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1983)的历史地位_历史地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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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改革开放30年出版事业的发展历程,不可不讲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83年6月作出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

这个决定是在全党完成拨乱反正和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后作出的。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的历史大转折的新形势需要也有可能为出版工作作出这样一个决定。

对当时的形势和任务可以这样来概括:出版工作经过拨乱反正,得到恢复和一定发展之后,亟须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以党和国家权威文件对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作出全面系统的阐明和规定;同时,对出版事业发展的重要和紧迫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新时期出版事业发展历程表明:1983年“决定”正确而又及时地解决了这两方面的问题,成为指导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版工作并对这以后出版事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纲领性文献。

20世纪80年代初期出版工作的主要矛盾

1981年5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一份简报上批示:要研究改善出版工作,“请通知有关同志准备一点情况(要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准备好了,提交书记处会议讨论。不迟于七月。”中央宣传部要求国家出版局党组按胡耀邦批示,起草《关于三中全会以来出版工作的汇报提纲》稿,经中宣部审定后报中央书记处。

根据国家出版局党组的决定,参加起草这个汇报提纲的有刘杲、倪子明和宋木文(并负责修改和统稿)。从1981年6月15日第一稿到1981年12月25日向中央报送稿,前后共写了九稿。中宣部为此事向中央的报告谈到:“根据耀邦同志的指示,国家出版局经过调查研究,于七月提出了《关于三中全会以来的出版工作向中央的汇报提纲》。后经我部部务会议讨论,请他们根据思想战线问题座谈会的精神,作了几次修改,故延至今日才上报。”

经中宣部审定并报送中央的国家出版局党组《关于三中全会以来出版工作的汇报提纲》,首先回顾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出版部门各项主要工作都是围绕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所进行的拨乱反正而展开的。这是这几年出版工作的一条主线。因此,“汇报提纲”首先肯定:“三中全会以来,出版工作经过拨乱反正,扭转了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认真落实了党的政策,不仅调动了广大著译者和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者的积极性,而且改变了多年来图书出版只是跟着政治运动转的状况,开拓了出版工作的广阔天地,图书出版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可喜的突破。”“图书出版的恢复和发展较快,图书的供应明显好转,‘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书荒已经大大缓和。目前出版工作的形势,是建国以来少有的好形势。”

这里所说的“建国以来少有的好形势”,主要体现在经过拨乱反正之后彻底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确定了适应全党工作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的出版工作方针任务。这是解放和发展出版生产力的关键所在。“汇报提纲”明确提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纠正‘左’的错误影响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规定了出版工作的基本任务: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传播和积累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是出版工作拨乱反正的成果。”当前,“要进一步把出版的路子搞宽,把出版工作搞活”:“既要重视图书的宣传教育作用,出好系统的有说服力的阐述四项基本原则的著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风尚、劳动态度和高尚的思想情操、生活方式和审美观念;也要重视图书对智力开发和文化积累的作用,广泛地介绍和传播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对于涉及现实政治问题的书稿,必须遵循中央规定的统一的宣传口径;同时要鼓励著译者的独创精神,书稿的取舍和出版要有利于促进在社会主义方向下的学术讨论的自由、各种文艺形式和风格竞赛的自由,使创作和著述繁荣起来。”

与此同时,出版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当时的主要矛盾是:出版事业的规模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图书品种缺门很多,许多图书供不应求。大专教材有百分之四十左右不能做到课前到书,反映了当时困难的程度。这带有全局性,关联着印刷、发行和纸张供应。“汇报提纲”指出:“出版任务越来越大,印刷能力越来越不适应,特别是北京地区,这种矛盾更加突出,1981年印刷能力只达到出版任务的百分之七十,粥少僧多,期刊挤图书,图书之中教材挤一般书籍,一般书籍中印量大的又挤印量小的书籍(大都是学术著作和专业用书)。结果是许多书稿积压,迟迟不能发排;或者发排后周期过长,许多书的排印时间超过一二年。由于印刷力量紧张,一本书往往是‘一版定终身’,很少有再版的机会。目前,急需发展印刷生产能力,首先是对北京地区现有印刷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着重更新适合印刷‘短版活’的印刷设备,并且适当发展照相排字和胶印,逐步做到印刷生产能力与出版任务相适应。”“图书发行工作,长期以来,由新华书店独家经营,这种体制的好处是有利于统筹安排图书市场,加强发行工作的计划性,但统得过死,渠道太少,供销矛盾越来越尖锐。为了做好图书发行工作,必须改革图书发行体制,调整社店关系。”“当前要切实解决书店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主要是:北京、上海等地发货能力不足,大批图书发不出去,急需增建仓库;城市零售网点太少,大大低于建国初期,急需增加大中城市图书销售网点。同时,还要积极发展集体所有制的书店门市和个体售书点,并加强和支持农村供销社售书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一不与图书出版有关。对于我国出版事业很不适应社会需要的状况,各界反映十分强烈,甚至尖锐地指出,如不及早改善,势必要拖现代化的后腿。”

为解决发展出版事业所需资金与设备,“汇报提纲”提出:“长期以来,出版单位发展资金不足,物质条件改善甚少,其主要原因是要求出版单位把所得利润大部或全部上缴,而国家给出版部门的投资却很少。”“1980年9月19日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关于三中全会以来的宣传工作向中央的汇报提纲》规定,文化出版‘事业、企业单位的利润(包括外汇)基本不上缴,或采取大部分利润留成的办法,作为发展基金。有些必须办而又赔钱的事业,国家要拨款补贴。’可是这些规定迄今尚未落实,有些出版单位所得利润全部上缴,有些出版单位留成比例过低。最近,财政部同意我局直属出版企业全额利润留成百分之六十,但又取消了因纸张涨价国家财政所给予的补贴。我们认为应当按中央批准的文件精神执行。”“汇报提纲”建议:“(1)从1981年起,国家出版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出版局所属出版社、书刊印刷厂、书店、物资、外贸等出版单位所得利润(包括外汇)全部留用,除留给本单位的部分外,由国家出版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出版局按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出版企业更新改造基金。实行这个办法以后,必须新建的项目仍需国家投资(包括外汇)。(2)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的专业出版社及其所属印刷厂的利润(包括外汇)亦不上缴。这些单位的任务,主要是为本部门的专业服务。对于因出书专业性强、读者面窄、印量过少而发生亏损的出版社,应由有关主管部委按亏损包干办法给予定额补贴。(3)鉴于国家对基本建设和重要物资实行统一计划,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在核定基建项目和物资计划、外汇计划时,要积极支持出版部门的需要。城市建设部门要把书刊印刷厂和新华书店门市部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汇报提纲”还对加强出版队伍建设、改善出版部门知识分子待遇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中央书记处会议对“汇报提纲”的审议及会议决定

1982年2月4日上午,胡耀邦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专门讨论出版工作。胡乔木、万里、习仲勋、余秋里、谷牧、宋任穷、彭冲出席了会议,中央党政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国家出版局党组的“汇报提纲”。此前,民进中央提出的对出版工作的建议亦印发会议,一并讨论。领导同志边听边看边议,会议的气氛热烈、融洽、民主、求实。从会议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中央领导同志关注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出版方针方向指导思想问题,这是因为“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出版工作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发生许多新的变化,在这种新的形势下,需要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任务;一是关于发展出版事业许多实际问题的解决,特别是阻碍出版事业发展的印刷生产力严重不足以及其他制约出版事业发展的物质条件问题引起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

在这里,仅举胡乔木提出书店仓库不足问题所引起的一番颇为热烈的讨论和关注:书店缺少仓库,教科书发不出去,这是个关系到千百万人的大问题,很迫切。胡耀邦:这是个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问题。胡乔木:解决这个问题,要投资,要基建。书店网点还没有恢复到以前的规模。在批评的同时,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廖井丹:书店仓库的地点也是个问题,北京市书店仓库的地点在飞机场,拉书要跑很远的路。胡耀邦:瀛台是否可以当书店仓库?胡乔木:能不能用地下防空洞建书库?但有个防潮的问题。习仲勋问:教科书是否各地都印?王益回答:中小学课本是各地印。余秋里站起来说:要重视这件事,不解决不对。仓库不难解决,书要有储备,我认为应该解决。粮食也是年年增建仓库嘛!习仲勋:这个问题不是大问题,应该解决。万里表态:给解决。胡乔木指余秋里说:他不是主管。是否国务院处理一下?廖井丹插话:钱只要一亿多,就那么一点嘛!印刷工业整个都要抓起来。印刷工业很落后,我给它换个说法,叫文化工业很落后。纸张上不去,油墨也不行。北大搞印刷科研项目,投资没人管。印刷工业的发展要列入国家计划,光靠进口不行。胡乔木说:香港的印刷很先进,我们不如他们。朱穆之插话:香港的印刷原来是上海的底子,现在我们反而要向他们学习。廖井丹解释说:“汇报提纲”上讲到钱的问题,但还没有讲职工住房的问题。要多给出版部门留点利润,使他们有活动的余地。胡乔木说:增加书店,增加就业。书店是商业,但不归商业部管,发展网点不在计划内,人数又少,质量又低。现在如何把印刷、发行搞上去?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廖井丹说:再困难,也不在于那几千万元嘛!搞了两年了,就是搞不通。胡乔木说:所以要在书记处讨论,宣传部解决不了那些问题。胡耀邦说:但姚依林没有来。万里说:小学课本纸太差,不能忍耐。国民党都注意这个问题,我们不注意还行?胡耀邦说:我们读书的时候,课本还是彩色的。胡乔木说:这些问题不下决心解决不行。万里说:请杜星垣同志去找姚依林同志,每年拿一两亿元就解决了。胡乔木说:有些问题找财政部解决,有些问题找计委解决。习仲勋说:真是百废待举,百废待兴呀!但解决问题要分轻重缓急。宋任穷说:课本问题应首先解决。

看到、听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这番对话,你就会感受到我们的党中央对解决出版工作存在的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急迫心情,你就会增强信心:出版部门面临的困难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至于瀛台可不可以当书店仓库,那是出于关怀备至、情急而发,谁也不会认为是作为正式意见提出的。

这次书记处会议将要结束时,胡乔木提出建议,请中宣部代中央和国务院起草一个加强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决定。凡须加强的事,都列出来。不要长,写明什么事什么地方管。预先开会商量好。

胡耀邦对此表示同意,说:由中宣部牵头,对出版、印刷、发行作一次指示。(胡乔木插话:不是作指示,是作决定)决定也行。要讲出一些道理来,写五六条,七八条,讲清楚出版事业是什么事业,同四个现代化有什么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要摸透,应该和有关部门商量好。起草成功后,书记处来讨论通过。(胡乔木插话:解决这些问题涉及财政部和轻工部。我自告奋勇,起草这个文件,我当个助手。书记处讨论后,再经过国务院。)胡耀邦强调:这个文件拿出去要下点工夫,不能主次不分,思路不清。请乔木同志把关。(万里插话:起草文件时,计委、财政部也可参加)

此次中央书记处会议之后形成的讨论出版工作的会议纪要指出:开国以来,出版、发行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又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在出版、发行工作的领导上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没有强有力地掌握住出版工作的方针和方向,对情况不大了解,措施不够有力。因此,不正确的东西就滋生蔓延,这是几十年来的一个重要教训。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宣传部、中央书记处都有一定的责任。

《纪要》强调,要强有力地掌握住出版、发行工作的方针和方向,必须坚持以下两条:

1.出版工作必须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向广大人民群众灌输科学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不可能从工人中自发产生,必须从外面灌输到工人队伍中去,使科学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相结合。所以,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向人民群众灌输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这种教育工作。同时要坚决防止腐蚀人民群众思想的读物的出版。对于政治读物,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不能单纯从经济收入上考虑问题。出版政治读物可以少赚甚至不赚钱。

2.出版工作要为发展科学教育文化事业服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任何时候,都要把科教书籍、工具书的出版、发行工作,放在重要地位。这也不能单纯从经济收入上考虑问题,有些很有价值的科教学术书籍,印量少,不赚钱,也要予以安排。在目前纸张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更要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通盘规划。

《纪要》要求:中央宣传部要成为出版、发行工作的强有力的指挥机关,要把出版、印刷、发行部门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文化堡垒。进一步提高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质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法律、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出版部门的工作人员,首先是编辑人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达不到标准的,要经过训练再继续工作。发行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华书店的售书人员,大量是新手,文化水平较低,知识面很窄,很不适应工作需要,要全部经过轮训再继续工作。同时,也要切实解决出版、印刷、发行工作中存在的其他实际问题。

此次书记处会议决定:

1.对于出版局汇报提纲中提出的增建大中小学课本书籍仓库、利润留成、纸价补贴等经济问题,请杜星垣同志会同计委、财政部商量处理。

2.请中央宣传部牵头,召集出版、印刷、发行、轻工、财政、计委等有关部门商量,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一个关于加强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要讲出道理,写清楚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性质,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系、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决定起草出来,经胡乔木同志审定后,提交书记处会议讨论。

1983年“出版决定”的起草与中央的审定

中央书记处会议之后,即由中宣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文件起草工作。据参加“出版决定”起草工作全过程、时任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袁亮回顾,起草工作历时一年多,前后14稿;开头,“指定宋木文、刘杲、倪子明、袁亮四人为起草小组”,从1982年2月上旬到7月7日完成前6稿;又经调整,于1982年8月成立由徐荇(中央书记处研究室)、袁亮、刘杲、张惠卿组成新的起草小组,脱产进行起草工作,由邓力群(时任中宣部部长)直接领导。1982年11月6日,邓力群将决定草案稿送胡乔木审阅,在送审信中说:

关于出版工作的问题,我同三十多位出版工作有经验的同志开过三个半天的座谈会;同张劲夫同志召集经济、出版工作有关的同志开过半天会,对纸张、印刷机、油墨等方面与财政有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请宋平同志负责由计委、财政部商谈利润留成、财政投资等问题。

这个决定稿子已经大改了四次,在打印之前又尽量吸收了各出版单位的意见。

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同财政部在利润留成、建设投资上还存在很大的矛盾。出版事业那么落后,我觉得应该同意出版部门的意见。但是国家的财政确有困难,集中资金不容易办到,要争取财政部门完全同意出版部门的意见也不容易。看来必须由中央和国务院就这个问题作出必要的决定。

出版事业是一件很大的事,我知道你一直很关心这件事,现将决定草稿和资金问题的信送上,如果你精力来得及,希望审阅修改。如果没有时间看,是否先开全国出版工作会,等大家把文件修改后,再送你审阅。

胡乔木11月16日批示:“请先开会。材料我只粗看了一下,无暇细看和考虑其中的复杂问题。出版工作开会时要请经委、计委、财政部派人参加。”

邓力群致胡乔木信中所讲“现将决定草稿和资金问题的信送上”,这“资金问题的信”是指中宣部出版局长许力以遵照邓力群批示,“约请王益、宋木文、徐荇等同志开会”,就“利润留成和纸张补贴两个问题”,在“出版决定”中如何写,以中宣部出版局、文化部出版局名义于1982年11月1日,向邓力群所写的信。关于利润留成问题,信中建议按中央批准中宣部《关于三中全会以来的宣传工作向中央的汇报提纲》(中发1980年69号文件)所提出版单位的利润(包括外汇)“基本不上交,或采用大部分留成的办法,作为发展基金。有些必须办而赔钱的事业,国家要拨款补贴。”这项政策“不能仅仅限于文化部所属出版单位,还应包括其他部委所属出版单位和地方出版单位”。对此,财政部以“不宜作统一规定”为由,反对包括中央其他部门和地方出版单位。关于纸张补贴问题,我们认为应当按国务院批准国家物价局的请示报告(国发1978年227号文件)中“出版部门由于纸张提价而增加的支出,由财政部门给予补贴”,而按财政部所提“按提价后的纸价计算成本,书价又不能变动,出版单位增加的支出,‘由用纸单位在收入中抵扣’,实际上把国家和地方财政的负担转嫁给了出版单位”,使出版单位难以承受。两局信中建议按中发1980年69号文件和国发1978年22号文件,将利润留成和纸张补贴问题写入“出版决定”。胡乔木批示“无暇细看和考虑其中的复杂问题”,当包括两局“资金问题的信”中所提关于利润留成和纸张补贴这两个问题。

根据胡乔木“先开会”的批示,中宣部和文化部于1982年12月28日至1983年1月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中宣部副部长廖井丹在会议开始时的讲话中介绍了起草出版决定的过程,文化部部长朱穆之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

中宣部部长邓力群在会议结束前的讲话中,对提请会议讨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草案)》讲了如下一段话:

从起草到现在,时间已经很长了。去年2月书记处听取出版局的汇报以后,宣传部和文化部就根据书记处讨论的意见,着手起草这个文件,很难计算这中间究竟修改了多少遍。这次开会前,又发到地方征求过意见。这就是说,在北京参与起草和讨论的同志,为了把这个稿子搞得好一点,已经尽了很大的努力。进一步提高、完善,要寄希望于省、市、自治区的同志。这次会上,大家认为草案有修改的基础,但是也确实感到还不满足,有些问题提得还不够高,有些需要写的没有写进去,有的地方写得还不够明确,有的又太原则了。同志们还提了很多积极的建议。希望同志们尽量把意见改在稿子上,以便把大家的意见集中起来,把文件改得更好,早一点送中央审查。中央审查之后还可能要修改,我们特别希望乔木同志能够帮助修改一下。请同志们走以前把意见都留下来。如果一时想不到,回去以后想到了,就随时写个信来。其中包括把各省、市、自治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一并告诉我们。我们希望这个《决定》能管一段时间,最低限度管到1985年吧!如果搞得好,有些原则性的问题,也许还可以管得更长一些。这就可以使我们整个出版战线方针明确,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工作大大前进一步。

朱穆之的会议总结,对这次会议着重讨论的“出版决定”作了评估:“这个文件经中央审定下达后,将会成为出版工作的一个纲领性的文件。”

1983年2月中旬,经邓力群审阅后,中宣部将起草小组修改的“决定草案”(即第14稿)报送中央。

1983年2月21日上午,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草案)。1983年2月25日中办秘书局发出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会议认为,我们的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针,出版工作中有许多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同追逐利润有很大的关系,一定要防止单纯追求利润,使精神产品商品化的现象。

会议决定:

1.为了促进出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今后出版系统所得利润的纳税率由55%降为35%,出版部门由于纸张提价而增加的支出,从纳税后留下的利润中开支,财政部不再给予补贴。书价,原则上可以作必要的调整,由文化部提出具体方案。

2.要改变某些文化事业靠国家补贴的状况。靠国家补贴是不能持久的,结果只能限制自身的发展。今后哪些应该补贴,哪些不应该补贴,要具体加以分析。请文化部对整个文化系统(包括电影、戏剧、音乐、舞蹈等单位,自负盈亏的剧团除外)的调整价格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后,选择适当时机一次解决,不要零零星星地搞。

请中央宣传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把文件加以修改,由力群同志审阅后发出。

此次中央书记处会议对出版系统的经济政策作出几项重要决定,但关于实行利改税后降低税率的适用范围问题,在会后进行的多次协商中,中宣部与财政部未能达成一致,最后还是按财政部意见表述的,即此项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文化部和省市出版局的直属出版单位,而不是所有出版单位。这也是中央书记处会议1983年2月21日审议的“出版决定”直到这年6月6日才颁布的主要原因。关于加快发展印刷业的决策则采纳了“决定”草案的内容,除本文随后的介绍外,还在本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版工作若干大事实录》中写了一个专题《印刷技术革命的历程及其历史性巨变》。

重新学习“决定”和对“决定”的体会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一直在文化部出版局、国家出版局、新闻出版署担任领导职务,我从实际工作中认识和体会到,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是指导这一时期出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发生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今后的出版工作也仍将有着积极的影响。

“决定”阐明了出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各级党委和政府逐步提升对出版工作的重视程度。“决定”说,出版事业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方面,又是物质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和重要条件。出版物直接反映并影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书刊是思想文化科学的主要传播手段。一种先进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一经成为书刊出版发行,就能传之久远,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长的时间发挥作用。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的我国历史发展的新时期,对书刊传播先进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育“四有”新人所提出的要求和应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高、越来越大。因此“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把出版工作推到我党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决定”还指出,出版工作还存在不少迫切需要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从有关部门的领导思想上说,对出版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贯彻党的出版方针不够有力”。这些论述非常重要,有很强的针对性,为“决定”发布以来二十多年社会实践所验证,直到今天我读这些话还倍感亲切、有力,不可忘记。

“决定”用很大的篇幅全面阐明了我国出版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五条指导方针。第一、二两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出版工作,首先是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和革命性;又是一项科学文化工作,具有很强的知识性和科学性。第三、四两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出版工作,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计划性;又是出版工作者和著译者共同的工作,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第五条规定,社会主义出版工作,首先要注意出版物影响精神世界和指导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同时要注意出版物作为商品出售而产生的经济效果。通过这五条规定和对各条的解释,既划清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出版的界限,又以对出版功能和要求的准确概括把出版同宣传文化其他载体相区别;关于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既反映了新时期对出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又为后来在有计划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出版工作解决相关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奠定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实践表明,全面贯彻这五条指导方针,有助于我们在出版工作中避免和克服“左”的或“右”的错误倾向,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

“决定”在强调出版工作的重要性和解决指导思想问题的同时,也非常重视解决出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加快出版事业的发展。对印刷工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体制改革,发展印刷生产力,是“决定”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措施有:对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北京市所属书刊印刷厂进行技术改造,争取在三五年内使印刷生产力严重不足的北京地区有较大的增长(落实情况很好,在规定时间内北京地区印刷生产能力有很大发展);选择交通运输、纸张供应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若干印刷发行基地(据此建成武汉、西安、沈阳、重庆四个印发基地);由国家经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国家投资,组织实施印刷技术改造工程(此项工程实施后对印刷技术特别是对排版制版技术的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这些技改措施和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20年后的中国印刷业发生了历史性巨变。2005年我国印刷业总产值达到3326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比1979年的0.6%增长两倍多,标志着印刷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提升;我国印刷业现已形成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三个印刷圈为代表的多个印刷基地,2005年仅广东一地,承接境外书刊业务即达300亿元,标志着我国印刷业在国际市场上所具有的竞争能力。我个人有一种非常幸运甚至坐享其成的感受,在我担任新闻出版署主要领导职务的时候,再也没有当年徐光霄、王匡、陈翰伯那种沉重压力了,新闻出版署主管印刷的机构,再也不会像二十多年前那样为保证重点出版物做着全国印刷生产总调度室的工作,而是侧重于我国印刷技术、印刷工艺和印刷企业管理如何达到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筹划。

对改善发行工作的物质条件问题,“决定”也给予高度重视。如在北京和上海各建设一个大型图书储运仓库,全国城镇新华书店储运仓库和网点建设要纳入政府城镇建设规划,由城建部门和新华书店研究落实。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增加了对出版事业的投资,实行了优惠的经济政策。从1983年起,全国文化出版系统(含中央和地方出版、印刷、发行、物资等单位)实行利改税办法,税率由55%减为35%;税后利润全部留给出版系统用于发展出版事业。降低税率和利润留成均已落实,以后又争取到上交的35%所得税也全部返回,这些政策直至现在仍在继续执行,对发展出版事业起了重大作用。

“决定”对实际问题的关注和解决,还突出地体现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出版队伍建设工作。如规定对编辑、出版、发行、印刷人员都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培训;大学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的分配要重视和照顾出版部门的需要,社会上适合做编辑工作的人员出版部门可择优录用;选择有条件的大学设立图书发行专业,加速北京印刷学院的建设,在有条件的省市建立图书发行和印刷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建立出版发行研究所,充实印刷技术研究所,加强出版、印刷、发行的科研工作;在全国办好几种以不同读者为对象的图书评论杂志,其他报刊也要重视这项工作;抓紧做好编辑职称和印刷、发行等专业职称的制订和评定工作,建立考核和定期晋升的制度;出版部门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标准应和科研、工程技术、教育、新闻等部门相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出版社的干部配备、政治待遇,应与当地同级报社相同。这些要求和措施的落实,加强了出版专业教育和科研工作,充实提高了出版队伍,改善了出版专业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条件。在出版界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奖励制度,对调动出版单位知识分子积极性和巩固出版队伍,更具有重要作用。只要是过来人,现在再想想当年在出版单位那种“人心思所,人心思院”的种种现象,仅此,也可以得出:二十多年来,书刊编辑出版单位在思想文化领域、在社会各行业中的地位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决定”还提出了出版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对后来的出版改革起到了指导作用。“决定”指出:“必须贯彻改革精神,打破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老框框,创立新章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放生产力,促进编辑、印刷、发行的能力较快增长并协调发展”。“决定”根据“现有体制与出版事业的发展很不适应”的状况,对出版、印刷、发行体制改革提出了原则和要求,“以逐步形成一套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出版工作特点的制度和办法”。“决定”要求:出版社“编辑部门的改革,一项重要内容是抓责任制”;发行方面“要改革新华书店的经营管理体制,同时发展集体的和个体的发行网点,逐步形成以新华书店为骨干的、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形式、多种购销形式、减少流通环节的图书发行网”。这就是得到出版界共识的“一主三多一少”。印刷方面则以进行印刷体制改革和印刷技术改造为主要内容,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对于1979年12月国家出版局为突破对地方出版社原有框框限制而决定试行“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出书方针,此“决定”则予以肯定,要求贯彻执行,促进了地方出版事业的发展。可能有人会说,“决定”对出版改革的指导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我认为那是因为“决定”有其符合当时情况的解决问题的重点,同时出版等精神生产领域的改革尚未全面启动,缺少指导改革的实践经验,我们这些在一线负有一定责任的人,也不可能向中央提出这方面的建议。一句话,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当时《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要完成的任务。

我想,稍微细心一点的人都可以看出,“汇报提纲”为发展出版事业提出的许多建议被“出版决定”所采纳(也包括民进中央的一些建议),这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出版工作的高度重视;“出版决定”关于出版工作指导方针和重要地位的全面系统的论述,则成为出版单位做好社会主义出版工作的巨大动力和前进方向。关于“出版决定”在“实”与“虚”这两方面所作规定及其实施(实践),现在可以这样说,既极大地促进了出版事业的发展,又提升了出版工作在全党全国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这次为撰稿重新学习“决定”,回忆“决定”产生的前前后后,我认为当今在各级各类出版部门、出版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们,应当抽一点时间认真阅读一下这个决定,这对于了解二十多年来出版战线的历史,做好当前的自身工作,都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作者2008年1月31日附注:此文系按拙著《亲历出版三十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有关文章压缩修改而成,专供《中国出版》杂志,原题为《1983年〈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是怎样做出的》,原文约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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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1983)的历史地位_历史地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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