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根本要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举措。实现“两个责任”的落实,对确保企业党委和纪检部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国有企业的窑街煤电集团紧紧牵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把落实“两个责任”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实践探索,形成了“突出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
一、坚守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首先,主动履职尽责。落实“两个责任”,根本在担当。党政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打牢主动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体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的要求。结合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制定了《窑街煤电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确保了集团公司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履行。
其次,严格干部选用。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不断创新用人机制,严格用人标准,拓展干部选任视野,严把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决定、任职试用、履职谈话六个关键环节,防止简单唯分、唯票、唯学历、唯年龄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民主推荐测评办法,积极推行新提任中层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和公推直选制度,构建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杜绝了干部带病提拔。
第三,强化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甘肃省“双十条”规定作为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运用和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制定出台了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等制度。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明确信访接待日等措施,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和方式,加强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推动联系群众工作的常态化,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2014年,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9%,公务车辆使用费同比下降23%,“三公经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六项经费总计同比下降33%,节约支出880万元。
二、突出主责主业,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根据上级新的精神和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并坚持集团公司与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与所属机关部室、区队车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目标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同时,着力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一岗双责”等规定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岗位,紧盯财务经营、项目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领域,紧盯审计线索、效能监察线索、信访线索、举报线索,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和时间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4年,共查结信访举报件58件,对4个单位的4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0名中层管理人员和2名业务主管进行了函询,对3名管理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剖析重大典型案件,以案反思、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有效发挥了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是加强选人用人上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廉政考察机制,坚持干部提任前征求纪委意见,组织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拟任职干部向组织作出有无违反党纪法规行为承诺等制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对反映问题未经核查的不得决定任用,对经核查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按照“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政有保障”的原则,进一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发挥监督责任、各职能部门有机联动的网格化格局。坚持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定期考核与平时督查、跟踪问效与整改提高相结合,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充分发挥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整合监督检查力量,提升监督检查合力,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尽责、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洁风险点,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党务、厂务公开制度,逐步形成了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区队(车间)——班组四个管理级别构成的综合公开管理体系,有效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跟踪到哪里。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权重。创新考核方式方法,真正做到考核内容聚焦职工关切,考核过程扩大职工参与,考核结果力求职工满意,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了责任制考核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三是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把明责、考责、督责、追责有机结合起来,以纠正“四风”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论文作者:徐海森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10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7/7
标签:责任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主体论文; 党委论文; 责任制论文; 干部论文; 制度论文; 《文化研究》2015年10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