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的产权理论分析中国经济变革——张五常先生若干产权观点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权论文,中国经济论文,观点论文,理论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方产权经济学在中国的影响较大,其合理性在于继承和发挥了人类经济学说史上的科学视角,把产权制度视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内生变量,探讨经济制度变迁的规律及对经济发展和运行效率的作用,同时又注重物与物交换背后人与人之间经济和法律关系的研究,这弥补了西方主流经济学派纯数量分析的不足,也与我国主流经济思想有某些相通之处。但正如该学派的不少论点已受到国际学术界的批评一样,笔者对张五常教授的若干产权观点也存有疑问,仅择其部分观点进行商榷。
(一)财产终极所有权可有可无吗?
张先生说:“我读遍西方有关产权的法律书籍,它们都一致认为‘所有权’重要,不可忽略,然而我总是认为‘所有权’在经济上无足轻重,可有可无。”这种观点难以自圆其说。例如,作为财产终极所有权代表的股东,不仅可以“用脚投票”来影响公司的经营行为,而且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来制约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包括财产使用、收益和转让方面的高层次战略决策。显然,这些影响和制约作用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决不是无足轻重和可有可无的。如果说所有权明确界定和拥有后就是无关紧要的,那么同样可以说,其他权利明确界定和拥有后也是无关紧要的。事实上,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处置权)等经济权利各有各的作用,都是重要和互相牵制的。世界上国有与非国有、公有与私有的经济变动和长期论争,表明所有权是公认的重要经济变量。
张先生依据同一产权学说,既推断“中国不放弃这些资产的国家所有权,工商业的承包困难解决不了”,又推断“彻底的承包制是私产制,所有权可归国有,在理论上是可行的”。这使人们不难察觉到,私有产权学派内含一个矛盾:遵循所有权归属不重要,只要拥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所构成的完整的私产权,经济制度就完善了,效率便会因交易成本最低而达到极大化这一思路,在重要资产上保留大量的国有企业也是可行的,进而得出“社会主义顺理成章”的结论;但这个结论显然又不是该学派所愿意看到的,因为他们十分赞赏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蜕变成财产所有权私有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国家,并希望中国立即模仿它们。
(二)私产制是经济发展的独步单方吗?
张先生写道:“我一向认为若要发展经济,私产制度是我所知的唯一可靠途径”,“私有产权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私有产权是独步单方”,“私产制度是唯一的选择”,“私产制是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稍事推行,就有起死回生之效矣!”依我所见,产权只是经济系统及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人们去描述某国某时期经济发展何为头等重要的因素时,完全要因时因地而异,并没有一成不变的“独步单方”和“唯一可靠的途径”。否则,除了产权经济学,其他任何经济学派和学者均无要事可做,各国首脑也无必要发表内容各异的施政纲领了。此外,我们只知道西方多个经济增长模型的因素排列法,而迄今尚未看到在逻辑和实证分析方面,产权学派是如何在剖析一国经济增长的因素中将私产制排到首位的。退一步说,假如仅仅是指私产制作为大前提而必须放在促成发展和增长的首位,那么,私产制的杰出论证者和操作者均以受过教育的人存在为大前提,因而也可推论教育是发展和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了。
正确的思维应当是这样的:经济发展是产权制度的函数,但完整的经济发展函数为:F发展=f(c产权、t土地、l劳动、z资本、j技术、g管理……n)。换句话说,产权对于一国经济发展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重要的。其他重要的因素还有:配第强调的土地,李嘉图强调的劳动,斯密强调的资本,熊彼特强调的技术,泰罗强调的管理,舒尔茨强调的教育,托夫勒强调的信息,罗马俱乐部强调的环境,韦伯强调的文化等,它们互为前提,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当某一因素发展相对滞后,阻碍其他因素正常发挥效应时,解决该因素的发展问题便是最重要的。也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才能说,此因素是经济大发展的“独步单方”和“灵丹妙药”。
(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吗?
张先生在有的场合说:“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与自由市场在基本上是没有冲突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个见解是可以说得通的。”可是,在更多的场合声称:“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形象,但又要有私产与自由市场的经济活力,而这二者并驾齐驱,又要搞得像样,不至于挂羊头卖狗肉。说实话,我想不到哪一位曾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能有可行的答案。”“一方面坚持共产的优越,另一方面支持自由市场,这其中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吗?”当一位声誉极高的学者从同一角度论述同一重大命题时,照理是不该简单地得出一些截然相反的结论的。撇开这一点,我认为,主张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能融合的观点是本世纪传统观念的延续,没有跳出来米瑟斯、哈耶克和道布等人的思维窠臼。
过去,以行政化产权关系为特征的国有企业一律由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来直接经营,与要求自由经营的市场经济天性必然存在冲突,这也是西方某些国有企业效率较低的重要缘由。不过,世界上已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认识到,只要真正依法实行国有民营,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竞争原则和效益极大化目标而自主经营,那么,它就不会同市场经济的本质发生根本的冲突,进而得以实现高效率。我国改革中的许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新加坡的整个国有经济及以色列的合作经济等实践经验,已有力地部分表明:在一个国家调节主导作用发挥得较好的社会里,各种公有产权不仅可以与市场经济相融合,而且可以比私有产权更适合现代市场经济,产生更高的整体效益。还是科斯讲得较为客观:过去已有的是市场经济与私产制度结合的经验,关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这一点不能被证伪。
(四)高效率可以脱离经济公平吗?
张先生强调说:“我们要关心的是平民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什么贫富的差距。‘劫’富而无济于贫。”“在私产制度中,他们毕竟认为机会是存在的。因为这个机会的存在,他们便有希望,所以拼命地干,虽干而不‘发’,但社会却因为他们的刻苦耐劳的干劲而得益了。这是财富不均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且不谈张先生认为改革前的中国要比美国等发达私产制国家“两极分化”严重得多之类的幻觉,单就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而言,其观点同包括奥肯在内的国际学术界流行思潮一样,都视二者关系为此消彼长的交替状态,即“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在我看来,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与合理,具有客观性、历史性和相对性;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尽管公平与效率内含一定的矛盾,但总体上二者具有正相关联系,呈此长彼长、此消彼消的正反同向的交促关系和互补关系。事实上,财富和收入的差距并不都是效率提高的结果,其刺激效应达到一定程度后也会出现递减的趋势。从世界范围来观察,可以将所有制、体制、公平和效率这4个相关因素的结合链分归4类:公有制→体制优越→公平→高效率(效率Ⅰ);私有制→体制较优→不公平→中效率(效率Ⅱ);公有制→体制次优→较公平→次中效率(效率Ⅲ);私有制→体制较劣→不公平→低效率(效率Ⅳ)。改革前以中国和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属于“效率Ⅲ”,已超过属于“效率Ⅳ”的多数私产制国家,但尚未超过属于“效率Ⅱ”的少数较发达的私产制国家。在制度成本最低和相对最公平的状态中实现高效率即“效率Ⅰ”,是改革的终极目标。当代公平与效率最优结合载体是市场型按劳分配,并能达到较大程度的共同富裕。
(五)以国有资产换取特权是正着吗?
张先生一再建议中国“以资产或金钱把既得利益的权利‘买’了来取缔”,“让一小部分的特权分子先富起来”,“以适当的资产换取特权是正着”。“这样做,在道德上也许说不过去,但就经济效益而言,却是大为可取的。合乎经济原则的制度,是资产要有明确的权利界定,而权利属谁是不重要的。这是高斯定律的核心了。”显然,这一条反贪腐对策是极易带来混乱无序的下策。
我们不赞成“贪污只可能在有管制的情况下产生”这种片面的成因分析,而承认必要的管制有助于向市场经济体制平稳有序的过渡。对于滥用管制和调控等公共权利,进行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的活动,属于严厉惩罚和打击之列,而不是给他们非法的不义之利以合法补偿。倘若真的采纳用“金钱或资产”“赠送给机构内的成员”的办法,来精减政府机构和官员及反贪腐的话,那么,势必造成比俄国采纳萨克斯的“休克疗法”更为严重的恶果。它既会遭到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对,又会遭到多数干部的积极抵制。即使撇开道德和经济公正不谈,仅就经济效益而言,此“歪着”也大不可取。因为这种出于推行私有化心理的冒进做法,只能加剧经济紊乱和贪腐以及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进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理论上必须这样说:合乎经济原则的制度,是资产要有明确的权利界定,并应界定给社会效益最大的一方,权利属谁也是重要的。这似乎在修正科斯定律了。
(六)自私人假设是唯一合理的经济分析吗?
张先生在诠释斯密“经济人”假设和公理时写道:“人是自私的——就是帮朋友、教学生、捐钱、为孩子劳碌,都是以自私为出发点”,“即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一贯地,永远不变地,以自私为出发点。”“只有在私产制度下,人类才会为自私的原故设法将这些费用的比重尽量减低。这是从高斯的理论所演变出来的对共产制度的最大贡献。”对于人的本性是天生的自私、完全的自私和永恒的自私这三个命题,恐怕世界上许多教育家、心理学家、伦理学家和生物学家也不会完全赞同。其缘由在于,作为脱离动物界和超越动物本能的人类,具有丰富的情感和理智,不是时时处处单纯地表现为完全的自私性(斯密还承认,人在道德领域具有利他心)。如果我们摆脱单向度思维定式,超出私产商人的眼光去考察社会(或李斯特抨击的“店老板的观点”),便可轻而易举地看到三种情形的利他主义:(1)愿意花费自己的时间、精力或金钱来换取某种现实的或即刻可见的他人利益;(2)愿意花费自己的时间、精力或金钱来换取某种未来的他人利益;(3)愿意花费自己的时间、精力或金钱来换取某种实际无效的他人利益,即愿为他人利益而不讲究实际效果。除了第三种特殊行为之外,前两种利他行为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各个领域,以及家庭、单位、社会等各个范围都存在。只要确认有利他行为的出现,所谓自私人公理,就被证伪了。
毋庸置疑,经济人假设对于经济学分析是非常必要的,但它不等于自私人假设和公理。经济活动中的利己性和某些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利他性都是经济人的表现,而不能把利他行为均视为自私。群体主义和利他性日趋具有重要的经济分析价值。
(七)对新中国的经济变迁能采取历史虚无主义态度吗?
张先生全盘否定新中国的历史功绩,声称“共产制度在中国也推行了几十年,行不通也是事实”,“共产制度的经济劣迹,史无前例”;说什么“共产制度带来的一穷二白”,“竟然沦落到今天不勘的地步,是人类历史的悲剧”,“希望中国不要以文革动乱后的经济增长,是证明了共产政制的优越性”等。
众多的统计资料,可以显示出新旧中国纵向比较和中外横向经济比较的结论:自1840年到1949年的109年间,包括国民党统治的20多年在内,造就了中国近代史上一穷二白的社会格局,与世界主要国家的经济差距是在拉大的,而新中国成立后的30—40年间,许多经济差距在不断缩小;旧中国腐朽落后的私产制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提高,比印度发展还慢;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限于私产制的障碍,没有充分释放科技进步和产业革命所蕴藏的经济潜能,不少重要经济指标的增长比有较大弊端的“计划社会主义”大国要慢;新中国30年在较僵化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中运行,其发展得益于公有制内生机制的优势,一些重要经济指标赶上并超过了多数私产制国家,与某些较发达国家的若干重要经济差距缩小了。所以,中国选择社会主义没有错,现代化建设也是有相当成效的。致使我国没有全面超过一切私产制国家的原因,主要在于人口增长太快,以及传统体制部分抑制了公有制和生产力的巨大潜力。现有的改革正在逐步纠正古典公有制社会的体制弊病,并已日益展示出比西方制度更具活力的制度新貌。
(八)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道路吗?
张先生的一系列解答或劝告可以浓缩为如下“三部曲”:首先,在历史上否定旧中国是正式的私产制度,以消除人们对资本主义的厌恶。他说:“在近代历史上,中国没有正正式式地推行过明确的私产制度,邓小平——及其他中国的主要执政者——从来没有经历过以健全私产制度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验,他们怎可以反对他们不知道是什么的制度呢?”接着,在操作上以苏东为样板,希望由中国共产党通过推行私产制来瓦解社会主义。他说:“以共产党推行私产制,听起来有点语言矛盾,但权利所在,说不通也是可行之道。苏联及东欧的经验,应该证明我多年来的‘先见之明’。”最后,在理论上高颂科斯定律,指出中国一定会走向资本主义的私产制度。他说:“基于中国坚持门户开放、增加生产及维持政局安定的三个情况下,我用高斯所演变出来的结果,就是中国一定会走向近乎私产的话。”
上述三个分析均经不起科学推敲。(1)只要一个社会在法律制度上和现实生活中主要体现的是财产及其剩余索取权的私人性,那么,该社会便归属私有制一类。旧中国显然属于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私产制社会。(2)真正精通历史辩证法的先进群体不会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把中国从公有制单一型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向公有制主体型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视为走资本主义私产制老路,这缺乏经济学的依据。(3)稍有经济学知识的人都很难赞成下列逻辑:只要中国坚持门户开放、增加生产及维护政局安定,就必然实行私产化。难怪私产权学派的同行“反应颇为热烈,但同意我结论的人甚少。”舒尔兹直指得对:经济学不能在这种事上作推测。
(九)马克思经济学已被打得片甲不留了吗?
张先生写道:“关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的概念,我曾经用过三招两式,使它‘片甲不留’!在八四年一月写《邓家天下》,说起邓丽君及其他超级明显的每小时以十万元计的收入,我问:‘红透半天的明星可不是马克思理论中的资本家,也未必是大地主,但劳力怎可以赚这么多钱?若非单靠劳力,那么这些明星的剩余价值为什么不被资本家剥削了呢?’支持马克思理论的人从何答我?”“中国要搞经济现代化,‘劳力价值定律’怎能不被放弃呢?”
实际上,极少数文化劳动者利用文化市场的特殊供求关系而获得很高的收入,是带有垄断价格性质的。这在不加控制的市场交换条件下,必然如此。但它属于马克思经济学的国民收入再分配问题,并非劳动价值论的主要议题。对于资本家来说,凡是能够为他带来利润的文化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明星也不过是高级雇佣人员而已。我相信,新科技革命证明劳动价值论具有普适性和科学性,因而可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基石;公有制实行市场型按劳分配的思想渊源在于劳动创造价值的公理;具有“经济学美”的要素和特征的马克思经济学,会在批判中显示出经久不衰的学术魅力。
(十)应当树立什么样的经济思想里程碑?
张先生立下“没有‘里程碑’水平的,不写也罢”的宏愿,以私有产权和交易费用为核心,研究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问题。可是,其“不变”的分析方法(“以不变应万变,将任何事实的演变以同一理论基础来衡量”),“简化”的分析方法(“简化的假设”即“自私假设”),“随意”的分析方法(“对中国经济推断的文章大可随意下笔”),“主义”的分析方法(“将一个完完整整的资本主义(私产制度)交给中国”),“三制”的分析方法(‘论资排富’、‘论资排辈’、‘论管排贪’)等,均存在许多值得磋商的地方。倘若探讨中国改革和发展的思维方式与分析方法不切实际,那就不可能树立科学的经济研究里程碑。包括私有产权学派在内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者及同学派的人,确实营造了一个个里程碑,但不等于建立了一个个科学意义上的里程碑。经济学家要对人类负责,要对民族负责,其崇高的目标在于追求真理,并参与创造“经济美”。德萨米的《公有法典》、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康有为的《大同书》等,是另一类探析人类财产权利的不朽的思想里程碑。
标签:产权理论论文; 经济论文; 理论经济学论文; 产权论文; 张五常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科学论文; 变革管理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社会经济学论文; 经济学论文; 政治经济学论文; 资本主义论文; 公有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