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新思潮的若干理论思考_文学论文

关于文学新思潮的若干理论思考_文学论文

对文学新思潮的某些理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潮论文,理论论文,文学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上世纪末维新运动的兴起,西方思潮便大规模被绍介到我国。其中就包括社会思潮与文学思潮,梁启超倡导的“小说界革命”和黄遵宪倡导的“诗界革命”,都是在新思潮的影响下发生的。鲁迅的《摩罗诗力说》在本世纪初便是介绍西方文艺思潮的有影响的著作。至于“五四”文学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更使西方人文主义、科学主义以及文学领域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等各种思潮冲决激荡于我国文坛和文化思想界,促使我国文学艺术实现从古代到现代的转变。马克思主义于本世纪初也开始被介绍到我国,作为十九世纪人类以往优秀文化的结晶,马克思主义无疑也批判地继承了西方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合理成果,并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深刻矛盾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奠定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学说,从此,它成为亿万人改造世界的最有影响的思想指针。它对于我国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对于我国二十世纪文学艺术所起的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更是人所共知的。

我国当代文学、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学新思潮,实际上有许多并不新,比如人道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以及尼采的生命哲学、柏格森和克罗齐的直觉主义、弗罗依德的心理分析学说等非理性主义,在“五四”前后便已传入我国;有些则确实比较新,如由形式主义发展的结构主义和新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和新人本主义、还有系统论、接受美学、阐释学、符号学以及后现代主义、“文化热”、“新写实”等。这种种思潮所以显得“新”,应该说跟新中国建立后与西方的隔绝,特别是我国“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文化断裂”相关。可以说,经过80年代到90年代,本世纪以来西方与文学艺术相关的绝大多数思潮都已被介绍到我国来,并在我国文学理论界和作家、艺术家的创作实践中引起程度不等的回响。那么,人们会问,所有这些五花八门的思潮到底合理性如何?它们是否都切合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文艺的需要呢?

尽管如黑格尔老人所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一时的存在与合理,并不等于永远存在与合理。真正恒久合理的东西需要时间的淘洗与考验。因为人们往往需要在历史的曲折中才能获得比较正确的认识。新时期文学新思潮的纷纭复杂,曾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困惑和无所适从。所以,在讨论各种新思潮之后,对某些与这些思潮相关的具有相当普遍性的理论问题作些思考,应该说不是没有必要。这些问题大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如何认识文艺的本质特性?它需要回答文学艺术是何种意识形态?是不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文学艺术与经济、政治以及上层建筑中的其他意识形态又有什么关系?所谓“文学归位”说在什么意义上才是正确的?二是如何认识人的本质特性?这本来是哲学、人类学或社会学的问题,但由于人是文学艺术表现的中心。所以,研究文艺便不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它包括怎样认识人和怎样对待人的问题。即人是什么?如何理解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如何理解人的共性与个性、动物性与社会性、人的显意识与潜意识以及人的社会意识、文化意识、生命意识?还有人与人应该建立何种关系才是合理的?等等。三是如何认识文艺创造的本质特性?它涉及创造主体与客体的性质与关系、创造中的不同艺术创作方法的性质与关系、创造中主体的理性与非理性的性质与关系、创造中的内容与形式的性质与关系,等等。这三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说都是文艺理论的基本问题,它关系到人们正确认识文艺和使文艺创作获得健康发展所必须回答的最重要的一些方面。

在文艺的本质特性的理解上,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认识,即把文艺看作是社会意识形态,是特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由此还认为,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在上层建筑中政治是经济的集中的表现,因而文艺必须通过为政治服务才能为经济服务。也因此,文艺总是从属于政治的,总是为一定的政治服务的;而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就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所以,文艺也就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新时期以来,我们纠正了上述有所偏颇的认识,批判了“工具”论,不再提文艺从属于政治和为政治服务,并对文艺是否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论辩。而这之后,又出现了一种说法,即所谓“文学归位”说,认为文学就是文学,非文学的一切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等等都与它无干,文学艺术的任务就是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文学艺术不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因而文学不但必须疏离政治、远离政治,而且应该消解道德、消解一切思想;研究文学就应该只研究文学的文本形式。

人们会问,这后一种看法就完全正确吗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看待文学艺术,怎样看待文学艺术的本质特性呢?

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有自己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文学艺术之所以为文学艺术,自然也有它的质的规定性。“文学归位”说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我们应该从它的本质特征上去认识文学,不要把文学与其他东西混淆起来,这当然是正确的。不过,对于质的规定性的理解也不可简单化。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现象与本质是同一的。现象比本质丰富。但任何现象都揭示本质的某一方面的规定。本质规律代表现象的稳定与同一。事物的本质往往具有多层次性。所以如列宁所说:“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深入下去,以至于无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8页)因而,要揭示文学艺术的本质特性, 就必须从丰富而复杂的文艺现象出发,既要把文艺放在社会大系统中去考察,又要对文艺的自身系统及其不同子系统结构作分别的考察,切忌把局部当全局,把局部现象当做全部现象,把某一层次或部分的本质当做整体的本质。如果不在事物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区别中去把握它,那恐怕很难真正科学地把握它的本质。

毫无疑问,文艺不仅仅是意识形态。许多文艺作品都是物化的人类创造。象音乐、舞蹈、杂技、美术、绘画、建筑乃至文学书籍,都无不有它们的物化形体。但作为人类的主体创造物,文学艺术又必然带有人类主体意识的烙印而非先天性的客观自然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人们也可以把文学艺术称为人类物化的意识形态。它们也属于人类后天所创造的文明成就的一部分,“第二自然”的一部分。

在人类创造的意识形态里,文学又异于哲学、宗教、道德、法律等意识形态,它属于审美意识形态,它的主要功能是为满足人们的审美愉悦的需要。但在历史发展中,文艺现象越来越丰富。远古的文艺并没有从其他意识形态中分离出来。比如古代氏族酋长往往兼任巫师,在他们主持的祭祀仪式上,神话、传说、原始诗歌和舞蹈便不仅具有愉悦的作用,同时也具有政治团结与宗教宣谕、道德传播的作用,还有历史传统的认识作用。至今南非祖卢人中的氏族酋长兼任巫师,他们在审裁案件时还载歌载舞。这都证明原始的“前文艺”就具有多种性质与功能。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和历史分工的发展,主要为了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文艺才逐步诞生。但文艺的多功能仍然未消失。文艺和非文艺作品有相当部分还界线不清。比如《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但它又含历史传说、文学故事和部分诗歌,直到今天,人们仍然把它当做文学作品来阅读;又如我国的春秋时代,孔子还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文艺可以陶冶情性,淳风俗,敦教化,所谓“寓教于乐”,都是古人多次论及的。文艺作品的审美功用越来越突出有着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美文学从人类的其他文字著作中分离出来同样也有个过程。到了近代和现代,文学的审美特征越来越被人们所自觉认识。很少有人再把历史、哲学或宗教、论理著作看做文学了。文学的分工也越来越细,但文学并未就此纯粹起来。比如诗歌的分工就有史诗、政治抒情诗、生活抒情诗、道德讽谕诗、宗教赞美诗、哲理寓言诗的区别;小说也有社会问题小说、政治讽刺小说、道德伦理小说、科学幻想小说、侦探推理小说等。所有这些文学的品类,都不乏审美的突出特性,作为文学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其具体结构和功能自然都各有异,各有自己其他方面的一些功能。因而,断言一切文学都从属于政治,都要为政治服务,这固然难以概括全部的文学现象;反过来,如果断言文学与政治无关,必须疏离乃至脱离政治,回到所谓的“文学本位”,那也无法解释包括政治抒情诗和政治讽刺小说以及道德伦理剧、哲理寓言在内的许多文学现象。而且对我国历来“文以载道”的悠久传统,对我国人民本世纪所进行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文艺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和革命文艺对于革命的巨大贡献,也都无法解释了。

文学确实是特殊的意识形态,即它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艺术跟社会上层建筑中的其他意识形态,如政治、法律、宗教、道德、哲学等意识形态的内涵与形式以及结构都确实不同。它也确实并不简单地隶属于上层建筑的其他任何部分,而具有自己独立的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即审美功能。但艺术美作为人的创造,不独是现实美的反映,它还表现了人对于真善美的统一追求的一种意识能动的升华。文学艺术既以人为表现的中心,它的表现对象除了人自身,还有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文学艺术离不开人的情感,而情感实际上表现的正是人对于他人、对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反应与态度的某种选择,它与一定社会的历史条件,与人在一定社会所处的位置、所关联的一定的经济和政治的利益以及人从社会所获得的一定的政治、法律、宗教、道德、哲学、美学观念,也都有密切关系。所以,文学艺术作品即使表现的是一个很单纯的题材,比如爱情,象曹雪芹的《红楼梦》所写的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或是孔尚任《桃花扇》中所写的侯朝宗与李香君的爱情,不都是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美学观念的种种冲突的烙印吗?甚至《诗经》中收辑的古代情歌也多有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观念的反映。这不是说没有与政治等无干的文艺作品。这样的作品,每一代都可以找到。象有些山水诗、花鸟画、就很难说都有什么政治、道德或宗教内容,也很难说它们一定有这些方面的作用(虽然象明朝遗裔八大山人所画的山水花鸟确有政治含意与作用)。但是,部分毕竟不能代表整体。从文艺的整体看,它确实难以脱离政治,也难以与社会的其他意识形态完全无干。

文艺之所以难于完全脱离政治,难于完全与其他意识形态无干,这是因为,第一,作家、艺术家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而生活,他必须从社会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和思想资料,因此他也必然会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及其相应的政治立场与倾向,也必然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宗教信仰和涉及哲学层次的世界观,人生观,并在创作中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来。须知无宗教信仰正是一种信仰,反对道德也是一种道德态度,政治立场与倾向在社会冲突中即使是中立的,在客观上那也是一种起着一定政治作用的立场与倾向。有些文学艺术作品表面上即使没有政治内容,并不等于它就绝对没有政治作用。比如说,当日本侵略者占领我国许多土地,沦陷区一般就有三种文艺:一种是号召人们起来抗日的文艺,另一种是投降日本人的汉奸文艺,还有一种则是没有政治内容,只写风花雪月和情爱的文艺。前两种与政治关系的密切和政治作用的昭明,一眼便可以看出;后一种似乎是脱离政治的,但在两垒对抗中,不帮凶也不反抗,难道影响读者的不也是一种政治作用吗?第二,迄今世界上的任何政府,作为掌握政治权力的机构,出于统治阶级的利益或社会公众的利益,总要对文艺进行程度不同的管理,或通过行政命令,或通过市场机制,或通过其他的办法,对文艺进行导引。历代都不乏明令禁止诲淫诲盗作品的例子。今天许多国家的政府也都明令“扫黄”,或通过发动舆论反对文艺恣意泻染性与暴力,以避免青少年受到毒害,等等。至于危害统治阶级利益,鼓动推翻政府的文艺作品,受到政府的反对乃至查禁,在当今世界也仍然不是什么新闻。

我们必须全面认识文艺的本质特征。文艺虽然有它的本体,正如桌子有它的本体一样。但事物的本体总与它的结构和功能联系在一起。文学艺术借助各自的形式表现思想情感与社会生活,审美是它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但美不仅仅是形式,而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也是真、善与美的统一,所以不能不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观念产生或深或浅的联系。文学艺术的审美作用总是与它的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社会的一切全无关系的“文艺本体”或“文学本位”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它只能在抽象的思维中存在,而实际生活中则不可能存在。把文艺等同于政治、道德、哲学等,甚至把政治的本质也当作文艺的本质,这自然不对。但完全否定文艺与政治、道德等的联系,否认也确实存在有可以和应该为政治服务的文艺,如抗战时期的抗战文艺、革命时期的革命文艺,甚至否定这种文艺也是一种文艺,否定表现一定的政治、道德、法律、宗教、哲学观念也是文艺本质的某些方面的规定,那就无异于从一个片面走向另一个片面,这样的结论就很难被认为是真正正确的结论了。所以,对于“文艺归位”的正确理解,应该基于对文艺的全部结构与功能以及文艺与非文艺的全部联系的透彻的理解。重视文艺的审美功能是正确的,而由此走向唯美主义就未必正确了。

关于文艺是否属于上层建筑的问题,在新时期以来的讨论中有不同的意见。马克思曾经说过:“在不同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种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29页)文艺由于它的审美功能,优秀的文艺作品并不会象上层建筑中的其他意识形态那样随着一定经济基础的衰亡而衰亡。但既然连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都属上层建筑,又怎么能认为表现一定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的文艺作品不属于上层建筑呢?须知一定时代的文艺作品,既然表现一定社会阶级阶层的情感、思想和世界观,它就当然起着相应社会的上层建筑吗的作用。比如,封建社会宣扬忠孝节义的作品难道不是维护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吗?即使今天我们还阅读这样的作品,从中得到一定的审美愉悦,但我们决不会认为这样的作品会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服务,会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当然,在文学艺术史上,某些文艺作品象杂技、工艺品、山水诗、花鸟画,技艺性很强而情感、世界观的表现很淡,因而看不出上层建筑的功用,可以不把它看作上层建筑。但同样,部分毕竟不能代替全体,不能因为存在这样的作品就认为文艺的整体都不是上层建筑了。

在讨论文艺的本质特性时,我们必须从现今有过的全部文艺现象出发,应该承认在审美的共同特征下有多种品类、多种层面的文艺,它们的结构与功能必然有区别,因而,把政治抒情诗的特性强加于所有的抒情诗是不对的,但反对来把某些生活抒情诗的特性强加于政治抒情诗,难道就是对的吗?但不管何种文艺,只要具有审美的功能,都是社会所需要的。某些文艺在一个历史时期特别繁荣,正与社会的需要特别迫切相关。例如革命高潮到来之时有革命文艺的高涨,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又会有消闲文艺的涌现。

多年来人们都把“文学是人学”奉为至理名言。因为文学的题材尽管包罗万象,但都脱不出描写人的行为、思想、情感、性格心理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如何正确地认识人和对待人,不能不成为历代文学艺术家所十分关心的问题。

曾经有过这样的时期,人们把人的阶级性等同于人性,而否定其他共同人性的存在。人们也把阶级关系看做体现人类本质的唯一社会关系,把阶级斗争看作无所不在。这种对于人性和人的关系过于简单的看法,今天是很少有人再认同了。应当说,新时期以来我们纠正以往的偏颇,借鉴各种现代科学的成果,并经过广泛的讨论,对人的认识是大大前进了。但又出现了承认人的共性而否定阶级性,乃至重视人的动物性而轻视人的社会性,重视人的潜意识、非理性而轻视人的显意识、理性,以及脱离社会历史条件把人不同程度地抽象化的观点;不少作家在文学创作中除了热衷描写男女的性爱关系外,便很少描写其他的社会关系。而几十年来由于对人道主义的多次批判,人们对人道主义往往谈虎色变,导致“文化大革命”中对于人的尊严与权利的肆意侵犯和对于人身的目无法纪的迫害。新时期之初,大家都呼吁人道主义,呼吁应该把人当作人。但这过程中又有人重新召唤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时期的人道主义,呼唤早先批判过的人类普遍之爱。八十年代中期文学创作中又逐渐崛起一股思潮,鄙视人的理想,渲染乃至赞美人的丑恶,鼓吹“千万别把我当人”。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正确地认识人、对待人呢?

毫无疑问,人为万物之灵。在地球的所有动物中,人不仅有意识,而且是有文化的智能最发达的高等动物。同时,人又是社会性的动物,并且是离开社会就难以生存的动物,人的强大与它的社会群体的存在分不开。作为动物,人当然具有动物的本能,具有动物性。但人既是社会动物,也就具有社会性或群体性。马克思说:“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69页注)又说:“人的本质,就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这说明,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也承认人有一般的共性,但它指出人的这种“一般本性”即共性,又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并非什么先验的永恒不变的。人类存在的数百万年中,从类人猿发展到智人,又发展到现代人,从野蛮、愚昧发展到拥有高度发达的文明,不能设想人性一成不变。而变化的关键则在于人借助彼此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自身。所谓社会关系应该是人与社会发生的一切关系,包括民族关系、阶级关系、阶层关系、党派团体关系、家族家庭关系、亲戚朋友、师生同学关系以及就读的学校、参加的宗教、获得的图书等各种思想材料的关系。当然,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还是人维持自身生存所必要的生产关系和人维系族类繁殖所必要的婚姻关系。正是在所有这些关系的演变发展中,人类不仅不断改造了自然界,发展了物质文明,而且发明了语言的不同体系,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知识,建立和积累了各种风俗习惯、规章制度,形成了庞大的包罗万象的精神文化,发展了自己的丰富而复杂的情感与意识系统。人的非理性的潜意识、包括性意识、性冲动大体都属于生物本能。而人的理性的显意识、则正是由社会关系的发展,在后天形成的。弗罗依德关于人的本我受到自我和超我的制约的观点,说明他也认识到理性、显意识的重要作用。马克思所说的由人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人的本质,自然指的是人的社会本质。即人的社会性。每个单个人,都有他的个性,而在他身上的人的共性,则既有民族性、也有阶级性、阶层性、党派性等等,在他的意识系统中,不仅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有社会意识、文化意识、生命意识。所以,如果一个作家不了解特定时代的人的上述复杂性,他就很难真实地写好人。如果只是执其一端便当做全体,那同样也很难写好。

人类从原始共产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在怎样对待人的问题上可以说已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在奴隶社会里是把奴隶不当人的,视如牲口。在封建社会里则把人分为许多等,最低等级的农奴也是隶属于地主,没有多少权利可言。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为争取人的尊严与权利,争取人的自由、平等与博爱,奋斗了几百年,应当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保留剥削与压迫的制度下,实际不可能有真正做人的自由、平等与博爱,换来的仍然是贫富悬殊与阶级对立。只有社会主义社会通过发展生产力和按劳付酬的分配制度,将来消灭阶级,消灭工农、城乡、脑体劳动的差别,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达到人的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博爱。虽然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级,但我们必须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长远目标而奋斗。所以,怎样对待人的问题,我们既要有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奋斗的坚定性,又要清楚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能够做到的历史有限性。既不能因为这种有限性,便对人的彻底解放失去信心,悲观绝望;也不能因为看到长远的目标,就以为今天就能够完全实现这种目标,或者认为反正目标远得很,今天就不需要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理想高度,去对人采取正确的同情的态度。离开马克思主义及其社会主义学说,把人道主义看成可以救治社会一切弊病的万应灵丹,是不现实的。因为历史已经表明此路不通。把人道主义看作与社会主义水火不容也是不对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虽然揭露过资产阶级侈谈人道主义的虚伪性,但社会主义学说的最初产生正与人道主义分不开。傅利叶、圣西门、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都是人道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发展为科学的学说,正是把原来属于历史唯心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安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的基础上。

是的,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原则,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与以个人为中心的旧人道主义是有区别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虽然并不否定个人,相反,它也尊重个人的尊严与权利,但它要求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关系,要求个人以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之发生矛盾时,自觉地服从集体和国家利益。须知对于人类群体的尊重正是对人的最高尊重。应该认识到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正确地认识人、对待人只是文学艺术描写人的必要的前提。文学艺术对于人的表现还有自己独特的角度,那就是审美的角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解剖学所研究的人并非就可以直接变成文艺作品中的人。尽管这些方面的知识对作家、艺术家并非没有益处。例如对于性爱的描写,历史上许多优秀的作品都并不忌讳这方面,但总是立足于审美的角度,重情不重性,重性心理的刻画而不重性行为的暴露,写性行为也往往采用含蓄的象征的比喻的笔法,应该说这都跟审美的角度有关。伟大作家对人总是采取关爱的态度,但决非爱一切人。对于危害人类、危害大众的恶人恶行,如果也实行博爱,那岂不是对博爱的最大嘲笑吗?鲁迅说过:“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去的人。倘写进去,而又逼真,这小说便被毁坏。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鱼、画龟、画果子壳、画字纸篓、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个道理。”当然,这不是说人类中的恶人恶行就不能写或不应写。如果从审美的角度,就得站在维护美的崇高立场,采取批判与揭露的态度,而非以丑为美地去欣赏,或单纯地加以暴露。

“千万别把我当人”,这或许出于自我调侃的说法。但如果其中也反映了一种对人及其社会的悲观情绪和认识,那似乎大可不必。提高人的尊严感和自我价值感,使人变得更加高尚、更加文明,更远地脱离野蛮与愚昧的时代,这是历史发展的不可阻挡的总体进程。尽管历史会有曲折,甚至会有一时的倒退,那也无法阻挡总体的进程。我们对此应该具有充分的坚定的信心。正由于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人仍然没有被当作人,不仅存在丑恶的卖淫现象,贩卖妇女和儿童的现象,更存在种种极度贫困与愚昧的现象,提倡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把人当作人,仍然是今天我国社会公众必须共同重视的历史任务,更是影响人们灵魂塑造的文学家、艺术家不可推卸的神圣历史职责。

莎士比亚曾借哈姆莱特的口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正、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象天使!论了解,多么象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位伟大作家的崇高理想,难道不值得我们一代代人,包括我们中国作家继续去为之奋斗吗!?

文学艺术创作的本质特性历来有“再现”说与“表现”说。而无论“再现”也好,“表现”也好,都脱不开作家、艺术家作为创作主体与人类生活作为被“现”的客体的关系。本世纪以来,形式主义崛起,“形式”说也就在欧美相当风行。但形式也是人创造的,而人的头脑并不可能凭空创造,无论是再现性想象,还是综合性、变异性想象,也总是现实的一定印象的反映。所以,构成艺术形象的形式也仍然有个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从艺术创作方法来考察,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来描写的现实主义,可以说是“再现”说的代表;而按照生活应该有的样子来描写的浪漫主义,则可以说是“表现”说的代表。以往我们曾经认为,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是人类文学艺术史上的两大潮流,其中现实主义是更为基本的潮流。当年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提出,就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由于需要更好地反映现实生活的革命变革,应当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起来。从高尔基到卢那察尔斯基,实际都这么认为。1958年毛泽东同志提倡革命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在精神实质上与三十年代苏联领导人和文艺家提倡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并没有原则的区别。在当时“大跃进”的狂热中,阐释者往往更多强调浪漫主义的作用。他们主张把现实与理想结合起来,把“再现”与“表现”结合起来。现实主义强调忠于现实,强调模仿客体;浪漫主义强调表现理想,强调抒发主体。两者结合的基本精神似意在克服对客体的单纯模仿,鼓励人们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同时又避免主体全然脱离客体而致的弊病。应该看到这本意是好的。然而当时受到过于夸大主观能动性的理论影响,许多文学作品乃至流为“假、大、空”,这自然也是历史的教训,新时期以来,曾经有人把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和“二革”相结合都归结为“机械反映论”,这实在是对这两种主张的误读。

现代主义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兴起的文艺潮流。它是对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历史反拨,强调“自我表现”,在精神上它更近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而在具体艺术表现方面则有超越浪漫主义的许多创造,包括象征主义、抽象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荒诞派等所创造的许多新的艺术表现方法与手法。这个潮流在强调发挥主体精神上十分突出。而本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后现代主义,作为现代主义的延伸,也是现代主义的反动。迄今虽然在西方也纷争不一,无人能对它作出权威性的概括。但从许多作家、理论家主张艺术描写里应把现实生活与历史的神话、传说的幻想相结合起来,在大的趋势上,正如美国后现代主义小说家兼理论家约翰·巴思所指出,后现代主义实际是前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否定之否定。而他所谓的前现代主义实际指的就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可见,后现代主义作家虽然有对主体悲观乃至企求消解主体的一面,但也有相当重视发挥主体性的一面。当然,它在主张语言游戏、结构拼贴、真实主义和消解纯文学与大众文学的界线等方面,又有后工业社会的时代特色。于此可见,近百年来,尽管现实主义无论在西方还是在我国都仍然是主要的潮流,人们对主体性在艺术创作中的自觉都更加重视,却是事实。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都强调主体性,强调艺术创造中主体性有权充分发挥自己的思想与幻想,强调创造超过强调模仿。

实际上照相式的模仿在真正的艺术创作中是不存在的。巴尔扎克自称要充当法国社会的书记。他的作品在许多细节的描写上都有高度的历史真实性,但他笔下的许多人物都是典型概括的产物。现实主义大师福楼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这说明即使现实主义创作,作家也需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

马克思曾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的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19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1页)应该说,文学艺术形象在本质上是人类的美的创造。它正是人按照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并按美的规律来进行塑造的。在这意义上,没有主体性的高度发挥,没有创作主体的能动性,就不可能有艺术。但是,主体归根结底又依存于客体。艺术创造无疑需要丰富的想象与幻想。但人们会问,艺术家头脑中的想象与幻想又从那里来的呢?实践表明,即使是最荒诞不稽的想象与幻想,也不过是来自现实生活的印象的重构,而作为艺术灵魂和活水的思想与情感,更离不开现实生活土壤的滋育。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同志指出,社会生活是文艺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的源泉”。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过去,我们强调社会现实生活对于文艺创作的重要,这并没有错。当时,人们也并没有完全忽视主体。毛泽东同志对于作家世界观和思想情感的强调,对于艺术创作中的浪漫主义的强调,都说明这一点。他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观点,关于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观点,都涉及主体性的阐明。但应当承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对主体性的深入研究不够。因而,新时期有关主体性的讨论,对于促进人们重视主体性的研究,是有益的。这时期文艺创作心理学研究的勃兴和产生多种成果以及有关主体性文艺学的建构,都说明文艺理论界对于主体性研究的新的成就。无论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创作中重视主体性的主张与经验,无疑都应该得到人们的认真研究与吸取。这对于促进我国文艺的多样,使文艺创作的题材、形式和风格都更加丰富多采,当会有益。但另一方面,倘若我们的作家、艺术家忘记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忽视主体对于客体的依存性,不去继续扩大自己的生活体验的积累,以为只要主观上重视发挥主体性,就能够使之发挥到无限辉煌的程度,那恐怕又会走向另一片面,陷入另一个误区。近年有些作家虽然发表作品不少,但只徒事玩弄形式,在自我表现中日见生活的枯竭与内容的单薄,跟他们相信某些误导,正不是无关。

在新时期的各种创作潮流中,现实主义仍然是最强大的主潮。这并非偶然。艺术创作虽然可以也应该有多种多样的创造,有多种多样的表现方法与手法,但作家、艺术家既然生活在一定时代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除非躲进象牙之塔,就不能不在不同程度上感觉到历史生活的脉搏跳动,并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现出来。而对现实的模仿从来是创造艺术美的最重要的一种选择,所以,“再现性”的现实主义历来成为文艺创作的基本潮流,正是合乎规律的历史现象。这也说明,绝大多数作家都不曾隔断自己与生活的紧密联系。十九世纪现实主义最重要的成就正是恩格斯所指出的“除了细节的”真实,还能够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典型创造的理论乃是百年来现实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它使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完全划清了界线。我国新时期的“新写实”思潮,象某些评论家所标榜:以“感情零度”来描写“生活原生态”。其主张绝对的客观性,有类后现代主义所主张的“真实主义”。有些这样的作品消解主题思想,消解政治和道德评价,力求使创作主体变成“照相机”,从而也实际上消解了主体性。“新写实”小说曾给八十年代的文学创作带来一股不同于以往现实主义或浪漫主义或现代主义的新鲜气息。因为它实际上是在自然主义的基点上又接受了后现代主义的某些影响。尽管它也丰富了新时期我国文学的多种色彩,但作为一种倾向,并不值得人们加以过分推崇和提倡。作为现实主义的一种支流,它在理论方面实际上从现实主义退回到自然主义。所幸,大多被目为“新写实”的作家并不都始终服膺某些评论家所揭橥的理论。此种倾向的作家后来纷纷回到现实主义的轨道,也不是没有原因。

受到后现代主义更多影响的先锋小说,曾以玩弄叙述结构方式和语言游戏为尚,它们在八十年代中期也相当走红,但是由于与我国人民大众的审美欣赏习惯相去甚远,有关的作家也不得不大多改换门庭,重新接近现实主义,以向大众靠拢。尽管作为一种实验,它于文学艺术的发展也不为无益。

人有理性与非理性,作家、艺术家在文艺创作过程中当然也有理性和非理性。应该说,在文艺创作中创作主体的显意识与潜意识、理性的思考与感性的直觉都会起作用。当然,它跟主要运用抽象思维的科学研究不同,作家艺术家并不排斥抽象思维,但艺术创作主要采用形象思维,主要通过想象、幻想、联想和直觉顿悟等多种手段去构造感人的形象世界。其中正不乏非理性的成分。但作家艺术家毕竟又是有理性的人,他总有一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许多问题都有自己的思想认识。所有这些在艺术创作中也不可能不起作用。至于在具体创作中有的理性成分多些,有的非理性成分多些,那常常依作家艺术家个人的个性及其所创作的具体作品而异。也应该允许有这种差异。有人认为只有表现非理性的潜意识、性意识、性冲动,才能创造真正的艺术,否则就不能创造艺术。这种观点又走向另一种偏激,是经不住事实检验的。

文学艺术创作应该追求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世上任何事物都有内容与形式。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形式总是一定内容的形式,内容也总是一定形式的内容。只有在思维中,内容与形式才可能分开。在这个意义上,形式主义的出现,是有肋于人们对形式的深入认识的。但在文艺创作中,离开与一定的内容相应形式的追求,或只是玩弄形式,即使不能说全无意义,那意义也极有限。形式的创造只有当它与内容相称,并有力地表现了自身的内容时,它才是成功的完美的形式。

总之,文学艺术创作的本质特性应该是艺术美的创造,而这种创造中,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感性、内容与形式都是相互交融、相互统一的。客体必须通过主体创造,才能得到自己的艺术表现;主体必须拥抱客体,才能获得自己不竭的创作源泉。理性、非理性的因素都必须通过感性形象的显现,才能成为艺术的形象。也只有构成艺术的形象后,内容才能成为一定艺术形式的内容,形式才能成为一定艺术内容的形式。在具体的艺术创作方法和潮流中,应该允许艺术家有多种多样的选择,既可以偏于自我表现,也可以偏于现实模仿,还可以发挥想象与幻想,打碎现实印象,重新结构和拼贴,以荒诞的超现实的象征的乃至抽象的各种艺术形象奉献给读者,并实现艺术内容与形式的丰富多彩的开拓。而在当代中国,人们理应特别注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艺内容与形式的开拓。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艺既突出主旋律,又实现多样化。

人类即将迈向二十一世纪。走向世纪之交的我国文学艺术正处于承前启后的一个关键的时刻。因此,对本世纪的重要文艺思潮作出回顾与清理,从历史的曲折中去吸取经验与教训,并得到应有的比较正确的认识,以利于下一世纪文艺获得更为健康的起步,这无疑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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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新思潮的若干理论思考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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