的原材料来自于外县或外省,其主要供应者是国有企业和一部分的外地乡村企业。
3.产品销售市场多元化。乡村企业在70年代末建厂初期,传统计划体制和城市工业的缺陷,使其产品的销路并不对其他企业构成威胁。据对200家创办于70年代中后期的乡村企业抽样调查,它们在创办时的产品销路,已有25%销售给外地企事业单位,32%由本地工商企业收购,本地和附近城乡居民购买的产品为33%。
80年代,随着各地乡村企业的兴起和扩张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乡村企业市场半径得以不断扩大,竞争能力不断加强。在样本企业中,其产品销往外县和外省的比重达81.7%,在本县范围内销售的不过18.3%。从产品类型看,在本县范围内销售一半以上的主要是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纸制品和印刷品以及冶金产品几类。其他如纺织品、服装、鞋类、皮革制品等有60%以上销往外省。此外,有些企业的产品已销往国外。乡村企业的产品已初步形成了以外地市场为核心、本地市场和国际市场相衬托的市场结构。
乡村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占领了广大的市场,除了依靠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市场空隙外,其本身具有的多元促销方式也是一个主要原因。目前乡村企业在销售方面采取的主要办法有:(1)多层次的营销人员结构。乡村企业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加速资金的周转,在产品的销售上提出了全民办营销的方针。目前乡村企业的营销人员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固定营销人员;二是业余营销人员;三是临时营销人员。(2)重奖。一般说,营销人员的收入比普通职工高出数倍。(3)经费宽裕。虽然许多企业采取了收入与费用包干的体制,但考虑到供销人员费用大的缘故,其标准的确定相对灵活。一般允许提取其销售额3-5%作为业务费用。(4)利用非价格手段竞争。一般而言,这些手段包括销售回扣、付经手人酬金、虚开发票等。(5)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国营销售渠道。传统的计划体制建立了完整的国营销售渠道,这些渠道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放开经营。许多企业通过联营、租赁等方式在这些渠道中获取了一席之地。
二、市场导向机制的评价
乡村企业通过市场导向机制使得它在纷繁复杂的竞争中不断扩大市场半径,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这一机制使得乡村企业形成了一个投入品市场和产出品市场两头在外的可贸易部门。这个特点使得企业发展受本地资源供应和市场需求的制约较弱,从而使一些资源短缺地区的企业也能够迅速成长起来。
然而,乡村企业的市场导向机制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加以完善。从调查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缺陷:(1)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社区性,使得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供给呈现强烈的社区性特征,一些当地缺乏的资源需要经过长途运输,从而增加了生产成本,导致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与乡村企业间的资源流动不尽合理,既使资源由高技术的国有企业向低技术的乡村企业倒流,又使得乡村企业采购费用、原材料成本上升。目前许多企业已认识到了这一问题,提出了联营、到原材料产地设立分厂、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集团等措施,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2)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来源上社区性特征较为明显。虽然有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已逐步走出了社区限制,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说这一特征仍然相当明显,这使得信息、物资、产品的交换难以在更大范围内展开。(3)市场信息不准确导致确定经营方向的错误。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降低了市场信息的准确度。虽然目前乡村企业已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市场信息真伪的可辨性差、乡村企业辨别能力不高等因素决定了在短期内很难解决这一问题。今后企业应与科研机构合作组建专门的信息分析中心来减少决策的盲目性。(4)市场营销行为不规范。今后应逐步规范企业的营销行为,形成一种既有利于企业产品销售又符合法律规范的机制。为此国家应加紧制定并通过《乡镇企业法》,对企业的各种行为做出规定,起到既保护乡镇企业的利益又约束企业行为的目的。
三、未来走向
(一)目标模式应具有的基本特征
乡村企业市场导向机制现存的问题,说明其完善和发展的目标仍然应当是促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这要求运行机制的目标模式应具有以下特征:(1)能够促使企业及其运行主体只能在再生产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再生产过程是各方利益的唯一实现手段,各方获利的多少取决于其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大小及其企业的利润多少;(2)促使企业成为依据外部环境和自身情况进行独立决策的经济实体,能够独立决策并承担其行为的后果;(3)促使企业产权关系明晰化,从而逐步摆脱社区政府的干预,同时消除生产要素流动和重新组合的制度性障碍;(4)迫使企业形成必要的自我约束机制,协调运行主体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做到一方面调动运行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各种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又能使企业维持一定的积累水平,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要建立符合上述特征的运行机制,首先,必须建立起一个以经济利益结构为中心来调整运行主体行为的体系。从而一方面使各方的利益能与企业产生的效益及运行主体的劳动成果直接挂钩,另一方面能在利益分配中相互制约促使生产要素发挥最大功能。其次,应当改革乡村企业现有的产权制度。新型的运行机制必须从产权关系着手,建立起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冲破社区性障碍。其目标模式应当是在多元所有制结构的基础上建立起运行主体间相互制约的利益结构和与之相适应的企业组织结构,使企业具备独立、自动地调节生产,处理积累与消费、生产与投资、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内在机制。
(二)近期实现形式
乡村企业市场机制目标模式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大多数乡村企业还只是停留在公有私营等这类从经营权角度出发的改革措施上。这些措施虽然对乡村企业运行机制的完善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其缺陷也是明显的。它们不可能解决来自所有者和生产者方面的体制弊端,由此产生行为短期化等在所难免。为此必须从产权方面着手推进企业的改革。如同前述,目前有些地区将一部分乡村企业出售给个人,改变了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使其产权关系变得明晰。然而对于大多数乡村企业来说,一方面运行主体特别是所有者代表——社区政府的认识能力不允许,另一方面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这两个因素决定了乡村企业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拍卖。较为行得通的办法是最近各地正在试点的股份合作制。这种方式明确了股东的所有权,企业内部设立了股东代表大会和代表股东权益的董事会,并明确规定了企业领导的受聘地位,同时还使一部分所有权落实到个人。这就使企业改变了原集体企业的权利结构,向着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以及行政管理权这四权分离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开始改变着产权不清和政企不分的局面。它通过促使投资主体形成多层次的结构而摆脱社区性障碍;通过股东的多元化形成内在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机制,从而使企业产生内在的动力。
(三)远期实现形式
乡村企业股份合作制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特别是“集体股”、“劳动股”的设立,仍然有可能导致因产权不明晰而引起政企不分等一系列后遗症。企业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淡化了资产所有者参与企业监督的积极性。股金分红前支付利息的作法降低了应由股东承担的风险,从而弱化了股份制应具有的风险机制功能。此外由于大部分乡村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只能在内部职工间融资,因而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社区性限制和解决乡村企业规模小的问题。为此股份合作制只能作为一种过渡形式而存在。
从各地的实践及其发展趋势以及国外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来看,股份制是实现这一目标模式的有效形式。它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区别在于:(1)股东的社会化和多元化;(2)单纯地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3)股东认股的目的在于获取红利或价差收益,不可能获取利息;(4)除工资实行按劳分配以外,企业利润主要实行按资分配的形式,股金利率依据当年效益和事前确定的分配比例确定,不受外界的制约;(6)通行竞争原则而非合作原则;(7)摆脱社会负担,不具有企业办社会的义务。这一形式通过构造一种法人产权制度。就使企业法人具备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同时投资者对管理阶层的绩效作出反应,管理阶层受到股价变动、企业财务公开、董事会聘用等因素的制约,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和有效利用企业资产,从而形成自我约束的机制。它一方面具有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另一方面又克服了其运行机理的内在缺陷。因而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度社会化、商品化的企业组织形态。当然这种形式是建立在信用制度高度发达、市场体系比较完备基础之上的,它的最终实现还有待于市场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还要经过漫长的时间。然而它是与产权主体目标单纯经济化、产权界区明晰化这两个市场经济要求的基本财产制度条件相吻合的,乡村企业实现这一形态是必然的趋势。
(四)几点建议
上述从产权角度出发揭示了乡村企业从现有的运行方式经股份合同制向股份制过渡的基本历程,然而要最终完成这一过渡尚需实现一系列前提条件。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市场机制,促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市场是乡村企业运行机制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市场存在的缺乏统一行为准则、市场导向失真、秩序混乱等问题造成了不公平、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使得乡村企业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许多企业不得不寻找超经济实力的机构作为后台,在样本企业中有一部分原来的个体私营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与乡村企业平等的竞争地位只好挂靠到社区政府。这种市场机制的不完善限制了企业成为市场的真正主体,从而制约了乡村企业运行机制向目标模式的过渡。为此必须从完善市场机制着手构建乡村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其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和自主行为能力,能够按照比较利益原则自主决策,公平竞争,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具体办法有:(1)对各类企业实行统一政策,不以所有制性质作为扶持的前提条件,在市场内建立公平的行为准则,政府仅以公正的裁判者身份出现;(2)积极发育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促使乡村企业通过兼并、拍卖等形式进行产权交易,优化乡村企业的产权结构;(3)完善价格形成和协调机制,物价等部门应减少对市场价格的直接干预,使价格在市场运动中形成,从而使其成为灵敏而有效的调节手段,引导企业的行为;(4)发育和健全劳动力市场,促使形成企业与职工的双向选择机制;(5)培育企业家阶层,为乡村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打好基础。
2.分解社区政府承担的双重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其具体做法是将社区政府只是作为行政管理者而存在。组建“社区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行其责。这样,社区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只是依法征收税金和管理费,用于行政事业经费开支。社区资产管理委员会则依据其在企业内拥有的股份参与企业分红,对企业的实际营运过程基本不参与。同时其对企业无偿获得的股份要加以限制,特别是对老企业,除财产划分较为容易的企业可按实际投资额占有以外、对其他企业,从各地调查来看其比例可控制在20%左右。同时企业不再向社区上缴利润。此外还必须明确社区资产管理委员会对企业无偿拥有的股份不再增加,即除非向企业再投资,否则其拥有的比例将随着企业资产存量的增加而减少。
3.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促进乡村企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使企业既保持“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又获得大企业的优点。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经验,一方面可以通过联合经营、合并、横向联合等方式组建松散式的企业集团;另一方面努力发展拳头产品,建立具有较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的核心企业,在此基础上组建紧密型的企业集团。在实际运作中,应将其与股份制紧密结合起来。对松散型的企业而言,通过各成员企业之间相互持股的方式维持运作,企业集团的主要功能是协调各成员企业间的关系,本身并不以一个经济实体而存在;紧密型的则基本上以核心企业持有子企业或协作企业的股份为结合方式。通过这种法人间的相互持股,促进企业间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控制分红率,弱化行政干预力量,促进政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