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与改组几个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国有经济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是“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收缩战线加强重点,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是实现国企股权多元化,建立有效治理结构,推进国企经营机制的转变。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是国企改组改革的重要前提,国企战略性改组是完成布局调整目标和任务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调整布局是动框架,制度创新是动内容,最终要完成国有经济从数量主导向“控制力”主导的转变。如何搞好布局调整和国企改组,尚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一、关于“全民所有制”的理论地位问题
“全民所有制”范畴在理论上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不是实践检验和选择的结果。迄今为止,人们对“全民所有制”范畴的科学性从未怀疑过,一直以为它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最高形式,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核心内容之一。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构想所用的概念多是“社会占有”、“公共占有”、“集体占有”、“国家占有”等,从未见过使用“全民所有制”的提法。“全民所有制”范畴首先在苏联使用,并被赋予社会主义所有制最高形式的地位。全民所有制比较成熟的理论形态,集中反映在斯大林晚年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全民所有制”范畴作为一种正统教科书语言,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提法。“全民所有制”范畴与“市场经济”范畴不能相容。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经济主体单一,不能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形不成独立的经济实体,形不成自我约束机制;行政指令经济运行,“诸侯”分割,资源浪费。由于意识形态和信仰方面的原因,人们不敢怀疑全民所有制的神圣地位,只能在既定的前提下,去论证商品经济的“中国特色”,琢磨怎样让商品经济迁就全民所有制。
我们必须搞好的是国家所有制,而不是全民所有制。国有制不等于全民所有制。(1 )全民所有制关系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和法律条文之中,从没有作为客观事实存在过,是一种脱离实际的虚幻的所有制关系,而国有制是现实存在的。(2 )全民所有制的所有者主体是主权国家内的所有公民的集合,是不可分割的公民所有制,无数的自然人要表达同一个意志,是理想化、不现实的。国家所有制的所有者主体与国家机器相联系,其财产归属于一个产生于社会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权机构。(3)全民所有制按其性质规定, 来自于所有权的利益分配应该具有无差别性和均质性特点,这一点在实践中,从来也做不到。而国有制在利益分配上,体现国家意志,所有权果实直接归国家占有和支配,分配上常有利益倾斜。(4)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在国内没有排它性, 而国有制在财产占有方式上具有排它性。(5)全民所有制的胚胎, 一开始就是作为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对立物被培育出来,而国有制与商品经济及其市场机制是相容的。我们的任务是把附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改造成为与市场经济相容的本来意义上的国家所有制,并使其真正发挥主导作用。
产品经济、计划经济、全民所有制三位一体联盟的解体,使全民所有制范畴失去了逻辑支撑,它不可能独立存在下去,中国改革的实践日益证明着这一点。去掉“全民所有制”的外衣,我国的国家所有制的社会制度色彩就将更加鲜明。这是与一般政府所有是不同的。在斯大林模式下,“全民所有制”与“政府所有制”两种性质、来源、职能不同的资产合在一起,统称“国家所有制”,带来政资、政企、官商不分。一定意义说,两者合一,是国有经济体制弊端的基础性根源。一般的政府所有制以赋税为来源,以生产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为基本职能,为纳税人服务,调控经济运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属财政性资产,各国都有。我国的“全民所有制”,起初是没收官僚资本和对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建立起来的,后来主要是全体劳动者剩余劳动积累并增殖的结果。今天看来,其中超越政府所有制的那一部分应主要以盈利为目的,将其真正变成资本性资产。
二、关于“行政作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问题
调整和改组中,是单靠“市场力量”,还是也要依靠“行政手段”?目前国企中政企不分、产权不清状况还未彻底改变,重组就绝不仅仅是一种企业行为,而会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单靠“市场力量”,重组购并做强有可能非常缓慢和艰苦,客观上,也还没有一个真正的资本市场来促成这一运作;从战略性重组的需要出发,“市场力量”与“行政手段”并非非此即彼,很多情况下是兼而有之;任何一家跨国公司都不是靠教科书上说的“市场机制”建立起来的,都离不开政府的组织、干预、扶持和保护。
有人说,石油石化两大集团重组只建起了大公司的外型,而要成为强大而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必须“通过市场”。但实践证明,用行政手段也可建立具有竞争力的公司。例如“空中客车”集团的形成,几乎每个细节都出自政府的干预及英、法、德、西班牙四国政府在这一战略工业上建立“欧洲冠军”的愿望。尽管这种体制甚为特殊,“空中客车”还是从一无所有发展成为挑战世界航空工业首领波音公司的巨头公司。有报道,四国政府投资58亿美元, 研制投产“A3XX ”以抗衡波音“747”。两大石油石化集团通过行政手段的重组, 并不一定就导致其缺乏国际竞争力。
但是“行政行为”和“政府力量”必须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基础。
三、关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战略调整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这是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增强其控制力的战略创新。《决定》具体明确了国有经济控制空间的定位,即必须控制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这个空间,要进,要有所为。对于其他一般盈利性、竞争性行业和领域,要有所退,有所不为;退是手段,进是目的。退是收缩战线,战略“退却”,为了转移投资,战略“进攻”。“进”也不该一概搞国家垄断,有些行业,如民航、电力、电信、铁路等,在国家控股之下可放开吸收社会参股;“有所不为”不是无所作为,“不为”是为了更好地有所为。当前看主要是“有所不为”,有所“退”,只有退,方可进。“退”也不是“一退了之”,绝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退,无产品、无市场、亏损严重且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应该退。一些有效益、有竞争实力的企业,国有经济可以重点参股和必要控股。国有商业处竞争性行业,也不应一概“退”、“卖”,有实力的应在市场竞争中去“赛”;长远看,退进应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或绝对的。
有人主张应把国有经济限制在非竞争领域和非盈利部门,坚决从竞争性、风险性领域退出,让位于非公有制经济。即现行37个主要工业行业,国有经济应从其中20个行业退出,其余10个关键行业,须让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进退,只在7—8个行业占主导地位。这种一刀切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用“非公有制经济不愿办、无力办和不能办”的原则作调整改组的目标和方向的认识是很危险的,实质上将会放弃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瓦解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以是否属于“竞争性行业”和“市场失灵”领域为界来划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部门,无异于取消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和剥夺其生存发展的条件。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乎没有什么行业和部门不属于“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也必须面向市场,尊重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以求发展;把国有经济限定在“公益性事业”和“自然垄断”部门也是不正确的,那样,大多数关系经济命脉的关键部门和行业就将被放弃,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公有制为主体就将名存实亡。
进退的原则标准是什么?有的说“有效率”就进就为,有的说以“职能”为原则标准来划分,我认为这两者应该结合起来运作。
四、关于国企改组的途径方式问题
要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国有资本的增殖能力,就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来从战略上改组国有企业,区别情况,分类改组,借鉴世界国有经济重组的实践,加强一块、保留一块、维持一块、舍弃一块,还要创新一块(国有经济不集中在主导产业和领先行业,就不能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部分国企可采取“创办—经营—出售—再创办—再出售”的模式)。“抓大放小”,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抓好抓大一批企业集团,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从具体实践看,企业改组无非在深浅两个层次上寻求突破,浅层次是在经营权层次上改革,探寻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托管经营的途径;深层次是在所有权层次上改革,采取若干形式,可归结为在“股、卖、送、破”四个字上做大文章。股,就是采取股份有限、有限责任、股份合作的形式,将资产分、转、融、合、离,走股份制道路;卖,就是将企业资产出售变现;送,就是向优势企业无偿划转产权以求并靠;破,就是破产退出。
企业改组没有固定的模式,是一项制度创新工作。一是企业兼并,有八大做法:(1 )控股式兼并(如上市公司优势企业购并非优势企业,非上市公司优势企业购并上市企业,上市公司之间购并等)。(2 )吸股式兼并(不是买,而是吸引资产入股)。(3 )杠杆式兼并(借债受让对方产权,从被并企业现金流量中偿债)。(4 )换股购并(有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5)送股并靠(无偿划转产权)。(6)承债式兼并(包下“明债”和员工)。(7)先租赁后兼并。(8)先破产后兼并;二是出售变现;三是国有全资转为控股;四是集团内剥离,部分上市融资改造企业;五是优势企业对一般企业的托管;六是债务证券化参股模式;七是政府出面组建控股公司;八是政府协调条块分割的企业联合等。总之,一定要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来完成企业改组,根本的思路是:优势企业+名牌产品+营销方略+资本市场+新型协作关系→重组企业集团。
五、关于“债转股”的政策风险问题
国务院批准《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债转股”的条件有五:产品有市场、工艺装备好、管理水平高、管理者能力强、转换机制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已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即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公司。“债转股不是‘帐面上的游戏’”。国有大中型企业共有16000多个,申请者有2000多户, 经贸委慎选仅向资产管理公司推荐601户,拟转总额4596亿元。
将债权改股权,调整产品结构和领导班子,搞好内部重组,将优质资产组装上市,再去买不良资产,这称为“资产证券化”。
“债转股”对当事双方都有看得见的好处。首先,国企将卸下沉重债务包袱,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望扭亏为盈。全国第一家“债转股”的北京水泥厂, 9亿多贷款大部分被“抹去”后,据称当年即扭亏为盈。其次,国有银行卸下不良资产的包袱,可以轻装前进。银行多年积累的不良贷款、呆坏帐,财政的呆坏帐准备金远远不足以冲销(至1999年总共才冲销1004亿元),将1995年底之前的不良贷款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原企业的股权,无疑是银行的“福音”。
“债转股”的政策风险也不小。(1)对国有企业而言, 搞不好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助长“赖帐机制”。(2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债转股”后作股东,至少会有三大问题:一是动力机制问题,过去那么多优良资本尚且被葬送,何况今天的劣质资本呢;二是股东权力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凭巨额股权控股后却不一定能掌握企业的实际控股权,特别是最关键的经营者任免权还会掌握在企业主管部门手中;三是如何有效控制、监管的问题,一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控股许多企业,涉及的行业会相当广,股权管理、资本管理的难度很大。(3 )对国有银行而言,容易产生“道德障碍”,“债转股”对造成不良贷款的原因基本上既往不咎,这会在客观上导致不去尽最大努力避免再度产生不良贷款的消极心态。
在我国16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5900家亏损,约占36.9%。 这其中亏损严重的占18.1%,其亏损真正对国民经济命脉发生影响的只占6.03%,约有960家。这就是说, 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多数经过20年的改革,特别是最近两年的脱困,效果还是不错的,真正需要下大力气摆脱困境的只占少数。这就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脱困的总体形势。那种认为国有经济注定办不好,“必须收缩让位”的观点是违背劳动者根本利益的。要看到,国有经济结构存在的问题是暂时性的、阶段性的,也一度是世界性的。调整和改组,是国家工业化、市场化的要求;是适应全球经济结构调整,整合国民经济,迎接国际竞争的要求;是为加入WTO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全面迎接挑战的要求。 必须增强信心,尊重规律,讲究实效,扎实工作。