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笔谈——中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构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阶层论文,收入论文,笔谈论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等收入阶层”在国外通称为“中产阶级”,英文表达为middle class。在中国,由于中文的“春秋笔法”,产生了诸多的表达词语,如“中间阶层”、“中间阶级”、“中等阶级”、“社会中间层”等。
从学术上全面论证了中产阶级观点的应该说是德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莱德勒(Emil Lederer)。1912年,埃米尔·莱德勒出版了他的关于中产阶级的第一部著作《现代经济发展中的私人基础》,该书研究了社会上新产生的包括职员、技术人员、办公室人员等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莱德勒称之为“新中产阶级”,比米尔斯的关于“新中产阶级”的研究早了40年。莱德勒认为,由职员、技术人员构成的新中产阶级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有着特殊的阶级利益,与产业工人是不一样的,在实践中他们建立了与产业工人相分离的工会。他认为,传统的工人阶级是由体力劳动者组成的,与新中产阶级有多方面的差异。后来,莱德勒还与他人合作发表了《中产阶级》(1937年)一书,全面研究了中产阶级的起源、发展、社会位置和社会功能。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社会结构发生很大变化,白领阶层不断扩张,对于中产阶级的研究成为热门话题,这一时期,关于中产阶级的学术著作比较多,最主要的著作,如米尔斯的《白领:美国中产阶级》,大卫·洛克伍德的《职员》,西奥多·盖格的《处于熔炉中的阶级社会》,以及弗里茨·克龙奈的《现代社会中的雇员阶层》等等,对于新产生的社会阶层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这些著作的研究特点是,第一,以大量的实证研究为基础,对于欧美的中产阶级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第二,对于构成中产阶级的各群体,包括专业技术层、管理层、办公室人员等均做了分类的研究;第三,分析了中产阶级的特征,生活方式,社会地位;第四,发展了有关中产阶级的理论流派。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在我国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观点,具有重要意义。谈到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功能,笔者始终认为,庞大的社会中等收入阶层是社会稳定的保障。在任何社会中,中等收入阶层都是维系社会稳定的最重要的社会力量。为什么呢?从国际上已经形成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社会看,有如下四重原因。第一,中等收入阶层是介于社会高收入者阶层与低收入者阶层之间的缓冲层,当它成为社会主体时,社会高收入者阶层与低收入者阶层之间的冲突就会受到阻止,社会矛盾和社会紧张程度就会大大缓和,这是社会稳定的政治原因。第二,中等收入阶层在社会上代表温和的、保守的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极端的思想和冲突观念就很难有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思想原因。第三,中等收入阶层也是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群体,当中等收入阶层占社会的多数时,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方式就保证了社会庞大稳定的消费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经济原因。
然而,我们遇到的困境是,迄今为止,中国社会结构仍然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严重欠缺为特征的,换言之,中国仍然是一种中下层偏大、中等收入阶层较小的“金字塔形”结构,而不是中间较大的“菱形”或“纺锤形”结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它与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密切相关。改革以后,虽然允许农民进城打工,但是,农民并没有因此改变户籍身份。他们中的多数人最终还是以农村为归宿。所以迄今为止,农村户籍人口仍然占到全国总人口的60%以上。这样,农民到城市打工并不能改变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在市场竞争中,农民明显地处于劣势地位。我们知道,资本永远是从利润率低的地方流到利润率高的地方。资本在利润率的驱动下,大量向城市集中,这样,不能够成为城市社区常住人口的农民,自然就不能够分享资本聚集区域的各项优厚条件,而只能处在金字塔的偏下位置。
第二,中国城市中的中等收入阶层处在一个新老交替“青黄不接”的阶段。笔者认为,从相对的意义上看,改革开放以前,国营企业职工是当时中国社会的典型中等收入阶层,也有人称之为“公有制体制的受益者”。无论与当时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相比,还是与城市中其他非国营企业的劳动群体相比,国营企业职工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都占有明显优势。从受益的内容上看,无论就收入而言还是就福利而言,中国的国有企业职工都是当时城市社会中分享较多资源的阶层。仅从工资收入这一点上看,国有企业职工的收入高于当时的集体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从单位分得住房、享受低价格房租、享有很多劳动保护福利、可得到免费医疗、有养老金,子女还有入托、上学等照顾。他们是50至70年代中国社会的稳定力量,即使“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社会动荡也没有对他们的生活形成重大威胁。当然,国有企业职工与一般意义上的中等收入阶层有明显区别。一般意义上的中等收入阶层通常是由白领层组成的,是管理者、技术人员、办公室人员等脑力劳动者,而我国的国有企业职工很多是体力劳动者。笔者只是在相对的意义上称之为中等收入阶层。在此意义上,我们也可以将当时的国有企业职工称为“类中等收入阶层”。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国企职工队伍出现了明显的衰落。首先是产业结构的衰落,国企职工聚集的重工业、制造业是目前失业下岗的重灾区;其次是体制的衰落,国企的体制僵化,在市场经济中缺乏竞争力;最后是国企职工自身的不利条件,由于技术更新,他们原有的技术大多已经过时,而由于年龄原因,他们又很难学会新的技术。迄今为止,很大一部分传统中等收入阶层的国企职工成为城市失业、下岗、离岗、内退等等大军的主体。
我国传统中等收入阶层地位的下降,显然是当前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近些年来,人们对于社会保障体制变迁的种种忧虑,对于住房、医疗、养老体制变迁的担忧,社会上流行的普遍缺乏安全保障感的心态,最主要地就是反映了“类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态度。由于传统的类中等收入阶层是我国以往消费的最重要群体,因此,该群体经济地位的下降,造成了我国消费市场的萎缩。在一段时间内,社会上消费疲软,银行一再降利率也不能带动需求的上升,其重要结构原因之一就是:“类中等收入阶层”已经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构成消费市场的主要社会群体了。
当然,在传统中等收入阶层衰落的同时,新的中等收入阶层的队伍也正在形成。笔者认为,目前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主要由以下四部分人群构成。
一是所谓“新中等收入阶层”。笔者以往的研究已经证明,中国大城市中正在出现一个新生的“新中等收入阶层”。这个阶层的基本特征是:年龄比较轻,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学历,有新的专业知识,懂外语,会电脑,大多就职于三资企业、新兴行业,如金融、证券、信息、高新技术等领域;收入较高,在消费行为上有着很强的高消费倾向。新崛起的一代人实际上是一种标志,它不仅是产业结构变化的结果,而且是社会结构变化的产物。
二是传统干部和知识分子层。该部分曾经是中国最重要的中等收入阶层,他们收入稳定,上升机会较多,在住房、医疗、养老保障等方面具有比较好的条件,在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发挥巨大作用,迄今为止仍然是中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三是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的职工层。企业职工层曾经整体属于“类中等收入阶层”。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已经从这个队伍中分离出去了,但是效益好的企业的职工仍然属于中等收入阶层。
四是大量的个体、私营经营者。在农村里包括那些经营比较成功的富裕起来的阶层;在城市里包括大批下海的、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中小工商业业主、独立经营者、中小公司经理等。
以上四种类型的中等收入阶层,不管是哪一种,其主体还是在中国的中型和大型城市里面,然而其人数比例并不是很大,与全国就业者、劳动者总数比起来更显得弱小了。笔者的博士生在全国性调研数据中曾试图寻找社会的中等收入阶层,结果发现在调研的样本中数量不多,甚至难以做更细的分类解释。另外,近来的数据也显示,城市中数量不多的中等收入阶层也在产生分化,即中等收入阶层的上层与中下层普通白领职员的分化,而真正能够纳入上层白领层的人数是很少的。上述情况都说明,中国现阶段还不存在一个统一的中等收入阶层,而只存在一个分化的中等收入阶层。
中国社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形成力量雄厚的中等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的长期短缺,使得“社会紧张”在一段时期内还难以消除。为此,我们必须积极培育形成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